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如何避免招聘陷阱维护自身权益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在确定前往面试前,应该做好面试前的准备工作。
1 弄清楚对方公司名,公司提供的职位,面试时间,公司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并且要记在纸条上。一切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2 直接以电话探问公司背景、经营项目、员工多少及工作内容。
3 如果是在求职网站上投的简历,面试前,上网查看一下该公司的情况,做一些必要的了解,并和从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进行比对,以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你没有向其投简历而让你去面试,那就要准备“闪”了。
4 如果是透过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求职,应先查证其是否为登记许可有案的合法介绍所,可以到相关网站中查询是否登记有案,并查询公司营业项目为何。
5 上网查询是否有企业网站,如有可先大致浏览了解。
6 面试通知让你到某个地方后派人接的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闪”了。
留意面试情况
面试当天应提高警觉,用心观察面试地点及场合的情况,一方面为保障自身的安全,另一方面可藉一些小细节观察该公司是否正规。
1 赴面试前应向亲友详细交待面试的时间地点。
2 面试前提早十分钟到,先观察一下面试地点附近的地理环境与对外通道。
3 有无保安、门卫。
4 有无公开的公司招牌及张贴告示各类登记证书。
5 是否位於旧工厂房、偏僻无人之处或住宅区。
6 面试地点非招聘启事上的地址。
7 最好有友人相伴并备有适当的防范器物。
8 面试时,不轻易饮食点心或饮料。
9 若需缴交证件则只交复印本,不给原件,不签名盖章。
10 评估薪资是否合理,高额酬劳未必是合理的报酬。
11 凡是要预缴费用和保证金的必是陷阱,立即“闪”。
12 不需面试、考核,仅先缴纳报名费或保证金的就业机会。
13 观察办公室隔间及员工座位的布置( 私人物品越多,表示员工对该公司较有向心力 )。
14 为确保自身权益,清楚询问工作内容与劳动条件。
15 是否有试工或试用的不合理要求。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招聘广告,应该是可信无疑的。其实不然,虽然招聘广告一般都有劳动或人事部门的批文字号,但这只表明该广告的合法性,并不代表其招聘行为的合法性。求职者一定要留意那些通过合法广告的“花言巧语”来掩饰的不法行为。招聘广告是虚是实,是真是假,都可以从广告字眼的“蛛丝马迹”中探索出来。
底气足不足。招聘广告以招聘为目的,但企业都会利用在大众媒体上“亮相”的机会为企业“脸上贴金”。那些在广告上避而不谈企业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其规模不会很大,难以“上台面”。
同样,即使是合资企业,如果合资双方均为财大气粗的大公司,肯定会标明双方的背景,如果笼统地称为中外合资企业,那么合作双方极有可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至于只留下联系信箱、BP机号码之类的招聘单位,还是少接触为好,说不定哪天就会“人去楼空”。
头衔华而不实。一些公司为了提高入职要求,或吸引较高学历的应聘者,将职务头衔修饰得美轮美奂,有别于一般惯用的职称。
长请长有。一些职位空缺,长年累月都在报章刊登广告,仿佛永远请不到合适的员工,请注意这可能是某些公司为测试市场动态、人力资源流动情况的一种招数。
刊登次数过频。同一单位在短时间内连续刊登相同的招聘广告,说明该企业招聘的人数多且急,求职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若一个单位数周后再次刊登同样的广告,说明该单位待遇不好,很难招到人或招到人后留不住人,应三思而行。
降格以求。以往某职位一般需求大专学历,唯广告中明确一般学历及经验即可,其实,除非申请人拥有丰富经验或表现特别突出,否则难以录取。
实则虚之。某些机构会在报章大量刊登广告示,给人不断发展的错觉,目的是掩饰裁员危机,有时在财务状况上故弄玄虚,以避开债权人的追逐压力。
保证年薪。最常出现以佣金为主要收入的行为业,而最后能否实现需视入职者的工作表现及能力,求职者可先衡量在没有佣金的情况下,固定底薪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勿让广告字眼误导。
“急聘”的背后。某些公司附加“急聘”、“大量求聘”等字眼,目的是借助广告大量吸纳新血,在录用后的短期内再淘汰不合适的员工,本来“人拣你,你拣人”实属无可厚非,但是打工仔切勿胡乱申请,以免上了“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当。
语法怪异。早前某报刊登被指有性别歧视的招聘广告,经法庭裁定,由于文句中无任何标点符号,使人可得出两种不同的理解,而成功脱罪。由此可见,雇主可以利用一长句而避开有关法律的限制,求职者宜细细推敲此类广告的含意,以免浪费精力和时间。
高薪诱人。目前许多广告打出的工资高得惊人,如年薪十万、百万,这些单位大多对学历、经验、能力、社会关系要求较高,不适合下岗职工,而且许多广告是为了制造轰动效应,起促销作用,大可不必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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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场新人来说,在面对汹涌的职场浪潮时,既要依靠自身的实力,站稳脚跟,还要努力规避一个个职场陷阱。那关于常见职场招聘陷阱的应对方法有哪些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应对常见职场招聘陷阱的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表示:“恭喜您插手到我们的步队中来,请先缴纳服装费、档案经管费、培训费……”话没说两句,先给你开帐单,各类费用的来头说得有鼻子有眼,工作还没有定论,钱袋率先不保,要想获得工作仿佛这金那金的一样不克不及省,而事实上,金钱大多打了水漂,工作逼得你自己启齿说退出,最后剩下的只是:轻轻地我走了,不带走一分我的财帛。
提醒:在应聘进程中,近似如许的环境并不罕有,对此,职业参谋认为凡是简单聊两句,草草应付面试后就说你被录用的雇用企业,常常正视的是你的 “财”而不是“才”。求职者应聘时要把握好一个原则,即不要在应聘的进程中向雇用单元缴付任何形式的费用或典质证件。在劳动保障部公布的《劳动力市场经管划定》中明白划定:禁止用人单元向求职者收取雇用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典质金;拘留收禁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招用人员为名攫取不合法好处或进行其他违法勾当等行为。
是以,用人单元要求就业者在签定合同的同时,缴纳典质金、风险金等以避免就业者违约的做法是不正当的。求职者在碰到此类环境时,可以斗胆地提出谢绝,不要相信单元给出的当令退款的许诺,“若是用人单元连国度的划定都不遵守,他们怎样会遵守对求职者许下的其他许诺呢?”若是求职者已缴纳了此笔费用,有权在进入用人单元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也能够经由过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依法维持自己的权益。
看过“如何应对常见职场招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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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毕业前后,都是一个求职高峰,在这段时间里,各类求职陷阱也纷纷涌出。那大学生要怎样去避免常见求职陷阱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大学生避免常见求职陷阱的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雇用单元在雇用告白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司理”,成果到了岗亭,应聘者却发现实际上是去做“营业员”、“保险代办署理员”等。有的单元也会以“到下层先熬炼熬炼”为幌子,棍骗求职者,使他们继续工作下去。
