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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是所有要加班的小伙伴们最关心的问题啦,这里小编就为大家奉上一系列节假日加班,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吧!
法律依据:
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劳动法》关于节假日和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节假日范围:
《劳动法》中规定节假日的范围为: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清明、端午、中秋)。
计算标准: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日工资基数。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月薪为2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工资基数就是:2500÷21.75=114.9元。
2015年春节加班费怎么算
2015春节放假安排: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
2015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2月18日、2月19日、2月20日共计3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初三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2015年除夕加班费怎么算:
虽然今年除夕也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资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双倍。这是因为按照规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 今年的除夕是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只能拿到双薪
虽然今年除夕也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资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双倍。这是因为按照规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4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了2015年的法定节假日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其中春节的具体安排为2月18日即农历除夕当天至2月24日放假调休,共七天。尽管除夕也在放假的时间范围内,但加班费的支付却要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这一办法于2013年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春节放假三天,即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今年除夕当天属于调休范围而非法定节假日,因此,如果有市民在除夕当天加班而不能安排补休的,只能拿到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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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节假日可以分为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这两种假日的加班工资标准时不同的。首先要明白的是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也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假期。
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两者性质不同。法定休假日一般为重大民族传统节日或重大纪念日,我国法定节假日过去包括元旦、“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法定假日指在特殊的一天或几天,全国人民共同放假休息的日子,一般为重大的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法定节假日由国家或政府立法明确规定。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有着比往常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它影响了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一旦错过是无法弥补的。
休息日,简单地说就是每周的周休日,平常的周休息日是劳动者每周休息的日子,是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逐渐发展而来的,是经济发展民主政治进步的表现。周休日是维持人体身心健康和劳动力再生的必须,一般情况下,周休日制度也由国家专门规定。但周休日具体时间要根据行业、地区特点,和生产生活实际来决定,可以是一周中从周一至周日的任何日子。
由此可见,法定节日和周休日两者性质不同,所以,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也不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支付加班工资。因为法定休假日一般为重大民族传统节日或重大纪念日,对于劳动者来说,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有着比往常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它影响了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一旦错过是无法弥补的。
我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而本条采用了“应当”强制性词语,说明是一条强制性法律规范,用人单位必须履行。
《劳动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修假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此条说明休息日加班是可以安排补休假,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假的,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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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是大家一直关注却又有一些困惑,若何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华律网为您提供了以下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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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法定工作日时间及工资计算,欢迎大家参考。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资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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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看2103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元旦:
按照标准,1月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1月2日和1月3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春节:
春节长假放7天,而这7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春节前三天(2月9日、10日、11日)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2月12日、13日、14日、15日)是休息日。
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春节前三天(2月9日、10日、11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春节后四天(2月12日、13日、14日、15日)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清明节: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清明节当天(4月4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工资3倍的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另外,5日、6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每天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日工资。
劳动节:
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4月29日和4月30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在这三天上班的劳动者视为加班,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端午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3年端午节放假3天,其中端午节当日(6月12日)为法定节假日,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则需按照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6月10日及6月11日,用人单位可给劳动者安排调休。 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中秋节:
2013年9月19日,中秋节当天,适逢星期四,这天如果加班,应发放3倍工资的加班费,而2013年9月20-21日加班,按照劳动法双休日加班的规定,则应发放2倍工资的加班费,如企业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安排倒班。
国庆节:
按照规定,2013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除了法定节假日,周末和8小时外加点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
周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8小时外加点: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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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司的工资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工资计算方法其实在劳动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劳动法工资计算,以供大家阅读。
1.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2.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3.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4.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5.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看过“2017劳动法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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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劳动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对工资计算方法的规定关乎劳动者能领取工资的多少。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劳动法对工资计算方法的规定,以供大家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那么,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如何把握?实践中各地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广东认为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我认为这样规定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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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劳动法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那关于工龄工资是怎样计算的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工龄工资的计算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看过“工龄工资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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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休假的标准规定,希望你喜欢。
休息日标准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随着《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施行,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成为工作5天、休息2天。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法定年节假日标准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形成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具体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休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年休假标准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至此,全面建立起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行,是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这有利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劳动者在经过充分的休息后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和工作。
探亲假标准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婚丧假标准
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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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劳动关系方面的基本法律,科学而完善劳动法能够规范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而稳定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乃至社会的稳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劳动法中工资待遇计算,希望你喜欢。
1.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2012年8月,小A被一家医药公司聘用为行政专员,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刚刚还处在试用期,小A便被告知需要在十一长假加班2天,此后一个周末,小A没有补休,却又被要求加班一天。小A想知道,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点评: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2.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2012年12月,由于年底公司业务繁忙,小A又需要延长每日工作的时间,晚上8点才能下班。该年年末几个星期,小A有时候还要值夜班。小A想知道,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点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按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而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3.医疗期的计算公式
2013年1月,因为连续加班,小A过度疲劳,晕倒在工作岗位上。经住院治疗数日,医生建议小A休医疗期,并开具了相关诊断证明。小A想知道,医疗期的时间,以及期间的工资该如何计算?
