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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的公司想要注册一家国内的公司应该有什么流程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外资公司注册国内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企业在国内注册公司根据国内注册不同行业,外资企业所需的文件不同。外资企业在国内注册公司可分为:
注册外商投资生产企业
注册外商投资商贸企业
注册外商常驻代表处
注册外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
注册上海自由贸易区公司
注册CEPA外商投资企业
注册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中外合作企业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
以注册外商投资生产企业为例,所需要文件: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
拟开设店铺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进出口商品目录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
消防和环保批文
在国内注册公司除了特殊行业外,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无要求。
外资公司注册国内公司的流程
(一)申请材料一、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申请书内填写);
四、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五、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原件各1份);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七、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八、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九、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十、公司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程序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查
四、核准或驳回
五、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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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深圳外资公司最完整指南■ 注册深圳外资公司条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2、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属外国投资者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
(2)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提交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3)属台湾地区投资者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4)属中方投资者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须加盖该法人企业<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份) ;
4、注册资本数额、各股东出资比例及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5、公司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2份(如无法提供,柠檬会计可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二寸免冠彩照2张。
■ 注册深圳外资公司常见问题
1、问:外资企业设立的形式有哪些?
答:可分为:外商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
2、问:注册外资企业的公司名称需注意什么?
答:注册外资企业的公司名称需注意以下各点:
(1)公司名称不得与其它已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公司名称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不得与其它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名称中如需使用「国家」、「中国」、「广东」、「国际」等字眼,需获相关部门批准
(5)名称中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问:外资企业出资期限有何规定?
答:有以下两种方式:
(1)章程中约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2)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20%,并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3)根据商务部最新的规定,企业也可以选择“认缴”制,由公司股东自行确定注册资本到位时间(柠檬会计-商务部2014年最新外资管理规定)
4、问:外资企业出资方式有几种?
答: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物业、厂房、机器设备或其它物料、工业产权、专用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5、问: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权需不需要单独申请?
答:不需要,只须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便可以开展进出口业务。
6、问: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需包括哪些内容?
答:内容包括:
(1)银行证明该公司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时间,并注明:开立以来,运营良好,往来业务正常,无不良记录
(2)银行证明该公司存款余额数必须等于或大于注册资本金
(3)银行证明该公司存款额有多少位数(必须等于注册资本金位数)
(4)银行资信证明如为外文,须提交翻译本,并需翻译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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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想要在国内注册公司来经营,具体应该做些什么?有什么需要准备好的?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外资公司注册国内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资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申请书(签字);
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
投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投资者自即日起六个月内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
外资公司章程(签字)(3份);
董事会成员名单(每名董事亲笔签字)(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任期,签字);
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要求带中文翻译);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市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要求房产地质与租赁协议地质一致);
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注:标的报送复印件,其他必须报送原件。 附:
1、 由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公司合法开业证书的复印件,外国个人投资者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个人投资者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 由投资者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一定要注明公司的账户开立后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并由该行负责人或业务经理签字(提供原件);
3、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包括设立目的、业务范围、设立地点、设立期限等,申请书需由公司法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4、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5、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总公司背景介绍、市场分析、经济测算;
6、 由投资者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提供原件);由投资者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命书(提供原件);
7、 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简历,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复印件;
8、 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协议书,租期至少一年(复印件);
外资企业的出资、资本及组织形式
1.外国投资者的出资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时,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外国投资者自己所有的;二是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者出口适销产品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对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备有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实施后,审批机关有权进行检查。
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期限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技资者认缴的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
