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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具体是指什么?政府扶持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今天小编整理了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1、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工作
(一)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的创业组织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市注册登记36个月以内的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创业组织;2、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3、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4、创业组织租赁合法、独立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5、创业组织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房租,且无转租行为(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除外)。
(二)创业场地房租补贴以创业组织注册地或注册所在区县内一处经营地的实际发生租金为限。补贴金额根据创业组织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人数确定,年度人均房租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用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的补贴1个月。
(三)自《通知》实施之日起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组织,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提出房租补贴申请。房租补贴的申请、审核、支付流程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0]66号)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费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意见所称的初创期社会保险费补贴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创业组织:(一)在本市注册成立3年以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创业组织。(二)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三)创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是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青年。
2补贴金额和计算办法
(一)自《通知》实施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新招用的本市户籍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费补贴计算对象。(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三)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四)每个创业组织每个自然年度最高补贴2万元。
3、开办手续费补贴
2015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开展经营且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一次性2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每1人创业带动6名及以上本市户籍劳动者,下同),享受同等补贴。
由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开展经营且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一次性5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
4、鼓励创业专项补贴
定期组织开展上海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评选等活动,积极推荐本市创业者参加国家各类创业竞赛活动。对获得市级优胜的创业团队给予5万元的创业启动金,对获得国家级优胜的创业团队给予10万元的创业启动金。对获得市级优胜的创业组织给予1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对获得国家级优胜的创业组织给予2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所需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5、创业培训补贴
为了对有创业意向或刚刚起步的创业者进行培训,使创业者掌握基本的创业知识与技能,提高抗风险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危机处置能力,从而完成微小企业的创办。
一培训内容分为实训培训和理论培训两部分。
理论培训内容包括:创业前的准备,创业政策,创业环境分析和处所选择,市场分析和预测,客户定位,财务管理,危机、风险管理和处置等方面;
实训主要包括:组建团队与架构公司,项目确定与公司注册,市场分析与战略规划,成本预算与营销策划,资金规划与销售管理等方面。
二申请条件1、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协保人员、农富富余劳动力,以及在职从业人员;2、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3、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纳状态的从业人员;4、其他经批准的人员。
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并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全额补贴; 考核鉴定合格者,并成功注册开业的学员3000元一次性创业开办费补贴。 每个政策的具体执行以各个区的具体实施为准,个别区县还会在市级基础上给予区级补贴,详细请查看各个区的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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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妇女创业项目,国家给他们担保申请小额创业贷款。让很多无业妇女可以创业,不用担心资金的问题。那么在南充,对于妇女的创业政府又有什么政策呢?今天小编整理分享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阅读!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扶持妇女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凡是年龄在18至55周岁,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的城乡妇女、有创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待(就)业女大学生、进城务工妇女,或者有可行性生产经营项目、有创业愿望和能力、有还贷能力的农村妇女均可申请妇女小额贷款。个人贷款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妇女创业项目经过近3年的时间,该市已有上千名创业妇女受益于妇女小额贷款项目。现年45岁的张素兰,是南部县南隆镇烈女坟村一名普通农妇,和丈夫一直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不甘贫穷落后的她,一直有改变贫困面貌的愿望,于是她决定在永定镇承包200亩土地,种植绿色有机农作物。然而创业初期,张素兰就遇到资金短缺难题。
