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婚假相关的共37个结果: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不过目前晚婚晚育婚假规定已经取消,此后再没有晚婚晚育婚假,下面大家就一起跟小编来了解下具体情况吧。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4、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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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全国人大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016年四川法定婚假的放假天数。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与阅读!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 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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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6年31省婚假出炉。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今年,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
晚婚假的取消“震惊”了众多网友,中国经济网记者对此了解了一下网友的意见,许多网友对此规定表示不解。
网友@豆豆2号表示,作为80后,赶上了独生子女政策、高考改革、开放二孩、取消晚婚假、延迟退休,而专业学医又赶上了医改,今后我要养两个孩子和四个老人……这位网友语气中有着些许无奈。
另有网友吐槽称,原本对结婚还有点儿欲望,晚婚假一取消,连结婚最后的一点儿动力都没有。
还有网友表示,取消晚婚假后,如果地方没有补充政策的话,国人能享受到的婚姻假期就只有3天,最多可以举行个仪式,其他准备只能自己插空休息去做或是父母亲朋帮忙,蜜月行也完全没有时间了。
当然,除了这些有负面、或保持中立态度网友外,也有不少网友和专家表示,晚婚假的取消符合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对我国人口数量的稳定保持,还有减缓老龄化都有好处。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取消晚婚晚育假是因为,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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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2016年31省婚假出炉最新消息。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今年,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
晚婚假的取消“震惊”了众多网友,中国经济网记者对此了解了一下网友的意见,许多网友对此规定表示不解。
网友@豆豆2号简称还是豆豆表示,作为80后,赶上了独生子女政策、高考改革、开放二孩、取消晚婚假、延迟退休,而专业学医又赶上了医改,今后我要养两个孩子和四个老人……这位网友语气中有着些许无奈。
另有网友吐槽称,原本对结婚还有点儿欲望,晚婚假一取消,连结婚最后的一点儿动力都没有。
还有网友表示,取消晚婚假后,如果地方没有补充政策的话,国人能享受到的婚姻假期就只有3天,最多可以举行个仪式,其他准备只能自己插空休息去做或是父母亲朋帮忙,蜜月行也完全没有时间了。
当然,除了这些有负面、或保持中立态度网友外,也有不少网友和专家表示,晚婚假的取消符合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对我国人口数量的稳定保持,还有减缓老龄化都有好处。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取消晚婚晚育假是因为,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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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降临,新人步入殿堂就是迟早的事情。而此时上班族们都会关心一件事情——婚假!一系列问题也随即产生:自己有没有婚假?婚假放多少天?婚假包括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吗?婚假的工资又该如何计算呢……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就是:北京婚假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北京婚假规定如下:
2015年1月25日早,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市人大会主任杜德印作会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党的是八届五中全会关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有关精神,今年将修订人口与计生条例。
目前,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正在征求民意,并已经收到3000条建议。送审稿中,拟增设配偶陪产假15天,与此同时,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这意味着,大多数女职工的生育假不变,仍为128(98+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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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降临,新人步入殿堂就是迟早的事情。此时上班族们都会关心一件事情——婚假! 以下读文网小编搜集整合了大龄婚假的天数是多少,欢迎参考阅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例如在上海和北京,晚育假增加30天。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此次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不过,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除此之外,修正案草案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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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职业具有奉献性、牺牲性和高风险性。因此,他们的婚假也具有特殊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部队军人婚假规定介绍,供大家参考!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除正常探亲、休假的假期外,现役军人的婚假为3天,晚婚假7天,共计10天。其法律依据包括:2003年4月3日,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根据2003年8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说明》,这里的“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这里的“地方有关规定”,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2001年12月29日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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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军人的婚假是法律之中有明确规定的,对部队婚假管理的最新规定关系到部队军人的切身利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婚假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原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的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条件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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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 晚婚假 ,一些情侣坐不住了,表示 想马上扯证 。有人甚至还联想到,要是 晚婚假 少而不补,会让蜜月旅游的消费蛋糕也黯然失色。那么婚假具体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合了:16年婚假的新规定,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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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结婚,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但是婚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呢?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合了:2016婚假的工资怎么算,欢迎阅读!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之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有一点非常受关注,那就是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有人解读认为,原来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真的是这样吗?