外国投资者未能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缴付其他各期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外国投资者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出资的,应当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外国投资者缴付每期出资后,外资企业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3.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技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的有关规定。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变更、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4.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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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的公司注册国内公司来经营生意,要走的流程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外资公司注册国内公司注册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企业注册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资企业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3、合同、章程(原件)
4、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5、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资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申请书(签字);
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
投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投资者自即日起六个月内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
外资公司章程(签字)(3份);
董事会成员名单(每名董事亲笔签字)(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任期,签字);
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要求带中文翻译);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市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要求房产地质与租赁协议地质一致);
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注:标的报送复印件,其他必须报送原件。 附:
1、 由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公司合法开业证书的复印件,外国个人投资者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个人投资者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 由投资者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一定要注明公司的账户开立后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并由该行负责人或业务经理签字(提供原件);
3、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包括设立目的、业务范围、设立地点、设立期限等,申请书需由公司法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4、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5、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总公司背景介绍、市场分析、经济测算;
6、 由投资者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提供原件);由投资者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命书(提供原件);
7、 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简历,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复印件;
8、 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协议书,租期至少一年(复印件);
关于外资商业企业注册的有关问题
设立登记 : ( 1 )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 2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3 )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4 )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 6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 7 )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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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是不是外资公司?怎样注册?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国内属于外资吗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开曼是一个免税天堂,很多国际性大公司都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
一、开曼群岛简介
开曼群岛位于牙买加西北方268公里,迈阿密南方640公里的加勒比海中,由三个主要岛屿组成。Grand Cayman(开曼)源自于加勒比语的"鳄鱼",在西班牙人当年发现开曼群岛时,海岸上到处可见鳄鱼的踪迹。开曼群岛属热带气候,冬天气候干燥,人口约为35,000人,其中外来人口占总人口数34%。
由于开曼群岛目前仍为英国属地,当地政府首长,由英国女皇所任命。当地居民可选出12名国会议员,可自行立法及负责岛上的财经事务。
开曼群岛的政府长久以来都是非常的安定,英文是主要官方语言。交通方面,目前有开曼航空、西北、泛美及美国航空,往返迈阿密及开曼之间,航程约需1小时。
小开曼岛及大开曼群岛,对于世界性的金融服务,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其中又以大开曼群岛的规模及普遍性远冠于中美洲加勒比海各岛屿。开曼群岛的居民,70%以上皆受雇于金融及商业有关的行业。
开曼群岛的勃兴,主要在于其政府能随时修订法律,以保持其在金融、保险、商业等方面的领导地位。目前有588家世界知名银行,皆在此设立分行,提供金融服务,共计约吸收了来自世界各地4亿1仟5百万美金的存款。另外开曼亦是全球欧币交易主要市场之一,本地货币开曼元与美金为1.2元的固定汇率。
二、注册开曼群岛的优势
1、开曼是一个免税天堂,因豁免公司不需缴付税项,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即可;
2、 注册资本不需到位,并可在世界各地开立银行帐户;
3、国际法律地位高,交通和通信发达、便利,政治经济环境稳定,便于融资上市;
4、 没有附加条例限制贸易发展;
5、没有外汇管制,资金可灵活调动;
6、后续服务简单、公司形象极佳、国际地位高,法制严谨。
三、开曼群岛公司注册要求
1、标准的授权资本为50,000美元;
2、必须委任最少1名董事,拥有任何国籍和具任何居所地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同时担任董事;董事的资料必须向公司注册处披露,但这些资料不会被公开作公众查册;
3、必须委任最少1名股东,拥有任何国籍和具任何居所地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同时担任董事和股东;股东的资料只需存档于注册代理人;
4、注册地址必须在开曼群岛;
5、必须委任开曼公司或个人(有开曼居留身份)担任注册代理人。
四、开曼公司特色
1、开曼公司注册资本
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50,000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1.00美元 。
2、开曼公司股东
最少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3、开曼公司董事
最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4、注册开曼注册地址
注册办事处必需位于开曼群岛。
5、开曼公司名称
对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
6、开曼公司税务要求
不需申报或缴纳任何税项,除了年度牌照费。
7、开曼公司隐密性
在开曼群岛登记设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隐密性,公司股东名册完全不对外公开。
五、开曼公司注册费用及维护费用
1、注册费用
注册资本(USD) 注册费用(RMB) 加中文名称
50000 19000 另加800RMB
5000-100000 21000 另加800RMB
100000-200000 29000 另加800RMB
2000000以上 34800 另加800RMB
2、维护费用
注册资本(USD) 每年维护费用(RMB)
50000 15800
5000-100000 17800
100000-200000 26800
2000000以上 32800
3、其它服务价格
在职证明(开户必须)—————————————1800RMB
在职证明认证(开户必须)————————————1200RMB
开户服务费(上海地区)—————————————1800RMB
开户服务费(香港地区)—————————————2800RMB
信誉良好证书——————————————————2800RMB
公司注册证书使馆公证——————————————11000RMB
六、开曼公司注册时间
20个工作日。
七、开曼注册公司证照清单
1、Subscriber's Resolutions; 开曼公司发起人决议书;
2、Resolutions of the First Director; 开曼公司首任董事决议书;
3、Resolutions of the Sole Director of the Company; 开曼公司唯一董事决议书;
4、Share Transfer; 股权转让书;
5、Original copy of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开曼公司企业注册登记证原件;
6、A stamped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M&A"); 开曼公司公司章程原件;
7、Copies of M&A ; 开曼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8、Register of Members, Directors, Officers, Transfers and Changes; 开曼公司公司成员/董事/职员登记册和股份转让;
9、A booklet of share certificates; 开曼公司股票册;
10、 Company seal and chop; 开曼公司公司钢印和图章。