点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产假和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2013年4月,小A发现自己已怀孕数月,预产期是11月。小A虽然知道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应享受相应的法定待遇,保障她的健康权。但她想问清楚,她应该休多少天产假?生育津贴该如何计算?
点评: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5.年假天数的计算公式
2013年9月,小A发现自己工作满一年,应该享受年休假。小A想问,年休假的天数该如何计算。如果她这一天没有休年假,那么单位应补发多少工资?
点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有下列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
2014年11月,哺乳期结束后,小A仍然觉得工作岗位的压力太大,生了孩子后有些难以适应,于是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离职。小A想知道,离职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点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7.双倍工资的计算公式
2014年12月,离职后小A发现,双方合同于2014年8月到期,但公司没有与她续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她可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小A想咨询,双倍工资的时效、数额该如何计算?
点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11个月。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继续工作,此时可以主张的期间为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最多12个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间最多为12个月。
双倍工资适用时效的计算方法为:在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时效可从其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实际给付的双倍工资不超过十二个月。双倍工资的数额,按未订立劳动合同所对应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的工资为标准计算。
此外,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等情形,属于法定情形的延续,即使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也无须支付双倍工资。
看过“劳动法中工资待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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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法定假日的工资,以供大家参考。
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
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和中秋节(放假1天)。
第二类
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
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法定节假日放假多少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⑴新年放假1天(放假时间);
⑵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⑶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⑷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⑸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⑹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⑺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⑴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⑵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⑶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⑷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⑴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⑵只有在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才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报酬。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标准
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看过“法定假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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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沈阳市正常工资薪金法定扣除相关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金的批复》国税函[1999]615号
邮电系统将结余工资,以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给职工作为补充养老基金。对在职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全额计人发放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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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夜班族”晨昏颠倒,人体正常昼夜节律的生物钟被打乱,从而带来一些生理障碍,诸如失眠、头昏脑涨、乏力、食欲不振、腹痛、腹胀、便秘等。这些症状如果长期得不到缓解,就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可是上夜班是一些上班族避免不了的事情。既然避免不了了,那么大家关心的问题是:上夜班工资怎么算?小编为您解答上夜班的工资计算。
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所谓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在企业执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加班加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6、为了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条件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到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践中常见延长工作时间的形式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职工宣布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超过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任意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且不作考勤或不作加班记录;以规章制度方式减少考勤记录,达到延长工作时间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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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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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英语:Income Tax,香港称「入息税」,日本、韩国和台湾称「所得税」),是税种之一类,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16。
2016年工资个税如何计算?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7级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工资个税。法律快车编辑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欢迎查阅。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二、新税法规定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也从征管条件上为个税改革亮起绿灯。个税改革终于要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今年将启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
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薄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因此常常被诟病为工资税。
举例说,如果你一个月月薪是10万,个税税率高达45%,由企业代扣一分钱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包括一些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
看了“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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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Ø 在标准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Ø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Ø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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