正当张素兰一筹莫展之际,南部县妇联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把她作为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小额贷款示范户给予大力支持。在县妇联的帮助下,她获得了5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并将所得贷款全部用于购买树苗。如今,在张素兰经营的果园里,已栽种了桃树、梨树、枣树等7种品种各异的果树上万株。张素兰还利用果树生长阶段特征,在空隙地里种上玉米、黄豆、蔬菜等农作物。同时,修建了牲畜圈舍10间,现存栏生猪200多头,预计今年出栏生猪300余头,年纯收入可达30万元。
和张素兰一样,仪陇县新政镇毕业大学生黎芯雨在新政镇龙神垭村开办了一个养殖场,得益于3万元妇女创业小额无息贷款,她的养殖场扩大了规模、更新了设备,实现了绿色生态养殖。
妇女创业项目政府扶持,我们也积极地努力的做协调工作,不但帮助了妇女也促进了全民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很多项目的实施。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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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大学生能够享受的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创业扶持政策
贷款金额:最高50万,且由区财政进行贴息
优惠政策:由区财政进行贴息。
除拥有北京《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外,持有北京户口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想要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开发创办小型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青岛创业扶持政策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20万元
贷款方式:小额担保贷款
优惠政策: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重庆创业扶持政策
申请对象: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
贷款金额:3000--4000
贷款方式: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主创业小额贷款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
一、2007年7月,成都市工商局为支持全市试验区建设,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颁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推出了公司设立“零首付”登记政策。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在成都市金融办公室的协助下,与多家银行达成共识,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21家商业银行及其支行,同意为“零首付”公司开户。
二、2009年12月,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昌年介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当年新招用3名以上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于成都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辖区内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上海创业扶持政策
贷款金额:5万至30万元。
优惠政策: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
太原创业扶持政策
申请对象:有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
贷款方式:小额担保贷款
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委托指定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运行中出现缺口,由各县(市、区)负责补足。
安徽创业扶持政策
申请对象:高校毕业生
贷款金额:最高5万元
优惠政策: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西安创业扶持政策
2011年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工作的通知》,将享受优惠政策、自主创业大学生户籍范围由西安市暂扩大到全省范围内,同时对于能按期归还本息的,将由财政给予企业50%的贴息。
创业贷款受益范围扩大到全省
资金短缺可能是不少大学生创业中面临的难题,为了帮助他们渡过这一难关,《通知》明确要求一步调整和优化贷款模式,同时要按照大学生创办企业所处的阶段和状况,提供不同的贷款支持。此外,对大学生创业政策[2] 贷款实行联合审核,缩短贷款周期。
对大学生初创企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项目,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予以支持;对大学生创办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内部管理、财务制度较为规范、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对其贷款要逐步与商业化贷款接轨,适用大学生创业贷款,能按期归还本息的,由财政给予企业50%的贴息;对于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完全走上正轨的,将鼓励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经认定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按照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予以支持。
为了让更多大学生享受到政策支持,本次西安市还将自主创业大学生户籍范围,由西安市暂扩大到陕西省内,外省籍大学生创业的根据其项目情况,经审核可适度放贷。
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首违免罚”
除了贷款支持外,《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强化服务,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要简化手续,放宽市场准入。其中,将免收大学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各项费用。此外,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减半收取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
对大学生创业将落实“首违免罚”政策:即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培训指导招募成功企业家当“志愿老师”
从校园到“商海”,为了帮助大学生能够顺利进入角色,我市将针对大学生的不同需求,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成功率。
