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创业板企业所处行业和业务相关风险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华为的企业文化概括:团结、奉献、学习、创新、获益、公平。华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是什么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华为公司企业文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我想我们可以从这个企业的核心文化着手。一个企业,一定是有一种统一的思想在指导,才能创造出这么巨大的社会财富。其中,最引人注目,同时也最饱受非议的无疑是华为的“狼性文化”。
“狼”,作为一种生物种,有着非常鲜明的优缺点。优点包括有良好的嗅觉,反应敏捷,共同攻击(团队合作)等。同样,华为公司对市场的动向有着惊人的前瞻性,07年华为筹建了无线通信接入技术实验室在08年成为第一家在无线通信接入技术领域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企业:09年华为与全球射频产品的领导厂商和晶圆代工服务的重要供应商TriQuint半导体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共同研究开发下一代光传输系统。在“板凳要坐十年冷”的理念下,华为人也将“做实”发挥到淋漓尽致。技术就是IT业的生命,截止10年12月31日为止,华为已经连续7年蝉联国内专利申请数量第一,而且大多是发明专利申请。取得这个成绩并非偶然,它是建立在庞大的研发团队和经费上的成果。“华为坚持以不少于销售收入的10%的费用和43%的员工投入研发,并将研发投入的10%用于前沿技术、核心技术、基础技术的研究。”华为的官方发言人如是说。
但是,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狼”同样具有明显的缺陷。在公司“以结果为导向”的理念下,很容易就产生“不择手段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心理,并有此产生的“绩效考效制度”很容易扭曲员工心态,进而使公司偏离正轨。在华为,从上到下形成了一股风气,就是一做错,上级首先是骂,在了解情况,再边骂边指导改正。可能这个和CEO任正非总裁有关吧。但是,这样的做法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员工的创新积极性,建议华为公司可以参考一下美国硅谷的态度,苹果CEO乔布斯说过,在硅谷,如果你没有犯过错,你就肯定是一个失败者。
还有另一个最受非议的地方就是华为的“加班文化”。据一个离职的员工说,“有时候,团队为了赶项目, 连续两周都基本上没踏出公司。”更有另一离职员工说,“在华为,每个人都是超负荷工作,每个人都很忙,甚至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了,有些同事连妻子分娩的时候都没能在身边。”纵所周知,在华为,更有“床垫文化”,即每个员工的工作桌下面都有一张床垫,是用来休息用的。试问,在这种环境中,能最大程度的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吗?连休息都不足,还怎么精力百倍呢?只能是透支生命力了,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经常有华为的员工因为工作劳累而需要去就医。
有一件事不得不提,2000年的时候,当时核心成员之一的李一男带着1000万分红和大批研发人员自立门户,成为华为的竞争对手这一闹剧就很大程度地暴露出“狼性文化”的弊端。当狼团队中出现“病、残”的时候,狼会毫不犹豫的消灭他们曾经同生共死的伙伴来保持自身的优势。但是我们是人,当今社会提倡的是人性关怀,而不是残忍的压榨剩余价值。
现在,随着国际接轨越深,华为公司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例如,要想在另外的国家立足,就必须把本土文化融进公司文化了,就必须雇用外籍员工,首先成本就要升高,特别是欧美地区,而且,外籍员工会愿意无偿加班吗?
但是,有有一各很诡异的现象,就是,相比与IT业的人才流失率,华为公司的人才流失率一直都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几乎和联想公司在同一个水平,而且,很少听到有在职的华为员工公开说华为的这个那个的。难道因为他们都忙到没有时间说这些?或者是华为公司的薪金真的就丰厚到可以让他们不顾身体的卖命?我想都不是的,原因可能在于进入华为,可以站在技术的前沿,可以很大程度的发掘自己的潜力,证明自己的生命价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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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的创业往往是苦尽甘不来的,要随时做好失败的心理准备,人才和资金是所有创业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创业板市场:成长与风险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问:创业板支持处于种子期的风险企业上市吗?
答:不支持。因为创业企业的风险比较大,如果在种子期就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会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企业创业的风险应该由创业者承担,由风险投资人承担,而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承担的是企业成长的风险。从世界范围看,部分不成功创业板的重要教训之一正是忽略了这一点,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设立了盈利要求,要求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有一定的规模和财务稳定性,并具有良好的成长前景。
问:如何判断创业企业的价值?
答:判断上市公司价值没有一个单一的、确定的标准,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首先要关注公司是否具有持续成长能力。一般来说,可以考察企业所拥有的技术、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是否先进或者独特,管理层的整理素质如何,企业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占的地位等等。其次,投资者应认识到,没有任何一个股票市场能够保证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一定会获得高收益。创业板虽然定位于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都会获得高成长。企业的发展受到内外部诸多因素影响,一些企业上市后获得资金支持,迅速发展壮大,投资者获得高收益;但也有一些企业被市场所淘汰,从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此外,证券市场具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即便是发展良好的企业,其股票也不会只涨不跌,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也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问:创业板市场主要有哪些风险?
答:主要是来自市场的风险以及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首先,主板市场存在的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诚信风险、上市公司盲目投资风险、中介机构不尽职导致的公司质量风险、股票大幅波动风险、市场炒作风险等,创业板市场都会存在;其次是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其较主板的风险相对较高。
问:创业板相对于主板市场其风险在哪些方面更为突出?
答: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以下风险会更为突出:
一是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因此其退市的风险较大。
二是上市公司诚信风险。创业板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如果出现大面积上市公司诚信问题,不仅会使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发展遇到诚信危机。
三是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纵也更为容易。从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经验看,创业板市场的股价波动幅度显著高于主板市场。在NASDAQ市场,我们熟悉的国内三大网站(新浪、网易、搜狐)在1999-2004年间都经历过下跌时股价跌幅超过90%,上涨时股价涨幅超过20倍的情况。
四是创业企业的技术风险。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受到许多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五是投资者不成熟可能引发的风险。我国投资者结构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对公司价值的甄别能力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对创业企业本身的价值估计难度更大,容易出现盲目投资而引致投资损失风险。
六是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目前,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勤勉尽责意识不够,由于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筛选和监督作用,可能导致所推荐的公司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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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台戏,精彩的剧情演绎着你创业的艰辛和成功的喜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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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上市公司因此退市的风险较大。
二、上市公司诚信风险。创业板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如果大面积出现上市公司诚信问题,不仅会使投资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发展遇到诚信危机。
三、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而且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作也更为容易。
四、创业企业技术风险。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受到许多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五、投资者不成熟可能引发的风险。我国投资者结构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对公司价值的甄别能力有待提高,抗风险能力不强,对创业企业本身的价值估计难度更大,容易出现盲目投资而引致投资损失风险。
六、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目前,包括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勤勉尽责意识不够,由于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筛选和监督作用,可能导致所推荐的公司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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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兔有三窟,办事要有三策, 上策、中策、下策。创业像打兔,再好的猎手在沙漠上没有用武之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答:不支持。因为创业企业的风险比较大,如果在种子期就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会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企业创业的风险应该由创业者承担,由风险投资人承担,而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承担的是企业成长的风险。从世界范围看,部分不成功创业板的重要教训之一正是忽略了这一点,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设立了盈利要求,要求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有一定的规模和财务稳定性,并具有良好的成长前景。
问:如何判断创业企业的价值?
答:判断上市公司价值没有一个单一的、确定的标准,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首先要关注公司是否具有持续成长能力。一般来说,可以考察企业所拥有的技术、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是否先进或者独特,管理层的整理素质如何,企业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占的地位等等。其次,投资者应认识到,没有任何一个股票市场能够保证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一定会获得高收益。创业板虽然定位于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都会获得高成长。企业的发展受到内外部诸多因素影响,一些企业上市后获得资金支持,迅速发展壮大,投资者获得高收益;但也有一些企业被市场所淘汰,从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此外,证券市场具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即便是发展良好的企业,其股票也不会只涨不跌,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也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问:创业板市场主要有哪些风险?
答:主要是来自市场的风险以及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首先,主板市场存在的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诚信风险、上市公司盲目投资风险、中介机构不尽职导致的公司质量风险、股票大幅波动风险、市场炒作风险等,创业板市场都会存在;其次是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其较主板的风险相对较高。
问:创业板相对于主板市场其风险在哪些方面更为突出?
