为您找到与山东地区二胎生育津贴政策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今天小编给大家聊聊生育二胎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生育保险待遇是什么生育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继“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落地一年多后,日前,传来了生育政策有望再度调整,年内出台全面放开二孩的消息。对此,2015年7月22日,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则重申了着手评估和推进新政,否认了年内实施的说法。不过,对于呼声很高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少人口及社会学专家则表示支持,认为“单独两孩”只是个过渡性改革措施,新政在十三五初期就有出台必要。
今天读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国家二胎生育新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单独二胎”火热出炉
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终于通过了一项引得众人多年关注的政策——“单独二胎”,即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就可以生育二胎。这项政策已经是人们热议多年的话题,直至2011年才接近成熟,到2013年终于正式出台。
但政策的具体实施还要根据各省的实际状况而定,据估计,部分省份将会在2014年初开始试行新政策。可以预见的是,这项重要人口政策的实施,不但可以催生与母婴消费相关的各大领域的需求增长,而且还能延缓我国老龄化进程、保持劳动力的合理规模,在稳定生育水平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二胎生育新政策
国家各地二胎生育新政策: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生育津贴相关新规。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2014年9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1月6日以第203号政府令正式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相对原《规定》,新《规定》增加了17条条款,以下是新条例实施的相关热点问题。
浏览量:6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继“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落地一年多后,日前,传来了生育政策有望再度调整,年内出台全面放开二孩的消息。对此,2015年7月22日,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则重申了着手评估和推进新政,否认了年内实施的说法。不过,对于呼声很高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少人口及社会学专家则表示支持,认为“单独两孩”只是个过渡性改革措施,新政在十三五初期就有出台必要。
今天读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广东省二胎政策最新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省二胎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中央公布消息,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即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其实生二胎新政策是在原本的二胎政策上进行的调整或补充,现在各个地区都渐渐开始推行适合自己区域的生二胎新政策,只是时间未确定。
2013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同时明确,现阶段不会实施普遍两孩政策。
此次启动单独二胎”新政,部分学者和专家认为是我国计生政策松动、普遍二胎”将全面放开的信号。对此,卫计委副主任否认将实施普遍二胎”政策,并强调调整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
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有关专家表示,最快有望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各地两会召开时,计生条例调整就会提上日程。预计2014年有1/3的省份启动新政策。
广东省二胎新政策
目前广东的二胎政策是这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今天读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策
2015年7月12日,国家卫计委首次正式回复“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表示“目前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卫计委一度表示“我国总人口仍然保持增长”,认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还是存在着生育反弹的风险。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策目前还没明确生育二胎的时间表,针对2015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否会实行,目前我国人口情况如下:
1、由于生育率低,国家人口规划指出要完善生育政策。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学者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日趋灵活的人口政策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
