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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有什么相关的程序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进出口经营权相关办理程序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税制改革以来, 出口退税 政策多次变动完善,形成了现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不同退税方式的局面。笔者试根据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计算 出口退税 差异,分析其对税收有关方面的影响。
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不管是执行“免、抵、退”还是“先征后退”,从增值税角度来看,对企业来讲,最终结果是一致的), 出口退税 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
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大部分企业采用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出口,自行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也有部分企业是把货物销售给外贸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这两种形式由于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也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例如:某中外合资企业,A公司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1999年上半年自营出口 11,7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0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9%,则上半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1,700 ×17%-1,200=789万元,出口环节应退增值税11,700×9%=1,053万元。征税机关可征增值税789万元,退税机关应退税1,053万元,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1,053-789=264万元。
若A公司有关联外贸B公司, A公司把产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到境外,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700万元,则A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10,000×17%-1,200=500万元,B公司可得到退税10,000×9%=900万元。税务机关征税500万元,退税机关退税900万元, A、B两公司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900-500=400万元。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不难发现,为什么同样的外销收入,却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一、从征税机关来看,前者A公司自营出口可征税789万元,后者却只能征税500万元,相差达到289万元。显然,企业自营出口有利于征税机关,因为多征的289万元可以作为税收任务收入,相对来讲有利于地方政府。
二、从退税机关来看,前者A公司自营出口可退税1,053万元,后者却只能退税900万元,相差达到153万元。显然,企业自营出口增大国家退税规模,增加出口退税压力。
三、从A、B两公司来看,自营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264万元,而通过外贸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400万元,两者相差达到136万元。显然,通过外贸出口对A、B公司更加划算。
笔者认为,产生以上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征税方面来看,产生征税差异是由于计税价格的不同造成的,即由于自营出口的计税价格是按离岸价全部收入计算,而产品销售外贸出口的计税价格是按不含税的收入计算应纳税额。从上面例子可以看出,前者计税价格是11,700万元,后者计税价格是1,000万元,相差1,700万元,必然产生1,700× 17%=289万元的征税差额。
二、从退税方面来看,产生退税差异是由于退税的计算依据不同造成的,即由于前者是按出口的离岸价11,700万元计算出口退税,后者是按销售以给外贸的价格10,000万元计算出口退税,也即相差1,700万元,必然产生1,700×9%=153万元的退税差额。
三、征税率与退税率的不同,是造成出口企业实际得到税收补贴差异的根本原因。在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数额将一样。如上例,在退税率提高到17%的情况下,前者应退税额为1,989万元,扣除征税789万元,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1,200万元。后者应退税款为1,700万元,扣除征税500万元,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也是1,200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统一出口计税价格,对自营(委托)出口的离岸价视同含税收入,在计算征税与退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实现自营(委托)出口与销售给外贸出口计税价格的一致。
二、改变对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退税的计算方法。以执行“免、抵、退”税为例,应改由按进项金额乘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或不予退税额,因为现行自营出口退税的最致命弱点有二:一是在退税率远低于征税率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征税大于退税的问题,即产生出口征税的问题,这从理论到实际都是很难让人理解,不利于支持企业出口创汇;二是由于出口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出口退税或征税的多少,而外商投资企业制定出口价格的随意性,往往会由于外商随意压低出口价格,或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勾结压低出口价格,造成出口多退税的情况,不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在出现征税大于退税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通过压低出口价格来达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一方面使得出口退税政策失效,另一方面使现行反避税的任务由所得税环节向流转税环节扩大,进一步加大了反避税的难度。
三、提高退税率,逐步缩小退税率与征税率之差。由此必须完善税收政策,加大征管力度,堵塞漏洞,努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使实际税率不断接近名义税率,最终达到退税率等于征税率。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进出口经营权相关办理程序,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进出口经营权相关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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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6标准是怎样的?目前我们可以肯定的有两点:一个是延迟退休肯定是板上钉钉的啦,将于2017年推出。那么下面小编为先为大家送上延迟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表参考下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称,建议中国从2016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有专家表示,提高退休年龄的目的为缓解劳动力总量减少的速度。老龄化意味着人口老年负担系数不断提高,也同时意味着劳动投入的减少。
2016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是: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退休年龄还是按以前的规定。个人估计,2020年之前退休的,都赶不上“延迟”这班车。反对节奏太快。要慢慢延迟。建议:2020年起,原来50岁退休的每五年提高一岁,原来55岁退休的每10年提高一岁。到时根据国家财力和社保基金积累,决定是否继续增加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后,商业养老保险对养老有多大作用?