风险:点缀雇用岗亭使得求职者就职后常常大掉所望,心理落差很大。可是有些求职者因为各种原因,可能选择了安于近况,继续这份工作,从而对自己的职业生活生计发生很大负面影响。
若何规避:求职的时辰要搞清晰职位的具体内容,细心阐发,扣问工作细节。某些用人单元供给的虚而不实的职位,经常冠以好听的头衔,可是却强调无需经验,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有一些雇用单元虽在雇用告白中列出要雇用的多种职位,其实这些职位都是做营业的,乃至是没有底薪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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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劳动法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那要如何去避免职场陷阱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避免职场陷阱的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市场上推销员等业务人员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但用人单位需求甚多,于是普通的推荐工作往往被极尽粉饰、包装之能事,求职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实情。事实上,业务人员不仅直接掌握企业运作的命脉,业务工作更有助于求职者在短期内快速成长,想必是业务人员难寻,用人单位方才出此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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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盲目跳槽时,要树立科学职业发展观,在正确的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及职业实践观的指导下,促进职场成长。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怎样避免跳槽的陷阱,希望你喜欢。
让Offer有法律效力
对于很多“骑驴找马”的人来说,最痛苦的莫过刚和旧东家说“Bye”却被新东家“放鸽子”,硬生生被贴上了“裸辞”标签。那Offer到底具有法律效力吗?若还没入职就真的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吗?为了让自己有保障,你应尽量要求公司发送纸质的Offer;如果公司没有纸质的Offer,你可以要求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留下白纸黑字总比开空头支票来得放心一些,尤其建议你使用较知名的公开注册的邮箱接收电子邮件,这样比较有公信力。如果对方不愿意,你可以要求对方改日再打个电话确认Offer,然后你可以做好录音的准备,总之,留下证据很重要!当然,证据链还是大有讲究,职场专家提醒大家:
公司的Offer是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即向应聘者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消。应聘者为了实现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已经辞去了原先的职务,即已经为履行劳动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这份要约公司已经不能撤消了。如果要撤消,必须承担因此给应聘者带来的损失。
对于收到纸质Offer的应聘者,要注意Offer上是否有有权人的签字或公司盖章。若只是一张简单打印的纸,则可能出现无法得到认可的情况。如果公司提供的Offer上没有明确入职时间,建议职场人与公司确认入职时间后再辞职。因为没有明确时间的Offer在法律上是可撤消的。
读懂招聘信息
高职:对于一些有职业规划的人来说,多半会对自己的职位进阶有一定要求。当你看到一个不错的职位,那也要保持头脑冷静地去求证真假。一家公司能有几个高管类职位?公司的职位架构通常是塔型的,管理层的职位通常会在上面,普通职位大多在下面,越往上职位的数量也就越少,如果一家公司大量招聘管理层职位,那其跳槽风险势必就大大提升。
高薪:在网友中调查显示,8成人跳槽是为了求得更好的薪水。但是,在招聘广告中,切忌看到“高薪”二字就激动得丧失判断力:明明是招聘无底薪的业务员,却声称“年薪可达多少万”;明明是一家自筹资金的合作制企业,却声称是“国内惟一的”、“国际知名的”等等。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薪势必会和经历、能力相匹配。
核心部门:可能你厌倦“边缘部门”的被忽视感,因此,你极其渴望跳进一家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如果一家公司的两个以上核心部门都在大量招人,那你是否得多留个心眼?公司有没有新业务扩展?公司本身发展处于什么阶段?某个部门偶有一两个庸才被炒,需要找人补缺,这很平常,如果是一批一批地招人,那就要判断一下其中的缘由了。
在准备跳槽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行情。而且一定不要被所谓的高薪高职所迷惑,这些都是跳槽的陷阱,跳槽一定要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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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劳动法走过了从无法可依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劳动法毕业生合法权益维护,希望你喜欢。
招聘、面试阶段企业在招聘、面试中对学生权益的典型侵害主要有:
一、歧视行为。
其中常见的是性别歧视。一些企业在招聘中不招收女生或提高同一岗位女生的学历、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变相对女同学设置就业障碍。劳动法规定,女性劳动者和男性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此外,还有形象歧视、身高歧视等。
二、虚假广告。
一些企业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情况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如果在这种企业上浪费了时间,可能会错失良机,错过真正适合自己的好的公司或岗位。如果你看中一家企业,事先对其进行调查和了解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尽量避免上当受骗。
三、侵害应聘学生的知情权。
面试时企业会向学生提出各种问题了解学生的情况,而当学生提出问题询问企业情况的时候,企业就会回避问题甚至迁怒于学生,这些都是违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的条款的。
四、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尤其是女学生的隐私权。
少数企业会在面试时向女学生提出“有没有男朋友?”、“是否有未婚同居行为?”等过分、无礼的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学生有权拒绝回答,甚至向司法部门举报。