西安市将成立创业专家辅导团,在全市范围内招募具有社会责任感、有成功创业经验,愿意为大学生创办企业进行辅导的企业家作为志愿者,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创业指导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这些企业家为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产品的支持合作,帮助其度过初创期。市政府可给予企业家颁发荣誉聘书或授予荣誉称号,作为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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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如果创业者的项目刚好是政府扶持的项目的话,那么有了政府的资金和资源方面提供的便利,那么创业者在路上遇到的挫折会少很多。那么,受到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是什么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据市场调查,用食盐、糖、醋腌制的黄瓜、豆角、大蒜、萝卜、辣椒等小菜,一直走俏大中城市和乡村市场。如能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办个小菜腌制加工,一样能致富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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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对大学生创业,政府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能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小编整理了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世纪70年代末,硅谷创业者的成功,刺激了美国大学生创业热潮的兴起。据斯坦福大学相关人士统计,美国硅谷企业60%~70%是由斯坦福大学的师生创办的,1986~1996年硅谷收入中至少有一半是由这所学校的师生创办企业创造的。美国拥有如此高的大学生创业率和成功率,与其良好的政策环境密不可分。学习和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对于改进我国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美国政府创设的良好政策环境
1.市场准入条件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4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截止到2013年6月,美国的营商便利度在189个国家中排名第四。在美国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仅需6个程序,从开始注册到新公司开业仅需5天,所需的费用仅占人均国民收入的1.5%,开公司所需的最低法定资金为0美元。而中国大陆的营商便利度的排名则是第96位,开办企业的难易度排在第158位。办企业成本低、流程快,已成为美国大学生创业率高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2.资金扶持渠道
在美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是多样化的,如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产业界、科研机构以及非政府非盈利组织机构等。尽管如此,美国联邦政府依然是高校科研经费的最大提供者。据统计,2007年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的科研经费占全部高校科研经费的62%。对大学技术转让的研究表明,大学衍生公司与专利许可的数量与科研经费的支出数额呈正相关。国家对某领域科研经费的增加,能提高学校对此领域的重视度,从而增加该领域的专利获得率,为创业做好技术上的准备。
此外,早在1953年美国国会就颁布了《小企业法案》,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意在帮助小企业获得政府在资金、技术、管理上的扶持。小企业管理局还在众多大学中设立小企业发展中心,不仅加强了学术界与小企业发展的联系,同时也为潜在的或现有的小企业提供财政、营销、生产、技术、管理上的协助,以及创业和商业培训;其帮扶主体不仅包括大学生,还包括社会上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使它们能够通过创业改善生活质量。在1982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案》,并实施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鼓励并援助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1992年又对此法案进行了修改,明确指出:小企业局可以为那些不能按合同期限或正常放宽渠道获得贷款的小企业担保,金额最高可达75万美元的3/4,对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可以担保80%,利率不超过2.75%,担保贷款最长可至25年,平均期限为7年。除了隶属于国家的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融资担保外,还设有区域、社区担保体系,政府还通过政策引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如加大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并减免利息,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种子资本等。美国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极大程度地化解了初创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困境,为大学生创业营造了较为宽松的信贷环境,提高了学术创业者利用科研成果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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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产权法案
美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完善知识产的保护法。在1980年颁布《贝多法案》和《史蒂文森――魏德勒技术创新法》之前,但凡是由政府机构资助而创造的科研成果,其所有权都归属于政府,未与联邦机构协商,任何人无权使用。为了改善这一现象,提高大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和民用价值,《贝多法案》和《史蒂文森――魏德勒技术创新法》规定:允许大学或国家实验室保留由联邦政府经费资助所得的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并鼓励将研发成果下放给小企业;大学有权获得由联邦政府出资的研发成果的转让收入,并与发明人共享。这两部法案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使大学管理者和教师对创业的态度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促使大学衍生公司大量兴起。随后1982年的《小企业创新发展法》、1986年的《联邦技术转移法》、1989年的《国家竞争力技术转移法》、1992年的《小企业研究和开发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又对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条例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以上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保障了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校企之间的合作,促成了以科技为核心的创新企业的大量崛起,也使得大学的功能更加多样化,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4.培训指导服务