对于50岁以上的人来说,保险最主要的作用是应对意外残疾、大病和养老。尤其养老金,是商险中对老年人意义最大的险种。目前我国实行养老金双轨制,对于政府公务人员,通常养老保障比较充足,而其他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比较弱。尤其随着社会老龄化状况的加剧,再考虑通胀等,如果我们想在老年之后维持一定水准的生活,补充商业养老险是必须的选择。
如果想买商业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最好?
从工作第一天开始最好。在国外,很多人买保险已成为习惯,不会有太多犹豫。尤其在家庭发生变化时,比如刚生了孩子,甚至是刚怀孕,就立刻去买保险。买保险一定是越早越好,比如从儿童时期就开始设置“养老金账户”,并且随年龄增长逐渐增加保额。毕竟投保年龄越低,保费越便宜,而且保险的意义还在于专款专用、强制储蓄,还能防骗防盗。
如果等老了再买保险,和在年轻时就买保险相比,有哪些差异?
最主要的差异就是费率。老人的保费费率呈几何型增长,越往后增长越快,还有承保难度。针对不同年龄的人,有不同的体检额度。比如30岁的人投保50万元要体检,而50岁的人投保5万元可能就要体检。不仅保费高,险种少,拒保概率也比较大。所以,从经济角度考虑,年龄越大买保险越不划算,保费比较高。
赶不上上学不要钱,毕业包分配,结婚包分房的许多70后80后来说,延迟退休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为了我们自己能有一个有尊严的晚年,未雨绸缪,买一份保险或许是最明智的选择!一次投保,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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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退休年龄的规定关系到劳动者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的实现。2017年我国劳动法对退休年龄做了最新的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劳动法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国情现状
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是全球唯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1.78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这意味着全球1/4的老龄人口集中在中国。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老龄化意味着人口老年负担系数不断提高,也同时意味着劳动投入的减少。郑秉文介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将从2010年的9.7亿减少到2050年的8.7亿。其中减少的拐点将发生在2015年,届时将从9.98亿的峰值开始逐年下滑,年均减少366万。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军表示,预计到2050年,我国15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比2010年减少约2.3亿人。2030年以后,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将出现严重不足。
延期退休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这一不争事实,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再次建议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以减缓劳动力总量减少速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发言时谈到,国外老龄化国家多是采取利用外部机制引导劳动者自觉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应对老龄化。他建议我国从2016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李军也建议适时提高退休年龄。他表示,这一目的并不是在于促进增长,而是缓解劳动力总量减少的速度,减弱对劳动力成本提高的预期。但他指出,退休时间点是非常重要的,在决策方面需要慎重。
看过“2017劳动法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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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那么,2016男女退休年龄新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带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6,欢迎阅读。
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这份报告认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鉴于中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报告指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对于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报告还建议,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报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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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将于明年正式出台,或到2022年才正式实施。那么,延长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从哪天开始?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延长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6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如果2022年落地实施,那么以下三个群体将会受到退休新政的影响:
1.到2022年,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到2022年,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主要是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到2022年,小于等于60岁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对于90后出生的人来说,到退休时估计已经完全赶上了新政。
具体到每个人会工作到何时退休?比如说,如果从2022年起实施延迟退休,每年延迟六个月,按照现行的退休框架(女职工50岁、女干部和男工人55岁、男干部60岁),那么2022年退休年龄将分别是50.5岁、55.5岁和60.5岁。原本在这一年退休的人就要多干半年。以此类推,直到达到新的退休年龄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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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使得国家不得不调整退休养老制度,从明年起我国的退休年龄或者将延迟,养老金双轨制或将并轨。那么2016年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有哪些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相关规定,在2016年需要解决下岗职工大龄下岗问题、提前退休与正常退休问题、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等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以及2016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赶紧收藏吧。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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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生活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各级政府、“两会”代表、媒体以及民间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生活问题得到了较大的保障和改善。那么,抗战老兵退休金高吗?抗战老兵退休金多少钱,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最新抗战老兵退休待遇,供大家参考。
现就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部分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以下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制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五、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给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所需中央财政负担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结合地方的资金安排,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潮汕地区目前仍健在的潮汕籍抗战老兵仅70余人,其中年事最高者已有97岁,年纪最小者也已年逾八旬了。在潮州,现存抗战老兵群体尚有8人。9月16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部分抗战老兵发现,尽管老兵们如今的生活待遇偏低,甚至近半成生活困难,但老人们面对生活依然乐观自信。
