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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是针对有心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设立的一种优惠政策。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政策,希望对大家有用。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是指为了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而设立的一种贷款方式。对于创业者本身来说是无息的,相对于银行来说就是有息的,只不过国家为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出台了相关政策,利息由财政补贴而已。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 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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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政策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最新的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新政策
1. 营业执照办理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 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各类银行在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时,可简化程序。贷款期限最长2年,到期后还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率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大学生创业其他优惠政策
1) 各类政府部门可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2年;
2) 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
3) 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办理流程
1. 大学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 登记审核无误后,办理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明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后注明“高校毕业生”;
3. 大学生凭借上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免缴有关收费。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是国家针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开设的贷款产品,由于在贷款利息,贷款额度以及还款期限上有较大的优惠,所以,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的申请是比较麻烦的。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的申请您合适么?
1.申请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的必须是创业促进会扶持的对象是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2.申请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的必须要是有良好商业计划或商业点子,缺乏资金和经验技术的失业和待业青年,尚未启动创业或工商注册未满一年,资助申请创业基金扶持。
3.申请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的必须是有创业梦想和创业激情,具备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独立运营管理能力、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无不良个人贷款纪录,信用程度良好。
4.申请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的必须具备当地户口的青年,当地政府应鼓励大学生、残疾青年、村官、劳改劳教人员等特殊人群自主创业。
申请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您该提交哪些资料?
1、大学生创业贷款借款人的身份证明;
2、借款人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借款人的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5、借款人的其他资信证明(若有):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优惠政策有哪些?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大学毕业生,金融机构可优先给予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资质良好的用户还可以申请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烟台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优惠政策:
1、借款人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十万元;
2、借款人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的,可获得一千元到三千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借款人创办企业,若接受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那么三年内将按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40%给予补贴;
4、借款人租用经营场所的,可享受租赁费50%的补贴,期限为两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一万元。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的大力推广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了新的活力,有了更多的创新企业,市场才能盘活,对创业大学生们来说,创业无息贷款可以更好的激发热情,并实现自己的理想。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最新的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政策,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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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学生会选择无息贷款这种方式来创业,那么无息贷款需要什么要求和条件呢?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自主创业无息贷款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经济特区内依法设立的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企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本省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提供服务,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省统计部门会同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健全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进行统计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七条中小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公平竞争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经营管理,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资金支持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二)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三)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资源综合利用和信息化建设;
(四)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培训、咨询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五)支持中小企业承担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六)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
(七)支持中小涉农企业、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八)用于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配套;
(九)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十)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建立政府公告、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制度。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设立专项资金的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和有条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和失信惩戒等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并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向社会公开。财政、税务、工商、环保、质监、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的基础信用信息。
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当支持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条工商、税务、财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等部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应当指导、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报表、经营账册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对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范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优先评级授信和给予贷款。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沟通协调制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本省产业政策,且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可以在增量的指标上,单独安排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并简化贷款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
有条件的省内金融机构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为中小企业的信贷、支付结算、财务咨询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推动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鼓励、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和股权质押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四条鼓励中小企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参股海南农村信用社,发挥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平台作用。
