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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有哪些程序吗?怎么样设立分公司?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设立分公司的程序”,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应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章程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提请注意: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分公司名称:(1)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1)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三)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决定;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1、《指定(委托)书》;2、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1、《指定(委托)书》;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3、重要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设立分公司的程序”,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设立分公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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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异地注册分公司的企业是多了起来。但是在异地怎么设立一家分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与流程是什么呢?小编把异地设立分公司的知识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异地注册分公司如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七、 社保账户等。
流程的确非常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异地注册办事处(对经营上有点影响),但简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经委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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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在深圳设立一家分公司需要走什么流程?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深圳设立分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设立分公司有可能面临什么法律风险?
根据实践经验,总分公司模式下,分公司的任何不规范经营或超越权限的行为都有可能给总公司造成风险和损失。
(一)合同管理风险
1、合同签署的风险。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代理人,应当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实际操作中,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而并非每个合同都报送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也一般不会强行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必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如果总公司的授权范围模糊,分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合同(保证合同除外),即便违反总公司的真实意思,合同导致的民事后果也要由总公司承担。
2、合同履约控制的风险。由于许多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分公司签署合同后,通常还继续负责合同的履行,由于总公司对于异地分公司的控制相对松散,如果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却未能及时处理,极有可能导致合同争议和纠纷的出现。
实际工作者能够,也存在总公司签署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履行时,没有做好合同交底和合同履约的监督工作,引发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违约风险。
(二)分公司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
分公司的运作一般相对独立,较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言,分公司管理人员拥有更高的权限,掌握更多的资源,许多公司主要关注分公司的经营业绩,忽视对于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往往容易产生分公司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常见风险有:
1、分公司管理人员泄露、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客户信息或公司经营秘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2、分公司管理人员自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分公司或总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给总公司造成损失;
3、侵吞分公司财产和资金。
(三)抵押担保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1、分公司未经总公司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分公司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分公司经总公司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总公司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分公司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根据法律,分公司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总公司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资产,从实际效果上说,无论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责任,最终均由总公司承担损失和责任。
(四)其他
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品牌和企业名称,对外经营活动必须使用总公司的名义,如果分公司产生法律风险时,极易导致总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受到严重打击和影响,从而导致其他衍生的法律风险。
二、如何规避分公司设立的风险?
1、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使其规范运作;决定不设立的,也应尽快终止设立活动,撤销相关文件,清退相关人员,决不能拖泥带水。因为在分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要由做为“发起人”的本公司来承担责任。一般来说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天内向公司(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分公司负责人的选聘。分公司负责人可以说是分公司的核心部分,其对分公司的整个经营运作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其个人的行为往往就是代表分公司的行为。所以在确定人选时要非常谨慎。对不熟悉的人,在任命之前,一定要对其个人资信作一个全面的调查了解。特别在有挂靠、承包性质的分公司中,对主动上门寻求合作者,更不能只听其片面之词,而应对事对人都进行详细调查,必要时也可要求其提供一定的担保,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防上当受骗。
3、规范分公司会计财务制度。由分公司会计人员做帐,本公司财务部做汇总与财务分析。依照规定,本公司应直接负责对分公司员工的招聘,所以,要用好人事权,对于像会计等关键的职员,应由本公司统一指派或招聘、管理,使其能独立于分公司负责人,以免在财务上发生问题,损及公司利益。像震撼股市的郑百文公司倒闭事件,倒闭的原因之一即为分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健全,呈现在帐面上的逾期帐款如同天文数字一般。