签订协议阶段在学生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能会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书是学校、学生、企业三方的协议书,应该是教委规定的统一格式的文本,属意向性协议。应该注意的是,协议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也牵涉违约金的问题,所以在签订协议之前也要三思而后行。建议学生如果不是很确定会留在此家企业,在签协议前先与企业探讨违约金的问题,争取把违约金降到最低。
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劳动合同绝不是“走形式”,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本。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一定要确定后再签字,不要怕提出合同条款不妥而失去工作,否则可能给日后留下隐患合同条款并非不能更改,要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签字生效。有些企业的合同是“统一格式”,无法更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协议、合同具体条款上几个常见的问题
1、试用期过长。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考察、了解对方当事人而约定的期限。《劳动法》规定了试用期的大原则,即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2、合同必备条款缺失。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至少应具备以下7种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特别要注意的是劳动报酬条款。一些企业提供的合同上规定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这实际上等于没做任何规定。此外,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在岗位约定方面毕业生应注意避免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条款。
3、违反协议或合同的违约金。按照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或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但其是有上限的。现在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还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只规定单方违约是不公平的,企业违约同样要负责任。
4、合同文本中有违法条款。有些企业规定“女工3年内不得结婚”,这显然是违反婚姻法的。有些企业声明给予高工资,但是以不给职工上社会保险为条件,这也是违法的。如果出现违法条款,虽该条款无效,但是容易导致与企业间的纠纷。
5、其它。有些企业怕学生签订协议后反悔,收取抵押金或扣留学生有效证件的行为属于不合法行为。企业签订合同的形式应该规范,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还要加盖企业公章,其缺一不可。
求职小心三类权益侵害综观毕业生求职所遇到的权益受侵害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协议或合同只对企业单方面有利,比如条款中只规定了求职方违约的处罚措施。这样就会导致如果求职的毕业生违约会承担违约责任(如被罚款等),而企业违约则以合同或协议条款中未规定相关处罚措施而逃避责任。
2、不签合同或焉不详有些企业在试用毕业生时开空头支票,“先试用,后签约”是他们挂在嘴边常说的话;或者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从而拒绝履行对毕业生的各项劳动保障义务。
3、不当收费一些企业在招聘毕业生时收取报名费,“决定录用”以后向学生收取风险抵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这些都是不合理的收费,毕业生求职的时候应该拒绝。有些公司根本就是非法的,招聘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只是为了骗取报名费等费用。对此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毕业生维权必读多翻几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就能“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读一点和签订合同有关的法律,对于毕业生是很实用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毕业生可以在求职过程中留意诸如《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一类的法律书籍。如果感觉太多太厚,多翻几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也应该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这方面的规定。
另外,毕业生如果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发现问题,要据理力争,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如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发现问题,要与单位协商变更,甚至请求仲裁委员会就合同是否有效问题进行认定。如果遇到的问题自己应对不了,可以向企业工会反映,也可以求助于法定部门,如劳动监察、仲裁委员会等。律师提醒求职的应届毕业生,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应该尽量通过合法的人才机构、中介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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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招聘广告,应该是可信无疑的。其实不然,虽然招聘广告一般都有劳动或人事部门的批文字号,但这只表明该广告的合法性,并不代表其招聘行为的合法性。现在,小编来带大家认识在职场招聘广告中最常用的陷阱。
底气足不足。招聘广告以招聘为目的,但企业都会利用在大众媒体上“亮相”的机会为企业“脸上贴金”。那些在广告上避而不谈企业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其规模不会很大,难以“上台面”。
同样,即使是合资企业,如果合资双方均为财大气粗的大公司,肯定会标明双方的背景,如果笼统地称为中外合资企业,那么合作双方极有可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至于只留下联系信箱、BP机号码之类的招聘单位,还是少接触为好,说不定哪天就会“人去楼空”。
头衔华而不实。一些公司为了提高入职要求,或吸引较高学历的应聘者,将职务头衔修饰得美轮美奂,有别于一般惯用的职称。
长请长有。一些职位空缺,长年累月都在报章刊登广告,仿佛永远请不到合适的员工,请注意这可能是某些公司为测试市场动态、人力资源流动情况的一种招数。
刊登次数过频。同一单位在短时间内连续刊登相同的招聘广告,说明该企业招聘的人数多且急,求职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若一个单位数周后再次刊登同样的广告,说明该单位待遇不好,很难招到人或招到人后留不住人,应三思而行。
降格以求。以往某职位一般需求大专学历,唯广告中明确一般学历及经验即可,其实,除非申请人拥有丰富经验或表现特别突出,否则难以录取。
实则虚之。某些机构会在报章大量刊登广告示,给人不断发展的错觉,目的是掩饰裁员危机,有时在财务状况上故弄玄虚,以避开债权人的追逐压力。
保证年薪。最常出现以佣金为主要收入的行为业,而最后能否实现需视入职者的工作表现及能力,求职者可先衡量在没有佣金的情况下,固定底薪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勿让广告字眼误导。