在抗战老兵林盛传老人家中,林盛传的女儿、65岁退休教师林以真告诉记者:父亲从国民军部队退伍后于1949年6月回到家乡潮州,被安排在当地一家建筑队担任建筑工人,新中国成立后该单位并入当时的潮州市区第一办事处建筑工程队,如今,该建筑队所在的街道有关部门每月发给父亲107元补助金,另外,根据中央统战部相关政策,潮州当地统战部门再发给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金,也就是说,父亲每月领取的“官方退休金”仅为207元,按照如今的物价标准是无法独立生活的。
2013年开始,广东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成立后,针对各地老同学的实际困难情况,向生活困难的军校学员对象每年一次性发放3600元的慰问金,“至今我们已领取两年度共计7200元了,等于每个月又多了300元生活费。”林盛传老人说,经过当地关爱抗战老兵志愿者组织的努力,志愿者每月还给抗战老兵们汇来500元固定生活补贴,“现在,我也很满足了,不会再给有关部门、社会提任何提高待遇的要求了,我不希望给社会添麻烦、增负担。”老人表示。
在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社光村生活的94岁老人丁有基也是抗战老兵、黄埔军校学员及西征军军人,他因有单位退休金这一项固定收入,所以养老待遇比林盛传等因故没有单位退休金领的老兵们要“优越”一点,但他表示知足常乐,虽然以前受过很多苦,但现在要特别感谢政府的认可和优抚,让在世的老兵喜获一种前所未有的历史释怀。
方荣烈、余东溪、刘协利等潮州抗战老兵也均以乐观的生活态度淡泊面对。在他们看来,不管曾经受过的待遇如何,至今能够健康地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正能量”,希望将这样一笔精神财富传承给后代。
“我是为祖国而抗日的啊!”
九十高龄的杨根奎,没有医疗保障,没有退休金。老人有8个子女,目前和小儿子一起居住。全家有六七亩地,以种地和外出打工为生。2005年,杨根奎看到杨养正被评为“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的报道。杨养正获得的认同,让杨根奎欣慰。他尝试着找到金堂县相关部门,但他得到的答复是:“那你只有去台湾找国民党给你落实政策。”讲到这些,老人颤抖的声音中,有一丝无奈、一丝酸楚:“我是为祖国而抗日的啊!”
在讲述他的经历的时候,老人的假牙不时松落,他边扶正边满怀歉意地告诉我们:“这个假牙是六七年前在成都配的,不好用了,舍不得配,一直没买新的。”“还有我这眼睛,右眼已经几乎看不见东西了,这是守四行仓库时被日军使用的催泪弹熏的,老了又有白内障。”如今,杨根奎最大的心愿,是能找回当年被没收的那枚“谢晋元纪念章”。
美国导演斯皮尔伯格曾引用父亲当年形容二战老兵们心境的话说:“我们不怕死亡,我们怕被遗忘。”
老兵在慢慢凋零,一代抗战老兵的荣光,永不凋零。该为老兵当年紧握钢枪的手,换上一束康乃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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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国际商标的注册?国际商标的注册有何程序?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程序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如果商标尚未在国内获得注册,但急需在国外目标市场获得注册,或被他人抢注的可能性较大,可以逐一国家注册,好处是尽量争取时间,减小被他人抢注的可能性,并尽快获得注册。
2、如果商标已经在国内获得注册,并且需要在较多的国家申请注册,可以选择马德里申请途径,这样可以节省申请费用。
3、如果商标已经在国内提出注册申请,并且获得受理通知书,需要在较多的国家申请注册,可以选择马德里申请途径,首先指定纯议定书成员国,待国内注册核准后,再申请领土延伸。
4、如果需要注册的国家数量不多,建议采取逐一注册途径,这样有利于减小被他人抢注的可能。
5、对于尚未加入马德里条约的国家,只能采取逐一注册途径。
6、如果是纯中文商标,由于在国外存在在先权利冲突的可能性较小,审查相对会比较顺利,可以优先考虑马德里注册途径。
英文商标如果本身比较通用而独创性不足、但对当事人又比较重要,可能存在较多的在先权利冲突,需在对各国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选择马德里途径,通常需要在收到指定国官方通知书后临时委托国外律师,有时时间非常,也会产生预算外费用。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选择逐一国家注册,分别委托当地律师从申请提交一直跟进到申请结束,可以避免前述不利情况的出现,也有利尽可能多的获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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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定退休年龄是其中的一项,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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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立法宗旨 ,也是劳动法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工伤认定的办理程序,希望你喜欢。
工伤认定办理所需条件
(一)职工属于下列单位之一:
1、参加市本级工伤保险统筹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2、参加浙江省省级工伤保险统筹的行业用人单位;
3、工商登记在市工商局/法人登记在市民政局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4、生产经营地在市本级统筹范围内(鄞州、镇海、北仑区除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外省市用人单位。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办理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工伤认定简易处理表》(一式四份);
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之间的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证明;
4.考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次门诊病历、出院病历、疾病诊断书(申请工伤认定时受伤害职工尚未出院的情况下提供)、首次X线、CT、MRI报告单等。其中脊柱(颈椎、胸椎、腰椎)损伤者,需提供受伤害后一周内的磁共振报告单;
6.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2个证人各一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害需提供:(1)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须明确受伤职工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2)上下班路线图(须表明居住地、工作地与事故发生地);(3)居住地证明(居住地所在的社区、街道、公安部门出具均可);
8.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9.突发疾病死亡的,需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要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1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用以证明事故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1)以上1至6项为必备申报材料,7至14项分别为特殊情况下发生工伤或视同工伤事故申报时应当提交的附加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尺寸均要求以A4纸张大小为准。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3)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出规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审核
3、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予以送达。
工伤认定办理时限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看过“有关工伤认定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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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要办理注销公司,但是应该怎么走程序?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办理公司注销程序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第205条、206条、207条之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对清算及责任的规定非常具体。合伙企业清算是,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第31条、32条、33条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的诉讼主体资格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注销登记完成前,其主体资格问题备受争议。这也是部分公司借吊销讨债的切入点。一种观点认为,吊销执照后,公司主体资格消失,公司不能再有清算外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吊销执照后,依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我同意后一种观点,理由是,吊销是被动的,公司还没有来得及清算,因此,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赋予其一定的主体资格利于后续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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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许多关于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出台了,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创办市场主体基本流程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采用的市场主体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创办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
