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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做好了准备,就等着创业了,那么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政策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高校毕业生三年内自主创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三个新突破
今年出台的针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有三方面新的突破:
一是我国首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税收优惠的政策。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有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新出台的政策在这方面填补了我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空白。
二是创业优惠政策首次覆盖毕业年度内在校创业的大学生。随着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人数越来越多,而以往的扶持政策都只针对社会人员。现在,国家对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扶上马,送一程”,让他们能够更早更快地开创自己的事业。
三是首次采用网络申领方式,便捷、高效,充分体现了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的工作理念。据悉,2011年教育部将继续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作为工作重点,袁贵仁部长强调,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把好事办好,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领流程
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
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减免税申请及税务机关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通过审核后,享受相关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
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减免税申请及税务机关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通过审核后,享受相关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青岛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十大创业优惠政策
1.放宽经营场所等限制。
大学生创业从事非扰民项目的,可以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2.建立青岛市大学生创业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设立1000万元的政策性引导资金,依托青岛市创业者协会等组织,建立青岛市大学生创业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和初具规模的大学生创办企业。
3.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发放范围扩大到所有来青创业的大学生。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创办企业的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元。除国家限制行业(如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经营项目均视为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
4.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毕业2年内青岛籍大学生在青岛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资质证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自谋职业扶持金。其他大学生在青岛创办企业正常经营满2年且本人由所创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投缴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补贴标准市内四区分别为5000元、4000元,其他区市由当地自行确定。
5.扩大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范围。
大学生在青岛创办企业在具备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创办企业2年内招用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投缴社会保险的,市内四区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其他区市自行确定。
6.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大学生创业符合《关于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8〕144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与自谋职业扶持金不能同时享受。
7.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创办企业招用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特困家庭大学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8.实行人才招聘和参加会展优惠。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招聘人才和参加各类会展,自企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免费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会。
9.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
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学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登记。鼓励大学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可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公司以股权出质融资。同时,依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营业执照期限限制。
10.享受税收减免。
大学生创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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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创业贷款都不同,不少刚进校门的大学生对与创业贷款一无所知。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给大学生提供的创业优惠措施,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要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
申请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流程
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注意事项
创业知识的储备
眼高手低、纸上谈兵是大学生很容易陷入的误区。因为他们长期呆在校园里,对社会缺乏了解,特别在市场开拓、企业运营上经验相当匮乏。因此,大学生创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一方面,靠在企业打工或者实习,来积累相关的管理和营销经验;另一方面,靠参加创业培训,积累创业知识,接受专业指导,为自己充电,以提高创业成功率。
资金的准备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近一半的大学生认为“资金是创业的拦路虎”。没有资金,再好的创意也难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获取资金前,首先得明白自己需要多少资金,如何获得资金,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创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商业概念,是选择债权作为资金来源还是选择股权作为资金来源,你选择什么东西给你的投资人作保障,这些基本问题将决定创业的前期是否成功。大学生要开拓思路,多渠道融资,除了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民间借贷等传统途径外,还可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等融资渠道。
技术和兴趣
用智力换资本,这是大学生创业的特色之路。一些风险投资家往往就因为看中大学生所掌握的先进技术,而愿意对其创业计划进行资助。因此,打算在高科技领域创业的大学生,一定要注意技
术创新,开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吸引投资商手中的资金。
个人能力
创业是一个由简人繁的过程,比如刚开始缺乏对市场的判断力,那么就应该从简单的市场做起,从而积累经验。大学生在技术上出类拔萃,理财、营销、沟通、管理方面的能力却普遍不足,不熟悉经营“游戏规则”。要想创业获得成功,创业者除具备很强的执行能力(有毅力,能坚持),还要具备基本的商业能力。
如今的创业市场虽然商机无限,但对资金、能力、经验都有限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并非“弯腰就能拾到地上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创业只有根据自身特点,找准“立锥之地”,才能闯出一片真正适合自己的新天地。注意事项等到这四个硬件设备都齐全了,相信您离成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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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学生会选择无息贷款这种方式来创业,那么无息贷款需要什么要求和条件呢?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自主创业无息贷款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经济特区内依法设立的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企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本省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提供服务,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省统计部门会同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健全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进行统计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七条中小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公平竞争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经营管理,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资金支持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二)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三)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资源综合利用和信息化建设;
(四)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培训、咨询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五)支持中小企业承担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六)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
(七)支持中小涉农企业、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八)用于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配套;
(九)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十)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建立政府公告、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制度。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设立专项资金的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和有条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和失信惩戒等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并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向社会公开。财政、税务、工商、环保、质监、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的基础信用信息。
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当支持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条工商、税务、财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等部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应当指导、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报表、经营账册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对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范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优先评级授信和给予贷款。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沟通协调制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本省产业政策,且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可以在增量的指标上,单独安排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并简化贷款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
有条件的省内金融机构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为中小企业的信贷、支付结算、财务咨询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推动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鼓励、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和股权质押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四条鼓励中小企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参股海南农村信用社,发挥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平台作用。
