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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法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劳动法理念内涵,这是由不同时期历史特点决定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劳动合同设立霸王条款的无效,希望你喜欢。
职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找专业人士把关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不得将其部分省略或删除,更不能与劳动者签订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来更好地补充、完善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忽视对劳动合同的审查,或者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己方有利的条款,殊不知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可能会成为产生劳动争议的导火索。为此,律师建议,如果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建议通过专业人士为其针对性的进行劳动合同的审查。这将有助于企业排除误区,避免因劳动合同存在霸王条款造成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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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分公司的合同无效?有什么原因?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分公司合同无效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法律、司法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 本解释所称“不能清偿”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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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本原则,作为劳动法立法的核心依据,同时也是实施劳动法时应该遵守的根本准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知识,希望你喜欢。
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我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所谓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基础性条款或主要部分不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劳动合同全部条款均不能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这里所说的“基础性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应具备有效的最基本条件条款。如主体条款,如果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或双方不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则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这里所说的“主要部分”是指劳动合同的某些对其他部分有实质性影响的条款,如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保护妇女规定,安排妇女从事禁忌劳动的,劳动合同也全部无效;如果法律限制某些岗位、工种招用某种劳动者,而劳动合同违反这些规定,所订劳动合同亦全部无效。
所谓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非基础性或非主要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情形。这些条款虽然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内容,但其无效不会导致其他条款随之无效。如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规定了较长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最高限制,只能认定该条款无效而将其缩短至6个月,而不能因此而认定劳动合同全部无效。再如劳动保护条款、工作时间条款、福利待遇条款等均属此种情况。
何谓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其特征是: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法的劳动合同有两种表现:一是合同与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或强行性规范相抵触,如雇用某人为赌场保镖;二是合同当事人滥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规范的目的,如利用合法的合同形式来实现违法的目的。
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虚伪情况,或者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形下构成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1、欺诈一方必须是故意。即明知可能引起对方陷入错误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以达到与之签约的目的。如招工方在招工广告中对自身情况作不真实或夸大宣传,明知会引起应招人员对其产生错误认识,仍这样去做即构成故意。2、欺诈一方有欺诈行为。如歪曲真实情况作不实陈述,对基本劳动条件等隐而不谈等。3、受欺诈一方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所谓错误,是指劳动者一方对劳动合同对方当事人及有关重要情况的认识存在缺陷,如认为招工方福利待遇好、工资多、劳动条件优越等等。
受威胁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威胁,是指以某种现实或将来的危害使他人陷入恐惧而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这种威胁表现为某种身体或精神强制,具有如下特征:1、威胁人实施某种威胁行为。即威胁人实施威胁行为必须是对受威胁人可能造成现实或将来的人身或精神危害,如以强力相威胁,或以揭露某人隐私为要挟等等。2、威胁人是故意。即明知会使他人产生恐惧而积极追求这种后果发生以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如以杀害某企业负责人子女相威胁而迫使该负责人同意录用等行为。3、受威胁人陷入恐惧系因他人威胁行为所致。即他人签订劳动合同与受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有的单位以不同意为他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等相要挟,强迫劳动者与其订立长期劳动合同。
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一方应具备的资格,否则,将导致合同的无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前,都应对其条件进行审查,避免与不具备条件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定劳动年龄是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有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劳动,取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有部分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身体存在部分缺陷,不能完全参与劳动。
3、人身自由,能正常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即指劳动者没有因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逮捕或送劳动教养而失去行动自由。
4、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每一个劳动者一次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不能同时与两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
当事人在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活动中,有的用人单位如一些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无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及基本人权,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关于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对妇女儿童的特殊保护等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伤残医疗费用自理”等免责条款,这些条款均违反了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但应注意的是,这类条款无效,如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准结婚”“不准怀孕”的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怀孕”的约定,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婚姻自由和生育权利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由此可见,公民只要达到法定结婚生育条件,就可以自主决定同何人在何时结婚或生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限制。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怀孕”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照《劳动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该条款属无效。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不同,订立合同后的履行程度也不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和当事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也不尽相同。主要形式有: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当事人应当返还从对方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返还财产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因该无效合同存在财产转移的情况,如果不存在财产转移,则不负返还责任。在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一定财产或金钱作担保,更有甚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各种费用,这时,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就产生返还财产责任。同时应当明确,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所谓“某某费用”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即使劳动合同有效,这部分款项也应当返还劳动者。
无效劳务合同的认定机关