企业和个人资本可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会同证券监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引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省级担保机构可以采取联保、再担保等方式开展担保业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出资设立或参股设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引导、鼓励社会各种资本依法设立担保机构,参与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建设。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享受有关税费减免的优惠。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信贷风险补偿、资本金补充和业绩奖励。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八条担保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三十日内到同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对中小企业成立的互助担保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参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扶持。
第三章创业扶持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中小企业依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投资和经营。
第二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实行直接核准登记制,市、县、自治县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辖区工商所核准登记。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设立中小企业可以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制。注册登记后1个月内注入的首期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10%,1年内注入的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0%,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登记后的3年内注入,设立投资公司应当在登记后的5年内注入。
对分期注入注册资本金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营业执照中载明实收资本。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缴足或无法缴付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自主决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合理安排必要的场地和设施,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条件。对与大企业大项目开展协作配套生产的中小企业集群,或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用地,应当优先统筹规划和安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厂房等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
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利用现有开发区(园区)资源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化基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开发区(园区)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第二十五条下列中小企业,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一)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自主择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中小企业;
(二)当年招用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三)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四)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
(五)安置残疾人员的中小企业;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
第二十六条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小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中小企业投资者及招聘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照规定在本省落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前款规定人员的子女就近入幼儿园或者入学提供帮助。#p#副标题#e#
第四章创新推动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可以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风险投资、贷款贴息、拨款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各类科技型计划项目,并对计划项目给予扶持。
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及金融机构在贷款、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给予政策支持和风险补偿。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建立或者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同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成果中试、技术成果转让、技术中介等服务,提升产业技术创新与扩散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中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三十一条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第三十二条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积极申请、保护、实施专利和商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中小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第五章市场开拓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对其可以采取不同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对中小企业出资重组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或者购买国有企业产权,资金支付暂有困难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经营公司同意,可以分期支付,但首期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收购总价的30%,分期支付的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并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税后支付利息。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国际性展览展销、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参加境外投(议)标等活动。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或者鼓励、支持商会、行业协会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商品展览展销会,举办本省中小企业产品展览、推介、促销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第三十五条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产业发展重点,每年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品拓展市场。
扶持中小企业参与农产品运销、促进城乡贸易、搞活商品流通。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由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鼓励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大项目配套,通过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和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
引导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选购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励大企业将部分产品、零配件委托给中小企业生产,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采取帮助争取国债、延长特许经营年限、利用价格杠杆等手段加以扶持,以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引导和方便中小企业参与竞标,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政府采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向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或者服务。具体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电子商务运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其开拓市场能力。
第六章社会服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政府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或者低收费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第四十二条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中小企业网,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提供信息服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相关信息。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关的工商、财税、融资、产业投资、劳动用工、人才档案管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并建立和充实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科技人才信息库,促进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科技项目和人才。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动态、经贸活动等市场信息,为中小企业发布产品供需信息提供服务,并不得收取赞助费。
第四十三条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技术人才培养。企业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小企业出资组织招用的失业人员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与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第四十四条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四十五条中小企业可以自主建立或者自愿参加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素质,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行业振兴和行业诚信建设。
第七章权益保护
第四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改变企业的产权关系,非法占有或者使用企业财产;
(二)侵犯中小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用工自主权;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接受有偿服务、加入协会或者订购报刊杂志和其他资料;
(四)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要求中小企业参加培训、达标、评比、鉴定或者考核等活动;
(五)在履行管理职责时,为中小企业指定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产品质量认证等中介机构;