2、一项受到学界一定认同的测算显示,如果2015年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
3、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4、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曾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这项被称为“单独二胎”的政策,时隔3年多,单独二胎政策已经出台,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与此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在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表示,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完善生育政策既要考虑维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又要考虑群众的生育意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等诸多因素。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全面放开二胎可能吗?根据目前国家发展的趋势来分析,2015全面放开二胎还是具有可能性,不过还没出台相关的政策确定全面放开二胎的时间,2014年10月,国家卫计委会提出,目前还没有全面放开二胎的时间表。
如果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即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 2026-2029年左右出现,高峰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4.01亿人。而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且生育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则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 2023-2025年出现,高峰时期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3.92亿人。也就是说放开二胎政策可能不会显著提高生育率,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政策的调整等带来巨大好处。
根据2014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卫计委科学技术所所长、首席研究员马旭在接受采访时,称“全部放开单独二孩没有时间表”,预计今年全国共计有20多个省份实行“单独二孩”政策,由此产生的每年新增新生人口不会超过200万,对整体公共服务有一定压力,但压力不大。但是国家卫计委回应称,目前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胎的时间表。
老龄化已经是中国面临的日益严峻的挑战。放宽生育政策后,新增的出生人口会稀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此全面放开二胎有助于缓解20年之后的高度老龄化局面,使总人口变化更加平稳,并再次获得人口红利,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今天读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探讨的是:2017二胎新政策对房地产的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单独二孩”政策全面落地一年多后,中国生育政策有望在审慎评估的前提下,再度适时调整。如果推进顺利,全面二孩政策最快可能在年内就开始实施。
全面二孩有望放开的消息传出,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有人欢呼,多年的梦想终于可以成真;更多的人却是恐惧担忧。“恐二”的情绪非常普遍,男人担忧二孩生得起养不起,女人恐怕再生育毁了身材误了工作,孩子担心再生一个会抢去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女权主义者更是大声疾呼,再生育会加剧女性在就业上的被歧视,女性身心健康受到威胁。
在一片“狼来了”的喧嚣背后,笔者看到的是现代人生育观的转变——三四十年严厉的计划生育改变了我们对于家庭、手足、婚育的态度。
“恐二”的心情当然可以理解。首先是养育成本,过去正因为只有一个娃,养育成本被大大推高,倾其所有,不惜代价,谁让咱所有的鸡蛋都在这一个篮子里呢?现在说政策放开,可以有两个孩子。很多人第一反映就是,再来一个?那怎么养得起?笔者所著的纪实性小说《北京孕事》,其中北京白领面对意外怀上二孩的恐惧和忧虑,正是“恐二”心态的真实写照。
其次是女性的压力。现代女性不光要承担照顾家庭的任务,在职场上也要和男性拼力竞争。生育孩子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女性因此在就业上处于劣势,大部分用人单位更愿意招聘男性早已经不是秘密。一次生育尚且如此,再来一个,多年辛苦打拼下的江山可能真的就拱手让人了。
根据人口学者的测算,这次全面二孩的目标育龄女性大约在9000万人,其中40%已经超过40岁。这个年龄的女性,如果铁了心不要二孩倒也罢了;如果蠢蠢欲动想要二孩,必然会顾忌随之而来的身心挑战,有多少人有勇气再受二茬罪?如果说放弃二孩,又有多少人可以心安理得、毫无遗憾?个中纠结,也许只有当事人能领会。
还有那一大群独享阳光雨露的独生子女们,原本是父母的唯一,突然听说有可能会出来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要抢走爸爸妈妈的爱,那还了得?所以,远的有去年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以自杀逼母亲堕胎的少女,近的有现在撒娇卖萌祈求命令父母坚决不要二孩、只能爱我一个的公主王子们。在笔者看来,这是孩子自私本能的反映,可以理解,但是父母不应放任,毕竟年幼的孩子还不清楚拥有弟弟妹妹对自己到底意味着什么,而强烈地反对二孩,有时候恰恰说明,这个孩子特别需要一个弟弟妹妹来分享父母的关爱,帮助自己学会付出和包容。