答: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以下风险会更为突出:
一是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因此其退市的风险较大。
二是上市公司诚信风险。创业板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如果出现大面积上市公司诚信问题,不仅会使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发展遇到诚信危机。
三是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纵也更为容易。从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经验看,创业板市场的股价波动幅度显著高于主板市场。在NASDAQ市场,我们熟悉的国内三大网站(新浪、网易、搜狐)在1999-2004年间都经历过下跌时股价跌幅超过90%,上涨时股价涨幅超过20倍的情况。
四是创业企业的技术风险。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受到许多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五是投资者不成熟可能引发的风险。我国投资者结构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对公司价值的甄别能力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对创业企业本身的价值估计难度更大,容易出现盲目投资而引致投资损失风险。
六是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目前,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勤勉尽责意识不够,由于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筛选和监督作用,可能导致所推荐的公司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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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企业在运营当中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物流企业运营风险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方面要求降低成本的同时服务水平的下降。另一方面客户不断的要求物流企业能够提供满足自身的个性化服务。所以物流企业所要面临的风险也增加。
一、第三方物流业务风险内涵
一般而言,现代物流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与托运人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
货物灭损带来的赔偿风险--对物流安全性的挑战。包括货物的灭失和损害。可能发生的环节主要有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和配送环节。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客观因素,也可能有主观因素。
延时配送带来的责任风险--对物流及时性的挑战。在JIT原则的要求下,物流企业延时配送往往导致客户索赔。从实践中看,客户索赔的依据大多是物流服务协议。也就是说,此时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的是违约赔偿责任。
错发错运带来的责任风险--对物流准确性的挑战。有些时候,物流企业因种种原因导致分拨路径发生错误,致使货物错发错运,由此给客户带来损失。
2.与分包商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
传递性风险。传递性风险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否通过分包协议把全部风险有效传递给分包商的风险。
诈骗风险。资质差的分包商,尤其是一些缺乏诚实信用的个体户运输业者配载货物后,有时会发生因诈骗而致货物失踪的风险。
3.与社会公众之间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
环境污染风险。第三方物流活动中的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交通拥堵、机动车排放尾气、噪声等。根据环境保护法,污染者需要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风险。运输司机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其民事责任应该由其所属的物流企业承担。
危险品泄漏风险。危险品物流有泄漏的风险,随时会给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这一点值得从事危险品物流的企业警惕。
4.制度、法律风险
从规范化来讲,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完备的行业标准,对于物流行业,缺乏系统而专门的法律规定。同时,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大,物流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因而,现在物流法律法规的滞后与不完善已突现出来,成为我国3PL发展比较混乱的原因之一。
5.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 与客户的合同责任风险。现在是买方市场,不少第三方物流企业一方面迫于商业压力而接受了大客户的某些非常苛刻的合同条款,另一方面为揽取生意而承担无限大的责任。
与分包商的合同责任风险。在与分包商的合作中,遇上资信好的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反之就惨了。
与信息系统提供商的合同责任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利用信息技术时常会碰到两个问题:一是信息系统出现故障;二是商业秘密受到侵犯。鉴于现代物流服务合同很多都明确规定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及时准确不间断向客户提供货物信息,因此在与信息系统提供商的合同中明确划分双方的法律责任,就变得非常重要。
6.第三者法律责任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因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有时也是相当惊人的。如第三方企业使用自己的仓库存放危险品发生爆炸,或使用自有船舶、车辆发生泄露事件所引起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和环境污染等,都要承担巨额赔款。
7.投资与融资风险
现代物流服务为智能型、管理型产业,现代化程度较高,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而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软、硬件水平并不高,仅39%的物流企业有信息系统,且功能不完善。因此,企业必须对自己的软、硬件进行升级,建立信息网络的软件配套升级,储运各类物品所需设备及运输工具的购置,但这些投资均面临着很大的投资风险。
8.提供物流方案的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专门针对一些客户的原有流程、经营管理及今后的发展计划分析研究后,进行设计,制定出一个方案,并且收取较高的费用。但如果日后的实践证明,其提供的方案达不到预期的要求,甚至有严重错误时,提供方案方就会像建筑工程设计商一样,对其设计的方案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这方面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
9.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
当国内的物流商将满腔的热情倾注在仓储、配送、电子网络时,国际物流业巨头们却开始瞄准供应链的另一个关键环节--资金流。物流巨头们认为对卡车运输、货代和一般物流服务而言,激烈的竞争使利润率下降到平均只有2%左右,已没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而对于供应链末端的金融服务来说,由于各家企业涉足少,目前还有广大空间,于是包括UPS在内的几家大型第三方物流商在物流服务中增加了一项金融服务,将其作为争取客户的一项重要举措。
10.责任范围加大的风险
传统物流业务多为简单的、单一的操作,衔接问题较少;而现代物流服务为一站式的全程服务,需要配套操作,强调科学合理的衔接,这样,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责任范围无形中加大了。
二、第三方物流风险的防范对策
面临风险的猖狂和索赔的烦恼,第三方物流企业该如何做到“不再更多地依赖上帝的安排”呢?对风险的态度是偏好还是厌恶?是自留还是转嫁呢?世界各国的实践告诉我们,保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险一方面体现了分散社会资源集中运作的优势,另一方面又体现出现代社会互助精神的价值。因此,现代物流诞生伊始,保险就得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青睐。
由于损失发生的概率很高,保险公司便有可能无利可图,实践中大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提供这种类型的保险。由于造成的损失很小,因此物流公司自留风险成为可能。另外,即便一些保险公司愿意提供这种保险,其费率必定是昂贵的。因此,购买保险往往是不经济的,物流公司也只有通过自留的方式来应对风险。
虽然这种类型风险造成的单次损失并不大,但较高的发生概率造成的累计损失足够物流公司难以承受,因此物流公司陷入了两难困境。很多物流公司抱怨保险公司提供这种类型保险时索要了过高的保险费率,而保险公司却又抱怨物流公司的管理水平差、发生风险多导致其无利可图。之所以产生这种抱怨,根源在于对保险功能的定位不清。从风险筹划的角度来看,保险仅仅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策。
三、发展物流保险尚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由于现代物流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能够提供足够多的保险产品供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物流业的人士必须清楚地看到,实践中保险公司参与物流风险管理还存在着很多不配套的地方,这需要物流业和保险业双方共同的努力。大力发展物流保险还需要相关部门着手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不断创新保险产品。传统保险产品体系中均有货物运输保险、仓储保险等,但相对独立的保险产品割裂了现代物流的各个环节,与现代物流功能整合的理念背道而驰。
努力开拓责任保险市场。物流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之一种,其大力推广离不开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由于我国缺乏相对完善和成熟的法律环境,加上目前我国责任保险承保利润不高等现状,近年来全国责任保险业务呈现出明显的萎缩迹象。
提高彼此互相信任的程度。还有一点不可否认,物流业与保险业彼此之间缺乏信任,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保险的发展。举例来说,保险公司担心物流公司统保时不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申报,导致不足额收取保费;一旦出险,物流公司事后填单骗取保险金。因此,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要不断加强对话,争取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对推动物流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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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版的稳定性要比创业板的稳定性要好一些。创业板的发展道路独立性较强,和经济中的链接性就不能很完美。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有什么区别与联系?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划分:
(1)主板市场,也称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对发行人各方面的上市标准要求较高。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中国大陆的主板市场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1月2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4月1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并于同年7月3 日正式成立 。
(2)中小板市场。全称中小企业板,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它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元以下的创业板,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也是中国特有的产物。我国的中小板成立于2004年6月,市场代码以002开头。专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服务,是深圳多层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创业板的前奏 。
中小板与主板的对比分析:目前,我国的中小板与主板的上市条件完全一致,主要服务对象是进入成长期的后期阶段,比较成熟的、经营相对稳定的企业。中小板并未降低上市门槛,只是规模相对较小 。此外,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也不一定要转移到主板市场 。
(3)创业板市场。创业板GEM(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board 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广大进入成长期的早期阶段的成长型企业,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创业板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我国的(深圳)创业板于2009年10月30日挂牌,首批挂牌28家,市场代码以300开头。专为自主创新及其它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的新平台 ,是我国多层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业板与主板对比分析:与主板市场相比,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标准和上市条件相对较低(即降低了上市门槛),但创业板更加注重盈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89年11月15日筹建,1990年12月1日开始集中交易(试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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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思危(2004)曾指出,中小板只是创业板的第一步。从推出时间上看,先有了中小板才有了创业板。 中小板与主板的不同可以表示为“四个独立”,即独立挂盘、独立交易、独立披露信息、独立设置指数。
但这一点中小板与创业板一致。
例如,美国的思科、微软等信息科技产业巨头,一开始在纳斯达克上市,后来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大公司 创业板的目的主要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之后也并未脱离二板市场而进入主板市场。
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4)代办股份装转让统。代办股份转让是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1年成立,此后该系统承担了退市公司股票的流通转让功能。现主要为退市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中关村高新园区股份公司等提供报价转让服务。
创业板与中小板的区别:中小板市场是中国的特殊产物,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差异在于,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较高、行业覆盖面较广的各类公司,之所以未能在主板上市,主要原因是规模较小。创业板市场则主要面向符合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也就是说,不够条件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可以在创业板上市,所以,创业板的风险也相对更大。
总体来说,主板主要面向经营相对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的大型成熟企业;中小板主要面向进入成熟期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企业;创业板主要面向尚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
但是,企业不论在中国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上市,都要遵循《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是在发行、上市及监管的具体法律规则上有所区别。主板与中企业小板的发行条件是一样的,只不过中小企业板的企业规模小一点,且中小企业板在深交所上市,而主板在上交所上市。
二、我国资本市场划分带来的问题
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沪市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同时,也带来了两外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由于创业板与主板在监管系统和上市资源等方面均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还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因此,如果实行与主板市场无异的监管体制,效率无法保证的,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同时,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 。
因此,既要设立创业板,又要节约目前的行政资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创业板与中小板市场合二为一。将传统中大型企业全部转向主板市场,保留新兴的中小企业与以后的创业公司合为一体,统称创业板。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中小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还不能那么快进行合并。
国外的创业板就曾有失败的例子,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
附:创业板与主板的主要区别
从国内情况来看,创业板与主板的主要区别是体现在在上市公司的规模和融资额上。
(1)企业类型不同
创业板是为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的、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一个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平台,其立法宗旨之一就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
(2)企业规模不同
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规模最大,中小板次之,创业板最小
(3)上市条件不同
A.盈利要求不同;B. 股本要求不同(创业板要求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而主板要求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最低要求5000万元);C.资产要求不同,主板对发行人无形资产的比重做出了限制,而创业板市场对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没有限制,这类企业的利润来源主要是自主知识产权;D. 主营业务要求不同;E.对董事及管理层要求不同;F.募集资金运用不同
(4)上市申报环节不同——是否需要征求政府部门意见
(5)发审委组成人员不同
(6)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7)退市制度不同
从国外情况来看,创业板与主板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公众对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已使公司管理层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此外,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不论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
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会”,参加会议的专家称为“发审委委员”。目前,主板的发审委委员共25名,创业板的发审委委员共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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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要有什么条件?中小企业的创业板如何上市?一起来看看吧!