(六)截留、挪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其他扶持资金;
(七)其他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中小企业因配合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或者需要拆迁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和相应补偿。
第四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申请办理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要求和需要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执法部门的年度检查计划,应当统筹安排;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未经部门委派,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对企业实施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进入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或者需要中小企业配合检查的,应当出具载明检查时间、内容和人员等的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未出具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第五十条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抽查检验应当依法进行,并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技术标准、标准规范要求的数量。经检验证明合格的产品,应当在检验后五日内返还;不能恢复原有价值的,应当按照原价值给予补偿。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购买抽取样品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
收费单位向中小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时,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姓名。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交费。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受理中小企业对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布受理程序和方式,依法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或者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移送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未能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经济特区以外的省内中小企业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大学生创业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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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学生做创业,如今能享受哪些创业政策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长沙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申请条件:
大学生创业贷款1、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三、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四、有关说明具体操作办法在线留言大学生创业网咨询。
其他大学生创业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的:
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2、自主创业:
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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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做自主创业,能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西安的创业者们有福了,西安将在三年内建50个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者更是有利好消息,在校大学生初次创业的都可以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五大举措,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
强化政府责任 优先安排就业岗位多的项目
《意见》指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状况,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创业相关资金。
积极有效防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健全协调考核机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工作调度,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每年度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创业带动扩大就业 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多址”。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审批等方式。
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增值服务。积极拓展小微企业与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交往。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按照“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市场化创业孵化模式,推动建设不同层级的创新创业载体。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大学生创业园10家);累计新增创业空间300万平方米,发展不少于20个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
组织实施创业实训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接收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实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支持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良好环境。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鼓励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财政按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市级每年评选20名“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补贴
我市将全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组建“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通过整合政府、高校、企业等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提供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员工培训、人才合作培养、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搭建各方资源对接平台。
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在我市稳定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在我市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可享受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和创业贷款,为其创办的企业按规定提供用工招聘和岗前培训。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改革创新职业和创业培训 鼓励高校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
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普通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特色,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点,提升其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
创新职业创业培训发展模式。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业创新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市属普通高校,要将创业创新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必修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针对享受政府补贴对象开展短期职业培训。将大学生村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纳入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允许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新机制和手段 消除就业制度障碍和歧视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其招聘信息要在公共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开。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推行就业社保“一卡通”,方便群众。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推行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并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放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每人2000元创业补贴。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标准发放安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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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的大学生做创业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郑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是专门支持、引进创业者的创业孵化基地,据悉,入驻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后将享受“零成本”创业,全面助力企业发展。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大家越来越多听到一些有关科技发展的新名词,如:“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这些科技新名词到底指的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呢?昨日,记者走进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一探究竟。
构筑平台 全方位服务科技企业
位于长椿路与梧桐街交叉口的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园是由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公司承担建设、管理、运营。2014年12月,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示范单位。
加速器产业园规划建设3个功能区:其中孵化器8万平方米、企业加速器21万平方米、综合服务区1万平方米,计划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5亿元。项目已建设11万平方米,其中6万平方米已经竣工交付企业使用,计划2016年全部建成。