《劳动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我国目前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的机关有两个,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其中,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是以仲裁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受理劳动行政机关提请仲裁的案件和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案件,包括对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无异议,劳动合同即行失效。当事人对确认劳动合同效力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劳动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确认劳动合同效力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后,应该根据事实和法律,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属于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导致错误裁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纠正,作出劳动合同无效的裁定。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作出一审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劳动合同的效力作出最后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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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调整对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主体间,劳动法选择了倾斜保护劳动者的视角并展开制度设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对于对于无效劳动合同却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希望你喜欢。
一、《劳动法》规定的两种情形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法没作出明确规定。从劳动法规定看,无效劳动合同一般是由于主体不合格、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采取欺诈、威胁手段等原因所致。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这时,如果劳动者已提供了劳动,则自始无效的劳动合同已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相互提出请求权的基础。如果按合同法的理论,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显然,劳动合同无法适用合同法的原理,劳动力一旦付出,就无法恢复到合同订约前的状态。对因劳动合同无效而发生的劳动关系,同样应当视为一种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劳动提出报酬请求权。
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按现行立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二是如果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是因用人单位所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则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
二、新《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情形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新《劳动法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新《劳动法合同法》对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情况在第二十八条中也作出了规定: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没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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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调整对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主体间,劳动法选择了倾斜保护劳动者的视角并展开制度设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对于对于无效劳动合同却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希望你喜欢。
一、《劳动法》规定的两种情形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法没作出明确规定。从劳动法规定看,无效劳动合同一般是由于主体不合格、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采取欺诈、威胁手段等原因所致。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这时,如果劳动者已提供了劳动,则自始无效的劳动合同已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相互提出请求权的基础。如果按合同法的理论,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显然,劳动合同无法适用合同法的原理,劳动力一旦付出,就无法恢复到合同订约前的状态。对因劳动合同无效而发生的劳动关系,同样应当视为一种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劳动提出报酬请求权。
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按现行立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二是如果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是因用人单位所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则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
二、新《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情形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新《劳动法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新《劳动法合同法》对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情况在第二十八条中也作出了规定: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没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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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相比,增加了以下内:
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强化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合同法》增加职业危害防护的必备条款与《职业病防治法》以上规定有效衔接。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相比用人单位来说是弱势,在签订合同时供劳动者表达意见、进行选择的空间非常小。从这个角度来说,《劳动合同法》增加必备条款的内容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相比,删减了以下内:
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4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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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加盟成功跟学位没关系,但一个成功的加盟离不开有效的合同,制定完整正确的合同才能保证有效性。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化妆连锁店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化妆品项目加盟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从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两方加盟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加盟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工商税务、卫生费及部分硬件设施,相关技术、销售支持。
乙方:负责化妆品营业用设备及化妆品各项产品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加盟经营期间,化妆品部产生的所有收益甲方占20%,乙方占80%;
2、所有收入均由______方暂保管;
3、会员卡充值所得收入按__________比例分配;
4、本店所招收化妆品学徒所得收入,由______方所有;
5、产品售卖所得收入,由_______方所有;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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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之下,加盟活动在全球范围内活跃起来。而化妆品加盟项目潜力巨大,做好化妆品加盟一定要制定有效完整的合同。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化妆品连锁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授权方:XXXX化妆品(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XX化妆品 加盟连锁店(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临沂XX化妆品品有限公司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XX县 镇乡 街道设立“XX化妆品 加盟连锁店”(下简称XX——XX 店),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许可
1、乙方对甲方经营系列品牌、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需充分认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利使用“XX化妆品”商号、品牌、标志等标志性服务。
3、乙方使用甲方表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害XX化妆品品牌形象和经营其他公司化妆品洗涤用品的行为。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加盟体,另行经营。如上所诉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包括撤销经营资格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经营方式
1、店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申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责任书。经营区域,经营范围必须在XX化妆品的许可范围之内,否则不可进行经营(包括化妆品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化妆品器械、化妆品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2、乙方自筹资金主动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所有有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责任。
3、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如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VD等,办公设备并办理相关联网手续。
4、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调价建议,品准后方可执行,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提交加盟设立XX——___________的书面申请。