4、明确本公司对分公司的指挥流程与分公司向本公司的报告流程。虽说分公司是在本公司之外的区域相对独立的经营,但其作为本公司经营的一种延伸,其民事责任仍由本公司承担,所以双方不应各自为政,而应建立密切的联络机制,使本公司能对分公司进行有效的操纵,例如可规定对分公司大笔额的借贷等资金流动,明确应由本公司批复认可,否则由相应的人员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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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连怎么设立一家分公司呢?现如今注册分公司有哪些流程要走?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大连设立分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但是要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分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分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注意:依照《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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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企业计划设立分公司,具体的流程应该怎么走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公司分立所得税的处理
(1)公司分立所得税一般性处理
财税59号文将公司分立所得税一般性处理的规则概括为:
A、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B、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C、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D、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E、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上述规则实际是将存续公司(存续分立)或者解散公司(新设分立)向新设公司分割资产和负债的行为,在所得税的处理上视同资产和负债的转让行为,其中被分立公司为资产和负债的转让方,要确认转让所得,新设公司为资产和负债的受让方,要按照转让价格确认资产和负债计税成本。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是A公司的股东,各持股50%,对A公司进行分立,A公司存续,甲持股100%,新设B公司,乙持股100%。A公司资产总值(净值)3000万元,负债1500万元,股东权益1500万元,在评估的基础上资产估值5000万元,负债估值1500万元,企业估值3500万元。如此分割给B公司的评估“净资产”额应当为1750万元。经协商甲乙同意将公司分立基准日净值为1000万元,评估值为2000万元的一处房产和250万元的负债分割给B公司。
在上例中如果适用所得税的一般性处理,被分立的A公司就需要确认1000万元的收益,并入主营业务计缴企业所得税,因为它将计税成本为1000万元的资产作价2000万元“出让”了。
从上例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公司分立适用所得一般性处理的情况下:
A、只要分立作价有增值,就可能使被分立公司发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B、但对“受让”资产的新设公司有利,会减少它的所得税纳税义务(因折旧额会增加);
C、存续分立比新设分立会节约所得税(上例如果采取新设分立,A公司因分立发生的收益就会增加至2000万元)。
(2)公司分立所得税特殊性处理
财税59号文将公司分立所得税特殊性处理的规则概括为:
A、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B、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C、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D、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上述规则实际是将存续公司(存续分立)或者解散公司(新设分立)将资产和负债分割给新设公司的行为,在所得税处理上视为非等价交换的转移行为。虽然分立作价仍需要遵循公允作价和等价交换的原则,但被分立的公司勿需为分立作价的增值而确认收益,从而纳税义务得到递延。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是A公司的股东,各持股50%,对A公司进行分立,A公司存续,甲乙仍各持股50%,新设B公司,甲乙也是各持股50%。A公司资产总值(净值)3000万元,负债1500万元,股东权益1500万元,在评估的基础上资产估值5000万元,负债估值1500万元,企业估值3500万元。如此分割给B公司的评估“净资产”额应当为1750万元。经协商甲乙决定将公司分立基准日净值为1000万元,评估值为2000万元的一处房产和250万元的负债分割给B公司。
在适用所得税的特殊性处理的情况下,被分立的A公司就不需要确认1000万元的分立收益,也不会就此承担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因为它将计税成本为1000万元的资产虽然以分立作价2000万元的价格“出让”了,但它可以只确认1000万元。
从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公司分立适用所得税特殊性处理的情况下:
A、存续公司和解散公司会递延自己的所得税纳税义务;
B、但新设公司会因其资产计税成本降低而使折旧减少,从而将存续或者解散公司节约的所得税给补足。
2、公司分立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
3、公司分立营业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4、公司分立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但该文件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5、公司分立契税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文件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6、公司分立印花税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以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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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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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现如今的分公司应该如何办理注册?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设立分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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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想设立分公司需要走哪些流程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2、分公司和总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有什么不同?
(1)分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
(1)设立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2)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6)征税方面不同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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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需要设立一家分公司扩大业务,有什么样的程序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设立分公司程序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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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分公司的注册资金有要求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外国分公司注册资金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分公司是否有资格用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看该分公司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合同;而如果分公司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就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的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由谁担责?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该合同的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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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国的分公司一般都有什么好处的?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外国注册分公司有什么好处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异地注册分公司如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七、 社保账户等。