企业和个人资本可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会同证券监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引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省级担保机构可以采取联保、再担保等方式开展担保业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出资设立或参股设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引导、鼓励社会各种资本依法设立担保机构,参与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建设。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享受有关税费减免的优惠。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信贷风险补偿、资本金补充和业绩奖励。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八条担保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三十日内到同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对中小企业成立的互助担保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参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扶持。
第三章创业扶持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中小企业依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投资和经营。
第二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实行直接核准登记制,市、县、自治县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辖区工商所核准登记。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设立中小企业可以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制。注册登记后1个月内注入的首期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10%,1年内注入的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0%,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登记后的3年内注入,设立投资公司应当在登记后的5年内注入。
对分期注入注册资本金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营业执照中载明实收资本。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缴足或无法缴付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自主决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合理安排必要的场地和设施,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条件。对与大企业大项目开展协作配套生产的中小企业集群,或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用地,应当优先统筹规划和安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厂房等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
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利用现有开发区(园区)资源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化基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开发区(园区)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第二十五条下列中小企业,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一)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自主择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中小企业;
(二)当年招用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三)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四)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
(五)安置残疾人员的中小企业;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
第二十六条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小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中小企业投资者及招聘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照规定在本省落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前款规定人员的子女就近入幼儿园或者入学提供帮助。#p#副标题#e#
第四章创新推动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可以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风险投资、贷款贴息、拨款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各类科技型计划项目,并对计划项目给予扶持。
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及金融机构在贷款、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给予政策支持和风险补偿。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建立或者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同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成果中试、技术成果转让、技术中介等服务,提升产业技术创新与扩散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中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三十一条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第三十二条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积极申请、保护、实施专利和商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中小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第五章市场开拓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对其可以采取不同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对中小企业出资重组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或者购买国有企业产权,资金支付暂有困难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经营公司同意,可以分期支付,但首期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收购总价的30%,分期支付的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并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税后支付利息。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国际性展览展销、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参加境外投(议)标等活动。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或者鼓励、支持商会、行业协会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商品展览展销会,举办本省中小企业产品展览、推介、促销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第三十五条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产业发展重点,每年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品拓展市场。
扶持中小企业参与农产品运销、促进城乡贸易、搞活商品流通。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由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鼓励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大项目配套,通过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和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
引导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选购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励大企业将部分产品、零配件委托给中小企业生产,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采取帮助争取国债、延长特许经营年限、利用价格杠杆等手段加以扶持,以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引导和方便中小企业参与竞标,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政府采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向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或者服务。具体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电子商务运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其开拓市场能力。
第六章社会服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政府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或者低收费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第四十二条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中小企业网,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提供信息服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相关信息。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关的工商、财税、融资、产业投资、劳动用工、人才档案管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并建立和充实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科技人才信息库,促进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科技项目和人才。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动态、经贸活动等市场信息,为中小企业发布产品供需信息提供服务,并不得收取赞助费。
第四十三条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技术人才培养。企业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小企业出资组织招用的失业人员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与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第四十四条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四十五条中小企业可以自主建立或者自愿参加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素质,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行业振兴和行业诚信建设。
第七章权益保护
第四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改变企业的产权关系,非法占有或者使用企业财产;
(二)侵犯中小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用工自主权;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接受有偿服务、加入协会或者订购报刊杂志和其他资料;
(四)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要求中小企业参加培训、达标、评比、鉴定或者考核等活动;
(五)在履行管理职责时,为中小企业指定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产品质量认证等中介机构;
(六)截留、挪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其他扶持资金;
(七)其他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中小企业因配合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或者需要拆迁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和相应补偿。
第四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申请办理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要求和需要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执法部门的年度检查计划,应当统筹安排;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未经部门委派,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对企业实施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进入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或者需要中小企业配合检查的,应当出具载明检查时间、内容和人员等的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未出具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第五十条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抽查检验应当依法进行,并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技术标准、标准规范要求的数量。经检验证明合格的产品,应当在检验后五日内返还;不能恢复原有价值的,应当按照原价值给予补偿。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购买抽取样品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