目前,已经签约51家企业,项目入驻15家。主要涉及:电子信息、光机电、生命工程。高新企业加速器建设了1500平方米数据中心、管理中心,构建了三网融合、光纤入室宽带网络和覆盖整个园区公共场所的无线网络,提供满足企业需要的地理信息、社会舆情、企业商情、人才地图、智慧园区业务集成平台等服务,为园区企业、员工和管理者提供便利。
“零成本”创业 全面助力企业发展
据了解,加速器依托北京软件出口中心的专业服务能力,联合和借助中介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咨询与顾问服务,包括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财务代理、人事代理、法律服务等。
依托郑州及周边科研院所及大学的科技基础,整合北京软件出口中心的科技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科技条件服务。以园区为主要媒介,为入驻企业获得北京科技资源提供便利,其中,重点打造人力资源服务;IT服务外包项目孵化环境服务(旨在为拟落户IT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一个随时可用的工作环境,可实现“拎包入驻”,近乎“零成本”启动创业或发展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促进入驻企业与北航以及北京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之间的零距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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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生做创业是一件好事,但是现在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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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哪些创业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透露,教育部今年将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弹性学制和休学创业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大学生休学创业,公众态度如何?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1.8%的受访者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对于大学生休学创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63.4%的受访者最关心审批条件,64.3%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和有关部门有责任监督申请休学创业的学生,确实把休学时间用于创业。
51.8%受访者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
北京某985高校毕业的张川(化名)大三时曾经申请休学,到朋友的创业公司工作一年。张川回忆,他所在学校对休学申请的审批比较宽松,经过班主任同意,在学院填写休学申请表,交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即可。“负责办理休学的老师会询问休学原因等情况,但并不会管太多”。
一年之后,朋友创业失败,张川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很多大三时的课程都落下了,大四一边补课拿学分,一边还要做毕业设计,那一年特别累。”张川向笔者感慨道。
调查显示,51.8%的受访者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27.6%的受访者不支持,20.6%的受访者回答不好说。
在山东大学读书的范雪瑶(化名)认为,制定针对大学生休学创业的规定,允许折算学分,给予支持和指导,能让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学生免除学籍方面的后顾之忧,减轻补课压力,集中时间创业。
早在2014年年底,教育部就曾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
调查显示,在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中,受访者最关心的是休学创业的审批条件(63.4%),其次是休学创业学生能获得哪些支持和保障(53.2%),接下来是创业实践如何折算学分(49.2%)和休学创业最高年限(48.0%)。
日前,海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各高校可实施弹性学制,在校生休学创业的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
笔者致电海南大学教务处询问相关情况,该校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海南大学还没有针对休学创业的专门规定,如果学生想要休学创业,只能按照一般休学情况办理手续,最多可以休学两年,超过两年则无法毕业。该工作人员还说,关于休学创业的具体政策,包括学分折算等规定正在研究中。
北京大学教务部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北京大学也没有关于休学创业的专门规定,学生创业休学可以按照参加社会实践休学办理,每次可以申请保留学籍一年,最多申请两次,创业实践目前无法折算学分。
63.7%受访者建议大学生理性评估自身创业条件
调查中,39.0%的受访者关心按照目前高校规定,大学生创业是否需要家长同意。
张川向笔者坦言,他当时修学出去工作,并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学校也不要求学生取得父母同意。“我带了自己的学费去朋友公司,第二年回来继续读书,需要重新交学费时,才告诉了父母,被狠狠训斥了一番。”张川表示,对于之前自作主张休学,他有些后悔。“我父母都是生意人,当时应该和他们商量一下,会作出更明智的决定,自己太冲动了”。
张川说,虽然大学生创业不乏成功案例,但是更多的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对于创业并没有足够的认知和准备。“学校如果出台休学创业的规定,就应该有责任认真考察递交申请学生的情况,给出指导意见,并且监督大学生确实把休学时间用于创业,而不是在其他方面荒废了时间”。
北京某高校大四学生张丽敏则认为,让学校承担过多责任,更严格的管理也就可能随之而来。“大学本来就应该是一个较为自由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里,学生更能发挥所长,激发和锻炼自身创造力。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应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调查显示,64.3%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和有关部门有责任监督申请休学创业的学生,确实把休学时间用于创业,18.9%的受访者持相反意见,16.8%的受访者回答不好说。
对于大学生休学创业,受访者有哪些建议?调查中,63.7%的受访者建议大学生理性评估自身创业条件,60.1%的受访者建议高校严格审核学生休学创业审批材料,52.8%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应该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业活动情况,49.7%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应规定大学生休学创业需取得家长同意,45.4%的受访者希望高校和教育部门给予学生更充分的创业培训和指导。
张川认为,目前高校的创业课还不能有效指导学生创业,质量有待提高。在他看来,大学生创业有很多优势,对于社会也有很多益处,但风险也显而易见。“希望国家和高校能细化相关规定,给予创业大学生更多指导和支持,让他们少一点负担,尽量避免遭遇难以承受的挫折”。
调查显示,42.6%的受访者认为目前高校的创业政策能有效帮助学生创业,36.2%的受访者认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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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在做创业有没有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出台了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笔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近日印发,要求各高校实施弹性学制,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人介绍,海南省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意愿和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年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
根据《方案》,各高校将大力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将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程。制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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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能不能做创业呢?现在的在校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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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可以享受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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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做创业,现在有什么是相关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毕业,做路边流动小吃算不算是创业?毕业后在青工作的集体户人员,能不能领取创业补贴?8月13日,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做客“网络问政”平台,回答大家关于就业、创业的问题。
在路边做流动小吃算不算创业?都需要办理哪些证件?网友“皆如皆真”的问题既有趣又颇有代表性。蒋处长回答,流动小吃也属于创业行为,但餐饮业对卫生、安全、消防等情况的要求较高。对于申请创业政策扶持的人员,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他必须的证件,创业者还可到工商部门咨询。
有网友提问:“大学在校生创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了吗?”蒋雪梅解释,根据现行政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有网友表述,自己毕业后落在青岛单位的集体户口,现在离职后又创业,青岛集体户口是否算青岛户口,能否领取创业补贴?蒋雪梅回答,毕业后因就业落户青岛企业集体户的人员,属于青岛户籍。根据现行文件要求,青岛户籍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补贴。
访谈中,研究生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流程是另一个热门问题。姜处长介绍,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留学研究生,在青落实就业单位,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户口已落入本市的,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研究生住房补贴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进行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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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什么创业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云南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经评定的创业园区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万,众创空间补贴80万,校园创业平台补贴50万;鼓励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最高可获5万无偿资助……昨天,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大波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扑面而来,晚报记者进行梳理分类,有意创业或已在创业的亲们可对照来瞧。