2、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营的系列化妆品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化妆品器械、化妆品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3、甲方不经营的商品,乙方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在不影响“XX化妆品”整体经营理念的前提下,给与批准。批准后可少量采购,自营。乙方自购商品金额不得占到加盟店商品总金额的20%。
4、甲方提供XX化妆品店招名称,经营品牌促销材料,人员培训(彩妆、化妆品、促销)及销售政策活动方案。
5、甲方收取一坊加盟保证金两万元,合同期满清算后返还乙方。
6、货款结算,甲方经营的自由代理品牌按_____折供货(也可打款享受厂家政策),流通品牌按进价顺加1%供货(县城至加盟店运费由乙方负责),先付款后发货,不得拖欠。
7、甲方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负责商品调换,但距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者不予调换。
8、甲乙双方对因本合作而获知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密,但中国现行法律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店面配备提出建议性、参考性的指导意见。
(2)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等,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 乙方在加盟期间如果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受损、出现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偿经济、名誉损失。
2、 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优质货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乙方经营理念,帮助设计动销活动方案。
(2)为乙方提供门店装修设计方案和商品区域陈列方案。
(3)向乙方提供经营知识、产品培训、员工培训、专业店务知识等相关信息及资料。
(4)提供给乙方XX化妆品内部经营理念,对日常经营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5)与乙方共享所在区域的“XX化妆品”会员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开展以“XX化妆品”为门店广告宣传的经营产品活动。
(2)拥有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XX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XX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与使用、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
(5)对甲方提供的商品不满意,可以提请退换。
3、 乙方义务
(1) 维护“XX化妆品”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介绍推广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 将XX— 店面照片提供给甲方备案;保持与甲方网络联网营业,及时上传货品销售、库存、会员资料等数据,与甲方保持经营思路一致。
(3) 履行加盟协议,努力开拓当地经营覆盖面;举办商品促销活动;收集、反映客户意见、问题、困难;提出产品改进及经营发展方向的意见。
(4)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5) 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XX化妆品”加盟连锁店的声誉,不贬低、诋毁其他商家及产品,宣传、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冲突。
(6) 不得利用本加盟店及销售渠道推过及销售其他公司的化妆品品、彩妆、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化妆品器械、化妆品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不得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第六条:配货、换货、退货
1、 配货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公司产品订货单选购商品。
(2) 乙方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缴纳足额的货款。
(3) 货款到甲方,财务部门确认后,予以发货。
2、 换货
(1) 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发现当时就与甲方联系,进行调、换商品。
(2) 乙方办理换货手续,应将该批货物的随货单据,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调换的商品货物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调换。
(3) 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6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上10个月以内,按8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10个月以上的商品按5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
(4) 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属于正常销售商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5) 乙方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组织销售,正常商品,后进货两次,前货出现积压,破损,损失乙方自负。乙方要保持商品更新,完整;库存不足时应及时满仓补货。甲方发现乙方库存不足,在提醒无果后,有权主动配货,乙方必须缴纳该货款。
3、 退货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配送货物后当场验收,经查验后如对商品包装、质量、日期、数量等不满意,需要退货,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回复后,可完全退货。配送货物到店3日后再有异议,需甲乙双方协商。
(2) 配送货物距到店时间3个月后,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负责乙方的商品退货。
(3) 乙方距商品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商品,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处理意见或方案,不予退货。
(4) 季节性商品在过了销售季节后,或在甲方通知调退期限逾期后,将不予退货。损失乙方自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行加盟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连续3个月没有进购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化妆品”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化妆品”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2、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店址、店铺法人代表如要变更;必须在1个月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获得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执行。乙方如私自出让该区域加盟店经营权益,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化妆品”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化妆品”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3、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拖欠甲方货款7日以上,甲方每次扣除乙方加盟保证金2000元,并在
保证金中除此次货款。停止供货,待补齐加盟保证金后,甲方才开始供货。货款拖欠发生3次,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化妆品”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化妆品”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4、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若出现以下情况:
商品价格不统一;
专业服务标准不统一;
在甲方不知情,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商品;
不服从甲方在业务经营方面的管理协调;
5、 甲方将先以沟通,说服,乙方更正;如不更正,甲方将停止购货;再次出现以上情甲方将况停止购货,,扣除加盟押金10000元。沟通无果,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化妆品”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化妆品”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期限、解约终止、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自年月合同期满后,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期满前,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XX化妆品”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内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乙方应将《临沂XX化妆品品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和带有甲方“XX化妆品”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执行的,必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0天内开始启动清算手续。乙方应将《加盟授权书》和带有甲方“XX化妆品”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清算结束,甲乙双方对结果均无异议,在《XX化妆品解约清算书》签字,双方解约。清算手续:
(1) 乙方加盟店内,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VD等经营设备,乙方自行处理。备注:收款机内所存经营数据,必须在甲方监督下彻底销毁,不得有任何保留。
(2) 加盟店装修、柜台、货架、房屋,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签订《XX化妆品解约清算书》后,不得再使用“XX化妆品”字样进行宣传。如有违反,甲方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3) 乙方店内货物,必须在甲乙双方下共同清点。清点单据单据,乙方签字确认。
(4) 乙方货品价值核算办法: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按原进货价退款。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按原进货价1%—80%折价退款。过期商品、破损商品、无法销售的商品,甲方不予收回退款,乙方自行处理。
(5) 乙方加盟店内自购货品,甲方不予负责,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现乙方自购货品中有与甲方货品重复、品类相同、假冒伪劣商品,甲方视乙方违背加盟合同,将视违约严重情况,酌情扣除加盟保证金。
(6) 商品清点、货款结算结束,无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甲乙双方对清算结果均无异议;在《XX化妆品解约清算书》签字,乙方货物全部交给甲方后,货款和加盟保证金返还乙方。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调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另一方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则:
