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劳动法2016年10月真题及答案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婚假是劳动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2016劳动法关于婚假,希望对你有用。
一、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几岁算晚婚?假期有增加吗?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另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七天中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晚婚假是否要两方都符合才可以享受?
晚婚假的享受并不要求双方都符合,只看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条件。
例:女22周岁;男26周岁,两人均为初婚。男方初次结婚时年龄已大于晚婚规定的25周岁。所以,即使女方不到晚婚年龄(23周岁),男方也可享受晚婚假。
四、再婚还有婚假吗?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五、婚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原则执行。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即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以此报酬标准为基数)。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指工资收入而非基本工资)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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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的规定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工作时间,以供大家阅读。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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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基本工资,以供大家阅读。
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最低工资标准;
c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职工平均工资;
u失业率;
e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
1.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2.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以上方法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必要的修正。
举例: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10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87,最低食物费用为127元,恩格尔系数为0.604,平均工资为900元。
1.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210×1.87+a=393+a(元) (1)
2.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604×1.87+a=393+a(元) (2)
公式(1)与(2)中a的调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另,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360元—540元之间。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 ×(1+浮动系数)
浮动系数的确定主要考虑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各地可参照以上测算办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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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加班费的法律规范,有助于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加班工资,以供大家阅读。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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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加班费的法律规范可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加班时间,以供大家阅读。
1.什么是工时?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多少?
答:工时,又称为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工时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的时间,是劳动的自然尺度,是衡量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和付给劳动报酬的计算单位。工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工作日,即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内的工作时间长度。所谓标准工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时间的最长限度的一种工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哪些企业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答: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概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不能均衡生产,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连续生产或工作,以一定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国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是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是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是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装生产,以及宾馆、餐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四是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一般以周、月、季、年为周期,且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同。
3.符合哪些条件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答:所谓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劳动者因生产条件或工作的特殊性,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不受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不进行固定计算工作日而无定时工作,采用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是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是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值班驾驶员等;四是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4.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吗?
答: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批准而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企业不得自行决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实行特殊工时制,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批准。按照上海市劳动局上述规范性文件及《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的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下列权限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审批:
(一)中央直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劳动部批准,报市劳动局备案;
(二)市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局批准,报所在区、县劳动局备案;
(三)区、县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劳动局批准;
(四)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分别报市、区、县劳动局审批;
(五)其他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报所在地区、县劳动局批准;
(六)外省市在沪建筑施工企业由所在省市的劳动部门审批,在本市登记的外省市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七)本市与外省市联营的企业联营一方为本市市属企业的,由市劳动局审批,其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八)有多个主管部门的企业,按无主管部门企业的审批办法,由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5.企业能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但是,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基础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6.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法律对加班加点的条件作了哪些限制?
答:加班加点,即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加点是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必然占有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条件规定为:
一是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是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三是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7.休假日加班是否不受法律规定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时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休假日加班的时间也应当计算在每月的总时数之内,所谓休假日加班不受法律规定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限制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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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劳动法对年假做了什么规定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年假,以供大家阅读。
一、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什么标准确定?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本案中张某月薪3000元,加班费每月1000元,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计算日工资时需剔除每月的加班工资,因此张某要求将加班工资计入计算基数不会得到支持。
二、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是日工资的200%还是300%?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于实践中劳动者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是按照正常月薪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因此在核算的时候,另行支付200%的工资即可。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的300%工资报酬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300%加班工资含义不同。带薪年休假的300%工资报酬中已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部分,实际为另付 200%,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纯粹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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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在很早以前就被用来作为人员甄选的方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公务员面试题及答案,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材料一:
家住在双桥路的10岁小女孩菲菲(化名),因为不会背课文,外公用竹条打了她,阻拦无果的菲菲爸爸气得拨打了110……
在2009年他和菲菲妈妈离了婚,菲菲判给妈妈,他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2014年2月的一天,家人告诉他,菲菲挨打了。他跑到阳台上往下张望,发现菲菲的外公正用一根棍条打菲菲,菲菲的哭声很大,他气得赶紧下楼进行阻止。娃娃的外公并没有因为他说要报警而停下来。很快110巡警赶来,对双方进行协调。
2009年父母离婚后,菲菲一直跟着他们生活,寒暑假的时候妈妈带回去。平时娃娃的教育都靠他一人,平时比较忙,都是先检查娃娃的作业再吃饭。此外,他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因家长管教不严,娃娃学坏”的新闻,他希望菲菲多读书,以后生活得好一点。他认为,打娃娃没什么不对,“俗话都说黄荆棍下出好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父亲认为:用棍棒教育孩子,只会增加娃娃逆反心理。如果他遇到这样的问题,肯定不会打娃娃,而是耐心地加以辅导,
网友A说:“如果你打了狗,就是虐待动物,如果你打了人,就是犯罪。但是,父母在家打孩子,却往往被认为是为孩子好—我们应该纠正这种观念。”
网友B称:“看到他们不刻苦练习,我非常着急,现在教育局规定了对学生不能打骂,但你们家长可以呀,咱们不都是为了孩子好吗!