收费单位向中小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时,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姓名。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交费。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受理中小企业对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布受理程序和方式,依法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或者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移送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未能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经济特区以外的省内中小企业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大学生创业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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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快到毕业季,大学生们想好做什么了吗?现在自主创业贷款有什么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政策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总裁学习网创业政策,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选择
1、选择个人有兴趣或擅长或从事的人员少的项目;
2、选择市场消耗比较频繁或购买频率比较高的项目;
3、选择投资成本较低的项目;
4、选择风险较小的项目;
5、选择客户认知度较高的项目;
6、可先选择网络创业(免费开店)后进入实体创业项目。如国内ITM模式的创始品牌SOFIA索妃雅,该品牌即将线上电子商务和传统实体店面经营相结合,同步经营;
7、选择民生行业进行创业,如弹棉花创业。
8、选择教育行业进行创业,如编码教学。
9、选择加盟项目,比如3A环保漆这种环保涂料项目。
10、选择新兴的蓝海项目,比如像移动互联网、游戏、文化创意、环保领域的项目。
11、选择可以在家里创业的项目。
大学生自主创业新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创业新政策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各地各高校鼓励创业新举措
1.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予落户
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
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以及收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
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2.河北省: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
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创业孵化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在孵企业和创客项目,省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优先核缴省级资金权益。
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导师、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河北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等科技投融资机构。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6%至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100公里以内加5分,200公里以内加4分,300公里以内加3分。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支持大学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研究取得发明专利成果,其创业成果转化成功的,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
4. 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政策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实施大学生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对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10万的免担保、免利息创业贷款。减免相关税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服务。对首次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带动5人以上就业,投资达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有贷款需求的,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
二次贷款贴息,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经过评审后,每年评审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金补贴。
5. 湖北省黄冈市:大学生创业“十免”扶持、“五有”保障
3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水电、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网络接入服务、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创业培训服务、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科技项目申报服务、政策指导服务、创业沙龙活动场所、专利申请服务;
有资金扶持,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最高50万元无息贷款,成立三支天使基金扶持创业;有办公场所,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3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有厂房,大学生创业加速器,按入驻企业发展需求,免费提供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厂房;有住房,创业大学生公寓和人才公寓,按标准为创业者提供免房租住房需求;有创业导师,聘请黄冈籍知名企业家和本地成功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一对一为创业者提供成长支持;
对经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看好,具有引领带动,推动本行业科技创新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成功经营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按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生创办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受出资额和注册资金的限制,按生产规模和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担保额度。个人独立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办微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超过国家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政策的贷款利息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贴息。对初次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各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全额奖励纳税人。
6. 东华大学:建立了上海高校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
东华大学与上海市科委、市教委以及“新车间”等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了上海高校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牵头建设上海高校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联盟。每双周五定点组织创业指导站活动,由校内导师、校外创业指导专家和企业家为学生提供专业性、实践性的创业咨询指导。
从2003年开始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休学创业提供制度保障,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可以认定创新学分。于2009年成立上海市大学生科创基金会东华大学分基金会,目前总资金1200万元,并形成了5360万元的创新创业扶持基金,支持学生创业。
7.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100万元“护犊资金”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出台了《护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创业失败学生给予经济补助。文件明确规定,由学院出资100万元设立“护犊资金”,用于保护大学生的创业激情和创业利益,帮助资金出现困难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渡过难关,为创业失败、符合要求的大学生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无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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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想要申请自主创业贷款,现在有什么相关的贷款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银行在为高校生提供的贷款中,可以简化过程,但货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而且各银行的信用社均有会大学毕业生提供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
2、贷款规定的最长时间是两年,如果时间到了之后,因为某些原因而还需要贷款,需要进行第二次申请。
3、贷款的利息是根据银行规定的利率进行计算的,而担保最高的额度必须是担保金的5倍,但在期限上担保和贷款是相同的。
在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的规定:
1、只要是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以从当地工商部门批准他可以经营的那天起开始不用交税收。
2、如果城镇的就业服务点是刚成立的,还未就业或是已经失业的人员,包括大学毕业生达到企业就业人数的60%以上,进过想关的税务部门批准了,可以不用交税三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的企业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比如说:咨询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
2、大学生毕业生创业如果从事电邮通讯、物流运输的企业单位,向有关税务部门提交申请之后,可以免交第一年的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就是只征收一半。
3、大学毕业生创业如果选择餐饮业、贸易业、服务业、公共事业、教育事业等方面事业的企业,可以提交申请给有关的税务部门,如果的到批准后,可以免收企业一年的所得税。
其实各地的有关部门针对大学生的创业情况,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它们看起来更加贴近实际。如果大学生自主创业,那就要多去了解关于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同时也要去了解关于当地的详细的优惠政策。同时,其实负责大学生创业保障的相关部门也有对应的优惠政策,他们是鼓励了大学生创业,解决了他们的创业难题,同时还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为了鼓励大学生自己创业,解决就业难、创业的后顾之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我们在选择创业之前,一定要多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避免在创业的过程中少走弯路。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简化大学生创业流程,取消《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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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管理学者曾讲过这么一句话:“创业,其实人人都会成功。只是有些人被陈腐观念所束缚,也就失去获取成功的最佳时机,未能成为幸运的宠儿。” 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申请书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xx就业服务局:
我叫XX,属于XX人员,现居住在XXXX
于XX年XX月开办了一家XX店,主要经营XX,经营状况XX,现需申请贷款XX万,用于扩大经营规模,到期及时归还。请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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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应届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哪些相关的优惠政策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应届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荆门想创业的大学生看这边!毕业3年内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在校、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每年最高18000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给予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扶持。
对于毕业生来说,优惠的创业政策无疑有很大的吸引力。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对比湖北省政府和我市已出台的创业政策,我市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部分政策更优惠,力度更大。因此,大学毕业生留荆创业,享受的政策更优惠。
本月上旬,我省出台28条新政促就业创业,有12条直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不同群体“量身定制”扶持项目。其中,关于大学生创业方面,主要内容为:毕业3年内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在校、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每年最高18000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给予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扶持。