甲方:XXXX化妆品 乙方:XXXX化妆品— 加盟店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 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地:XX省XX县 路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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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加盟一个项目,轻松当老板,是许多人的梦想,这确实是一件好事,但是在我们付诸行动前我们要想清楚加盟哪些项目,而现在的化妆品项目非常火热。要做好化妆加盟必须制定有效完整的合同。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广州化妆品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授权方:XXXX化妆品(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XX化妆品 加盟连锁店(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临沂XX化妆品品有限公司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XX县 镇乡 街道设立“XX化妆品 加盟连锁店”(下简称XX——XX 店),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许可
1、乙方对甲方经营系列品牌、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需充分认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利使用“XX化妆品”商号、品牌、标志等标志性服务。
3、乙方使用甲方表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害XX化妆品品牌形象和经营其他公司化妆品洗涤用品的行为。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加盟体,另行经营。如上所诉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包括撤销经营资格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经营方式
1、店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申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责任书。经营区域,经营范围必须在XX化妆品的许可范围之内,否则不可进行经营(包括化妆品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化妆品器械、化妆品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2、乙方自筹资金主动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所有有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责任。
3、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如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VD等,办公设备并办理相关联网手续。
4、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调价建议,品准后方可执行,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提交加盟设立XX——___________的书面申请。
2、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营的系列化妆品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化妆品器械、化妆品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3、甲方不经营的商品,乙方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在不影响“XX化妆品”整体经营理念的前提下,给与批准。批准后可少量采购,自营。乙方自购商品金额不得占到加盟店商品总金额的20%。
4、甲方提供XX化妆品店招名称,经营品牌促销材料,人员培训(彩妆、化妆品、促销)及销售政策活动方案。
5、甲方收取一坊加盟保证金两万元,合同期满清算后返还乙方。
6、货款结算,甲方经营的自由代理品牌按_____折供货(也可打款享受厂家政策),流通品牌按进价顺加1%供货(县城至加盟店运费由乙方负责),先付款后发货,不得拖欠。
7、甲方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负责商品调换,但距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者不予调换。
8、甲乙双方对因本合作而获知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密,但中国现行法律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店面配备提出建议性、参考性的指导意见。
(2)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等,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 乙方在加盟期间如果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受损、出现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偿经济、名誉损失。
2、 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优质货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乙方经营理念,帮助设计动销活动方案。
(2)为乙方提供门店装修设计方案和商品区域陈列方案。
(3)向乙方提供经营知识、产品培训、员工培训、专业店务知识等相关信息及资料。
(4)提供给乙方XX化妆品内部经营理念,对日常经营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5)与乙方共享所在区域的“XX化妆品”会员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开展以“XX化妆品”为门店广告宣传的经营产品活动。
(2)拥有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XX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XX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与使用、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
(5)对甲方提供的商品不满意,可以提请退换。
3、 乙方义务
(1) 维护“XX化妆品”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介绍推广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 将XX— 店面照片提供给甲方备案;保持与甲方网络联网营业,及时上传货品销售、库存、会员资料等数据,与甲方保持经营思路一致。
(3) 履行加盟协议,努力开拓当地经营覆盖面;举办商品促销活动;收集、反映客户意见、问题、困难;提出产品改进及经营发展方向的意见。
(4)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5) 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XX化妆品”加盟连锁店的声誉,不贬低、诋毁其他商家及产品,宣传、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冲突。
(6) 不得利用本加盟店及销售渠道推过及销售其他公司的化妆品品、彩妆、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化妆品器械、化妆品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不得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第六条:配货、换货、退货
1、 配货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公司产品订货单选购商品。
(2) 乙方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缴纳足额的货款。
(3) 货款到甲方,财务部门确认后,予以发货。
2、 换货
(1) 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发现当时就与甲方联系,进行调、换商品。
(2) 乙方办理换货手续,应将该批货物的随货单据,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调换的商品货物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调换。
(3) 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6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上10个月以内,按8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10个月以上的商品按5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
(4) 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属于正常销售商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5) 乙方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组织销售,正常商品,后进货两次,前货出现积压,破损,损失乙方自负。乙方要保持商品更新,完整;库存不足时应及时满仓补货。甲方发现乙方库存不足,在提醒无果后,有权主动配货,乙方必须缴纳该货款。
3、 退货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配送货物后当场验收,经查验后如对商品包装、质量、日期、数量等不满意,需要退货,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回复后,可完全退货。配送货物到店3日后再有异议,需甲乙双方协商。
(2) 配送货物距到店时间3个月后,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负责乙方的商品退货。
(3) 乙方距商品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商品,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处理意见或方案,不予退货。
(4) 季节性商品在过了销售季节后,或在甲方通知调退期限逾期后,将不予退货。损失乙方自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行加盟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连续3个月没有进购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化妆品”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化妆品”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2、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店址、店铺法人代表如要变更;必须在1个月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获得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执行。乙方如私自出让该区域加盟店经营权益,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化妆品”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化妆品”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3、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拖欠甲方货款7日以上,甲方每次扣除乙方加盟保证金2000元,并在
保证金中除此次货款。停止供货,待补齐加盟保证金后,甲方才开始供货。货款拖欠发生3次,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化妆品”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化妆品”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4、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若出现以下情况:
商品价格不统一;
专业服务标准不统一;
在甲方不知情,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商品;
不服从甲方在业务经营方面的管理协调;