“急聘”的背后。某些公司附加“急聘”、“大量求聘”等字眼,目的是借助广告大量吸纳新血,在录用后的短期内再淘汰不合适的员工,本来“人拣你,你拣人”实属无可厚非,但是打工仔切勿胡乱申请,以免上了“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当。
语法怪异。早前某报刊登被指有性别歧视的招聘广告,经法庭裁定,由于文句中无任何标点符号,使人可得出两种不同的理解,而成功脱罪。由此可见,雇主可以利用一长句而避开有关法律的限制,求职者宜细细推敲此类广告的含意,以免浪费精力和时间。
高薪诱人。目前许多广告打出的工资高得惊人,如年薪十万、百万,这些单位大多对学历、经验、能力、社会关系要求较高,不适合下岗职工,而且许多广告是为了制造轰动效应,起促销作用,大可不必理它。
首先摸清公司底细
在确定前往面试前,应该做好面试前的准备工作。
1 弄清楚对方公司名,公司提供的职位,面试时间,公司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并且要记在纸条上。一切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2 直接以电话探问公司背景、经营项目、员工多少及工作内容。
3 如果是在求职网站上投的简历,面试前,上网查看一下该公司的情况,做一些必要的了解,并和从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进行比对,以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你没有向其投简历而让你去面试,那就要准备“闪”了。
4 如果是透过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求职,应先查证其是否为登记许可有案的合法介绍所,可以到相关网站中查询是否登记有案,并查询公司营业项目为何。
5 上网查询是否有企业网站,如有可先大致浏览了解。
6 面试通知让你到某个地方后派人接的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闪”了。
留意面试情况
面试当天应提高警觉,用心观察面试地点及场合的情况,一方面为保障自身的安全,另一方面可藉一些小细节观察该公司是否正规。
1 赴面试前应向亲友详细交待面试的时间地点。
2 面试前提早十分钟到,先观察一下面试地点附近的地理环境与对外通道。
3 有无保安、门卫。
4 有无公开的公司招牌及张贴告示各类登记证书。
5 是否位於旧工厂房、偏僻无人之处或住宅区。
6 面试地点非招聘启事上的地址。
7 最好有友人相伴并备有适当的防范器物。
8 面试时,不轻易饮食点心或饮料。
9 若需缴交证件则只交复印本,不给原件,不签名盖章。
10 评估薪资是否合理,高额酬劳未必是合理的报酬。
11 凡是要预缴费用和保证金的必是陷阱,立即“闪”。
12 不需面试、考核,仅先缴纳报名费或保证金的就业机会。
13 观察办公室隔间及员工座位的布置( 私人物品越多,表示员工对该公司较有向心力 )。
14 为确保自身权益,清楚询问工作内容与劳动条件。
15 是否有试工或试用的不合理要求。
求职者一定要留意那些通过合法广告的“花言巧语”来掩饰的不法行为。招聘广告是虚是实,是真是假,都可以从广告字眼的“蛛丝马迹”中探索出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场招聘广告中最常用的陷阱,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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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聘求职过程中,很多不法企业充分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而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设置了各式各样的就业陷阱,给社会和就业人员带来了具大的危害和人生权益的伤害, 求职“陷阱”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变相收取各种费用,如报名费、培训费等等,其实是一些企业变相敛财的手段和方法。
2、有些单位在刊登招聘广告时在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描述时含混不清,对用人要求的标准不明确,没有严格的界限。
3、企业在新员工录用后,对于待遇,不给予明确的答复,含糊不清、在签定用工合同的时候,也不说明具体待遇。
4、试用期过长。
1、求职者在应聘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的了解进入这个行业的特点,特别是完全依靠劳动力成本、技术比较低的企业,在进入这样的企业前,最好能和该企业的员工进行了解,多方面的打听;
2、签订用工合同,明确了解企业用人制度和岗位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试用期过长,则是侵犯权益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合同至少应具备以下7种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在企业录用前,就必须向企业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要和对方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具体待遇,薪资等应明确说明;
4、对于收取任何费用和保证金的完全不予理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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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
调查显示,70%求职者表示曾遭遇过职场陷阱。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猎头、职介机构、人才派遣公司等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沟通的主要载体,也是求职者找工作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五大主要途径。
在一项“你遭遇的招聘骗局来自哪里”的调查中,直接来自用人单位的占了27.89%,职业介绍所占25.79%,网络招聘占23.16%,大型招聘会占14.21%,咨询公司占8.95%。下面所记录的求职故事就是想告诫求职者,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就要在求职的过程中时刻保持警觉,做到谨慎从事辨清真相。
求职故事一:中介和招聘方联手骗钱
刘阿姨今年退休后想找一份工作继续多赚点钱,便找到了一家求职中介咨询。中介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刘阿姨,并且拿出了最新的企业职位需求信息。在交了200元中介费之后,刘阿姨选择了离家不远的一家美容院从事清洁卫生工作,美容院承诺的工资是每月1500元,她觉得还算合理,便马上上岗。
谁料两个星期之后,美容院的老板娘把刘阿姨叫到办公室,说她表现不错,刚好另一家分店人手不够,需要她同时到那边打扫卫生。刘阿姨一听便提出:当初应聘的只是这家店铺的清洁岗位,为什么现在又临时增加新的任务?老板娘立刻便拉下脸说要么继续干要么走人,此时刘阿姨顿感受骗,最后只能自认倒霉选择离开。
记者支招:有备而来防止“被就业”
刘阿姨白白干了两周不说,还倒贴了血汗钱,一不小心反倒成了“被就业”。这就是求职中介和招聘单位联手对应聘者欺骗的伎俩。“黑职介”在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职介费后,或把一些虚假信息给求职者,或联合招聘单位一起忽悠求职者。
求职者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通过职介公司就业不失是一种有效的求职途径,但应选择政府主办的或社会信誉好的大型人才中介机构。而最关键的是,应聘者要记住与中介及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以充分保障个人权益。