我市已相继出台多项含有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去年的主要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市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含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吸纳择业期内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就业,每吸纳1名毕业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等。今年的主要政策为:对到荆门创新创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评审认定,3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生活补助,第1年免费提供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第2-3年每月给予500元的租金补贴;3年后在荆门购买住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对入驻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的个人或团队,经评审认定,第1年给予场租全额补贴,第2-3年给予场租50%的补贴,并可按规定申请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
我市人社部门预计,今年回原籍报到的荆门籍2015年在外大学毕业生有8000多人。目前,已经有2000多名陆续回荆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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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云南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云南省农民工总量为719.5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266.1万人,比上年增加11.7万人,增长4.6%;外出农民工453.4万人,比上年减少28.1万人,下降5.8%。农民工从业呈现省内由“外出”向“本地”加快回流。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介绍,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去年云南外出从业农民工返乡比例大幅上升,返乡比例达到7.5%,高出上年3.8个百分点,返乡人数达到34万人(不含新增外出人数)。与此同时,本地农民工则发展迅速,本地农民工占比相比上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非农务工和非农自营农民工人数已经连续两年稳定上升。
据介绍,原本倾向于到省外务工的农民工更多地选择“还巢”就业创业,得益于一系列政策红利的释放。云南省实施了创业辅导员帮扶、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举措,支持返乡农民工创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指导各类创业园区制定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的优惠措施。
2015年,云南省人社系统共培训农村劳动力28.3万人,举办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430场次,帮助6.2万名农民工实现创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40.1亿元。
据了解,云南省在2016年还将通过“人社淘宝”工程、“新市民培训”工程等专项行动,以及打造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举措,助推农民工在云南省内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云南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云南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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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做自主创业,能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西安的创业者们有福了,西安将在三年内建50个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者更是有利好消息,在校大学生初次创业的都可以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五大举措,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
强化政府责任 优先安排就业岗位多的项目
《意见》指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状况,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创业相关资金。
积极有效防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健全协调考核机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工作调度,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每年度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创业带动扩大就业 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多址”。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审批等方式。
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增值服务。积极拓展小微企业与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交往。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按照“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市场化创业孵化模式,推动建设不同层级的创新创业载体。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大学生创业园10家);累计新增创业空间300万平方米,发展不少于20个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
组织实施创业实训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接收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实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支持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良好环境。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鼓励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财政按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市级每年评选20名“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补贴
我市将全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组建“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通过整合政府、高校、企业等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提供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员工培训、人才合作培养、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搭建各方资源对接平台。
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在我市稳定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在我市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可享受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和创业贷款,为其创办的企业按规定提供用工招聘和岗前培训。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改革创新职业和创业培训 鼓励高校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
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普通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特色,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点,提升其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
创新职业创业培训发展模式。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业创新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市属普通高校,要将创业创新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必修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针对享受政府补贴对象开展短期职业培训。将大学生村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纳入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允许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新机制和手段 消除就业制度障碍和歧视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其招聘信息要在公共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开。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推行就业社保“一卡通”,方便群众。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推行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并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放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每人2000元创业补贴。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标准发放安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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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成都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小微企业。对于符合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者,一次性给予立项对象20万元经费资助。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进一步破解这一难题,8月30日,笔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同意了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10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中每条都是干货,对科技企业进行真金白银的补助。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搞科研,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引进高层次人才 顶尖团队可获500万元资助
方案明确,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银行、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担保费补助。
小微企业创办人或引进的人才,其研发水平或核心产品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标准,经综合评审并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长期、海外短期、青年、顶尖团队项目的,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资金资助。
方案还提出要扩大财政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共建天使投资基金。天使引导资金最高按30%比例参股,4年内退出,转让价格为原始投资额。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也有新规了。支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将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办小微企业。方案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小微企业。对于符合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者,一次性给予立项对象2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在蓉高校教师(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对成都市与在蓉高校及小微企业联合培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硕(博)士给予50%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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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大学生做创业贷款,有什么相应的优惠政策吗?还有申请的要求又是什么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浙江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申请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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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生自主创业有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浙江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张莹29日说,到6月末,监测的农村劳动力中自主创业的有1.3万人,同比增长3.1%。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返乡创业的人数更多。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29日就上半年就业形势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有人提问,农民工对经济波动比较敏感,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他们的就业情况如何?