流程的确非常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异地注册办事处(对经营上有点影响),但简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经委办理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外国注册分公司有什么好处,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外国注册分公司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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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的公司在中国注册了,现在想要做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怎么做?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外国公司注册中国商标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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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要怎么样才能注册商标呢?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外国人注册中国公司商标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最好的是选文字商标
一般商标可以包含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但商标名称最好是以简单明了的文字为主。因为: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商标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
2、要考虑国际化,尽量取英文或阿拉伯数字靓名
这样易于被世界各地尽量多即任何地域、肤色、人种、文化的人们所认知接受和拼读发音。由于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地不同民族、文化、肤色的知识人群都认识的符号,故以英文字母为元素的企业标志与标准字必定放之四海皆准,世界通行。
3、申请注册英文商标后,还需要中文注册商标
由于文化差异产生巨大的审美、理解差异,构成商务上的鸿沟只有通过本地化减小。因此,您所注册的中文商标,非常可能与您在英文商标的各方面上有所不同。所以您申请中文注册商标仍然是必要的。本地(本文化语言)与英文分开注册,不失为 极有灵活性的好方法。各国知名品牌中,合一注册的非常罕见。
4、商标独特性非常重要
如果能做到兼顾“造词”与“含义”,效果更好,会收到强化独特性和显著性及赋予商标积极想象的双重绝妙效果。强调商标识别性的同时,更要强调独特性和显著性。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
5、拼读简单,音律优美,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和口头传播
国际著名品牌不论是英语国家的还是非英语国家的,一般都得取个英文“洋名”。要成为跨国企业,产品畅销全球,不取洋名是不行的。取“洋名”不仅能为国际化作铺垫,同时也能大大提高品牌的品位。
6、字号(商号)与品牌商标一致
目前,在发达国家里,将商号名称特取部分用来做为商标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普遍采用的做法。如日本的“日立”、“丰田”,德国的“拜耳”公司等。商标、商号一体化的做法不仅收到商标、商号同时宣传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得到双重法律制度的保护。
商标注册的取名遵循识别性、独特性、显著性原则,给商标起名时尽量遵循以上几点,避免因起名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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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有公司的,然而现在想做申请商标,应该要怎么做才好呢?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外国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在注册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注册前的查询,以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2.准备资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
6、领取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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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就是介绍商品提供的利益,以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过程。让双方各取所需,彼此感到满意,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就是一种艺术了。所以,"销售"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艺术"。那么外国人和中国人谈判的要素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商务谈判讲究的是双赢,这种双赢是对方双方都感觉自己赢了,并不是双方实得实质利益的双赢。如果在谈判中战胜了对方,对方很挫败,感觉肯定是不爽。那么在谈判中,对方也肯定会“以怨抱怨”,如果在谈判中非要争个你输我赢,处处不让,势必导致对方的反击,即使你通过战胜对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么下一次对方还会让步吗?谈判讲究的是利益之间的交换,用自己的东西交换别人的东西,你得到了你想要的,对方得到了对方想要的,你感觉自己赢了,对方感觉他赢了,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合作关系才能持续下去,而不是你战胜了对方,你赢了,对方输了,你得到了你想要的,对方失去了本不应该失去的。
作为社会中的一个个体,你难免和别人发生分歧,比如家人、同事、上司等。如何处理同他人以及社会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甚至是冲突,不仅决定你是否能够摘取成功的桂冠,而且还决定着你能否过上充实、惬意的生活。甚至,国家之间,领土纠纷,环境问题解决,需要外交谈判;党派之间,解决分歧,需要政治谈判;企业之间,经济外来,需要商务谈判;生活之中,朋友之间,需要沟通谈判;男女朋友之间,初次约会,需要心理谈判。我们感觉不到,但是谈判无处不在。
著名谈判技巧培训专家彭杰老师认为,谈判,由“谈”和“判”两个字组成,“谈”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判”就是决定一件事情。著名企管专家彭杰(博客zhiliangguanli.com)老师表示,谈判需要你同时具备高级领导人的沟通力与决策力,绝非一件容易的事情。一般人都认为谈判很简单啊,谈判嘛,签约嘛,很潇洒的;这个就如同明星开餐厅,看人家开餐厅赚钱——就觉得很简单嘛,请个厨子、请个waiter,摆几个餐盘,就ok了,结果统统倒闭。可见,眼高手低要不得,谈判也是一样。
谈判是一个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沟通过程,只要想从其他人手上得到一些东西,或者其他人想从我们手中得到某些东西,就是谈判,所以说人人都是谈判者。有的人说:企业如果大到一定程度,比如:垄断企业就不用谈判,国电(国家电网)、国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粮(中粮)、国矿(五矿等)、国铁(首钢、鞍钢等)、国信(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等等等,面对国际大集团,同样要谈判。