5、 甲方将先以沟通,说服,乙方更正;如不更正,甲方将停止购货;再次出现以上情甲方将况停止购货,,扣除加盟押金10000元。沟通无果,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化妆品”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化妆品”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期限、解约终止、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自年月合同期满后,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期满前,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XX化妆品”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内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乙方应将《临沂XX化妆品品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和带有甲方“XX化妆品”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执行的,必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0天内开始启动清算手续。乙方应将《加盟授权书》和带有甲方“XX化妆品”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清算结束,甲乙双方对结果均无异议,在《XX化妆品解约清算书》签字,双方解约。清算手续:
(1) 乙方加盟店内,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VD等经营设备,乙方自行处理。备注:收款机内所存经营数据,必须在甲方监督下彻底销毁,不得有任何保留。
(2) 加盟店装修、柜台、货架、房屋,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签订《XX化妆品解约清算书》后,不得再使用“XX化妆品”字样进行宣传。如有违反,甲方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3) 乙方店内货物,必须在甲乙双方下共同清点。清点单据单据,乙方签字确认。
(4) 乙方货品价值核算办法: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按原进货价退款。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按原进货价1%—80%折价退款。过期商品、破损商品、无法销售的商品,甲方不予收回退款,乙方自行处理。
(5) 乙方加盟店内自购货品,甲方不予负责,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现乙方自购货品中有与甲方货品重复、品类相同、假冒伪劣商品,甲方视乙方违背加盟合同,将视违约严重情况,酌情扣除加盟保证金。
(6) 商品清点、货款结算结束,无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甲乙双方对清算结果均无异议;在《XX化妆品解约清算书》签字,乙方货物全部交给甲方后,货款和加盟保证金返还乙方。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调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另一方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则:
甲方:XXXX化妆品 乙方:XXXX化妆品— 加盟店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 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地:XX省XX县 路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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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弃,始终怀揣着加盟生意,用敢拼敢闯的韧劲一路微笑着,终究会把磨难走成风景。想要做好化妆品加盟,就要制定一份有效完整的合同。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化妆产品代理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化妆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 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 元以上可退 元的标准,直至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化妆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邮编:
帐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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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不怕丢面子,加盟不怕丢银子,大事可成也!想加盟大事最好是制定一份完整正确的合同保证有效性。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个人加盟化妆品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____
签约双方:
甲 方(特许授权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特许加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共同推广及发展健康化妆品美体保健事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特许加盟甲方事宜,特签订本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特许经营授权
1.1甲方拥有(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并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加盟特许经营权。
1.2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认可乙方在天津区域内有偿使用特许标识、(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等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2.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 10 年,从_2015_年___月___日起至__2025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2 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续签合同。
3. 特许经营费用
加盟费: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签署后需要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费用总计为 万元,其中首年加盟费用 万,自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支付管理费用 万元。 支付方式:加盟费,第一次支付费用 万元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支付加盟费用 万元于合同签订并执行后1个月内支付,先期已支付 万元保证金到时冲作加盟费用;管理费用,按年分次支付,即第二年起每年合同签订日支付 万元管理费用。
4.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4.1 甲方授予乙方在天津区域范围及期限以内使用(品牌名)品牌、商标的使用权。本合同无论以何等原因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补偿。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乙方经营场所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4.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 的商标标识。
4.4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4.5 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使用,如擅自转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5. 商号的使用
甲方不允许乙方将(品牌名)商标用作乙方的商号使用。不允许乙方将(品牌名)用于公司名称注册使用。
6. 加盟资格
6.1 乙方须保证乙方加盟前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中国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并具有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6.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凡有关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文件,已经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
7. 经营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区域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以及经营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8. 培训培训
8.1 加盟培训: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为乙方提供系统的免费培训计划及课程,以指导和帮助乙方达到甲方的规范和标准,帮助乙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包括:
1) 经营理念,品牌认知。
2) 经营项目的服务理念,理疗知识,技术实操培训。
3) 产品的功效,以及相关知识
8.2 选择性培训:甲方可向乙方推荐选择性培训课程,并提供培训费用明细,乙方可根据需求。
8.3 受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到乙方地进行培训,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培训讲师的差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9.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逐步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等相关事项。
10.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11. 乙方在加盟后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以保证(品牌名)品牌运营的标准,确保甲方品牌商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经营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
13.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有损于品牌形象的事情发生。
14.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 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15.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1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7.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8. 甲方在推出新项目时应及时向乙方进行相应项目的告知及提供项目方案,以便乙方能及时调整经营项目,确保与甲方理念保持高度紧密。
19.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可向甲方提交活动策划方案与甲方进行沟通,甲方有义务给予支持和帮助。
20. 信息披露
20.1 本合同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20.2 甲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0.3 乙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1. 商业秘密的保护