求职故事二:货不对板的现场招聘会
刚辞去工作的小张,去参加某场面对精英人群的大型招聘会。看到广告牌上写着“千余个招聘摊位、世界500强知名企业前来参展”等字眼时,他感到信心百倍,觉得自己可以在此找到心仪的职位。
当小张交了10元进场费,随着人流一起挤进招聘会现场才发现,招聘单位并没有上千家,而且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有的只是少数500强企业设在二三线城市的分支机构。结果,在整个会场转了好几圈的小张,在草草投递了几份简历后只能失望离开。
记者支招:不要盲目“赶场”
小张碰到的这种情况多见于规模较小且不太正规的招聘会,这些招聘会的举办方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大多会打着面向精英阶层或某种类型专业人士等小众人群的幌子,联合招聘单位甚至是虚造招聘单位举行招聘会,以谋取“门票”费用。事实上,很多招聘单位此时并无招聘计划,甚至本身就是虚假的。因此,求职者在参加招聘会前先要弄清招聘会的举办方是谁,也可以打电话去他们的上级单位求证,免花冤枉钱。
求职故事三:女孩网上投简历引来骚扰
大四女生小雪是个“宅女”,看着身边的同学一个个通过网络应聘找工作,她也开始忙着在各大招聘网站上投简历。当小雪在某人才招聘网上传了简历后,该网站立刻给她发了封电子邮件让她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说这样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多被好单位录用的机会。于是她便在网站上输入了自己的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地址等。
可谁料在接下来的一周之内,小雪经常接到陌生人打来的电话,称自己是某公司的管人事的,想录用她,但这些单位都是查找不到地址的小公司。更可气的是,小雪的手机上从此多了许多广告短信。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出去了,而此时想更改也来不及了。
记者支招:个人资料不应随便泄露
小雪的遭遇可以说是目前很多人都会面临的烦心事。为了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被网络骗子利用,对于求职者来说,首先应选择一家达到一定规模、能够为用户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站。一般情况下,选择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门户型的招聘网站才是明智之举。
除了相对较为隐私的个人信息应该保密之外,求职者对于自己所投的就业单位事先也要有初步的了解,并且查询他人对于该就业单位的评价,再来综合考虑是否要投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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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导语:1631年,英国剑桥商人霍布森贩马时,把马匹放出来供顾客挑选,但附加上一个条件,即只许挑最靠近门边的那匹马。显然,加上这个条件实际上就等于不让挑选。对这种无选择余地的所谓“选择”,后人讥讽为“霍布森选择效应”。
关键是科学拟制备选方案和优选方案。要实现特定的系统目标,客观上存在着多种途径和方法。决策者要深入实际,广泛调研,充分占有相关信息,找出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限制条件和起决定作用的因素。通过综合与分析,权衡利弊、区分优劣,拟制多种预案作为备选方案。在此基础上,选择最优或满意方案作为决策方案。
就“来自自我”这个角度而言,就是要充分思索的意思。选择,就是充分思索,让各方面的问题暴露出来,从而把思想过程中那些不必要的部分丢弃,这好比对浮雕进行修凿。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理智在开始时就过份仔细地检验刚刚产生的念头,显然是徒劳无益的,它肯定会阻碍心灵的创造工作。孤立地看,让一个念头任意地走向极端可能毫无意义,但是跟踪这个念头却可以取得重要结果,它很可能在和其他貌似荒谬的念头的搭配下,提供一条十分有用的线索。因此,在构想选择方案的时候,理智应该让大门口撤销其看护人,让思路畅通无阻。此外,选择的多方案之构成,还需要来自他人的充分的不同意见。一项选择的优劣,一种判断、决策的正误,不决定于意见的一致。只有以对立的观点、不同的谈论和不同判断的选择为基础,才会是好的选择、判断和决策。优秀的社会角色扮演者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他们在确定某项选择、作出某种决策时,总是尽可能地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激发反对意见,从而从每一个角度去弄清楚确定选择、实施决策到底应该是怎样的。激发、思考来自他人的不同意见,第一,可以使你自己不致成为某种想法的俘虏。第二,可以给你的判断、决策提供可选择的另一些方案,有从多方面思考、比较和进行选择的余地。第三,尤其重要的是可以刺激你的想象力,开辟觉察和了解问题的新途径,而想象力是需要挑战和刺激的,否则它就会隐匿起来或者派不上用场。事实表明,反面意见就是刺激想象力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被逼之下的争辩和思考尤其如此。想象力象自来水一样,除非我们打开龙头,水是不会流出来的。而这个“想象力龙头”就是激发争辩的反面意贝。正是由于上述这些益处,所以,有成效的社会角色扮演者,在其确定选择、作出判断和决策之前,总是高度重视对反面意见的激发和运用。只有这样,他才能辨别出那些貌似有理、实则错误的想法,才能得到“另一方案”以供选择并作出决策,也才能在他的决策被证明是行不通的时候,不致于象在五里雾中那样迷失方向。同时,反面的意见正可以激发他的想象力,可以使似是而非的意见转化为正确的意见,把正确的意见转化为最佳选择和决策。如此一来,“霍布森选择效应”也就不告而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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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陷阱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人们求职心切而采用的手段,用于骗取求职人员的财物、个人信息或者低廉甚至免费的人工。犯罪分子利用求职者急切的求职心态,进行的一些诈骗方式,招聘会上的兼职推销,往往要附加诸如培训费等收费。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大学生避免求职陷阱的相关策略,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对于刚毕业的求职者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最容易遭“忽悠”的就是“试用期”了。试用期过长或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这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时的普遍遭遇。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与正式合同期相比,试用期内的工资收入及福利待遇低,长期耗在试用期内,不仅让求职者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求职者的职业发展不利。陷阱四:弄虚作假,不讲诚信。一些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常常在介绍招聘岗位信息时歪曲、编造、美化,极尽包装。这些公司常以高薪为诱饵,迫使应聘者立刻签订合同以及约定高额毁约金的方式,千方百计套牢求职者。还有些不规范的网站和中介机构,通过接取求职简历,获取大量个人信息,出售给企业作为销售信息。更有甚者,在报纸上刊登招聘信息,