晚婚和晚育相关但是两码事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修法后的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由于现在国人的生育越来越晚,因此对于晚婚晚育的福利非常关心。但实际上,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成两部分,一是晚婚,二是晚育,二者虽然有关系,但也不是一码事。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对于晚婚年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之前的文件精神,一般是在法定年龄之后三年结婚为晚婚,也就是男子25岁,女子23岁。按照正常生育的生理时间,晚育时间较晚婚略晚一年左右,也就是女子24岁左右。
取消晚婚假?没那么简单
首先说晚婚,计生法修改之后,晚婚假是不是取消了呢?实际上对于晚婚问题,《婚姻法》和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有涉及,《婚姻法》的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次修改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并没有修改,因此晚婚的福利并不能简单地说就取消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李也表示,“晚婚属于婚姻法的范畴,计生法管不了,因此不存在取消晚婚假的问题”。
但是看遍婚姻法的条文,并没有哪一条具体规定晚婚有多少天的假期,只有抽象的说法。其实,晚婚假休多久是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自行规定的,时间也不一。比如北京上海,晚婚假就是7天,加上正常的婚假3天,一共是10天。而安徽,正常婚假三天,如果是晚婚再延长20天,一共为23天。因此,计生法修订之后,晚婚假是否取消,还要看各地立法机关是否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目前,不能就简单地说晚婚假已经取消了。
晚育假也没有了?或许只是名称上
根据新修改的计生法,并没有提到晚育的问题,只是说“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就可以延长生育假的奖励”。从字面上理解,不会单独鼓励晚育。但专家认为,本次修改计生法的逻辑就是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全面二孩,也就是要鼓励生孩子。无论是生一个孩子还是生二胎,都符合法律规定,从法律上讲显然也符合延长生育假的奖励。从鼓励生育这一精神可以看出,晚育假期在字面上不存在换来的应该是普遍延长生育假,这是大概率事件。否则在当下晚育已经常态化的背景下,如果再缩短生育假期,有违鼓励生育的精神,更何况没有一胎又何来二胎。
生育假延长多少?需要各地方明确
很多人可能会想,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延长,如何延长呢?本次修法之后,全国人大要求地方上出台措施做好衔接,以确保法律的执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按照原来的规定,一些地方给予的晚育产假从十几天到30天不等,也就是在98天的基础上再加上十几天到30天不等。因此未来如何延长生育假,需要各地出台配套措施,使得法律真正落地。到时候,自己所在省市区到底延长多少就一目了然了。
看过“2016婚假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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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全面两孩的政策正式落地。那么2017江西省婚假又有什么变动呢?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合了:2017年江西省婚假最新规定,欢迎阅读!
新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丧假 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看了“江西省婚假最新规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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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劳动法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6安徽劳动法婚假,希望你喜欢。
安徽2016年婚假新规定:取消20天晚婚假 婚假3天产假158天
1月1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大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1月16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家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在今年1月1日至15日期间生育的,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
条例明确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取消20天晚婚假
条例对假期奖励作了调整,取消了20天晚婚假,修订后婚假将只有3天。在产假方面,修订后取消了30天晚育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30天,但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又延长60天,修订后产假统一为158天。
此外,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条例明确,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享受上述假期奖励。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条例取消有关生殖保健服务证查核、报告制度,对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第三个孩子的,仍然需要办理《生育证》。
社会抚养费仍需征收
条例调整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删除了对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对于不符合条件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仍然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目前,法定婚假为3天。修改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后的计生法则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此前,因晚婚而延长的婚假具体天数,各地有不同规定。如北京市增加奖励假7天,我省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规定,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不少人担心,当晚婚假取消后,实际婚假可能大幅缩水为3天。此种担心与不满的情绪不难理解。有网民表示,3天连婚礼都办不完,更遑论蜜月。
从立法设立晚婚假的初衷考量,取消晚婚假可谓顺理成章。晚婚假的设立,意在鼓励晚婚晚育、拉长代际生育间隔,从而达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目的。随着人口形势变化,新计生法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作为配套的假日奖励自然结束其历史使命。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晚婚假已不仅仅是一种奖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压力加大,我国年轻人的初婚年龄不断延后。即便没有晚婚假的奖励引导,很多城乡青年也会自然达到晚婚的年龄门槛。在此种情形下,晚婚假对于他们,更像是可预期的福利,而不是一种奖励。正因如此,取消晚婚假才给他们一种福利被拿走的“剥夺感”。
值得注意的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只是对婚假、生育假问题作出了顶层设计。具体的婚假、生育假安排,还有赖各地立法机关根据修改后法律,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相信在后续的地方立法过程中,会有更加细致而切合实际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民意诉求的基础上,对婚假作出合理安排。
安徽省新劳动法规定的婚假2016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安徽省晚婚婚假多少天2016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安徽省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安徽省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看过“2016安徽劳动法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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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6重庆婚假产假规定,希望你喜欢。
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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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的生存和发展的语境与西方劳动法是迥然不同的,其作用的发挥应立足我国当前的实际,重视对劳动法实践过程中我国广大民众的实践经验的累积和提炼。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安徽劳动法婚假产假,希望你喜欢。
2016年1月14日,《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人大会审议,《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的产妇,都将享受产假延长60天的优待。据了解,《草案》1月15日提请省人大会表决,一旦表决通过,“全面两孩”政策将在安徽省正式落地。
产假:政策内生育延长60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取消晚婚晚育假,同时对合法生育的人群给予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具体延长多久则由各省自己规定。
安徽省此次《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草案》既维护了生育一孩夫妻的利益,也体现了提倡生育两孩的立法导向。”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表示,我省将原来的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延长产假30天,合并转换为延长产假60天,保留了原来男方护理假的规定。
