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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税收政策帮扶就业创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由于地域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税收政策帮扶就业创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税收政策帮扶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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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山西的大学生现在创业能享受什么政策?小编把整理好的山西大学生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今后,大学生开网店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优惠创业政策了,最高贷款额度高达300万元。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在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等方面,向高校毕业生们释放诸多政策利好。
切实落实好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政府财政不予贴息。
目前,大学生开网店是一股创业潮流,网店加盟者是否也能享受到贷款优惠创业政策?上述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此前,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通常要求需要出具公司营业执照等证明,而很多大学生创业开淘宝店,并没有这些证件,导致他们无法申请小额贷款,此次将这一群体纳入政策范围,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山西省的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已有40家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园。大学生开网店好不好?可以享受哪些创业政策?通知要求,2017年前,每市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各县(市、区)和高校均要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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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青年就业创业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吗?就业创业的政策具体有哪些?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据悉,方案明确了一揽子优惠政策,力争通过精准扶贫,到2018年底,确保有就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劳动技能,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
贫困劳动力如想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可到区人社部门申请,签订协议后即可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费用减免。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可根据时间、就业状况,按每人400元至4000元的标准申领补贴。参加创业培训也可免费,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可申领每人1000元至1500元的补贴。
职介机构免费推荐贫困劳动力在武汉地区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每人400元的职介补贴。
企业当年新录用贫困劳动力,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可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等,企业可按规定每人享受200元-20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为500万元、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基准利率的50%享受财政贴息。
对贫困劳动力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贫困劳动力中的大学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武汉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2人(含本人)以上的,以及贫困劳动力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平台创办“网店”、经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创办并入驻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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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民创业来促进就业有什么相应的优惠政策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全民创业促就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税收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2.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3.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4.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目前税收政策相关规定暂未出台)
5.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6.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7.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8.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
9.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10.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11.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②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
12.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13.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14.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15.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
16.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17.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18.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
19.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20.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二)增值税方面政策
2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照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57号)
22.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8号)
23.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3)
24.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25.对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3)
(三)扶持就业再就业方面税收政策
26.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①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②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27.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本规定的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及《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4〕359号)
28.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及《辽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4〕358号)
29.随军家属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当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当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免税政策。
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3)
30.军队转业干部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3)
31.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除广告服务外)3年内免征增值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3)
32.失业人员就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试点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当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体经营试点纳税人,是指提供《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服务(除广告服务外)的试点纳税人。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试点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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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全民创业促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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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发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积极作用,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中职教育要覆盖全省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科技“特派员”帮助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农民工参加社保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昨日,河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2016年全省农民工工作要点,今年,我省将为在豫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兄弟送上“一箩筐”的好政策、好福利。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
为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今年我省将加强农民工就业监测和形势分析,通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优化就业环境,完善就业服务,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
今年,我省将把帮扶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作为农村就业工作的重点,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我省将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同时,我省将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按照计划,今年全省拟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
中职教育覆盖农村初高中毕业生
今年我省将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岗位证书培训、星火计划、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技能培训、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青年农民工培训、女性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转岗培训。同时,我省将加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为着力加快发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今年,我省将通过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努力实现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科技“特派员”帮助农民工创新创业
为鼓励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我省将支持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通过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带动农民工就业创业。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支持。
此外,我省将鼓励组织一批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带动农民工创新创业,建立农村科技创业导师队伍,打造一批支持农民工农村科技创业的“星创天地”。鼓励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办涉农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农民工参加社保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为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今年,我省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参保基础数据库,借此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同时,我省将研究在城镇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水平。做好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扩大建筑业工伤保险覆盖面,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
为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我省以农民工集中的区域、行业为重点,着力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范围,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吸收优秀农民工加入工会领导机关工作。
为促进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工会等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市民培训,逐步构建起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把困难农民工作为帮扶的重点人群。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常住地救助、福利保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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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青岛做创业,可以享受创业政策扶持啦?最新的创业优惠政策又有哪一些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青岛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大学生就业再度成为外界关注的话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大学生失业率高于我国总体失业率2个多百分点。从7月份开始,今年新毕业的大学生将进入劳动力市场,大学生失业率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显著增加。一项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2015届毕业生中选择自主创业的比例高达6.3%。国家也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自营小微企业可享所得税优惠