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诱使应聘者递上个人资料,留作它用。陷阱五:以招聘为名,行推销之实。先以优厚待遇,让求职者上门应聘,再以种种理由提出要对求职者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就是公司先与求职者签订一份产品推广协议或产品促销协议,协议中约定求职者必须在约定时间内以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掉该公司某种产品,并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或样品费。当求职者签好协议去推销产品时,才发现根本销售不掉。结果,求职者的保证金或样品费就这样被这些公司“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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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
前不少大学毕业生正在找工作,区人才市场专家提醒毕业生,应聘时要多长个心眼,识破以下招聘陷阱——
陷阱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政府有关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者收取
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招聘单位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都是违法行为,求职者应拒绝交纳。一旦上当受骗,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陷阱二:面试地点临时租借。若招聘单位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的地方作为面试地点,就要高度注意,只要事先通过上网搜集单位资料或致电该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其招聘计划,就能判断这场面试以及该单位是否有“诈”。尤其女大学生最好不要只身前往咖啡厅、酒吧之类的场所参加面试。
陷阱三:劳动合同变成购买产品协议。有的用人单位先发给求职者一些产品资料并收取几百元的资料费,告知考试后等待通知,结果绝大部分求职者考试都不合格,资料费也就被用人单位“笑纳”。对此,公安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招聘单位录用人时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不是产品推销协议。劳动者不要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更不要随意交钱买“资料”。
陷阱四:不将承诺写入合同。毕业生小李在招聘会上看到一家单位非常适合自己,对招聘广告上“单位每月提供住房补贴500元”感到很满意。工作后,小李发现她的工资单里并没有500元住房补贴。她马上向办公室反映,工作人员说该补贴单位已取消了,并拿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给小李看,合同上也没有约定单位要支付她该补贴。作为求职者,应提出把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写入劳动合同条款,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
陷阱五:要你介绍他人加盟。小王在人才市场门口遇到一位热情的“业务主管”,他说公司正需要小王所学专业的毕业生,并表示收入非常高,让小王把自己的朋友也带到公司一同发展。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要警惕他们是不是非法传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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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在当下经济增长速度下行,就业形势严峻的状况下,高温劳动者的高温补贴是亟待考虑的问题。炎炎夏日即将来临,高温津贴的发放又成为劳动者关心的话题。我国高温津贴制度目前实施的情况如何?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应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温津贴制度?
国家安全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于2012年6月29日联合颁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为此,应该将高温天气作业应享受的高温津贴与高温作业应享受的岗位津贴区分开来。按照该《办法》,高温津贴是指对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劳动而付出的特殊的或额外的劳动消耗而给予的一种补偿,是与劳动者的劳动消耗或者支出相关的一种回报,是劳动的对价,属于工资的范畴。
制度执行有偏差违背设计初衷
按照《办法》的要求,全国各地普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了本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及发放实施方案。据统计,截至2014年,全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的省市自治区有27个。就高温津贴发放的频率而言,规定按天发放的有13个,按月发放的有11个,按月或按天发放的有3个;就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长而言,规定发放3个月的8个,4个月的12个,5个月的4个,7个月的1个,还有两个地区发放时长不明确。
就高温津贴发放的主体而言,实际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一部分外资企业,他们营利能力相对较强,与政府的关系相对比较密切,对行政指令的认可度相对较高,因此,执行《办法》也相对较好。但是,民营企业特别是一部分微利企业,营利能力差,经济的承受能力弱,求生存、求发展的压力比较大,《办法》就没有得到执行或者得到全面执行。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办法》在企业的实际执行率仅有30%左右。
就高温津贴发放的对象而言,发放高温津贴要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但是实际执行中却发生了一些偏差,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平均化,带有普惠性,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设计初衷,也影响了《办法》的执行效果。这使得单位付出了相对较高的高温津贴成本,增加了一部分不应该增加的负担,但实际应该享受高温津贴的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职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激励,而不应该享受高温津贴的在非高温环境下作业的职工却将其视为一种应该享受的法定福利。
法律效力不高缺乏责任规范
《办法》执行不统一、不规范,执行效果不理想,违背制度设计初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法》的法律位阶过低,法律效力不高。现行《办法》尽管是国家4部委联合颁发,但仅是一个规范性文件,行政指令的色彩浓厚,法律地位不高,法律效力较低。