无论怎样,种种“恐二”心态背后是一个可悲的事实,我们的社会高度发展,经济繁荣,但是人们的生育观已经发生重大转变,甚至于已经容不下“二孩”。人口学者、生物统计学博士黄文政曾经大发感慨,现在的社会不是一个孩子友好型的社会,生育二孩的人们尤其是女性承担了很多本不应该由其承担的压力,所以会对生育多个子女心怀恐惧,这是一种被社会扭曲的心理。
单独二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遇冷,就是“恐二”心态的明证。根据卫计委最新统计,截止到今年五月底,全国1100万对单独夫妻中,申请再生育的只有145万,占比仅有13%。
一个连二孩都养不起的社会,会愧对未来,愧对后代。所以,当务之急应该在税收、教育、医疗各方面加以改变,切实减轻家庭养育子女的负担,让经济负担不再成为“恐二”、“拒二”的理由。
除了个体出于不同原因的“恐二”之外,还有一种“恐二”心态更令人担忧。众所周知,放开生育限制的呼声多年前就已经鹊起,从人口学者到两会代表,从经济学家到普通民众,都在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心声,但政策放开的步伐却一再踟蹰。其背后也是一种“恐二”心态,担心二孩全面放开后引发巨大的生育堆积,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北京大学人口学者李建新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心态背后其实是在用陈旧的以数为中心的观念看待已经变化了的人口问题,没有看到人作为生育主体的需要,忽略了人口自身再生产的规律性,片面夸大了人口数量的负作用。
人口学有个显著的现象,让生育率降下来不容易,让已经降低的生育率再提高上去更难。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目前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在1.2左右,已经处于超低生育率水平。而根据不同机构多次的生育意愿调查,目前中国人的意愿生育率(不考虑政策限制、经济负担的生育意愿)仅有1.8左右,大大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
双独二孩、单独二孩相继实施之后,申请再生育的人数之低令人口学者都大跌眼镜。全面二孩之后会如何呢?从现在普遍存在的“恐二”情绪看,恐怕难言乐观。
说到底,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既容得下自愿选择不婚、不育的人群,也容得下自愿选择生育一个孩子的人群,更容得下愿意生育两个甚至更多孩子的人群。毕竟,这些新出生的婴儿,将成为未来的纳税人、消费者和创新者,也将成为养老金的缴纳者,这些对于未来老龄化严重的中国非常宝贵。
看了“2017二胎新政策可以拯救房地产吗”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继“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落地一年多后,日前,传来了生育政策有望再度调整,年内出台全面放开二孩的消息。对此,2015年7月22日,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则重申了着手评估和推进新政,否认了年内实施的说法。不过,对于呼声很高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少人口及社会学专家则表示支持,认为“单独两孩”只是个过渡性改革措施,新政在十三五初期就有出台必要。
今天读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探讨的是:全面放开单独二胎政策还需多久?;具体内容如下:
自今年国家卫计委重组以来一直备受关注的调整生育政策终于在昨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得以公布,“单独二胎”政策将在我国实行。
法制晚报记者(以下简称FW)采访多位专家,诸位专家均表示,仅仅放开“单独”影响相当有限,人口不会激增,也不会失控。放开“单独”只是政策调整迈出的一小步,这也预示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不远了,而且今后的调整步伐会更快一些,甚至超过大家的预期。今后,如果生育率还是持续走低,我们还有可能完全取消生育政策,从控制生育走向鼓励生育。
专家支持
郭志刚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教授
王广州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顾宝昌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李建民南开大学人口发展研究所教授
翟振武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
陆杰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1
当前计生政策为什么需要调整?
应对人口挑战计生政策亟须调整
顾宝昌:我们过去的人口形势告一段落,将来要进入一个新的人口形势,我们将要面临新的人口挑战,现行生育政策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
目前,我国面临的是一个生育率长期走低、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城市化比例越来越高、人口的流动越来越频繁的状态。
历史上,我国人口有增长快速的阶段,但因战争、饥荒、灾难等因素,生得多死得也多,并没有出现过低生育期。中国在长期低生育率和如何应对人口方面缺乏经验,这样对于我们国家的未来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
现在是进入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现在对于小康问题的讨论,没有涉及人口问题。但如果没有了人口作为基础,所有关于小康社会的讨论基本上都是空谈。
我们现在迫切要来应对这些空前未有的人口挑战。假如我们连生育政策都不能动,我们的思想定式还在原来的控制人口的范围之内,就不可能解脱出来,面对新的人口挑战。
2
老龄化是当前人口最大问题吗?