21.1 乙方在其与甲方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 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21.1.1 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乙方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 息。
21.1.2 当甲方传达信息给乙方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21.1.3 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乙方的信息。
21.2 乙方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 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合同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21.3 甲方保证其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 使用秘密信息。
21.4 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乙方或受到乙方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21.5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乙方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22. 产品
除特许产品外,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供若干产品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会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产品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2.1乙方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按规定价格供应及配送;乙方需增加不属甲方供应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22.2乙方向甲方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十五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23. 定价
甲方实施的经营项目定价,以及产品的定价,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相应建议价格,以确保价格规范。
24. 权利保留
24.1 乙方应保护和宣传与甲方知识产权有关的商誉,并代表甲方保持因使用甲方知识产权而额外产生的良好商誉。
24.2 乙方同意,在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标或标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权利、特权和利益,都只应有利于甲方的利益。
24.3 乙方同意,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或要求,否则不会申请注册甲方知识产权,也不会将甲方知识产权用于任何乙方名称或经营品牌。
24.4 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订立合约或其他默示方式直接或间接设定或造成任何使甲方受到约束的任何债务关系。
24.5 如果乙方因使用甲方(品牌名)品牌而导致第三方提出对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及专有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属权益主张,则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为甲方提供进行相关抗辩的所有必要协助及材料。若甲方决定提起诉讼,则乙方应始终提供有关必要协助,并不得擅自进行认赔或和解或进行其他影响甲方利益的任何处置。
25.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更 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相应加盟费: 25.1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
25.2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 假信息;
25.3 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后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25.4 丧失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5.5 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26.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更 正,逾期未更正的,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
26.1 因经营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重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品牌名)品牌的商誉;
26.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给第三方的;
26.3 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26.4 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26.5 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26.6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从而引起被媒体曝光批评、或政府部门处罚、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导致(品牌名)品牌受到伤害的;
26.7 违反本合同规定,将(品牌名)商标用作乙方商号使用或乙方将(品牌名)用于公司名称注册使用。
26.8 其他违反(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及本合同的行为。
27.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的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 _‰支付违约金。接到甲方催交通知后六十天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8. 甲方逾期未提供(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等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加盟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加盟费用 ‰违约金。
29.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代为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30.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 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31. 合同的终止
31.1 不可抗力
31.1.1 如果甲方和乙方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合同的履行可终止。 不能控制的情况为包括战争、自然灾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
31.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三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甲方和乙方国家或地区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方应当尽可能尽快通知另一方。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31.1.3 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可通过挂号信回执方式在三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31.2 提前终止
31.2.1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方式,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损害赔偿的权利。
31.2.2 当甲乙双方一致认为终止本合同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或当双方商定以其它合作方式合作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1.2.3 当乙方发生被政府部门吊销经营许可情况时,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1.2.4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特许经营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31.2.5 乙方受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审查、查封等处分、处罚,致使(品牌名)品牌商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1.3 破产倒闭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甲方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32. 企业变更
如果甲方或乙方的企业情况有重要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法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等),变更方应及时将变更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被告知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33.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33.1 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特许标识、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版权或其他物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上述物品必须在48小时内归还甲方或在甲方现场监督下,就地销毁,并保证不再使用。
33.2 乙方应将届时到期应付的各种费用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3.3 乙方将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任何利益关系,也不再享有本合同中的各项权利。
34. 商标、特许标识的保护保证
乙方充分了解商标、特许标识系甲方智慧的结晶且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独享的使用权,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非法占有或占用。因此,乙方特此保证:
34.1 当甲方鉴于符合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合同告知,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时,乙方应当立即响应,且无条件执行。
34.2 当甲方鉴于符合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合同告知,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时,乙方仍无视甲方告知,并在书面告知规定期限内没有任何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强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拆除行动时,受到乙方的阻挠或阻碍,造成人员及财产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
35.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及保证,导致本合同在甲方告知终止后,乙方还在继续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将赔偿因此等继续使用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