二是《办法》尚有很多不明确之处,加大了操作难度。尽管《办法》对高温津贴享受条件的设定进行了量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模糊之处。比如,按照《办法》,享受高温津贴的条件有两个,其中包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上述条件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首先,作为享受高温津贴条件的温度是指恒温,是指日最高温度还是指日平均温度,设定条件中并没有明确。但《办法》第三条却将高温天气界定为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那么《办法》规定的享受高温津贴的条件到底应做何理解;其次,一天当中只有中午1个小时达到了35℃,而这一个小时用人单位通过调整作息时间,没有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那么劳动者是否应该享受高温津贴;第三,一个月当中,只有少数几天的最高气温达到了35℃,如果按月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是不是应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高温津贴;第四,虽然室内温度降到了33℃以下,但对于移动作业的劳动者,室外温度是35℃以上,是不是也应该享受高温津贴,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办法》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另外,《办法》只是笼统地提出高温津贴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至于高温津贴标准的制定依据、标准的确定办法和调整的依据,具体是什么,《办法》并没有明确。
三是《办法》缺乏法律责任规范。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应该承担何种责任;接到投诉举报或者通过劳动监察发现用人单位不发放甚至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相关部门应该如何查处;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发放或者不发放高温津贴的举证责任,是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还是由劳动者承担,等等。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办法》都缺乏明确的界定。
提高立法层次加强正面引导
一是提高立法层次。首先将现行《办法》规定的高温作业应享受的岗位津贴和高温天气作业应享受的高温津贴统称为高温津贴,明确高温津贴是指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所付出的特殊的或额外的劳动消耗的一种补偿。其次要结合我国国情,对把高温津贴作为一种法定劳动标准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立法论证。如果通过论证,确有必要建立法定的高温津贴制度,就需要通过立法提高其法律地位,增强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二是要明确享受高温津贴的岗位。设计高温津贴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主要应针对因为高温作业环境存在特殊的或者额外的劳动消耗的岗位,要破除普惠制、福利化和平均化,避免或者减少搭便车的行为。
因此,从国家层面将某些岗位明确为高温作业岗位只能是指导性标准,具体到某一个企业,哪些岗位应该确认为高温作业岗位,哪些岗位不应该确认为高温作业岗位,应当参照国家规定的指导性标准通过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予以最终确定。
三是要明确享受高温津贴的条件。现行《办法》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作为享受高温津贴的条件,带有很强的不稳定性,也带来了操作上的难度。
因此,享受高温津贴不能以气象温度为条件,而应坚持人为认定原则,采取一岗一测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评估确认。只有这样才能使经认定享受高温津贴的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相对稳定性、客观性、真实性。
四是要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确定依据及标准的具体确定办法。高温津贴是一种劳动对价,是劳动者额外劳动消耗的一种补偿,因此,高温津贴的确定标准就应该以额外劳动消耗的价值为依据。决定额外劳动消耗价值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应该包括:一是主体劳动价值,二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三是当地劳动生产率水平,四是当地物价水平,五是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生活费用。另外,当地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劳动者素质以及有关岗位的相对价值,也是决定额外劳动消耗价值的重要因素,也是确定高温津贴标准应该考虑的因素。
当然,根据上述诸多因素建立模型来测定高温津贴,可以提高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科学性。笔者建议大致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0%20%,或者参照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5%-5%,来确定和调整高温津贴指导标准。
五是要强化正面引导,全面扭转对高温津贴制度的认识。我们应该认识到,高温津贴不能代替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履行好对高温环境下作业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责任,才是维护劳动者高温劳动权益的根本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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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网络世界,相同兴趣爱好的人为了某种目的扎堆在一起,于是出现了一个个“QQ群”。记者发现,原本娱乐性质的“QQ群”正越来越成为求职招聘的一条小渠道,有些人在“QQ群”中发布招聘信息,而另一些人则利用“QQ群”完成跳槽过程。有人把这种招聘方式称为“圈子招聘”。由于网上大量虚假信息的存在,有关人士指出,“QQ群”等“圈子招聘”陷阱多多,求职者应该通过正式渠道求职招聘。
行业群:Q群跳槽凤毛麟角
在媒体工作的郑先生为了工作的便利,建立了一个“教育培训行业”的QQ群。一年下来,这个QQ群吸引了大量的人士加入,会聚了教育培训机构各个层次近200人并在教育培训行业小有名气。
最近,郑先生发现,群里开始有人发布招聘信息,并在“群共享”里粘贴招聘启事,由于大家对群里的人和机构都相识,对招聘信息也都信以为真。
在QQ群里,还真有两位女士完成了跳槽,她们分别被群里的另一家机构的老板看中,并被高薪挖走。
提醒:通过QQ群完成跳槽,是非常罕见的现象,一是因为有可信基础的行业群凤毛麟角,二是许多公司上班期间不可以使用QQ,更何况众多老板根本不用这个,所以,跳槽最好通过正式渠道。
找工群:多见于大学毕业生
现今种类最多的莫过于大学生找工群。每年校园招聘会的高峰期,都会雨后春笋般冒出许多找工群,有学生社团建的,也有班级建的,甚至是大学生个人为了交流找工经验而建。
小吉在研究生毕业时,曾加入一个名叫“金1金2”的找工群,这个找工群是以学校宿舍的名字命名的,当时群里很热闹,每天都有一些招聘信息发布,图标每时每刻都在闪个不停,虽然不知道信息真假,但还是看到许多希望。据了解,QQ群已经被越来越多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所接受,用来为大学生就业“出谋划策”,提供专业指导。
提醒:大学生利用QQ群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交流求职经验,分享求职信息。对于群里公布的信息,一定要辨别真假,要以学校就业办公布的为准,如果去应聘面试,也要多长几个心眼。
公司群:近水楼台先得月