中小板块上市的基本条件、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两个不变”和“四个 独立”的要求,该板块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的相对独立 管理。中小企业板块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持续经营 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 计算。发行人 3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一,独立性条件。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 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 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二,规范运行条件。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理会、独立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制度,机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激起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和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任职资格。
第三,财务会计条件。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具体各项财务指标应达到以下要求:3 个会计年度净 利润均达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名币 5000 万元;或者 3 个会计年 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名币 3 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成果对 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与股本条件(其它条件参见主板要求,下同):
1、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上市的财务及股本条件:
1、股本条件:
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2、财务条件: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附注:无“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的有关规定)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照
附注:除新发行股本一般小于3,000万元外,中小板与主板的上市要求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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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与风险投资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摘 要: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意在为中小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提供相关建议,主要谈及风险投资的含义和特点、中小企业如何吸引风险投资以及如何防范相关风险等内容。
关键词:风险投资 中小企业
一、风险投资的含义和特点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与传统银行借贷关注企业安全性不同,风险投资旨在扶植处于起步阶段、但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通过管理风险、驾驭风险,追逐高风险后隐藏的高收益。经过一定年限的发展,风险资本将从目标企业中退出。概括而言,风险投资的主要作用是 “企业孵化器”和“资金放大器”,可以有效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09年10月我国创业板正式上市,为风险投资提供了灵活高效的退出渠道,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行业也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二、中小企业如何吸引风险投资
鉴于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多的企业渴望得到风险投资机构的青睐。然而在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数量毕竟有限,且多集中于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二三线城市的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即使具备良好成长性也未必能够顺利引入风险投资。有志于引入风险投资的企业,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提高竞争力。
企业必须拥有独特而高质量的投资项目。风险投资的最大特征在于“高风险、高收益”,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以信息、通讯、新能源、生物科技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类企业无疑最符合这一要求。具体而言,企业在引入风险投资之前可自行考察这些指标:(1)企业所处行业的背景状况:整个行业是否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能否得到政府的支持。(2)企业的比较优势:要科学衡量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是否具备“后来者居上”的成长能力、是否具备行业领先的专利技术、是否拥有独特的商业运作模式、是否拥有特殊人才。(3)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具体包括: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潜力、市场的增长潜力、客户的稳定性等等。
企业必须具有高素质的管理层人员。创业企业管理层的能力直接影响着整个企业的运作与发展,甚至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作为风险投资机构的首要考察标准之一,目标企业的管理层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商业诚信意识;创业积极性;创业团队的稳定性;是否具备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专业技能是否过硬、是否具备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金运作的综合能力等等。
企业必须具备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投资具有长期性,一般要经过5到7年的时间,从某种程度上说,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在成长期内快速而稳定发展的必要保障。对于想要引入风险投资的企业,最好在与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接洽之前先行完善自身的股权结构层次、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长远来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有利于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上市等途径退出投资,无疑会为企业成功引入风险投资加分。
三、相关风险防范
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风险投资的确是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有效途径之一,然而企业引入风险投资也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只有充分认识相关风险并加以防范,才能够提高引入风险投资的效益,达到最佳投资效果。
企业可能面临股权稀释风险。作为一个长期的投资过程,风险投资资金往往是分期投入的,风险投资机构为了减少风险,在每一轮投入之前往往向目标企业要求一定比例的股权,几轮投资之后,原企业创始人的股权比例遭到稀释。理想状态下,如果风险投资选择上市或者股权转让作为退出渠道,即使创始人的股权比例可能已经降到很低,但股权价值依然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可以说,对于创始人而言,为获取风险投资所带来的企业增值而放弃一定股权,这是企业成长的必然。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放弃多少”的把握。如果在签订风险投资合同时约定的条件比较苛刻,一旦被投资企业不能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实现既定目标,原企业创始人便面临股权被强化稀释甚至被收购的风险。鉴于此,企业在引入风险投资时应对各方所占的股权比例和相关条件进行严密的斟酌。
企业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经营管理风险。风险投资进入企业之后,为了迅速提升企业价值,除了提供资金之外,风险投资机构往往利用其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优势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例如参与制定企业战略、设定生产目标、建立营销方案、寻找销售渠道,甚至参与企业人员的雇佣和解聘。由于风险投资机构有着严格规范的运行机制,在其帮助之下,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都会得到提升。
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虽然风险投资机构人员往往是管理、金融方面的专家,但其制定的企业发展模式未必与企业创始人的初衷完全一致。加之其未必完全了解企业的技术状况,所以在制定营销模式和企业战略时未必完全与企业的技术优势完全契合。而且风险投资机构终究要退出企业的,所以有时也存在急功近利、忽视企业远期发展利益的可能性。因此,风险投资机构进入企业之后,双方在经营管理方面应进行充分协调,努力取得双赢结局。
参考文献
[1] 百度百科:《风险投资》,载于#sub4156,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4月18日。
[2] 何佳:《浅析我国风险投资现状及发展对策》,载《特区经济》2010年第2期。
[3] 杨光:《论我国风险投资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建》,载《财经界》2009年第6期。
[4] 孙志超:《论信誉对风险投资的重要性》,载《三江学院学报》,2008年第34期。
[5] 游达明、孙洁:《我国风险投资业的特点及发展建议》,载《价值工程》200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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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是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上市融资途径,但准入门槛和监管要求依然较高,发行审核制度不尽合理,应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新股发行制度进行切实有效的改革,从而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那么就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小企业创业板资格,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作者:曾庆平SEO
新三板和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要区别为上市条件,通俗的说就是门槛不一样。
一、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其主要针对解决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而设立。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上市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新三板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
上市条件:
(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有什么区别?