张莹回应说,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今年呈现的总体特色,就是先降后升,最终实现止跌回稳。
监测发现,今年农村劳动力就业有两个新的特点:
第一是创业人数在增加。监测显示,到6月末,监测的农村劳动力中自主创业的有1.3万人。调研中发现,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返乡创业的人数更多,像贵州今年上半年返乡创业人数同比增长58%,达到7.2万人。
第二是就地、就近就业的趋势更加明显。从监测情况看,到6月末,就近、就地的转移就业人数是6万人,占整个劳动力总数的10%,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3%。
针对此现象,张莹解释说,这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第一,经济总量在扩大;第二,结构优化,第三产业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更为明显;第三,改革红利,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新注册企业达到200.1万户;第四,政策效应,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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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能不能做创业呢?现在的在校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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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什么创业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云南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经评定的创业园区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万,众创空间补贴80万,校园创业平台补贴50万;鼓励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最高可获5万无偿资助……昨天,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大波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扑面而来,晚报记者进行梳理分类,有意创业或已在创业的亲们可对照来瞧。
《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5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省建成60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60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实施“技能扶贫扶困专项行动”,到2020年,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另外,从明年起,我省将每两年开展一次“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活动,对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者、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出色完成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还将设立省级创业就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大众创业。
创业园区
校园创业平台可获50万补贴
鼓励和支持各地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创业园,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经评审认定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充分利用全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经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由省财政给予8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各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为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对经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由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大学生
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可获5万无偿资助
在“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2年)。从2015年起,每年评审认定20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经 营实体,每个无偿资助3万~5万元。
加大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6年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电商
没有工商登记也可享受贴息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
科技型创业担保贷款提至20万
我省将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贫困人口
为贫困家庭
培养1名技能人才
到2020年底前,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
可获3000元补助
自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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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大学生如何做创业贷款?有没有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新的创业扶持政策的出台,创业者能够更好地依托利好政策创业,也有利于推动经济和创业事业的发展。但是创业扶持政策除了落在纸上,更要落在实处,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效用。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印发《关于依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依托,放宽了申请创业贷款人员的户籍限制,实行统一担保,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服务。
《通知》立足陕西实际,大胆创新,打破了以往创业者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限制,明确了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将放宽范围暂限定在人社部和人社厅认定的孵化基地内的创业人员;放开户籍限制的对象包括本省和外省来陕创业人员。我省也成为在全国率先放开“外省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省份之一。
同时,实行集中审核办理。《通知》明确,由基地及其管理机构集中受理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贷款申请推荐至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按规定集中审核后报送经办银行集中办理发放贷款手续。还明确了《创业培训合格证》不再作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前置条件。既降低了门槛、简化了程序,又缩短审核发放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从创业担保贷款“零售”到“批发”的转变。
创新防范风险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基地不动产或其他资产为贷款申请人统一进行反担保,既解决了创业人员反担保难的瓶颈问题,又确保了担保基金和贷款的安全,实现“双赢”。
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政策实施将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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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生办理创业贷款,有什么相关的贷款政策来帮忙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山东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5、其他资信证明(若有):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
以及: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申请程序
1.大学生创业申请贷款相关事宜请向银行部门咨询;
2.办理营业执照程序如下:
(1)到市工商局及各分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表格。
(2)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填写公司登记表格并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场地证明,向登记机关递交公司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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