36. 争议解决
36.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缔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履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书面通知,陈述其违约情况,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36.2 如缔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破产、债务问题等原因影响另一方有效营业而导致另一方受损时,则受损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通知发出六十天后生效。
36.3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缔约双方间所发生的应收应付帐,须在合同终止后三十天内结清。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37.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38.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39.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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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盟过程中,在商业上的策略决定不做什么。而是做什么。做好加盟最好是制定一份有效完整的合同,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贵州超市连锁店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甲方、XX店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其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XX店华联超市,并授权乙方为XX店华联超市汝南县特定辖区的XX店华联超市品牌加盟合作商。
第一条 合同项目及原则
1、乙方申请加盟甲方并作为甲方XX店华联超市品牌营销经营网点合作商。
2、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发挥资源渠道优势及共创双赢,强强联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原则共同发展。
第二条 加盟费
乙方为了获得加盟身份和加入XX店华联超市品牌营销经营权利,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加盟保证金,单店加盟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2000元加盟费/年,以后乙方每增加一家加盟店,加盟费每增加一店增加加盟费1000元/年,此费用在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第三条 乙方加盟甲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乙方必须是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的商业经营主体。有开展加盟营销XX店华联超市品牌的资金能力。
2、乙方的一切活动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
3、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操作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有随时取消加盟授权并追究责任的权力。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销售经营,违背加盟基本原则和协议约定的跨区域营销XX店华联超市品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不能按时按约交纳加盟费或蓄意破坏XX店华联超市品牌形象;
乙方营业过程中出现欺诈、质量瑕疵,以假充真状况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受损,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名誉损失费等的法律权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推广建议,保护有序市场。为严格规范统一,乙方加盟后,各加盟店铺对外宣传推广应统一名称冠以“XX店华联超市××加盟店”。统一店面设计(标致、名称)和店内形象设计。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加盟甲方后,乙方享有以下优惠权利。
XX店汝南县特定辖区,甲方不可再次授权第三方为其加盟商。
根据加盟合作方书面申请享有市场信息和销售业务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享受甲方同意市场推介,宣传信息。经营铺面统一模式装饰及业务推荐与指导、技术咨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保证应正当使用甲方的企业形象、品牌、服务、独立开展业务。乙方的经营方针可自行制定,但须不与甲方所指定的总体方针相抵触。乙方在开展相关宣传过程中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欺诈或非法手段来进行,与此相关的有关责任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负责。
2、乙方作为甲方的加盟机构在河南省XX店市 (区县)经营,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使用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式,自行经营。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过程中出现伤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与甲方来往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5、乙方有权正常退出加盟体系,乙方在退盟时可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加盟费方予退还。
6、乙方在合同期满不准备续约的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六条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可再行协商并续签协议,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擅自终止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违约金为全额加盟保证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发生诉讼纠纷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两份合同(包括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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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要想加盟成功就要耐得住寂寞,另外就是坚持到底。做好化妆品加盟项目,最好就是制定一份有效完整的合同保证利益。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高档化妆品店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加盟化妆品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入甲方“化妆品加盟店”体系,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发展的合作态度,订立下述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加盟权限
1、授权经营的区域为县(区/镇)
2、加盟期限:自月日至月日止,共同有效期与加盟授权期相同。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相关人员: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B、年、季、月销售目标的达成能力:
2、乙方须一定的进货量。首次进货不低于(三个月运作期)以后每月进货不少于 元。如连续三个月进货额不足 元者,甲方将保留处理权。
3、乙方按甲方产品全国统一零销价销售,享受全国统一加盟价500元一套。
4、甲乙双方以独立经营方式运作,自负盈亏。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品质保证:有关产品质量保证及产品卫生检验报告等文件,由甲方全权负责提供。
2、负责对乙方及时供货,及时供应各种形象物品及宣传资料,并按规定做好对乙方的调换货服务。
3、负责对乙方在本店内品牌形象的独家荣誉保护及品牌使用权。加盟店区域保护为2.5公里内,形象店区域保护为5公里。
4、甲方有义务督促、协助向乙方与甲方制定的各类终端促销政策。
5、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甲方按所规定的标准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知识培训、专业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特定的培训除外)。派驻在乙方的甲方工作人员在当地的住宿由乙方负责。
6、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到当地区域内举行终端会或促销活动,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要求乙方需向甲方提前七天申请。
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场规定的零售价体系,不得擅自调高供货价格。
8、乙方在遵守甲方《韩秀渔美人化妆品连锁机构化妆品合同》《韩秀渔美人化妆品跟踪服务书》并按甲方授教的方法操作,甲方对乙方终端顾客操作中出现的效果问题负全部责任。
9、客户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化妆品行业新资讯、投诉等。
10、技术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派店老师的安排,给予产品方面的全面指导与大力支持、活动方案的策划等。
11、订货热线: ,发货时间:每个星期的一、三、五。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树立品牌意识和长远经营观念,掌握正确的产品使用技术和方法,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
2、每月须按规定的任务额进货,乙方连续3个月不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其品牌经营权。
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标识权提供给第三者。
5、乙方应努力维护信誉,积极宣传推广产品。
6、乙方严格按照使用操作规程开展化妆品服务,严格执行该产品统一市场销售价格,月底发放化妆品师公司规定的统一服务提成10%。
7、品牌需要在乙方经销区域举行终端会、品牌推广会、促销或活动时,甲乙双方须互相配合,乙方须负责宣传场地、接待、食宿、模特等费用。
8、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标、品牌和企业标识,并合理、规范使用;维护甲方企业及品牌形象,若发现有违法、侵权等行为,乙方须协助甲方遵循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9、乙方如需甲方帮助,可向甲方技术部门提前七天提出培训申请。
10、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配送品及赠品、奖品不得用于其它非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中,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提供任何支持。
11、乙方及时反馈经营服务中的有关信息,以便获得甲方帮助。合同期内,乙方应尽力推广产品,在经营不善不佳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2、合约期内,乙方须从甲方进货,若发现串货,甲方有权制止取缔。
13、乙方对甲方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者,可进行投诉,甲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五、付款及发货方式