去年4月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此前执行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不仅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其中还特别增加了对于大学生自主创立小型微利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的专门条款。
根据这项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凡是大学生自主经营小型微利企业的,对于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适用的优惠税率为10%,较此前25%的税率最高可减免60%。对于每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则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一家由大学生自主创立的小微企业为例,如果其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按照正常的税收政策,其按照原25%的税率应缴纳所得税为2.5万元。而按照这项优惠政策,这家小微企业仅需将5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仅需缴纳1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减少幅度达到60%。
毕业当年自主创业三年减免税
此外,对于大学生毕业当年自主创业的企业,我国还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其中专门规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即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针对这项政策,目前已毕业离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的大学毕业生不享受这项政策。
大学毕业生开网店可享补贴
小微企业是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还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比如,目前对于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凡是与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家将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这项政策执行期限将截至今年年底。同时,对于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另据笔者了解,为鼓励网络创业,我国目前还在执行一条政策,即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由于目前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地区出台的促进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较多,因此有专业人士向有意创业的大学生建议,尽可能在规定范围内“用足”这些政策,比如对于免税优惠,可能在某个区域注册企业就能享受到比其他地区更优惠的税率等,或者在某个地区注册某个种类的企业能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用足”这些政策可以大大减少创业初期的成本,从而降低创业风险,提高成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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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业与创业都是人们的热门话题,中央有没有出台关于就业创业的政策?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中央就业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当前,物流快递与农村电子商务等新经济业态发展迅速,在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全国政协、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李崴指出。
李崴委员介绍,2015年全国快递从业人员保守估计超过200万人,其中农村户籍员工占绝大多数,农村电商则直接促进了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据统计,2015年全国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的行政村超过780个,带动就业近100万人。
“尽管我国电商经济催生了大量新业态、新岗位,但是快递电动(三轮)车的‘合法性’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快递安检设置细节不够明晰,农村电商创业软、硬件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李崴委员表示,国务院去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早已明确提出“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但无论标准如何制定,都存在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一上位法相违背的问题。
为此,李崴委员建议,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快递电动(三轮)车合法身份;出台行业政策,明确快递安检设置细节,以快递分拣中心为安检节点,减少企业负担,降低社会流通成本;同时,进一步扩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范围,加大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解决互联网、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不完善、融资难融资贵、创业服务不足等问题。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中央就业创业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中央就业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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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做创业,现在中央有没有出台什么就业创业的政策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中央关于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当前,物流快递与农村电子商务等新经济业态发展迅速,在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全国政协、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李崴指出。
李崴委员介绍,2015年全国快递从业人员保守估计超过200万人,其中农村户籍员工占绝大多数,农村电商则直接促进了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据统计,2015年全国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的行政村超过780个,带动就业近100万人。
“尽管我国电商经济催生了大量新业态、新岗位,但是快递电动(三轮)车的‘合法性’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快递安检设置细节不够明晰,农村电商创业软、硬件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李崴委员表示,国务院去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早已明确提出“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但无论标准如何制定,都存在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一上位法相违背的问题。
为此,李崴委员建议,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快递电动(三轮)车合法身份;出台行业政策,明确快递安检设置细节,以快递分拣中心为安检节点,减少企业负担,降低社会流通成本;同时,进一步扩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范围,加大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解决互联网、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不完善、融资难融资贵、创业服务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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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创业不仅仅是只有大学生才有很多扶持政策,政府专门针对农村妇女创业也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贷款政策,来看看小编为你带来的农村妇女创业政策吧,一起来学习吧!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为有效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充分发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积极作用,重庆市政府出台《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用普惠性和扶持性政策力争到2018年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筑巣引凤”补基地。对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每户直接带动一定人数就业的,给予基地一定专项资金补贴。对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返乡创业园,根据其财政贡献和吸纳就业人数等情况,市、区(县)两级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对返乡创业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补助。积极协调各类园区,引导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入驻,在标准化厂房等设施设备使用上给予大力优惠。因扩大产能需建设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的,同等享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扶持政策。同时,在用地上可通过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置换优先用于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利用闲置校舍、厂房等场地创业,支持利用自家宅基地兴办农家乐等实体经济。
“贷动发展”补融资。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设立返乡创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承贷银行按基准利率贷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拨补。扶持有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直接融资。将有市场、有赢利能力的返乡创业企业纳入银行转贷周转机制支持范围。
“财随企需”补短板。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探索设立创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电、网络等补贴及开展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符合现行稳岗补贴政策的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稳岗补贴。
“减税降费”补成本。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成为个体工商户、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将社保缴费优惠政策覆盖到返乡创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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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不少的大学生都回农村做创业了,大学生回农村创业好吗,大学生回农村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农村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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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在退役之后想做创业,现如今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什么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军人创业的最新优惠政策吧!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
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5.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转业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转,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6. 在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7.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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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与创业一直是大学生们的关注点,然而现如今有哪些关于就业与创业的政策?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就业优惠政策: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2、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相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按规定在毕业毕业学校申领)。
3、开展就业见习。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给予800元/人.月的见习补助。
4、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和就业技能培训。
二、强化创业扶持,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提供场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扶持。
3、对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包括开办“网店”)、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可提供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并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1名劳动者,给予2000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SYB创业培训并提供包括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后续跟踪服务等内容的创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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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业与创业是人们的热议,关于创业与就业有什么政策法规吗?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相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64号),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予以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本期小编以“问答”形式解读促进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帮助您了解、掌握和享受相关政策,助力我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规定,对持《就业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在此基础上,《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4〕1535号)将我省扣减标准提高至每户每年9600元。
2.减免税顺序及如何进行扣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公告2014年第34号),纳税人按本单位吸纳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本单位减免税总额,在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减免税总额=∑每名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份÷12×定额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吸纳失业人员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就业创业证》?