上市、退市条件为主要差异。
简单的说就是创业板上市和退市的门槛都较中小板要低,风险也自然大些。
创业板IPO上市需要具备的条件
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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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有什么影响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中小企业融资创业板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创业板的出台将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件大事。根据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创业板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推出,这也是管理层给出的最明确的创业板推出时间表。
根据目前市场的共识,推出创业板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主板市场解决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尤其是近两年来,一大批的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大中型国有企业融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即使是一些中等以上规模的民营企业,通过主板与中小板的股票发行与上市,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融资问题。
唯有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在当前从紧的货币政策面前,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所以为了解决这些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必要尽快推出创业板。
融资功能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所以,推出创业板确实能够解决那样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这并不等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实际上,推出创业板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出创业板最多只能起到青蜒点水的作用。
也许在这里人们更应该明白为什么会出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尚处发展的初期阶段,企业发展尤其需要外部融资的支持。但是事实上,由于中小企业起步资金一般是创业者自身积累或者通过亲戚朋友借款等方式融资,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数量有限。
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无可抵押资产,企业历史短,信誉等级无法评定,银行贷款困难重重,有些银行根本就不贷。即便找担保公司担保,仍然需要有形资产作为质押物,担保公司出于风险考虑,一般也不轻易给它们做担保。正因如此,这就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普遍存在。
正是基于中小企业的实情,寄希望于通过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不现实的。实际上,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股市已经做出过有益的尝试,于2004年5月推出了中小板。但由于中小企业先天性的不足,比如,企业收入规模小、利润小等,所以,尽管中小板开设了近四年的时间,但从中受益的中小企业也仅仅只有200余家,而更多的中小企业仍然难以跨进中小板的大门。
虽然创业板的门槛设置会低于中小板,但那些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难以从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也很难踏入创业板的大门。据保守的估计,我国的中小企业已超过4000万家,而目前适合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数约为3000~5000家。可见,能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也只是中小企业这一群体中的凤毛麟角,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还是无缘于创业板,因此,创业板仍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灵丹妙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实情,所以,管理层没有必要高估推出创业板的意义而在创业板推出的问题上操之过急。实际上,目前创业板推出的条件是否真的已经成熟,这仍然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不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市场监管,不论是投资者教育还是上市公司教育,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显然还是不成熟的。而既然创业板的推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所以,为了创业板的健康发展,创业板的推出只能是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情况下的水到渠成。
即使是管理层有意推出创业板来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但这必须是建立在创业板能够健康长远地发展的基础上的。否则,如果象德国创业板一样早早地夭亡了,那么创业板就是为少数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愿望也都要落空。
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中小企业日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大问题。本文基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视角,通过分析创业板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研究,提出完善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球性的问题。进入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形势非常严峻,在控制通胀的情况下,经济有下滑趋势。国际上,欧美发达国家接连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经济复苏缓慢,在这样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入手,其中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使部分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在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创业板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2009年10月,中国推出创业板市场,近3年的运行,其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特点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市场准入条件相对较低。首先没有关于盈利状况的要求,其次没有对于净资产额的要求。一方面是因为创业板市场面向的是中小企业,看重的是企业的增长潜力,而不是现时的财务基础;另一方面是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使对企业的衡量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评价一个企业的最重要指标开始倾向于其拥有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成果等。这些指标是现代投资者判断企业是否值得投资时的重要决策基础。
第二,主要面向新型的高成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让从事创新性、有市场潜力行业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金融帮助的环境,这类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在主板市场上很难上市。
第三,更加注重严格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创业板市场的灵魂,是上市公司、交易所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纽带,也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由于高新技术和高成长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就成为创业板市场运作是否成功的关键。
第四,高风险性,监管更加严格。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较小,属于新型产业,公司处于初创时期,创业板上市公司财产评估体系难以确立,从而导致诸多不稳定因素,容易产生内幕交易和被少数人操纵现象。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通常比主板市场更加严格,体现出创业板市场的“宽进入,严监管”特点。
据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创业板挂牌企业332家,7月20日,创业板首批半年报出炉,上海凯宝净利润同比增长44.09%,朗源股份和隆华传热中期收入均出现下降,隆华传热净利润下滑幅度达到16.1%。数据显示,创业板自挂牌上市以来,总体趋势是向成熟的方向发展,但只有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地摸索实践,寻找相应的解决之道,才能使中国的创业板市场称为中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创造一批不断成长的世界知名的高科技企业。
二、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利影响
(一)筹集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发展较完善的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可达70%以上。我国创业板的推出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带来了新的途径。在2009年,有36家创业板公司完成IPO,实际募集资金204.09亿元。2010年117家创业板公司实现IPO,实际募资963.34亿元。2011年有128家创业板公司登陆A股,实际募集资金793.38亿元。2012年上半年,有51家创业板公司登陆A股,实际募集资金244.97亿元。至此,创业板公司已达332家,累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5.78亿元。
例如:2010年国民技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0万股,于2010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8亿元,极大地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国民技术坚决执行既定企业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实现公司经营业绩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3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77%,实现营业利润14,65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86%,实现利润总额19,12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5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70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37%。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USBKEY安全主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03,6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836.61万元,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17,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940.98万元。基于射频技术的安全移动支付芯片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34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84.76万元。
大量的资金支持是国民技术不断创新,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的动力。技术创新是公司的重要核心竞争力,是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市场需求,还是处于竞争考虑,公司都需筹集巨额资金来保持创新动力。
因此,创业板的推出将拓宽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筹资巨额资金,有效提高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提高了创新能力。
(二)加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我国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成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落实好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扣除政策,等等。
中小企业要在创业板上市,首先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核条件,这增强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另外通过资本市场的示范效应,激发更多的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降低风险级别,从而带动银行及其他信贷、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增加了间接融资的渠道。
(三)提高了创投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促进了创投机构与中小企业的互相发展。据统计,创业板上市一周年时,登陆创业板的123家企业,73家背后有创投机构身影,比例占到61.9%。
一方面创业板的推出有利于创新型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从而促进中小创新型企业更好地发展,而这反过来又会提高创投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随着风险投资等资金的进入,被投资企业有望获得附加价值,进一步提高盈利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提供了有效的资金退出渠道,这将解除创投机构的后顾之忧,从而更为主动地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将其转化为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投资,打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
三、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不利影响
目前,创业板作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平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
(一)创业板市场的定位不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业板不是为小企业服务,而出现大公司在此挂牌。在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中,就有7家总股本超过l亿股,最多的总股本超过4亿股,而且这7家公司的净资产都远超过了5,000万元。可以说,这7家公司是十足的准主板上市公司。
2、创业板不是为创业公司服务,而出现了大量成熟公司在此挂牌。从28家创业板公司成立时间来看,成立10年以上的企业达到12家,而成立5年以下的企业只有不到5家公司。
3、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符合“两高六新”要求,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上市的28家企业并不符合要求。有相当部分的企业是经营传统产业或传统产品的,如电力、化工、机械、运输等,毫无创新痕迹。
我国创业支持创业型、成长型企业,而现存的问题却把创业板与中小板,甚至主板市场相混淆,使得那些真正处于初创时期、规模较小、经营前景有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无法取得有效的融资渠道。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家创造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
(二)“超募”现象明显。2011年和2012年以来,尽管A股市场低迷,但新股超募现象仍比比皆是。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6月21日,80家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合计IPO融资约397.5亿元,平均每家不到5亿元;超募143.9亿元,平均每家1.82亿元。对比2011年,当年IPO的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平均单家公司融资额达到6.8亿元,平均超募资金约3.38亿元。
而2010年,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平均融资额达到8.9亿元,平均超募5.4亿元。从已公布的超募资金用途来看,在已安排超募资金使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及增资子公司的超募资金达到超募资金的60%。一边是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利用效率的低下,一边是大量濒临破产、急需救命资金的中小企业,资源浪费、失衡严重。
四、创业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的建议
酝酿十年之久的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所难免,要想更好地发挥创业板作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建议如下:
(一)严格上市筛选和审核制度。创业板市场首先应建立严格的公司上市筛选和审核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创业企业质量。为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创业板市场应该建立创业板发行审核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信息与电子、生物基因工程新材料、节能与环保等行业分类,每类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和学者进行技术评估,保证上市公司符合“两高六新”的要求。
(二)改革创业板发行体制。发行制度不合理加上责权利严重不对等,必然导致创业板出现“超募”现象,要走出创业板发展面临的困境,就必须从监审分离、责权利统一入手,进行改革。首先,实行监审分离。
证监会行使其监管职能,将审批权力下放,券商等各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这样就能大大降低审批环节的门槛和成本,扩大发行规模,在此基础上,市场化询价机制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进而“超募”发行现象就会被抑制;其次,坚持保荐代表人、承销商等责权利统一。保荐代表人每年进账数百万元,券商也收取巨额承销费,在获得如此巨大收益的同时,两者就应该承担与收益相匹配的责任。
因此,监管部门应该紧紧抓住保荐人和承销商这两个环节,如果其中出现问题或者出现造假等现象,就应该对不负责任的承销商和保荐人课以巨额罚款、吊销执业资格,甚至将保荐人永远罚出场、甚至刑事制裁,真正做到责权利统一。这样才能保证券商和保荐人严格履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让稀缺的资金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把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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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和创业板有什么区别吗?中小板和创业板比较又是什么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中小企业和创业板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创业板市场简介