QQ群里总有一些事让你惊讶得合不拢嘴。有些求职者剑走偏锋,打起了应聘公司的主意。他们往往通过各种途径弄到公司的QQ群,然后在群里“潜伏”一段时间,等和大家熟悉了,再去公司应聘。
据报道,南京某大学的王同学一心想去某外资通信企业。每年都关注这家公司的招聘信息,还长期在公司论坛里“潜水”,甚至打听到了公司的内部QQ群,3年下来王同学居然和这家公司的不少人交上了朋友,并最终进入该公司。
提醒:求职者“潜伏”在公司内部QQ群,不仅不受欢迎,还容易引起公司同事的反感。对这种“剑走偏锋”的做法,最好不要尝试,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白领群:名字诱人需防骗
记者发现,随着QQ群的日益增多,时下还出现了一些以“金领”、“白领”、“蓝领”为标签的群。以“白领”为例,可以搜到的群,就有“广州白领交友群英会”、“广州白领开心园”、“广州白领蓝领灰领”,“广州白领乐园”等数十个。
由于“白领群”鱼龙混杂,难免会有一些别有用心者借此名义欺骗或敲诈群友。记者曾加入一个“白领”群,群主举办了一些派对活动。
后来,有群友在“群空间”发帖揭发群主的敲诈行为,原来群主每次活动都不带钱,临结账时便向群员借两百元,群员碍于面子不好不借,多次之后,大家忍无可忍,群起揭发群主。最后,该群以解散告终。
提醒:白领群最不靠谱,往往“白领群”里无白领。在这类群里看到招聘信息,求职者千万别当真。参加这类群聚会,也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谨防受骗。
HR群:
缺人时向同行先打个招呼
不光求职者喜欢扎堆交换求职信息,HR也喜欢加入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源群”,尤其是一些主流机构开设的QQ群。本报求职广场便开设了若干个行业HR群,在其中的“地产行业HR群”,各大地产公司的HR在临时出现一两个人空缺时,都喜欢在群里向同行打个招呼,看看有没有储备人才可以推荐。群友还在上面交流HR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疑难问题。
提醒:每位HR都属于不同的公司,每个公司都希望招用最好的人才。所以,在HR群,好人才是不会互相推荐的,一般人才也宁愿放在储备人才库,不会示人。
记者手记:
警惕虚拟空间的招聘陷阱
QQ群拓宽了人们的交际范围,在这个虚拟空间里,许多事情不受约束,也没有监管。QQ群里的招聘信息是真是假,那真是云里雾里八百里。
在求职中使用QQ群,以大学生居多。一是因为大学生思维活跃,初次求职有众多的感想与体会想与人分享;二是他们有现实基础,可以在班级、专业、学校、社团等各个层次上设立群,转载来自各所高校就业办的信息。
但QQ群只是一个工具而已,要实现高质量就业,还需要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同时警惕各种招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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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招聘广告,应该是可信无疑的。其实不然,虽然招聘广告一般都有劳动或人事部门的批文字号,但这只表明该广告的合法性,并不代表其招聘行为的合法性。求职者一定要留意那些通过合法广告的“花言巧语”来掩饰的不法行为。招聘广告是虚是实,是真是假,都可以从广告字眼的“蛛丝马迹”中探索出来。
底气足不足。招聘广告以招聘为目的,但企业都会利用在大众媒体上“亮相”的机会为企业“脸上贴金”。那些在广告上避而不谈企业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其规模不会很大,难以“上台面”。
同样,即使是合资企业,如果合资双方均为财大气粗的大公司,肯定会标明双方的背景,如果笼统地称为中外合资企业,那么合作双方极有可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至于只留下联系信箱、BP机号码之类的招聘单位,还是少接触为好,说不定哪天就会“人去楼空”。
头衔华而不实。一些公司为了提高入职要求,或吸引较高学历的应聘者,将职务头衔修饰得美轮美奂,有别于一般惯用的职称。
长请长有。一些职位空缺,长年累月都在报章刊登广告,仿佛永远请不到合适的员工,请注意这可能是某些公司为测试市场动态、人力资源流动情况的一种招数。
刊登次数过频。同一单位在短时间内连续刊登相同的招聘广告,说明该企业招聘的人数多且急,求职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若一个单位数周后再次刊登同样的广告,说明该单位待遇不好,很难招到人或招到人后留不住人,应三思而行。
降格以求。以往某职位一般需求大专学历,唯广告中明确一般学历及经验即可,其实,除非申请人拥有丰富经验或表现特别突出,否则难以录取。
实则虚之。某些机构会在报章大量刊登广告示,给人不断发展的错觉,目的是掩饰裁员危机,有时在财务状况上故弄玄虚,以避开债权人的追逐压力。
保证年薪。最常出现以佣金为主要收入的行为业,而最后能否实现需视入职者的工作表现及能力,求职者可先衡量在没有佣金的情况下,固定底薪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勿让广告字眼误导。
“急聘”的背后。某些公司附加“急聘”、“大量求聘”等字眼,目的是借助广告大量吸纳新血,在录用后的短期内再淘汰不合适的员工,本来“人拣你,你拣人”实属无可厚非,但是打工仔切勿胡乱申请,以免上了“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当。
语法怪异。早前某报刊登被指有性别歧视的招聘广告,经法庭裁定,由于文句中无任何标点符号,使人可得出两种不同的理解,而成功脱罪。由此可见,雇主可以利用一长句而避开有关法律的限制,求职者宜细细推敲此类广告的含意,以免浪费精力和时间。
高薪诱人。目前许多广告打出的工资高得惊人,如年薪十万、百万,这些单位大多对学历、经验、能力、社会关系要求较高,不适合下岗职工,而且许多广告是为了制造轰动效应,起促销作用,大可不必理它。
怎样避免招聘陷阱:
首先摸清公司底细
在确定前往面试前,应该做好面试前的准备工作。
1 弄清楚对方公司名,公司提供的职位,面试时间,公司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并且要记在纸条上。一切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2 直接以电话探问公司背景、经营项目、员工多少及工作内容。
3 如果是在求职网站上投的简历,面试前,上网查看一下该公司的情况,做一些必要的了解,并和从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进行比对,以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你没有向其投简历而让你去面试,那就要准备“闪”了。
4 如果是透过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求职,应先查证其是否为登记许可有案的合法介绍所,可以到相关网站中查询是否登记有案,并查询公司营业项目为何。
5 上网查询是否有企业网站,如有可先大致浏览了解。
6 面试通知让你到某个地方后派人接的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闪”了。
留意面试情况
面试当天应提高警觉,用心观察面试地点及场合的情况,一方面为保障自身的安全,另一方面可藉一些小细节观察该公司是否正规。
1 赴面试前应向亲友详细交待面试的时间地点。
2 面试前提早十分钟到,先观察一下面试地点附近的地理环境与对外通道。
3 有无保安、门卫。
4 有无公开的公司招牌及张贴告示各类登记证书。
5 是否位於旧工厂房、偏僻无人之处或住宅区。
6 面试地点非招聘启事上的地址。
7 最好有友人相伴并备有适当的防范器物。
8 面试时,不轻易饮食点心或饮料。
9 若需缴交证件则只交复印本,不给原件,不签名盖章。
10 评估薪资是否合理,高额酬劳未必是合理的报酬。
11 凡是要预缴费用和保证金的必是陷阱,立即“闪”。
12 不需面试、考核,仅先缴纳报名费或保证金的就业机会。
13 观察办公室隔间及员工座位的布置( 私人物品越多,表示员工对该公司较有向心力 )。
14 为确保自身权益,清楚询问工作内容与劳动条件。
15 是否有试工或试用的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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