推荐阅读:
外资企业注册程序
拉《企业行为准则》(Law on EntrepreneuriaI Activity)制定了控制企业活动的法规,其中包括注册企业的主要原则。
按照拉脱维亚法律,外资企业可分为责任有限公司和合股公司,其中第一种是建立合资公司的最常用方式。
1.责任有限公司(简称SIA)。创办合资企业的法定最低固定资本是2000拉特。有外资投入的SIA必须向拉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成立, 即必须在合资各方达成协议的14天内,向企业注册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1)注册申请。
(2)为创办该公司,合资各方签署的文件。
(3)如果创办者采用金融投资,则必须出具银行的通知,证明其确已缴足该数额的资金。
(4)如果该公司从事受限制的经营活动,则需提交拉内阁或其授权机构所发执照。
(5)完整的注册证明。
(6)在该企业有签约权的所有人员的签名。
(7)证明已纳税的有关文件。
(8)在其本国进行注册的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9)该外国公司的开户行出具的证书。
(10)根据拉脱维亚企业法律的其他特定条款,应递交的其他必要文件和执照。
SIA一旦在拉脱维亚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完毕,就拥有了法人权利。
2.合股公司(A/S)。在拉脱维亚居住了25年以上的拉脱维亚公民或永久居住者,在拉注册完毕的法人,外国公民及外籍法人均可在拉创办合股公司。
合股公司的注册申请必须在合资各方达成协议的30天内,向拉企业注册机构提交,对于那些在需要特殊批准(执照)地区申请注册的企业,必须在合资各方达成协议的60天之内提交其注册申请。
注册A/S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为创办该公司,合资各方达成的协议。
(2)有关创办人的情况介绍(如果是自然人,提供护照的有关情况。如果是法人,提供全称及地址)。
(3)创办者间达成的协议。
(4)公司简介。
(5)持股人名单。
(6)创办该公司的有关证书及契约。
(7)公司章程。
(8)该公司成立大会的记录。
(9)注册申请。
(10)经过授权有关人员的签名样本。
(11)银行提供的声明,证明其确已储蓄足够金额的固定资本(在合股公司成立之时,必须有1/4的固定资本到位)。
(12)已交纳注册费和通告已注册费用的证明文件。
(13)如果对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特殊规定,则需要出示执照。
(14)拉脱维亚法律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旦A/S在拉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完毕,即告正式成立,并具备法人权利, 已注册企业将发布注册公告。
根据"企业行为准则",拉脱维亚所有企业必须在隶属司法部的注册机构注册。企业未经注册不得营业,否则视为违法。
企业注册机构将在15天内对申请进行处理,并在30天内通知结果。如申请人在30天内未收到不准注册的答复,意味着企业已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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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找代理来帮助注册外资公司的很多了,那么我们要先准备好什么材料交给代理公司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增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所需文件:
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增资申请报告(原件1份);
2.企业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签字);
3.有关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打印,企业盖章);
4.各方投资者就增资事项(增资方式、期限等)签订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
5.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如有,复印件各1份);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8.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
9.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10.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企业免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另外,有一点,当你增资来的注册资本金到达你们的注册资本金帐户后,你们需要立既去请会计师事务所做验资,并到外汇管理局去核查,并同时并该相关资料到工商局去变更相关法律文件和企业的工商执照等文件。
因为验资报告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也就是说,你所需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同时,验资报告,只能是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不可以盖业务章之类。因为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结果害得我白跑了一趟。
还要记得更新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哦。及国地税证书。
关于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文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规定)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4、董事会决议原件(董事签字人数须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并加盖企业印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原件(股东代表签字人数须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并加盖企业印章)
5、因具体变更事项不同应当提交以下相应的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
《字号查询证明》原件;
▲变更住所:
1、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2、经营项目涉及环保部门审批的提交环保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原章程(包括原补充章程)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原件(按公司章程规定由委派方出具,委派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及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委派单位印章或本人签名)。
▲变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外商独资企业免合同)。
企业申请减资另提交以下材料(减资需从第一次公告日起满90天后方可申请办理):
a)在报纸刊登的至少三次减资公告原件;
b)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原件;
c)财务审计报告;
d)企业未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承诺书。
▲变更经营范围: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经营项目涉及环保部门审批的提交环保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投资者(股权):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外商独资企业免合同);
4、新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注)或外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5、公证或鉴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注:①合法开业证明是指:a.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提交由该企业所在国(地区)政府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上述证明须经当地律师公证后再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港澳地区的上述证明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外文文件、证明须附加盖企业印盖的中文翻译件;b.中方投资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该企业印章并应通过该年度检验)。
②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是指:a.外方投资者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名称变更证明,需经所在国(地区)有权公证机关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b.中方投资者应提交原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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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属於《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及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於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 [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
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捐赠的税务处理方法,可以在资助企业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财税字[1999]273号)。
2.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自1999年1月1日起,将从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3目关於从亊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的规定,将原规定享受该优惠政策只能是设在沿海经济开发区或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区执行。