《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5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省建成60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60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实施“技能扶贫扶困专项行动”,到2020年,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另外,从明年起,我省将每两年开展一次“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活动,对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者、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出色完成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还将设立省级创业就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大众创业。
创业园区
校园创业平台可获50万补贴
鼓励和支持各地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创业园,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经评审认定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充分利用全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经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由省财政给予8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各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为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对经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由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大学生
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可获5万无偿资助
在“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2年)。从2015年起,每年评审认定20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经 营实体,每个无偿资助3万~5万元。
加大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6年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电商
没有工商登记也可享受贴息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
科技型创业担保贷款提至20万
我省将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贫困人口
为贫困家庭
培养1名技能人才
到2020年底前,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
可获3000元补助
自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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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什么创业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创业项目补贴10万元。
据江苏省人社厅就管中心副主任曹杰介绍,此次公布的既有3D人体扫描测量及相关应用等高科技项目,也有餐饮、宠物、婚恋等传统项目,既有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也有“海归”创业项目。
据介绍,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可获江苏省财政1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秀创意项目每个可获1万元一次性补贴。此次公布的优秀创业项目有450个,优秀创意项目50个,省财政工计补贴4550万元支持大学生创业。
为鼓励和支持这些优秀创业项目进入各地大学生创业园等载体进行创业孵化,江苏省人社厅同时公布59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要求各地健全和优化创业项目动态跟踪服务机制,指导入选项目及时录入江苏省创业服务综合平台,逐一跟踪落地实施情况,引导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项目团队到创业基地接受服务,并在场地租金、税收、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帮助项目实施单位成功开业、合法经营、可持续发展,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率。
据悉,从今年起,江苏省将每年遴选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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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现在有很多开始做创业的大学生,如今这些大学生能享受到哪些创业的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天津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为了让大学生在自主创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天津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限延展为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
天津最新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学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培训后半年内成功创业的,按照成功创业人数再给予创业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补贴。
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再扶持。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给予每月1800元、最长24个月的房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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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生创业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了,今年沈阳大学生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沈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最高可获10万贷款
在沈阳市创业的、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一般情况下,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5万-8万,从事高新科技领域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10万元。
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取得工商执照后,每人可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实需要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在贷款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贷款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由社区进行初审,核实材料,街道出具推荐证明,报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随后由区级人社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同时对申请微利项目性质和财政贴息比例进行审核。区级担保机构对申请人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后,由经办银行对项目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贷款申请。评审通过后,贷款人可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办银行将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账户。
办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可获80万补贴
为鼓励社会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沈阳市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市财政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用于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减免场地租金、水电、煤气、采暖等基地运行费用。
按照基地面积标准给予不同标准的专项资金补贴。基地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80万元/年的补贴;3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40万元/年的补贴;1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年的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对该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专项审计。
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入孵企业按照《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协议》规定,脱离创业孵化基地后成功运营半年以上且存活率达到脱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总数50%以上,每户直接带动3人、4-7人和7人以上,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市财政分别按照1万元/户、1.5万元/户和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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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大学生如何做创业贷款?有没有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新的创业扶持政策的出台,创业者能够更好地依托利好政策创业,也有利于推动经济和创业事业的发展。但是创业扶持政策除了落在纸上,更要落在实处,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效用。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印发《关于依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依托,放宽了申请创业贷款人员的户籍限制,实行统一担保,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服务。
《通知》立足陕西实际,大胆创新,打破了以往创业者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限制,明确了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将放宽范围暂限定在人社部和人社厅认定的孵化基地内的创业人员;放开户籍限制的对象包括本省和外省来陕创业人员。我省也成为在全国率先放开“外省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省份之一。
同时,实行集中审核办理。《通知》明确,由基地及其管理机构集中受理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贷款申请推荐至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按规定集中审核后报送经办银行集中办理发放贷款手续。还明确了《创业培训合格证》不再作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前置条件。既降低了门槛、简化了程序,又缩短审核发放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从创业担保贷款“零售”到“批发”的转变。
创新防范风险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基地不动产或其他资产为贷款申请人统一进行反担保,既解决了创业人员反担保难的瓶颈问题,又确保了担保基金和贷款的安全,实现“双赢”。
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政策实施将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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