答:根据财税〔2015〕18号,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公司招聘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77号)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4〕1535号)将我省扣减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 5200元。
5.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办理程序有所简化,由审批调整为备案减免税管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自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事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6.享受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后,多长时间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备案时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如果是个体经营的,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持《就业创业证》和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如果是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人持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持〈就业创业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7.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如果实际经营期不到一年的,减免税如何计算?
答: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财税〔2014〕39号文件规定,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8.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进一步扩大了扶持对象范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都可以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该通知也取消了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行业范围限制,从事酒吧等娱乐业的个体经营者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优惠内容具体为: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20%。《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4〕1536号)将从事个体经营的限额扣减标准提高至9600元。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9.退役士兵就业优惠政策
财税〔2014〕42号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4〕1536号)规定,将定额扣减标准提高至6000元。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10.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看了“就业创业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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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的大学生朋友想做创业贷款,现如今有什么贷款的政策吗?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江西省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创业无息借款请求条件
请求资料:1、运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挂号请求书》;
2、《个体工商户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
3、托付代理人处理的,还应当提交运营者签署的《托付代理人证实》及托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运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求挂号为家庭运营的,以掌管运营者作为运营者挂号,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许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实;一起提交其他参与运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名字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存案。
5、运营场所运用证实;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运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实复印件;租借别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借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实复印件;无法提交运营场所产权证实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赞同建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赞同在该场所从事运营活动的有关证实。将住所改动为运营性用房的,属乡镇房子的,依据《成都市物业办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则:业主、运用人应当按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赞同或许不动产挂号簿载明的用途运用住所,不得擅自改动其运用性质。确需改动的,除恪守法令、法规以及办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赞同;并依法经计划、疆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阅;属非乡镇房子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则的有关证实。
6、请求挂号的运营规模中有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规则必须在挂号前报经赞同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答应证书或许赞同文件复印件。
7、挂号机关需求提交的其它资料。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运营者或许由其托付的代理人签字。别的,申办洗车场是需求前置答应条件的,具体需求首先在区计划局、区环保局等完善了运营洗车场的前置答应证,或许是前置赞同文件后,方可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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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就业创业都很受关注,创业与就业有什么政策?以及现在的就业创业形势是如何的?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就业创业政策及形势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市场准入方面的扶持政策
1、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四证合一、一照四号。
2、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照一码”。
3、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住改商”。
二、税费减免方面的扶持政策
1、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2、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税费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扣减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
3、商贸、服务型企业新招收失业人员,3年内按每人每年4800元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4、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人员中的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5、大力扶持网络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资金补贴方面的扶持政策
1、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对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4、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女满45岁、男满55岁(“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
6、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7、相关企业对招收的退役士兵开展岗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8、失业人员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
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保险金。
1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6至12个月的救助渐退期。
四、融资信贷方面的扶持政策
1、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2、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五、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的扶持政策
1、城镇常住人员及毕业年度内在校高校毕业生,可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
2、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项目咨询、推介、论证、评估和开业、经营、技术、市场、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指导。
3、为创业者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法务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4、为初创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孵化场所,协调帮助办理各项开业手续,专家对其进行跟踪指导,并在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
5、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看了“就业创业政策及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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