1、乙方签约时即付定金元,其他款项在3天内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2、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至甲方指定账号以外的其他账号,否则甲方视为未收到货款。所签新合同之定金,可由业务人员代收,同时业务人员必须出示收条。
3、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三日内发货。如未收到货品,请立即致电客户服务部,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货品遗失或乙方不同意货品保价的情况下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收到货品后,应立即验收,如发现产品数量短缺或包装破损等问题,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否则供货方不承担责任,如货运途中发生意外,由双方共同追讨货运公司责任。
六、退、换货方式
1、本合同产品在保质期内变质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甲方负责对乙方无条件退货及换货。
2、因乙方服务不当或顾客自身体质或曾使用不良类的产品、化妆品品或服食其药品造成的相关问题,一概与本合约甲方技术指导和产品品质无关。
3、一切货品的调换,均建立在包装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之下。
4、以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全额调换,超过3个月以上的另外与厂方协商解决。
5、退、换货数量、品种以我方盘点数为准。
6、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1、甲方一经收取乙方定金,如出现乙方违约情况,定金概不退还。如出现甲方违约,甲方将按乙方所付定金额数额双倍赔偿。
2、合约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须支付违约罚金,具体违约金经双方协议或提交当地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即将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协议,乙方享有优先保留权,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终止时,根据本合同所赋予一方之名称、商标、标章、形象物品等的使用权限及其他基于合同所产生的专营机构加盟资格权利全部结束。
2、乙方须于合同终止后15天内,撤除使用的标识性物品等以及类似之标识等。将授权铜牌归还与甲方。
3、下列情况,本协议自动终止:
1)合作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法人主体消亡;
3)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
4)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方的规定;
5)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影响使本协议无法执行;
6)乙方连续半年未能完成每月平均进货额,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任何一方受到刑事追诉或有损及对方的名誉及主要行为时。
十、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理解的原则下制定,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理解信任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法律。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全额首批货款到达乙方账户后方能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将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约代表:
户 名:
建行账号:
邮政账号:
签约日期: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约代表: 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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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新的现代化的经营模式加盟出现了。选择一个成熟和有名的加盟店品牌,而现在的化妆品项目潜力巨大,做好化妆品项目加盟一定要制定有效完整的合同保证利益。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化妆美甲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型化妆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2.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签署起有效,至年 月 日止;若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且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 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3.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住宿则由乙方提供。
6.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4.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乙方发展的下属化妆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6.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四、乙方销售奖励。
1、基本月奖 :
甲方按乙方月销售额可支付:(1)直接人员提成5%;(2)店长提成3%。
2、月附加奖: 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可附加返利5%;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可附加返利10%。
3、年终奖 :乙方年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返利3%;达万元,返利4%;达 万元或以上的,返利5%。
五、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六、退换货制度。
1、因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卓智公司同意确认后,给予无条件退货,运费由卓智公司承担。
2、因代理商、经销商订货计划性不够,未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或销售不力造成产品积压需要退换货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退货比例不得超过上季度进货金额的10%;
2)、退换货前须将详细的退换明细以及退换原因传真至公司,经卓智公司批准后再将退货发出,否则卓智公司有权不予收回;
3)、退货的产品必须内外包装完好,已开启或残缺致影响二次销售的不予退换;
4)、退货应附产品清单明细,以便双方清点核对,若实点数与退货清单有出入或产品质量检验有异的,以卓智公司清点数作实,卓智公司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代理商、经销商;
5)、退回之合格产品,以该批产品发货时间为准,按以下标准给予打折作价退换: 3个月以内的,按原价调换;
4个月以内的,按原价8.5折调换;
5个月以内的,按原价7.5折调换;
6个月以内的,按原价6.5折调换;
超过一年的,不予退换;
6)、收取退货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7)、由于外彩盒残旧影响销售,需要更换的,经卓智公司审核同意后统一按成本价换发。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特别约定
quduwenXXXX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保守相应的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而泄露第三方;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修改及终止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管辖;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营业证号: 签约日期: 法人代表: 营业证号: 签约日期:#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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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盟来说,新的路可能在别人不敢走的地方,也可能在别人不愿走的地方,而别人看不到想不到的地方往往很少。为单位做好每件事。做好化妆品项目加盟一定要制定有效完整的合同,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国际品牌化妆品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化妆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 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 元以上可退 元的标准,直至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化妆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邮编:
帐号: 电话:#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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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的人在春天里容易陶醉,迷失方向,做成功的加盟一定要把合同制定的有效完整才能保证利益,特别是化妆项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化妆盘发美甲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一、 本着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双赢合作宗旨,协议如下: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店铺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年在省 市/县店铺(原 发廊)开设A米化妆品有限公司加盟店。
2/年的品牌使用费,需使用甲方公司提供的产品,并享有一年的免费加盟管理培训。
3、加盟店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款项后,即时生效。
二、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许可权后,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品牌使用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
A、负责向乙方店铺植入先进的营运管理模式,帮助店铺稳定发展。
B、向乙方提供专业 ,正规的流程化管理与运作。
C、帮助店铺建设团队人事结构,并培养店长等管理人员。
D、负责合同期间,店铺的营运监督,随时根据需要派老师下店培训。 E、负责定期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帮助店铺业绩增长。 F、保证所提供产品价格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保证质量,否则无条件退货。
G、提供化妆品特训军校的专业课程支持,并享受最低员工价。
三、细则说明。
1、甲方在乙方正式加盟后,提供公司招聘,标识及员工服装,工牌样板,由乙方出资制作或向甲方公司购买。
2、甲方提供店里所有加盟期间的教育和培训课程。
3、乙方店铺的员工若需要去学校深造而所需的一切学习费用,应由乙方的员工自己承担。
四、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公司的招牌,标志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品,灯箱,广告宣传品等。否则视为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遵守《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加盟连锁招商书》的相关规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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