根据规定,对符合《草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草案》还规定,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安徽省的产妇能多少天休产假呢?安徽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称,“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我省产妇可以休158天产假,剖腹产等特殊情形将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
据介绍,在新条例实施之后,安徽省产妇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60天产假的优待。
婚假:晚婚假从23天变3天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此前对假期的相关规定,婚假构成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共计23天。
此前政策中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奖励,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此次《草案》删除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这意味着,从“全面两孩”政策在安徽省落地后,包括晚婚在内的新婚夫妻只能享受3天的婚假。
安徽产假规定:安徽可休158天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98天的基础产假不会减少,但具体的产假奖励假与婚假都将交由各地自行制定安排。
目前,在地方新计生条例已经落地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时间最多,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6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58天产假。
目前,北京、吉林、山东三地正在公开征集意见,对于晚育假均有新的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在丈夫的陪产假方面,广西陪产假由10天增加至25天,陪产假天数最多。
安徽婚假规定:
2016年1月15日新修订的《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假的奖励,因此,安徽婚假为3天。
看过“安徽劳动法婚假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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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辽宁劳动法婚假规定,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晚婚假天数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31省最新婚假
2016年,各省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各地对原有的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即男士的护理假)均做出了相关的修改,从出台的规定来看,大多数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省份的婚假天数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做另外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省份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山西、甘肃保留30天豪华婚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提及婚假天数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相关提示:(59)中劳薪字第67号指的是《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其中“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下有如下文字: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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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婚假时间究竟是几天?各省各地的婚假有什么变化?想要结婚的朋友们要多留意2017最新中国各省的婚假时间了!小编整理了2017年中国各省婚假时间,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2015年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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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国家新规定2016,31省最新婚假已经出炉,但是11省的婚假仅为3天怎么办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汇总了2016年31省最新婚假时间表,大家赶快收藏吧。
2016年年初山西省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1月起山西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在还未修改该条例以前,山西就是全国婚假最长的省份,拥有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如今最新的计生条例只是删除了“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却在修正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从表格中可以看到,除了山西以外,甘肃地区也保留了30天的婚假,与山西并列第一。
另外,中国经济网还特别关注了河南省与黑龙江省,两个省份在修改本省的计生条例时对婚假的规定增加了对于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增加婚假7天和10天的规定,使得河南省和黑龙江省婚假天数仅次于山西和甘肃。据中国经济网统计,河南可休28天,黑龙江婚假可以休25天。
除了河南和黑龙江,中国经济网注意到,陕西省也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了10天的婚检假。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表示,增加婚检假,目的是鼓励大家去参加婚检,进而降低缺陷人口出生率。
提醒有结婚准备的青年男女注意的是,如果河南、黑龙江、陕西三地的青年男女想休婚检假的话,需要在结婚之前去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婚检,然后拿婚检报告去和单位请假,不然将无法享受增加的婚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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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劳动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2016劳动法关于婚假,希望对你有用。
一、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几岁算晚婚?假期有增加吗?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另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七天中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晚婚假是否要两方都符合才可以享受?
晚婚假的享受并不要求双方都符合,只看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条件。
例:女22周岁;男26周岁,两人均为初婚。男方初次结婚时年龄已大于晚婚规定的25周岁。所以,即使女方不到晚婚年龄(23周岁),男方也可享受晚婚假。
四、再婚还有婚假吗?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五、婚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原则执行。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即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以此报酬标准为基数)。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指工资收入而非基本工资)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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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2016劳动法婚假,希望对你有用。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工作日
《重庆市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看过“2016劳动法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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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职工所享受的合法权益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2016年婚假,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几岁算晚婚?假期有增加吗?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另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七天中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晚婚假是否要两方都符合才可以享受?
晚婚假的享受并不要求双方都符合,只看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条件。
例:女22周岁;男26周岁,两人均为初婚。男方初次结婚时年龄已大于晚婚规定的25周岁。所以,即使女方不到晚婚年龄(23周岁),男方也可享受晚婚假。
四、再婚还有婚假吗?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五、婚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原则执行。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即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以此报酬标准为基数)。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指工资收入而非基本工资)的70%确定。
看过“劳动法2016年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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