4.对我国各航空公司与外商在1999年9月1日以前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支付的租金免征预提所得税. 1999年9月1日以后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支付的租金,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征收预提所得税. 税款由民航企业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5.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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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计划在南昌做代理注册外资公司,要怎么做申请办理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南昌代理注册外资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分立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二、分立形式
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采取解散分立的,原企业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并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三、分立后的注册资本
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四、企业分立登记应注意事项
1、企业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提交分立协议中载明的有关企业财产处置方案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视为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清算报告;如分立协议中载明有关注销方需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应进行清算。
2、企业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应办理有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3、企业因分立而新设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需要专项许可的,应取得相关审批。
4、企业分立后,原有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的办事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5、自分立公告45日后,登记机关方受理企业分立的申请(包括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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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了外资公司后,想要再申请办理一家分公司,怎么注册外资分公司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注册外资分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2)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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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怎么办理分公司的注册?分公司注册怎么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外资企业分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分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2、分公司注册资金从哪里来?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确定?
随着连锁经济的快速发展,开设分公司的企业越来越多。注册分公司时需确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报请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注册登记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
(2)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特殊行业、产品或服务,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分公司经营范围随总公司经营范围而变化。若总公司增加了新的经营范围,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分公司变更手续。
5、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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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外资分公司的注册?外资分公司注册有哪些流程?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但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这样,就为分支机构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由于设立初期分支机构面临高昂的成本支出,所以亏损的概率较高,通常采用分公司的形式较为合适,可以享受和总部收益盈亏互抵的好处。经过两三年的经营期间,分公司开始转亏为盈时,再把分公司变更注册为子公司,这样可以降低分支机构对总机构的法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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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分公司的注册很多了,那么注册外资分公司有什么步骤要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外资分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基本案情】某金属总公司的章程中规定:“金属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以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决定,并由董事长签字方能生效。”2008年5月,该金属总公司在哈尔滨成立分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2008年7月,分公司经理陈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向招商银行某支行申请贷款2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由于该分公司经营不善,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于是银行要求总公司承担还款义务。总公司以分公司经理的任免违反公司章程为由,不予偿还。银行遂将金属总公司与哈尔滨分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法律评论】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案中,哈尔滨分公司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但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其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因此,银行有权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
本案中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总公司不履行清偿义务的理由是分公司经理的任命违反公司章程,该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公司章程只具有内部效力,不能约束公司外的第三人。陈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证明书,这些文件具有公信力,足以使第三人相信陈某的身份的合法性。
2、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关于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实践中却存在不同意见,而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便产生了多种不同的判决模式。归纳起来,大概有如下几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订后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198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温州市城区五马劳动服务公司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的电话答复》:“如有证据证明运输社确是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运输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将服务公司列为本案共同被告,由其对运输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观点认为,既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然是承担连带责任。
观点二: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起施行)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三款:“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监他字第4号《关于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企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复函》指出:“批发部作为柳州烟草分公司的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应由企业法人柳州烟草分公司承担。” (此复函本人没有找到,引自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蒋贤争文章)
此观点认为,分支机构经过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事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其毕竟不具有法人资格,责任能力不完整,所以,分公司无力承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观点三: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订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观点认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
观点一和观点三都将《公司法》第十四条作为法律依据,但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这是由于对该条款的理解不同造成的。