创业板市场概述
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主要服务于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的纳斯达克是创业板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之称,培育了美国的一大批高科技巨人,如微软、英特尔、苹果、思科等等,对美国以电脑信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纳斯达克巨大的示范作用下,世界各大资本市场也开始设立自己的创业板市场。1995年6月,伦敦交易所设立了创业板市场Aim;1996年2月14日,法国设立了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Le Nouveau March;1999年11月,香港创业板正式成立。在我国,创业板特指深圳创业板,
(1)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集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正式开市交易。
(二)创业板的基本特点
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有着不同于主板和中小板的独有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上市门槛低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主要表现在与主板和中小板比较而言,创业板的上市要求较低,为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大量盈利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
2、更严格的监管制度
由于创业板上市门槛低的特性,因此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也比主板更为严格,分为初始披露和持续披露两种,另外创业板也设立了与主板不同的监管制度,比如独立董事制度和保荐人制度等等。
3、较高的成长性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是却拥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4、较高的市场风险
创业板市场是高风险的市场,由于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和主板比较看来风险相对较高,但较高的风险往往带来的也是较高的收益。
(三)创业板的设立目的
在我国,创业板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二、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的比较
(一)主板市场概述
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在我国大陆主板市场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近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二)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的比较
1、上市条件不同
在我国,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股票发行程序、股票流通及交易程序不同
(1)股票发行核准程序
在我国,主板企业股票发行程序是:①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②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③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④核准发行;⑤核准发行;⑥复议。而创业板的发行程序是:①深交所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草稿;②深交所受理申请文件;③创业企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④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⑤核准发行;⑥复议。 可见,主板与创业板发行核准程序最大不同之处是对发行企业申请文件的受理与初审权利由证监会下放到深交所,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深交所、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反映出一种更加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提高了证监会作为“裁判员”的监督能力。
(2)股票流通情况
目前我国国内的主板市场,国家股、法人股禁止在二级市场流通,只有社会公众股才允许在二级市场流通,而创业板则是股份全额流通。这一点与主板市场相比是本质上的区别,而且更反映出创业板的一种市场化行为。创业板的这种全额流通也并不是说股票在发行上市之初就立即全额流通,因为创业板仍然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售所持股份,而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的其他股东(除上述管理人员外)所持股份可以在股票上市一年后出售。这样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限制管理人员和大股东的一些短期行为。
(3)价格涨幅跌限制
主板市场股票涨跌幅限制为10%,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PT股票的涨幅限制是5%跌幅无限制。而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是20%,幅度较主板市场扩大一倍,其振幅一天将达到40%。另外,深交所认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调整创业板全部、某类或者某只证券的涨跌幅限制比例。这种交易规则决定了创业板的股票价格波动更具有弹性及波动空间。
3、监管程序不同
(1)信息披露
创业板上市条件宽松和公司规模较小,决定其市场风险较之主板更大,因此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比主板更为严格。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的种类主要有初始披露(公开招股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和持续披露(上市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定期报告出年报、中报外还需披露季报;2)招股书中须披露活跃业务、业务发展规划和融资规划,全面详细的分项说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3)披露有关技术项目情况;4)在信息披露中应有特别的风险提示;5)对高层管理人员的非财务信息(包括高层管理人员获得的成果、专利、获奖情况和违法违纪行为等)需要定期披露;6)对高层管理人员持股的处置情况需要定期披露。
(2)独立董事制度
创业板与主板在监管制度方面最大的一个不同点就是创业板必须设立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并且独立董事具有相应的任职能力和独立性。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由董事会指定,从而强化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独立董事的人选上,主要是一些知名学者专家、行业的知名人士等。独立董事的设立在主板里没有特别的硬性要求,只是提出建议,希望在主板上市的企业能够聘请独立董事。因为独立董事能站到更客观,更实际的角度上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以及对企业的战略发展提出建议。
(3)保荐人制度
当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时,只有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并没有涉及到保荐人这一概念。而创业板详细规定了由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的资格及责任,其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辅导和督促公司履行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义务,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建立保荐人制度主要是为了防范和化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
4、市场风险不同
首先,主板市场存在的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诚信风险、上市公司盲目投资风险等等,创业板都会存在,其次是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较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起较主板的风险较高。具体如下:
(1)退市风险(经营风险)
这是由于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因此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也就较大。上市公司如果被强制退市,其股票的流动性和价值都将急剧降低甚至归零,这一风险应当引起投资者的高度重视。
(2)诚信风险
创业板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如果大面积出现上市公司诚信问题,不仅会使投资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发展遇到诚信危机。
(3)股价大幅度波动风险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较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而且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度波动,股价操作也更为容易。
(4)技术风险
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受到许多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5)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
目前,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勤勉尽责意识不够,由于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筛选和监督作用,可能导致所推荐的公司质量不高。
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球性的问题。进入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形势非常严峻,在控制通胀的情况下,经济有下滑趋势。国际上,欧美发达国家接连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经济复苏缓慢,在这样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入手,其中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使部分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在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创业板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2009年10月,中国推出创业板市场,近3年的运行,其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特点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市场准入条件相对较低。首先没有关于盈利状况的要求,其次没有对于净资产额的要求。一方面是因为创业板市场面向的是中小企业,看重的是企业的增长潜力,而不是现时的财务基础;另一方面是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使对企业的衡量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评价一个企业的最重要指标开始倾向于其拥有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成果等。这些指标是现代投资者判断企业是否值得投资时的重要决策基础。
第二,主要面向新型的高成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让从事创新性、有市场潜力行业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金融帮助的环境,这类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在主板市场上很难上市。
第三,更加注重严格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创业板市场的灵魂,是上市公司、交易所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纽带,也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由于高新技术和高成长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就成为创业板市场运作是否成功的关键。
第四,高风险性,监管更加严格。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较小,属于新型产业,公司处于初创时期,创业板上市公司财产评估体系难以确立,从而导致诸多不稳定因素,容易产生内幕交易和被少数人操纵现象。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通常比主板市场更加严格,体现出创业板市场的“宽进入,严监管”特点。
据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创业板挂牌企业332家,7月20日,创业板首批半年报出炉,上海凯宝净利润同比增长44.09%,朗源股份和隆华传热中期收入均出现下降,隆华传热净利润下滑幅度达到16.1%。数据显示,创业板自挂牌上市以来,总体趋势是向成熟的方向发展,但只有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地摸索实践,寻找相应的解决之道,才能使中国的创业板市场称为中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创造一批不断成长的世界知名的高科技企业。
二、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利影响
(一)筹集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发展较完善的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可达70%以上。我国创业板的推出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带来了新的途径。在2009年,有36家创业板公司完成IPO,实际募集资金204.09亿元。2010年117家创业板公司实现IPO,实际募资963.34亿元。2011年有128家创业板公司登陆A股,实际募集资金793.38亿元。2012年上半年,有51家创业板公司登陆A股,实际募集资金244.97亿元。至此,创业板公司已达332家,累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5.78亿元。
例如:2010年国民技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0万股,于2010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8亿元,极大地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国民技术坚决执行既定企业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实现公司经营业绩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3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77%,实现营业利润14,65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86%,实现利润总额19,12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5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70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37%。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USBKEY安全主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03,6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836.61万元,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17,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940.98万元。基于射频技术的安全移动支付芯片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34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84.76万元。
大量的资金支持是国民技术不断创新,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的动力。技术创新是公司的重要核心竞争力,是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市场需求,还是处于竞争考虑,公司都需筹集巨额资金来保持创新动力。
因此,创业板的推出将拓宽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筹资巨额资金,有效提高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提高了创新能力。
(二)加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我国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成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落实好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扣除政策,等等。中小企业要在创业板上市,首先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核条件,这增强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另外通过资本市场的示范效应,激发更多的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降低风险级别,从而带动银行及其他信贷、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增加了间接融资的渠道。
(三)提高了创投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促进了创投机构与中小企业的互相发展。据统计,创业板上市一周年时,登陆创业板的123家企业,73家背后有创投机构身影,比例占到61.9%。
一方面创业板的推出有利于创新型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从而促进中小创新型企业更好地发展,而这反过来又会提高创投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随着风险投资等资金的进入,被投资企业有望获得附加价值,进一步提高盈利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提供了有效的资金退出渠道,这将解除创投机构的后顾之忧,从而更为主动地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将其转化为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投资,打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
三、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不利影响
目前,创业板作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平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
(一)创业板市场的定位不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业板不是为小企业服务,而出现大公司在此挂牌。在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中,就有7家总股本超过l亿股,最多的总股本超过4亿股,而且这7家公司的净资产都远超过了5,000万元。可以说,这7家公司是十足的准主板上市公司。
2、创业板不是为创业公司服务,而出现了大量成熟公司在此挂牌。从28家创业板公司成立时间来看,成立10年以上的企业达到12家,而成立5年以下的企业只有不到5家公司。