教育局的人员认为,孩子心理年龄小,不稳定,偶尔确实可以使用打的方式来教育孩子。
加拿大家长不能打娃娃,如果要打,只能打屁股.在加拿大,父母打孩子可能触犯法律,闹不好还会被警察逮捕。当然,也不是不能打,可以打屁股。但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不能打,超过12岁的也不能打。打屁股时必须五指分开,不能打出任何印记或瘀伤。多以形式为主,主要是让孩子畏惧。
第一题:针对这段材料有什么看法?
【要素解析】
此题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要求考生能够透过个案事例看到本质—复杂成长环境下,孩子的教育方式问题,分析硬性,并围绕该问题给出可行对策。
【考题 解析】
随着社会发展节奏变化,社会心态逐渐呈现复杂化,家庭结构也越来越脆弱。随之带来的就是孩子的教育环境的变化。而在这种单亲家庭教育、隔代教育环境中,孩子往往会出现如材料中菲菲遭遇的父母教育缺失,以及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
这种教育方式,虽然来自于长辈的期望,但是往往由于方式的粗暴简单,不仅会给孩子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更会让处于模仿学习的阶段的孩子形成暴虐的社会心态,甚至影响个人人生的发展,和人生目标的实现。所以,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就尤为重要。
在家庭教育的指导内容上,我们要坚持“儿童为本”原则。也就是,家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在家庭教育的氛围形成上,我们要坚持“多向互动”原则。我们除了应当继续鼓励专业家庭指导机构的兴起,同时要以班级、学校、社区为单位,形成家长之间,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进行家庭教育问题的解决,教育经验的分享。
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是帮助青少年形成世界观、人生观的环境。我们只有重视起家庭教育,注重起孩子的全面发展,我们才敢对中国的明天说,少年强则国强。
第二题:如果你是警员接到了女孩爸爸的报警怎么处理?
【要素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要求面对矛盾场景,思维敏捷,灵活应对,考虑周到全面,化解矛盾冲突。在答题时要注意提出为解决现场矛盾的短期措施,以及为预防再次发生的长期措施。
【考题 解析】
家庭环境与教育方式直接关系到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性格与价值观养成,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警方有责任制止一切家庭暴力的行为。
接到报警电话我会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制止老人对孩子的武力行为。随后,将孩子与老人暂时分开,孩子由父亲对其进行安抚。
面对老人的失控,我会对他在孩子成长教育中表现出来的急切心态表示理解,并对于老人的用心良苦表示感动。但是对孩子进行体罚是错误的教育方式,我会以过往工作中处理过的案件为例,告诉老人体罚给孩子成长及家庭成员相处带来的弊端,希望他能够理性对待。同时,结合我国目前正在逐步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的工作进程,我会对老人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希望他不要因为自己一时情绪失控,触犯法律,造成家庭的残缺,给孩子的成长留下阴影。相信凭借老人对孩子的疼爱,一定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问题,改进教育方式,改善家庭关系。
同时,针对小女孩的父亲,我也会与其进行沟通,告诉他孩子的成长需要直系亲属,尤其是父母亲给与更多的关爱和照顾,希望他日后能加强对孩子的关心。
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给我们的民事管理工作带来了反思和警示。作为一名警察,我会将这一事件的处理经过形成详细的工作总结,并建议领导与社区合作,加强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家庭开展家访,及时地解决居民的家庭矛盾,重点帮助单亲家庭,共同促进家庭氛围的和谐,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
第三题:你是当地的教育局,要组织“关爱孩子,走进孩子心灵”的活动,有你负责,你怎么做?