老龄化严重是当前最大人口问题
郭志刚:现在人口面临的最大风险不是总人口的失控,而是老龄化问题严重。一般观点认为,65岁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7%的社会就是老龄化社会。我们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称“六普”)的数据发现,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已经接近9%。
近20年来几乎所有的全国人口调查均反映出中国的生育率处于1.3~1.5之间非常低的水平。六普统计出来的全国生育率只有1.18。以前我们老是担心生育率会反弹,事实证明,反弹没出现,老龄化却提前到来了。
虽然目前从数据上看,中国劳动年龄比例在不断上升,但是我们可以想见,如果一直保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今天这些作为主要劳动力的50后、60后、70后和80后在40年内从劳动年龄进入老龄,中国将会面临多么严峻的社会问题。
3
调整二胎能否缓解未来劳力短缺?
调整二胎缓解未来劳力短缺
李建民:生育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缓解未来的劳动力短缺和人口老龄化。近期的影响可能看不出来,但从长远来看,等20年之后这些人成长为新的劳动力,可以使我们劳动力的供给不至于突然下降。同时,老年抚养比也会下降,养老负担也会减轻。
从根本上来说,独生子女政策也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制定这个政策时考虑的是当时中国人口的国情、人口增长压力,但是现在中国人口发生很大变化,中国的经济社会也比三十年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时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就应该把生育的权利还给老百姓。如果坚持目前的生育政策,将来对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都有很大的危害,人口发展本身也具有不可持续性,这个风险本身也很大。
其实,放开之后能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大家能不能生这么多孩子目前还是未知数,现在大家普遍担心的是政策调整之后短时间内会有大量孩子出生,我觉得这种担忧是没有必要的。
陆杰华:短期之内对于真正缓解人口老龄化、老年抚养比等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放开“单独二胎”覆盖的人群并不是很多,但是如果享受政策的人都在短期之内“扎堆”生孩子,有可能会造成人口堆积,这是我们需要关注的。比如明年后年人口可能会明显增长,将来这些孩子长大后上学等公共资源的配置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也是能分批分年份的。
4
放开单独二胎,是否会导致人口失控?
放开“单独”二胎人口不会激增失控
王广州:我认为,允许单独家庭生育二胎,对人口总量的影响非常有限,一是因为目前单独家庭中处在育龄期中的人的数量比较少;二是因为这些人里面已经有一些人生了二胎;三是这些单独家庭里面包括双独,他们按目前的生育政策本来就可以再生一胎。所以说放开单独家庭的生育限制不会给出生人口数量带来很大的影响。
我们研究结果认为,全面放开二胎,如果大家真的扎堆生孩子,可能会造成一些冲击,但我认为分步实施放开二胎政策具有可行性,比如按照地区、年龄逐步放开等方法可以分散可能出现的集中生育。全国目前放开单独家庭生育二胎没有多大的风险,分步实施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也具有可行性。
翟振武: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影响都有个过程,对出生规模影响有限,预估将达到每年100-200万,生育率会有一定回升,以中国人口基数来看,对总人口的影响非常微小。
全面放开单独二胎政策还需多久?
5
调整生育政策是否有利于人口红利?
调整生育政策有利于人口红利持续
陆杰华:目前我国处于老龄化和少子化的阶段,老龄化是不可逆转的,调整生育政策应对老龄化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靠制度安排和公共政策去解决生育率的提高并不是长久之计。生育政策调整以后如果大家都按照政策执行,对于人口红利持续的延长,对个体来说可以增加其养老资源。
李建民:人口结构调整无非是两种途径,一种是移民引进大量年轻劳动力,这不太可能,那就只能靠提高生育率。生育率的提高不可能改变现在的老龄化水平,但是可以改变未来的老龄化水平。
6
二胎政策全面放开还需多久?