3、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符合“两高六新”要求,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上市的28家企业并不符合要求。有相当部分的企业是经营传统产业或传统产品的,如电力、化工、机械、运输等,毫无创新痕迹。我国创业支持创业型、成长型企业,而现存的问题却把创业板与中小板,甚至主板市场相混淆,使得那些真正处于初创时期、规模较小、经营前景有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无法取得有效的融资渠道。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家创造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
(二)“超募”现象明显。2011年和2012年以来,尽管A股市场低迷,但新股超募现象仍比比皆是。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6月21日,80家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合计IPO融资约397.5亿元,平均每家不到5亿元;超募143.9亿元,平均每家1.82亿元。对比2011年,当年IPO的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平均单家公司融资额达到6.8亿元,平均超募资金约3.38亿元。
而2010年,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平均融资额达到8.9亿元,平均超募5.4亿元。从已公布的超募资金用途来看,在已安排超募资金使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及增资子公司的超募资金达到超募资金的60%。一边是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利用效率的低下,一边是大量濒临破产、急需救命资金的中小企业,资源浪费、失衡严重。
四、创业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的建议
酝酿十年之久的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所难免,要想更好地发挥创业板作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建议如下:
(一)严格上市筛选和审核制度。创业板市场首先应建立严格的公司上市筛选和审核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创业企业质量。为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创业板市场应该建立创业板发行审核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信息与电子、生物基因工程新材料、节能与环保等行业分类,每类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和学者进行技术评估,保证上市公司符合“两高六新”的要求。
(二)改革创业板发行体制。发行制度不合理加上责权利严重不对等,必然导致创业板出现“超募”现象,要走出创业板发展面临的困境,就必须从监审分离、责权利统一入手,进行改革。首先,实行监审分离。
证监会行使其监管职能,将审批权力下放,券商等各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这样就能大大降低审批环节的门槛和成本,扩大发行规模,在此基础上,市场化询价机制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进而“超募”发行现象就会被抑制;其次,坚持保荐代表人、承销商等责权利统一。
保荐代表人每年进账数百万元,券商也收取巨额承销费,在获得如此巨大收益的同时,两者就应该承担与收益相匹配的责任。因此,监管部门应该紧紧抓住保荐人和承销商这两个环节,如果其中出现问题或者出现造假等现象,就应该对不负责任的承销商和保荐人课以巨额罚款、吊销执业资格,甚至将保荐人永远罚出场、甚至刑事制裁,真正做到责权利统一。这样才能保证券商和保荐人严格履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让稀缺的资金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把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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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什么区别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主板创业板三版与中小企业版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新三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四版的区别
一、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的联系与区别
1、概述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沪深交易所都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从这个意义上讲,三者在市场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并无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不同、投资者结构不同、交易方式不同:
沪深市场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顶层市场,是交易所市场,具有高度公众化的特征,市场流动性和融资效率较高,因此发行上市的标准也相对较高,企业规模相对较大;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场外市场(OTC),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实行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适应挂牌公司差异较大的特性,实行多元化的交易机制。其市场运行以自律监管为主,探索实行更加市场化的管理机制。
项目新三板创业板主板(深圳中小企业板和上海主板)
定义三板市场主要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条块结合”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等。是根据中国证监
会解决历史上遗留问题的既定政策,对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在未上市前的股份转让做出的安排。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在我国,主板指的是沪、深股票市场。创业板是指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主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体资格非上市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存续满2年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盈利要求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两年持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勒紧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勒紧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资产要求无限制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为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股本要求无限制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无限制最近2年内未发生变更最近3年内未发生变更
董事及管理层无限制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投资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有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无限制
信息披露之定期报告年报和半年报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半年报和季报
备案或审核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审核备案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2、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相比的特点
(1)无硬性财务指标要求:现有规则更看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无硬性要求。实际操作中,为完善改制,经审计的净资产至少应达到500万元。
(2)挂牌条件弹性较大:创业板、中小板的上市条件众多,在主题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会计、募集资金投向等方面都有严格限制(如创业板发行条件仅明文规定的就有19条)。而目前新三板挂牌的法定条件仅6条,且多为定性指标,具体尺度由主办券商判断、把握,例如,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况,只要有充足理由说明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影响、对未来发展有利,一般不构成挂牌的障碍。
(3)挂牌成本低、周期短:公司支付给各个中介的费用不到主板、创业板的十分之一,且地方政府一般会提供财政补贴,企业的改制、挂牌成本极低。从主办券商进场到股票挂牌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时间,而股票进入主板或创业板,从接受辅导到股票上市一般需要一年半以上的时间。
(4)可自行选择融资对象及融资时点:主板、创业板市场只能选择IPO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融资,上市当时就要稀释原股东的股权,上市后再融资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在新三板挂牌则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融资,以及融资时点、融资对象。
(5)适度信息披露原则:与主板、创业板相比,新三板对强制披露事项、披露流程进行简化,例如,不要求披露季报,在制定网站披露即可(不要求在报纸上披露)。
二、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区别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照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挂牌公司是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交易方式的选择也没有限制,已经发布了普通股票发行融资的规则,并购重组、优先股也做了制度安排,还将发布债券融资的制度等。
区域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受国发〔2011〕38号文规范,是经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非公开市场,原则上不得跨区域经营,不得采取集中的、连续的及做市商等方式进行交易。在符合国发〔2011〕38号文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份。不同层次的市场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应找准定位,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二者都是场外市场,是竞争关系也是互补关系。
全国股转系统区域股权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
市场层级三板市场(属于OTC场外市场),2006年成立于北京中关村四板市场(属于OTC场外市场),成立于2008年后,天交所、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浙交所、武交所、重庆交易所等各地股权交易市场是集中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市场,天交所区分主板市场、成长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是中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必要补充和重要基础支撑。
法律依据国务院2013.12.14日下发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受国发〔2011〕38号文规范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文)
批准部门国务院省级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服务对象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区域内的非上市公司全国范围内的非上市股份公司
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超过200人
投资群体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资产500万以上)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10万元以上)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竞价转让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创新型的交易定价模式;第三方银行存管
融资能力定向增资,平均融资额可达2000万-5000万元之间融资金额一般每次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时间大概3个月。
三、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常见误解
1、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等同于在交易所上市?
错误,挂牌不是上市。
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上市前必须向公众发行新股。
挂牌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即国家高新区“新三板”试点园区挂牌交易。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主要通过交易双方自主询价完成。不能在挂牌同时发行新股,只能在挂牌后定向增发(目前规定不超过20个增发对象)。
2、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会像IPO一样意味着获得了大量股权融资?
错误,新三板挂牌并不意味着公司获得了任何资金支持。
《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具有公司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多重功能。目前,上述功能均已基本实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还将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进行完善和优化。但目前新三板几乎没有直接融资功能,挂牌企业主要是知名度、信用度方面的扩大和提高,挂牌不代表股票或企业债券的发行。在这一点上与在沪深场内交易所上市是完全不同的。
3、投资者投资新三板的门槛与沪深交易所一样?
新三板在扩容之初就明确,需要建立与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小微企业具有业绩波动大、风险较高的特点,所以要严格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条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首次明确,参与新三板投资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并且要求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时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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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有什么影响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中小企业融资创业板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创业板的出台将是2008年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件大事。根据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创业板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推出,这也是管理层给出的最明确的创业板推出时间表。
根据目前市场的共识,推出创业板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主板市场解决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尤其是近两年来,一大批的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大中型国有企业融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即使是一些中等以上规模的民营企业,通过主板与中小板的股票发行与上市,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融资问题。
唯有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在当前从紧的货币政策面前,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所以为了解决这些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必要尽快推出创业板。
融资功能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所以,推出创业板确实能够解决那样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这并不等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实际上,推出创业板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出创业板最多只能起到青蜒点水的作用。
也许在这里人们更应该明白为什么会出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尚处发展的初期阶段,企业发展尤其需要外部融资的支持。但是事实上,由于中小企业起步资金一般是创业者自身积累或者通过亲戚朋友借款等方式融资,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数量有限。
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无可抵押资产,企业历史短,信誉等级无法评定,银行贷款困难重重,有些银行根本就不贷。即便找担保公司担保,仍然需要有形资产作为质押物,担保公司出于风险考虑,一般也不轻易给它们做担保。正因如此,这就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普遍存在。
正是基于中小企业的实情,寄希望于通过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不现实的。实际上,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股市已经做出过有益的尝试,于2004年5月推出了中小板。但由于中小企业先天性的不足,比如,企业收入规模小、利润小等,所以,尽管中小板开设了近四年的时间,但从中受益的中小企业也仅仅只有200余家,而更多的中小企业仍然难以跨进中小板的大门。
虽然创业板的门槛设置会低于中小板,但那些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难以从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也很难踏入创业板的大门。据保守的估计,我国的中小企业已超过4000万家,而目前适合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数约为3000~5000家。可见,能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也只是中小企业这一群体中的凤毛麟角,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还是无缘于创业板,因此,创业板仍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灵丹妙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实情,所以,管理层没有必要高估推出创业板的意义而在创业板推出的问题上操之过急。实际上,目前创业板推出的条件是否真的已经成熟,这仍然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不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市场监管,不论是投资者教育还是上市公司教育,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显然还是不成熟的。而既然创业板的推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所以,为了创业板的健康发展,创业板的推出只能是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情况下的水到渠成。