【要素分析】
本题考察考生计划组织能力,在答题的时候要注意本次活动是为了强调关心孩子,了解孩子心灵的活动,增进互相的了解更好的保证教育的开展。本题要突出家长的重要性。
【要点解析】
1、在准备阶段强调活动的新颖性吸引孩子和家长,并且强调专业人员以及活动的专业型。
2、宣传工作要做的具体细致,突出宣传的前期预热作用,同时强调活动信息的通知下达。
3、活动组织要注意形式新颖,强调沟通。
【考题 解析】
开展此类亲子活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非常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家长的教育观念的。
本次工作交由我来处理,我会做好如下工作:首先要详细的拟定本次活动的活动方案,包括具体活动的设计,需要的相关物品,以及人员工作分配。本次方案设计重点放在新颖的活动,以及安排专业的从事教学工作的工作人员上。
其次,活动的具体开展过程如下:第一,由我们的宣传人员,宣传媒体,以及学校老师在本地区学校,小区进行预热宣传,让大众了解本地区正在开展相应的活动,希望大家能够积极的参加。同时公布我们后续的具体活动时间和活动地点安排。第二、切合主题的活动开展,要组织学校的同学给家长写信,可以在信里表达自己的个人想法和看法,对父母的评价,将其作为家庭作业。同时也要求家长要在信的后面也写上家长给孩子的回信,增进了解。另外要组织学校开展,主题为“理解孩子,走进孩子”的主题班会,邀请家长参与,在班会上以和孩子对话,互换家长等小活动来增进了解。同时也要在小区内,由我们邀请的教育教学的专家开展一系列的主题讲座,为家长们介绍更多更好的家庭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第三,效果反馈,由我们的效果反馈小组,深入到学校和社会内,通过问询和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现在的具体家庭教学情况,以及家长对孩子的了解程度。
最后,我们会将本次工作收集到的一些问题,家长还会有的一些疑惑进行进一步的整理,为后续开展此类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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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2016年产假,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2016二胎产假多少天
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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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职工所享受的合法权益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2016年婚假,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几岁算晚婚?假期有增加吗?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另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七天中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晚婚假是否要两方都符合才可以享受?
晚婚假的享受并不要求双方都符合,只看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条件。
例:女22周岁;男26周岁,两人均为初婚。男方初次结婚时年龄已大于晚婚规定的25周岁。所以,即使女方不到晚婚年龄(23周岁),男方也可享受晚婚假。
四、再婚还有婚假吗?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五、婚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原则执行。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即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以此报酬标准为基数)。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指工资收入而非基本工资)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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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职场焦虑有哪些好方法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应对职场焦虑答案,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以下是辅助你在日常生涯中减轻压力的10种详细方式,简略便利,常常应用可以起到很好的后果:
1、早睡早起。在你的家人醒来前一小时起床,做好一天的筹备工作。
2、同你的家人和同事独特分享工作的快活。
3、一天中要多休息,从而使脑筋苏醒,呼吸通畅。
4、应用闲暇时光锤炼身材。
5、不要迫切地、过多地表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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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教资幼儿《保教知识与能力》笔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拿到手的不仅仅是一纸证书,还有知识的储存,临危不惧的心理素质以及技能的长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下半年教资幼儿《保教知识与能力》笔试真题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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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及答案2023
2024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了解考情:备战国考前,去了解国考考情,有利于更好的制定备考的计划。
制定计划:根据国考考情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巩固基础:分模块学习,掌握理论知识,形成思维导图,为后续提高打下基础。
刷题提高:通过大量刷题,找到自己的薄弱环节,加强训练,提高解题速度和正确率。
冲刺阶段:做真题套卷,查漏补缺,提高做题速度和正确率。
此外,要明确目标,分阶段学习,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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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试卷及答案
2024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试卷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行测不包含公共基础知识。
行测分为五个模块,言语、常识、判断、数量、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知识分为法律、非法以及时政。
行测和公基是不同的,学了行测也不一定会做公基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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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测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2、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3、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用题型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
4、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用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四种。
5、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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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考试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中担任文职职务的人员,通常是指在军队中担任非现役职务的文职人员。他们通常担任着重要的职务,如行政管理、技术支持、科研开发、教育培训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军队文职考试面试真题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军队文职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文职人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军队对文职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军队建立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相衔接、具有比较优势的文职人员管理、保障制度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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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军队文职面试真题带答案(解析)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聘和管理通常由军队相关部门负责,他们的招聘条件和程序通常比较严格,需要经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等环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3年军队文职面试真题带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部队文职人员考试难,越早准备考试越好。军队文职考试内容多且特殊:公基内容广,里面还有军事理论知识,体现军队考试特色。专业考试内容难度不小,考察内容广泛。军队文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目前,公共科目笔试的考试科目一般为岗位能力和公共知识两部分。
提前了解考试内容
提前先了解一下考试内容详情。主要了解公共科目的整体情况,比如考多长时间,考什么内容,都要提前进行了解。
学习公共科目基础理论知识
要对公共科目基础的理论知识进行学习,并搭配一些题目进行练习,根据公共科目的各个版块进行针对性复习,还要不断练习题目。
进行大量题目训练
进行大量题目训练,加深对理论的学习,把题目练熟练会,之后就可以进行模拟考试训练,提升对考场的感觉,不致于考试过于慌乱,平时多加练习,考试也会更加顺利。
突击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的学习,建议大家公告出了以后突击专业科目,因为公告出之前,对自己能报考的岗位并不清楚,如果过早学习,可能会导致不知从何入手。当然这个只是一个建议,如果你有更好的想法可以按照自己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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