(1)需准备的材料: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身份证明;
(四)经营场所证明;
(五)《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六)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七)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申请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
2.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二)受理:
1.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查和决定:
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2.个人独资企业
(1)需准备的材料: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企业住所证明;
(五)《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六)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3.合伙企业
(1)需准备的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八)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十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4.农民专业合作社
(1)需准备的材料: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5.有限责任公司
(1)需准备的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审查和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发照: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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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旗舰免收档案管理费。
合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房租、水电费补贴,为大学生提供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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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那么怎样办理机构信用代码证,读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机构信用代码证新办
——需审核的资料:
(1)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介绍信(企业盖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都可以);
(6)加盖银行章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机构信用代码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一份(加盖企业和开户行公章)。
(二)机构信用代码证变更
——需审核的资料:
1.变更地址、户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工商部门变更地址、户名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原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4)加盖银行章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业务交接表》一式三份,《机构信用代码证变更申请表》一份(加盖企业和开户行公章);
2.变更营业执照号: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工商部门关于企业营业执照号码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加盖银行章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业务交接表》一式三份,《机构信用代码证变更申请表》一份(加盖企业和开户行公章);
3.变更税号:
(1)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局税号变更证明(税务局盖章);
(5)加盖银行章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业务交接表》一式三份,《机构信用代码证变更申请表》一份(加盖企业和开户行公章);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改质证明复印件;
(4)加盖银行章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业务交接表》一式三份,《机构信用代码证变更申请表》一份(加盖企业和开户行公章);
——保存变更信息或打印新的机构信用代码证。
(三)机构信用代码证挂失
——需审核的资料:
1.挂失报纸(南京市有刊号的报纸,整板原件,在报纸上标明挂失内容);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介绍信;
5.加盖银行章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业务交接表》一式三份,《机构信用代码证挂失、补(换)发办申请表》一份(加盖银行和企业章);
——补打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四)机构信用代码证注销
——需审核的资料:
1.原机构信用代码证;
2.工商局注销证明(工商局章要清晰);
3.加盖银行章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业务交接表》一式三份,《作废汇总表》一份(加盖银行章);
——注销机构信用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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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目前关于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相关工作单位的讲师、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农艺师、主治医师等工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高中、中专学历毕业的,经过考核取得了同等学力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如果能够坚持正常的工作,业务能力也比较强,可以略微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
延长之后的规定是:女同志不超过六十岁,男同志不超过六十五岁。如果没有上述关于坚持工作和业务能力的条件的人员,他们的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进行。
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担任的是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统一退休年龄,要免除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只独立从事专业工作。
在这项规定下达之后,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复职,当然,如果有需要并且本人也自愿的,可以聘请他们工作。
关于教师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变化,我国教师的退休年龄暂且按照这方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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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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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是大家当下最关心的问题,有关老人退休年龄的法律规定已经出来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退休年龄规定介绍,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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