即使是管理层有意推出创业板来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但这必须是建立在创业板能够健康长远地发展的基础上的。否则,如果象德国创业板一样早早地夭亡了,那么创业板就是为少数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愿望也都要落空。
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中小企业日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大问题。本文基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视角,通过分析创业板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研究,提出完善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球性的问题。进入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形势非常严峻,在控制通胀的情况下,经济有下滑趋势。国际上,欧美发达国家接连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经济复苏缓慢,在这样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入手,其中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使部分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在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创业板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2009年10月,中国推出创业板市场,近3年的运行,其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特点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市场准入条件相对较低。首先没有关于盈利状况的要求,其次没有对于净资产额的要求。一方面是因为创业板市场面向的是中小企业,看重的是企业的增长潜力,而不是现时的财务基础;另一方面是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使对企业的衡量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评价一个企业的最重要指标开始倾向于其拥有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成果等。这些指标是现代投资者判断企业是否值得投资时的重要决策基础。
第二,主要面向新型的高成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让从事创新性、有市场潜力行业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金融帮助的环境,这类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在主板市场上很难上市。
第三,更加注重严格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创业板市场的灵魂,是上市公司、交易所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纽带,也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由于高新技术和高成长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就成为创业板市场运作是否成功的关键。
第四,高风险性,监管更加严格。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较小,属于新型产业,公司处于初创时期,创业板上市公司财产评估体系难以确立,从而导致诸多不稳定因素,容易产生内幕交易和被少数人操纵现象。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通常比主板市场更加严格,体现出创业板市场的“宽进入,严监管”特点。
据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创业板挂牌企业332家,7月20日,创业板首批半年报出炉,上海凯宝净利润同比增长44.09%,朗源股份和隆华传热中期收入均出现下降,隆华传热净利润下滑幅度达到16.1%。数据显示,创业板自挂牌上市以来,总体趋势是向成熟的方向发展,但只有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地摸索实践,寻找相应的解决之道,才能使中国的创业板市场称为中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创造一批不断成长的世界知名的高科技企业。
二、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利影响
(一)筹集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发展较完善的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可达70%以上。我国创业板的推出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带来了新的途径。在2009年,有36家创业板公司完成IPO,实际募集资金204.09亿元。2010年117家创业板公司实现IPO,实际募资963.34亿元。2011年有128家创业板公司登陆A股,实际募集资金793.38亿元。2012年上半年,有51家创业板公司登陆A股,实际募集资金244.97亿元。至此,创业板公司已达332家,累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5.78亿元。
例如:2010年国民技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0万股,于2010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8亿元,极大地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国民技术坚决执行既定企业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实现公司经营业绩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3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77%,实现营业利润14,65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86%,实现利润总额19,12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5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70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37%。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USBKEY安全主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03,6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836.61万元,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17,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940.98万元。基于射频技术的安全移动支付芯片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34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84.76万元。
大量的资金支持是国民技术不断创新,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的动力。技术创新是公司的重要核心竞争力,是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市场需求,还是处于竞争考虑,公司都需筹集巨额资金来保持创新动力。
因此,创业板的推出将拓宽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筹资巨额资金,有效提高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提高了创新能力。
(二)加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我国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成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落实好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扣除政策,等等。
中小企业要在创业板上市,首先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核条件,这增强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另外通过资本市场的示范效应,激发更多的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降低风险级别,从而带动银行及其他信贷、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增加了间接融资的渠道。
(三)提高了创投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促进了创投机构与中小企业的互相发展。据统计,创业板上市一周年时,登陆创业板的123家企业,73家背后有创投机构身影,比例占到61.9%。
一方面创业板的推出有利于创新型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从而促进中小创新型企业更好地发展,而这反过来又会提高创投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随着风险投资等资金的进入,被投资企业有望获得附加价值,进一步提高盈利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提供了有效的资金退出渠道,这将解除创投机构的后顾之忧,从而更为主动地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将其转化为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投资,打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
三、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不利影响
目前,创业板作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平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
(一)创业板市场的定位不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业板不是为小企业服务,而出现大公司在此挂牌。在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中,就有7家总股本超过l亿股,最多的总股本超过4亿股,而且这7家公司的净资产都远超过了5,000万元。可以说,这7家公司是十足的准主板上市公司。
2、创业板不是为创业公司服务,而出现了大量成熟公司在此挂牌。从28家创业板公司成立时间来看,成立10年以上的企业达到12家,而成立5年以下的企业只有不到5家公司。
3、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符合“两高六新”要求,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上市的28家企业并不符合要求。有相当部分的企业是经营传统产业或传统产品的,如电力、化工、机械、运输等,毫无创新痕迹。
我国创业支持创业型、成长型企业,而现存的问题却把创业板与中小板,甚至主板市场相混淆,使得那些真正处于初创时期、规模较小、经营前景有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无法取得有效的融资渠道。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家创造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
(二)“超募”现象明显。2011年和2012年以来,尽管A股市场低迷,但新股超募现象仍比比皆是。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6月21日,80家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合计IPO融资约397.5亿元,平均每家不到5亿元;超募143.9亿元,平均每家1.82亿元。对比2011年,当年IPO的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平均单家公司融资额达到6.8亿元,平均超募资金约3.38亿元。
而2010年,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平均融资额达到8.9亿元,平均超募5.4亿元。从已公布的超募资金用途来看,在已安排超募资金使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及增资子公司的超募资金达到超募资金的60%。一边是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利用效率的低下,一边是大量濒临破产、急需救命资金的中小企业,资源浪费、失衡严重。
四、创业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的建议
酝酿十年之久的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所难免,要想更好地发挥创业板作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建议如下:
(一)严格上市筛选和审核制度。创业板市场首先应建立严格的公司上市筛选和审核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创业企业质量。为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创业板市场应该建立创业板发行审核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信息与电子、生物基因工程新材料、节能与环保等行业分类,每类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和学者进行技术评估,保证上市公司符合“两高六新”的要求。
(二)改革创业板发行体制。发行制度不合理加上责权利严重不对等,必然导致创业板出现“超募”现象,要走出创业板发展面临的困境,就必须从监审分离、责权利统一入手,进行改革。首先,实行监审分离。
证监会行使其监管职能,将审批权力下放,券商等各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这样就能大大降低审批环节的门槛和成本,扩大发行规模,在此基础上,市场化询价机制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进而“超募”发行现象就会被抑制;其次,坚持保荐代表人、承销商等责权利统一。保荐代表人每年进账数百万元,券商也收取巨额承销费,在获得如此巨大收益的同时,两者就应该承担与收益相匹配的责任。
因此,监管部门应该紧紧抓住保荐人和承销商这两个环节,如果其中出现问题或者出现造假等现象,就应该对不负责任的承销商和保荐人课以巨额罚款、吊销执业资格,甚至将保荐人永远罚出场、甚至刑事制裁,真正做到责权利统一。这样才能保证券商和保荐人严格履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让稀缺的资金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把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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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做创业之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有什么,那么关于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有哪些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为什么要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
答: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享受与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类同的税收政策,为我国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二、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部分小微企业范围?
答:享受范围有如下几类纳税人:
1、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下同)的;
2、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
三、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执行起始时间?
答: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13年8月1日之后取得的销售额。
四、如何办理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申请?
答:本次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直接享受免税优惠。
五、如何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的销售额?
答:增值税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含免税项目销售额)包括自开票销售额、代开票销售额。
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其1个月中取得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销售额合计不超过2万元。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其1个季度中取得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销售额合计不超过6万元。
六、增值税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如何享受政策?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若未能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七、享受暂免政策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何规定?
答:享受暂免政策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如下:
1、代开专用发票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收入(如销售蔬菜、肉禽蛋等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普通发票;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预缴税款退回当期(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月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税款的小微企业,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税款,否则不予退还。小微企业将专用发票全部联次退回给主管税务机关时,须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后,再办理预缴税款退还手续。
3、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流程
(1)属于开票有误导致实际受票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货方(或应税服务提供方)纳税人须在认证期限(开票时间180天内)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统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实际受票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统称《通知单》)。
(2)属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实际受票方,销货方(或应税服务提供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货方(或应税服务提供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3)小微企业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比照上述流程办理,并在《申请单》上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理由”(或“开具红字货运专票理由”栏)填写“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退回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并申请退税。”字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八、享受暂免政策的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有何规定?