3、分公司的债务其他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可见,总公司下有多过分公司的,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公司的债务,其自身财产不足清偿的,可由总公司清偿,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也不足清偿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该分公司的债务。
4、设立分公司不成立时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设立分公司因缺欠法律要件或违法,而致使分公司不成立的,这时不合法的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责任。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自己的账户,有关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规章制度可以由总公司制定,分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总公司与分公司是一家人,部分彼此的,无论哪一个人遇到了问题,其他人都有法律义务去承担。但作为律师,从保护好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案情建议当事人把总公司与分公司一并列为共同被告,同时在进行财产保全时,一并对总公司和分公司进行财产保全,以保证当事人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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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分公司办理注册,现如今需要的手续是有哪些?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外资分公司注册所需手续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分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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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外资分公司注册所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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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在广州注册外资的分公司,其外资分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广州注册外资分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变更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
(一)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式(1))
2.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其中:
(1)因公司的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变更后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营业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3)变更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表式(4))
(4) 变更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分公司改变营业场所、负责人还应填写: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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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想注册分公司来扩大业务,16你那外资分公司怎么办理注册?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16年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有),因此不是公司合并的问题(合并至少得两个公司)。
2、可以先将分公司注销
先由总公司做出分公司撤销的决议,总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分公司注销后,申请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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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16年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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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如何在国内注册公司?想注册公司现在怎么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国内注册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照常经营的怎么处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依法处罚。
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还继续经营,就属于无照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以下取缔办法。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执照相关知识介绍:
企业营运执照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却大不相同。
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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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香港外资公司?有什么注册公司的流程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香港外资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香港公司股东是公司拟的投资者和权益持有人,而董事则是由股东推举,公司的管理者,董事长是董事会的责任人。注册香港公司要求至少一位股东和一位董事。香港公司后续管理挺方便的,不过对于每年香港公司的年审和报税都需要重点关注。此外,都可以交由秘书公司打理。
香港公司股东大会
从形式上讲,凡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但因股东人数多面分教,而各国的公司往往规定公司的所有权同管理权分开,公司的控创与管理权实际在董事会,故个别股东实际无甚权限。参加股东会议在于确定盆事会的组成、审议盆事会的工作和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参与决策。
股东会议有三种:周年大会(annual meeting.即普通年会)、特殊会议(special meeting,成称非常大会),法定会议(statutory meeting)。
(一)周年大会
按《公司条例》110条规定,每个法人公司必须每年举行一次股东(或成员)周年大会。两次周年大会之间相隔不可超过十五个月。
召开周年大会的通告必须21天前派予每一股东(或公司成员)。开会通告必须指明会议性质。如会议必须通过某些重要决议,则必须在开会前28天发出通告并明确告知会议要讨论的重要事项.
如公司在某一公历年不召开周年大会,公司的任何成员可向法庭申请颁令召开一次成员大会。并指示用何种方式召开。
《公司条例》并无规定周年大会必须做何事务。习惯上是选出董事(或改选香港公司董事更换)、委任核数师、通过周年会计帐、公司董事会年报和核数师的审计报告等。
(二)特殊会议(非常大会)
除董事会可视乎孺要提出召开股东(或成员)特殊会议外,除非公司章程细则另有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总共持有公司发行股本面颊十分之一的成员,亦可提出召开非常成员大会,或股东特殊会议。如非股份公司,则由公司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五提出,即可召开特殊会议。
即使公司章程细则对召开非常成员大会有所限制,但如有足够数量的公司成员(指一名或多名股东,当甘持有至少十分之一的大会投票权及付清股年者。如非股份公司,则必须能代表公司总投票权至少十分之一),可以随时要求童事会看开特殊会议。
上述开会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文件说明要求开会的目的,由全体提出要求的成员签署。
公司董事会必须在接到书面要求后的21天内召开非常大会。
一切开会通知和会议程序等均须按一般法例进行。若奄事会不应成员要求召开非常大会,成员有权根据第113条第五款自行召开非常成员大会。而开会的合理支出须由公司负责。
《公司条例》第140B条规定,核数师要求辞职并为此要发表特别声明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要求召开非常大会。
(三)法定会议
当公司公开招股或发行新股之前,法例规定要提前三个月召开股东大会,向社会及公众发布信息和表明公司的宗旨、营业情况以及所增加资本的用途等等,以引起投资者的注意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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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分公司如何办理注册流程?注册外资分公司怎么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分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1、分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2、分公司注册资金从哪里来?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确定?
随着连锁经济的快速发展,开设分公司的企业越来越多。注册分公司时需确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报请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注册登记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
(2)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特殊行业、产品或服务,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分公司经营范围随总公司经营范围而变化。若总公司增加了新的经营范围,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分公司变更手续。
5、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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