可以说,谈判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我们周围发生,谈判——已经成为人们为解决彼此间各种争议和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有效行为,所以谈判是每个人都要具备的一项能力。谈判对于销售人员和商务谈判人员就更加的重要,因为他们的谈判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了企业利润的高低!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最难的一点是谈判人员对不同文化、思维、习俗、行为、工作方式的理解和认同。所以,对于国际商务谈判,前期的准备工作要更加仔细、详实,并要注重细节。因为在国际商务谈判的前期工作中,不仅涉及到谈判内容,更要将对方的风俗习惯、文化差异等等进行认真透彻地研究。故此,以谈判闻名的美国人,也强调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工作大概要占去整个商务谈判三分之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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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的独资公司要注册分公司,要怎么注册啊?手续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注册外国公司独资分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所需材料
外资分公司流程
查名→办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各部门所需材料:
查名
名称表(工商的表格)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所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一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和2寸照片两张
复印件需盖公章(如工商有需要看原件还需带原件核对)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人身份复印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还要填一分申请表格
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需盖公章
国有独资分公司如何注册
国有独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需要携带相关文件到所在的辖区内的工商局办理。
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应先办理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一)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应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章程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分公司名称:(1)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1)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三)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决定;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1、《指定(委托)书》;2、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1、《指定(委托)书》;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3、重要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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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设立分公司有什么要提供的?要带什么资料去?想在应该设立分公司又是怎样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武汉设立分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设立武汉分公司的条件与提供材料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设立分公司手续
设立分公司需具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然后报省工商局审批。
武汉如何在英国设立分公司
一、英国法律对分公司的定义
外国企业在英国从事有关业务,须设立自己的机构,此机构可以是子公司,也可以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又分为分公司和代表处。如果该分支机构既是公司的一部分并辅助公司在英国开展业务,又单独开展业务,则根据英国法律规定此分支机构必须注册为分公司。一般情况下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涵盖代表处部分,许多公司之所以注册代表处而不是注册分公司,主要原因除了不需要此分支机构单独开展业务外,更多的考虑是税负等方面。但根据英国法律规定,下列三类企业在英分支机构必须以代表处而不是以分公司方式注册:
英国之外的无限责任公司; 北爱及直布罗陀地区的企业;
没有在北爱地区设立分公司的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如其在英分支机构业务不足以成立分公司而仅能满足代表处要求。
二、如何注册分公司
在英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必须在成立后1个月内到英国公司登记处注册登记,并同时提交填写完毕的“BRI表格”及经证明的公司章程等基本文件、公司最新会计报表副本、注册费等。
三、“BRI号表格”要求披露的有关信息
母公司全称; 母公司商业名称(如有); 母公司注册成立国;
母公司具体注册地特征(如“中国河北”即可)和企业注册登记号;
母公司法律组成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合伙等);母公司据以成立的法律法规;
母公司财务年度时间安排及公布企业财务报表最后期限;母公司地址及主要业务所在地;
简述母公司成立目的; 母公司已发行股份金额;
母公司秘书(或类似人员)姓名及家庭住址,其目的是能够与公司保持联系畅通;
母公司董事简历及公司授权,该授权必须在公司章程内规定,并须明确该授权是否可以单独实施。如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其他在英公司董事,也须予以明确;
母公司授权在英分公司负责人员的姓名和家庭住址,该人必须是英国居民(根据规定,具备下列之一条件即可被视为英国居民:A/在税务年度4月6日至次年4月5日中在英居住时间超过182天以上;B/在过去4个税务年度中每年在英居住时间平均超过91天);
代表处在英开办时间、办公地址及业务范围。
四、需提交的公司有关文件要求
分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注册处提交诸如公司章程、公司备忘录等能够说明母公司基本情况的文件,这些文件必须是母公司所在国官方语言写成,同时非英文的还要附带证明准确的英文译本,且这些文件必须经过下列人员之一证明:
国内监管这些文件的政府部门有
关官员; 公证机构;母公司不负责宣誓事务的官员宣誓证明。
五、注册费用
标准注册费用为20英镑,注册时间约需7-10天;如加急办理,可当天拿到,费用为100英镑。
六、会计报表要求
如果母公司所在国法律要求其公布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则分公司必须在该报表公布后3个月内向英国公司注册处提交此报表副本。如果母公司所在国法律无此要求,则分公司必须在母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3个月内向英国公司注册处提交母公司有关会计内容(SECTION 700 ACCOUNTS),此内容必须包括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附简单说明。
上述会计报表不需特别证明,但必须提交英文文本,如需翻译,则英文译本需经证明其准确性。
七、注意事项
英国法律对公司名称有严格限制,既不能与英国已注册公司名称相同,也不能含敏感字眼。如有,则有关部门有权要求公司改名;如需保护本公司名称,可同时在英国注册一个隐性子公司,名字可为XXX英国有限公司;
“BRI号表格”项下任何内容的更改必须向英国公司登记处递交规定格式的更改函;
分公司必须在所用的信函稿纸上披露母公司具体信息,如公司名称、电话、地址等;
如分公司用母公司雇佣合同,要确认其是否符合英国法律;
母公司标准合同是否在英国法律体系下有效。
是否需在英国(或欧盟)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武汉设立分公司注册,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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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问:我想设立分公司,但是分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吗?怎么样注册一家分公司呢?小编整理了分公司注册资金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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