李建民:“单独二胎”影响力非常有限,单独放开迈出这一步之后,恐怕离全面放开也不远了,今后的调整步伐会更快一些,可能超过大家的预期。
计划生育慢慢地会从国家计划变为家庭计划,不需要国家再有一个具体数量的规定,由家庭自由自主地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生育孩子,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目前来看平均每个家庭要的孩子数量并不多,就是1-2个孩子。多数人要两个孩子,想要3-4个孩子的家庭很少。经济负担是一方面,人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具体什么时间能取消生育政策还需要看第一次放开后的效果,我估计用不了几年,最多5-10年。
陆杰华:我认为,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只是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第一步。再过5-10年可能会调整为城乡普遍可以生二胎,不再区分单双独。
下一步政策的调整主要取决于对于政策的评估、效果。但是如果在第一步调整的过程中出现一些新问题,比如说政策出来之后怎么去认定,会不会形成钻政策漏洞等等问题,都可能会对第二步的政策调整时间点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我们放开“单独”、全面放开二胎这两步政策完全走完,生育率并没有达到实际期待的那样增长,而是还长期处于比较低的水平,那我们可能会采取新的政策,甚至走向鼓励生育。
7
何时才是生育政策调整的最好时机?
5年前调整抑或更好掌握更多主动权
李建民:其实2000年生育率就已经很低了,原来有一种说法是把第四次生育高峰错过之后再调整生育政策,但第四次生育高峰生育率并不是很高,和之前的几次相比差得很远。
现在还是在人口政策调整的“窗口期”,但是5年前应该更好一些,那时我们会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陆杰华:下一步政策的调整主要取决于对于政策的评估、效果。但是如果在第一步调整的过程中出现一些新问题,比如说政策出来之后怎么去认定,会不会形成钻政策漏洞等问题,都可能会对第二步的政策调整的时间点产生一定影响。
再往后的调整时间会更长一点,如何调整还要根据人口变化。
8
生育政策会根据社会变化进行调整完善
陆杰华:计划生育长期以来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短期内不会放弃。但是计划生育并不单纯的等于独生子女政策,独生子女政策只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种特殊形式。也不是现在我们所指的放开“单独”,它会根据时间的变化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和完善,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促进人口的长期发展。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据2017年再婚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离异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详细介绍,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实施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
所以,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孩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
全面放开二孩后,也要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后出生的“二孩”才是合法的。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想要二孩,可要算好时间。
二、二孩子与二胎的规定
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 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三、2017年再婚生育新政策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24日举行,当天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3、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二孩准生证
4、未孕前去申请 一些妈妈怀孕后或者产后才去办理二孩准生证,这其实是违法的,被称为抢生,不仅需要交一些社会抚养费,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惩罚。
此外,孩子将来户籍的办理很费劲,所以一定不要怀孕后再去办理。
5、把握好时间 二孩的生育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25到28岁之间,当一个孩子年满四岁时,就要着手去进行申请了,28岁以上只要间隔2岁,也可去申请二孩指标。
6、户口转移到一起因为申请准生证时候,要提供户口簿,此外还得去女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获取相关材料,如果工作变动,无法得到工作的单位的申请审核证明,会遇到开具户籍证明的麻烦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可提前将家人的户口都转到一起。
7、准生证的换取二孩准生证不是立即下发的,它是先拥有一个生育指标,这意味着可以怀孕了,到了怀孕后几个月后,(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以后)可以拿着指标和围产保健手册和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去获取二孩准生证。
猜你感兴趣:
1.
2.
3.
4.