答:按次纳税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每次(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暂不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按月、季申报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当月累计(含本次)开具发票金额不超过20000元的,可予以免税代开普通发票,不需预缴税款;当月累计代开达到20000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应一并累计预缴当月代开发票税款后予以代开普通发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当季销售额或营业额累计不超过60000元的,预缴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抵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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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最近对于解决小微融资难又添一则好消息,日前央行发布通知规定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要求在借用支小再贷款期间,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对其发放的支小再贷款总量,借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低于金融机构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同期同档次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切实促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拓宽商业银行服务小微广度
对于此次央行新设立的支小再贷款,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认为,核心指标有三个,要求接受支小再贷款的商业银行,季度末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其它各类贷款的平均增速,增量不得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所有接受央行支小再贷款的商业银行放贷款总量不得低于央行再贷款数量。央行希望能够撬动商业银行把更多资金投入到中小微企业中去,这是落实调整信贷结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以及确保就业的非常好的举措。
商业银行扶持小微是由于小企业数量众多、资金缺口较大,银行议价能力较强,通过服务小企业取得较高的综合回报已成为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此次央行的支小再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是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上下功夫,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优惠,充分发挥支小再贷款对于扩大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杠杆作用。
加快“大行支小”步伐 推进普惠金融
据央行数据显示,去年12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2%,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3.9个和4个百分点,比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速高2.8个百分点。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对小微对资金长期需求。此前,马凯副就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勿以客小而不帮,勿以利小而不为,除了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以外,大型银行也要加快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和向下延伸服务网点。
大银行开展小微业务需要进一步倾斜信贷资源,提高效率,有针对性地提供多样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和中小银行公平竞争小微贷款市场。逐步建立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围绕小额化、标准化、专业化,建立促进小微企业业务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如:通过信用卡+分期还款、循环贷款+网上银行、特色产业+集群联保贷款、进出口业务+贸易融资等模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两会上指出,当前金融服务同社会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表示今年银监会还提出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在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前提之下,还要增加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率。推进建立小微企业的信息平台。
差异化小微金融 激活地方经济
推行普惠金融政策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满足多个层次的信贷需求,让小微客户享受到细致多元便捷的现代金融服务。今年银监会连发两文要求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功能。以武汉宜都民生村镇银行为例,该行实行错位经营,重点对本土管理规范、产品适销对路、订单充足的小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通过“生意贷”(包括流水贷、联保贷、交易链融资等信贷产品),累计为小微企业投放贷款11960万元。
在银监会激励政策的鼓励下,各家银行小微企业专门业务发展迅速。灌云农商行立足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把信贷资金重点投向传统种养业和小微企业。针对有市场潜力的种养户,该行通过“阳光信贷”授信,方便农民办理贷款业务;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模式,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形成,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今天的小微企业有可能就是明天的大企业,大型银行应该放下身价要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要加快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和向下延伸服务网点。政府监管部门应放松管制为银企互利互惠牵线搭台,为企业发展营造友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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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指主板之外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类似于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企业如何在创业板上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时间就是金钱”是老生常谈,但同样的24小时,世界知名经营者们与文学家、艺术家、创意人士,他们都是怎么运用时间的?他们如何在不断地失败后,短时间内重整旗鼓再次奋起?在有限的生命中,他们的时间感又与我们有何不同,令他们敢于摆脱旧思维、挑战大环境?
原来,他们将时间当成一种人生哲学,然后彻底“浪费”。成功者们这样利用时间做这7件事:
1、专心集中做好一件事。
2、注重营养、睡眠、运动,以及正向思考。
3、不害怕累积失败,大器晚成的成功人士比你想象得更多。
4、把时间花在观察,不跟从流行。反其道而行,方有宝山。
5、成功者不轻易放弃,但若事与愿违也不顽固坚持,勇于转换跑道。
6、把时间花在钻研与取经,磨练爆红直觉。
7、把时间花在执行别人认为是白日梦而放弃、不相信的事。
成功与否,与学经历完全无关。懂得把“时间”当伙伴,才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时间”就该浪费在帮你成功的事物上
当今时代,我们的工作环境越来越窘迫,越来越难在公司里生存,这样的情形尤以大企业更为明显。越是标榜“绝对服从”“引进新人事评鉴制度”的企业,员工更是畏缩怕事,不仅公司里无法产生值得流传的英勇事迹,大家对工作的态度全都陷入小心谨慎、避免被主管责骂的“扣分主义”。
对于工作,因为过于害怕失败,所以主管只能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地要求部属。由NHK制作的《ProjectX》以及《Professional—专家的工作之道》等节目中介绍的各界职场人物与事迹,应该是多数日本工作者想达到的理想,不过平心而论,这样的故事越来越难在现今的职场上出现。
如今,大部分的人其实都对于工作所应抱持的态度存有误解。所谓工作,本来就是要靠自己找出其中的乐趣。唯有设定自己想达成的目标,持续不断地花费时间投注心力,才能获得相等的回报。
当然,人为了生存必须工作。平均每人一天约工作八小时,再加上通勤时间或加班,可说除了睡眠以外的时间,几乎都在工作。换个角度想,如此占用人生大半时间的工作若是令你感到无聊至极,那人生又怎么可能会有趣呢?
而工作之所以会令人觉得无聊,是有原因的。如果只是单单执行主管所交代的事,这不能叫“工作”,顶多叫做“职务”。这和一堆自许是企管顾问,开口闭口都是企管专业术语,煞有其事地坐在计算机前面打字却从没到企业现场走动一样,这不叫工作,只是一种假装工作的行为。
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秉着自己的意志与思考,赌上人生面对的,才配称得上是真正的工作。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做就能立刻获得大成就的工作。轻轻松松就能让周遭赞扬的工作,也不存在。这么说来,举凡坊间“不必努力就能轻松赚到钱的方法”“六十天成功术”等相关书籍,就和本书主旨正好相反。那些书里所写的方法,都只是哗众取宠,禁不起反覆检验。
当然,我也同意这是个光靠努力,也不一定能得到回报的时代。而且成功的模式也不是只有一种,人生的游戏可没那么简单,不是照着一开始立定的目标,只管实现就好。人类社会的运作越来越复杂,和过去比较起来,潮流很快就会消退,即便曾经成功过一次,当局面有所改变,也可能瞬间落得一败涂地。
在这网络社会中,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信息产生。一旦出现一则引起一小群人们注目的信息,大家便会一窝蜂跟进,成为多数人支持的、受欢迎的事物。但是过不了多久,潮流又转向另一个目标。正因为已不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拚”的时代,光靠努力就想出头天,变得更加困难。
所以,各位读者该学习的,便是如何顺应这个时代,调整努力的策略和方法。不是努力成功,而是要为成功而努力。
“成功者”的最大特征,各位知道是什么吗?不是能力出众,也不是人品高尚,更不是无止尽的好奇心或野心。我在过去有幸得以采访超过三百位企业经营者与各界名人,发现这些成功人士都有一个共通点。
“为什么你会选择现在这个领域成为你的专业?”对于这个问题,几乎所有的成功人士都不约而同地回答:
“当所有人都往那边走的时候,我只是选择了一条不同的方向。”
不与他人所为相同,总是想着如何与众不同。刻意远离群众的结果,就是获得了不起的成功。
他们甚至可说是因为选择了与众不同的“场所”和“时间”,才获得成功。
我要再强调一次,这和学历或经历无关,重点是做出与众不同的选择。
我举个例子。一到毕业季找工作的时候,优秀学生多半希望获得知名大公司录取。高竞争率当然不在话下,而且身边尽是优秀人才,录取之后竞争是更加激烈。同期录取的人当中,谁能升上经理、打进高层,最后成为社长呢?其实现实情况是,越是受欢迎的大企业,普通职员要当上社长的机率,就像滴水穿石一般困难。
或许你选择的公司在当时是大多数求职者梦寐以求的职场,但历史上也少不了因为时代改变,产业如同夕阳般,不仅陷入被迫削减成本、勉强营运的窘境,工作者亦陷入无法发挥长才,只能眼巴巴等待退休的境地。
然而,假设你有一个朋友,学生时代并不是特别优秀,所以没能进入大企业,但偶然进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后来却蜕变成新兴产业。你的朋友没什么同期入社的同事,虽然在工作上不算冲劲十足,却也憨直地善尽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成长做出贡献。结果,他成了公司高层,进而拿到问鼎社长宝座的机会。
这时,曾经优秀的你,被大企业派任为子公司的经理,再过不久就要退休,升上总公司高层已经无望,还要每天担心退休后该何去何从。反观朋友五十几岁当上社长后,好几年来都身处商务的第一线,每天充满活力。
这两人究竟有什么不同?我想读者们都已经了解,这与能力无关,完全只是因为选择工作的“场所”和“时间”不同而已。而这个选择,却让他们的人生有了截然不同的结果。事实上,不仅是这个例子,许多成功者都是因为选择没有太多人驻足的“场所”和“时间”,才获得了不起的成功。这就是成功者最大的特征。
再者,他们都是专注于一项努力,而获得成功。重点是没有太多人,换句话说,就是选择竞争对手少的领域。然后,依选择的时间、事物不同,也会大大地改变人生。正因为人生苦短,着眼之处才相形重要。
我认为成功与否,与学经历完全无关,关键只有一项,那就是是否实际地执行自己所设定的目标。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懂得利用让自己的天赋完全发挥的“时间”。
我们可以想象,成功的人是搭上一辆有空位的时间巴士。如果你搭的是一辆挤满人的巴士,既看不到窗外美丽的风景,还只能一直忍受这种不舒服的拥挤感。但如果你搭到的是一辆有空位的巴士,不仅视线良好,坐起来也舒适。这,正是最适合当代,助各位迈向成功的最佳人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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