5.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生育政策是指由国家制定或在国家指导下制定的规范育龄夫妇生育行为(包括生育数量和质量)的准则。中国现行生育政策主要是,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规定。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国家确定的现行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国现行的基本生育政策。
(一)无违反生育政策多生子女;
(二)夫妻双方提出生育申请;
(三)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2)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4)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5)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6)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国家计生委第7号令附件),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家庭无子女,是指夫妻新组合的家庭无未成年子女,再婚前所生的未成年子女依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随前配偶生活;
(8)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为两个,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而制定的法规条例。今天读文网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解读。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新条例提倡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可再生育。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新条例规定,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新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比如新条例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终生只生一个子女的,退休时可享受奖励待遇。
新条例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二孩生育登记制度。新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新条例还规定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取消禁止招聘录用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禁止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规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据测算和分析,“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广东出生人口数量会有所增加,但在可控范围之内。预测与现行政策相比,2016—2020年广东户籍人口每年多出生15万—18万;2018年可能多出生27万左右,达到峰值,之后逐年递减。
这位负责人介绍,生育水平会有所提高,但可以稳定在适度低生育水平。其中,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2016年的1.61上升至2018年的1.96,2019—2030年保持在1.91—1.96之间窄幅波动,不会造成生育水平大幅度反弹。
“出生人口增多会给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带来一定压力,但主要是结构性矛盾,通过经济社会发展与合理引导可以满足群众需要。‘全面两孩’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群众生育愿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新增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位负责人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继“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落地一年多后,日前,传来了生育政策有望再度调整,年内出台全面放开二孩的消息。对此,2015年7月22日,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则重申了着手评估和推进新政,否认了年内实施的说法。不过,对于呼声很高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少人口及社会学专家则表示支持,认为“单独两孩”只是个过渡性改革措施,新政在十三五初期就有出台必要。
今天读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辽宁省二胎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政策开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辽宁省也将逐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另外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辽宁一下情况可要二胎。
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区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二胎。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3、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
4、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
5、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5年以上的;
6、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7、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8、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9、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只有一个女孩也为农业户口的;
10、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11、同胞兄弟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12、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一女招婿的;
13、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要求生育时,女方不受年龄已满26周岁限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4、再婚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且均为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15、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
16、夫妻因患不孕症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17、合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的。
辽宁省二胎政策
辽宁二胎政策新动向关于全面放开单独二胎,辽宁省相关细则还未出台。
其实,辽宁已在农村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即双方均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要二胎。目前,关于全面放开单独二胎,辽宁省的相关细则还未出台,细则出台前,辽宁二胎政策还按照2003年出台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导语:计划生育是通过晚婚、晚育、优生和少生,对人口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的过程。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我国开展计划生育以来,对人口控制和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如单独可以生育二胎。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生育政策的调整,可以缓解20年之后的高度老龄化局面,使总人口变化更加平稳,并再次获得人口红利。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专家的研究,不是“烟酒”,笔者一般都会相信;专家的建议,不是拍脑袋决定的,笔者一般都不反对;对于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两年的研究成果,笔者表示非常钦佩。但是,对于专家“2015年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意见,笔者不敢苟同,甚至认为这或许是个坏主意。
专家指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专家的理想很丰满,然而现实很骨感。如果“生育自主”,富翁富婆要生多少孩子?明星名人要生多少孩子?连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上也有嘉宾想生“一个足球队”呢;“倡导节制”当然很好,可是有多少人会响应倡导、会节制?之前不是吃过“父母熊熊一对,孩子熊熊一窝”的亏吗?为什么要走回头路?“素质优先”是一种幻想,十个指头有长短,一窝鸡也有几个不叫的,生的孩子多了,能保证每个孩子的素质吗?此其一。其二,“素质优先”怎么体现和衡量,是否制造另一种不公平?“全面发展”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全面放开二胎莫非就全面发展了?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放开二胎,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看来专家想得非常周到,把“单独”贻误时机的问题也想到了。但是,假如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一者,可能很难避免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二者,可能会出现一个人口生育高峰,为社会带来诸多隐患。
中国不能没有没有专家,但专家太多未必是一件好事。专家的一个正确观点,可能带来巨大效益;反之,专家的一个错误观点,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倘若国家采纳“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个建议,带来的后果到底是“人口红利”还是“人口灾难”,目前估计没谁敢打包票。中国地大物博,但总资源就这么多,人口越多,分摊到每个人身上的资源就会越少,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正因如此,对于“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个建议,国家不能只听专家建议,还要听听百姓意见。
放开二胎早已不是新闻,而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集纳了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这是新闻。因为这个报告,有可能把“放开二胎”变成现实——先分步实施,全面放开就在三年后的2015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