创业服务机构是创业链条的中间环节,它既可以帮助创业者降低企业的成本和风险,提供政策咨询、专家帮带等服务,还可以提供融资渠道、吸引风险投资、促进技术转移、进行商业培训,具有企业润滑剂的作用。美国的企业孵化器种类众多,早在1985年美国就成立了全美商业孵化器协会,为创业者提供了办公设备和空间,提供了培训和交流平台,降低了企业的运营风险,提高了大学科研成果的商业转化率,实现了企业和人才的双重孵化。诸如此类的孵化机构还有大学科技园――意在加强大学和企业之间有效衔接,促进大学衍生公司的形成;技术转移办公室――帮助学术创业者进行市场调研、拟撰创业企划书、筹集风险投资、谋得创业地和必要的设备、新产品的评估等“一条龙”服务。除了实体的创业服务机构,美国还有专门的网站,提供法律咨询、专家帮带等服务。
二 我国大学生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大学生创业兴起于1997年,但参与率一直偏低。据清华大学创业中心的一项报告显示,在发达国家中,大学生创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20%~30%,而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比例不到1%。不仅如此,创业成功率也偏低,据2004年教育部调查97家早期学生企业,盈利的仅占17%;学生创办的公司,5年内仅有30%能够生存下去。政府如何充分发挥其驱动功能,激励大学生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已成为我国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1.政策认知度、完善度较低
与美国大学生的高创业率相比,我国的创业率实在是相差甚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政策的认知度较低。2015年1月,《北京市创业青年群体调查报告》显示:有22.9%的北京创业青年不了解北京的创业政策;有30.8%的创业青年称从未享受过政策。对于政府相关机构来说,这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不论制定多好的政策,不被大众所熟知,依旧是徒劳无用的,对于创业者来说,也是一种遗憾。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文虽已逐渐专业化,但是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现存的法律文件中,如《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制度的供给都太过概括,大都以宏观倡导为主,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其次,有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性法规严重不足,很难提供全面的保障。缺少关于科研成果价值评估的具体规定,使科研成果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无法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2.资金扶持力度不足
在我国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自有资金,亲友资金、政府融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然而,与美国政府是主要承担者的境况相比,自有资金和亲友资金成为我国大学生创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据“2015年创业邦30岁以下创业白皮书”调查显示,在我国创业启动资金有50%来自个人储蓄、14.86%来自于亲友资助,而仅有1.36%来自政府补助或创业基金,银行贷款的所占比例更甚,竟为0%(如图1所示)。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小额贷款机构几乎没有;国家对于政府这类公益资金的管理和申请流程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政府提供的小额贷款金额有限,并且申请手续复杂、要求高、时间长;贷款的偿还期较短,对于想贷款的学生来说无疑会形成心理压力;风险投资的获取途径少、金额少。
启动资金来源图
3.缺少风险化解、权益保护制度
大学生在创业这个群体里仍然属于弱者,面对复杂的创业环境和动荡不安的市场,由于经验少、实践能力不够成熟,往往会面临巨大的风险,极有可能导致创业失败。我国现有的政策中,帮助大学生化解创业风险的力度太小,致使创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多数情况下都由创业者自身或其家庭共同承担。正因为我国对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权益没有做到较好的保护,缺少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缺乏完善的创业退出机制,才会使许多大学生对创业望而生畏,安分守己地选择岗位就业。而美国现如今已然建成了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创业资本提供了若干条畅通的退出渠道,有股票主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4.培训帮带服务不到位
从我国目前已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来看,大多数都依托于与科技园区的合作,并非是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而设立的,而且这类孵化基地一般都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并且对于已使用的孵化基地,其功能明显不足,远不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美国小企业发展中心其设立的目的就是帮助小企业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大多数小企业发展中心都坐落于大学校园中,对于大学生来说更为方便,使创业中的资金、技术、风险、法律、管理等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和解决,不仅如此,它还为预创业者发掘创业商机、提供创业培训等服务。类似于这样的机构还有企业孵化园、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办公室等。其系统的创业服务平台,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
5.缺乏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政策的制定固然重要,但是政策的执行情况、落实水平、影响效果等也不能忽视。政策的定期检查监督,不仅能够有助于其进一步修改完善,还有利于政策的普及。在美国,政策的执行力度大、落实到位、普及度高,这也是促使许多大学生选择创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到目前为止,在我国还缺少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三 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展望
1.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创业氛围
提高政策的认知度,使政策真正做到惠及民生,应适当拓宽传播形式。如建立一个权威的官网,提供一个专门的平台,介绍相关政策,并提供咨询问答服务,对于疑惑之处随时可为之解答;现如今人手不离电话、人人都有微信,可以借助这个便利条件,开通相关的微信公众号,使之更加贴近青年的生活,更能深入人心。同时,政府应联手大众传媒和学校,鼓励创新创业和冒险精神,对于成功典范的正面能量多加宣传,努力营造既能鼓励创业又能容忍失败的社会文化氛围。
2.建立专项基金,保障资金来源
资金问题仍然是大学生创业的最大瓶颈。在借鉴美国融资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建立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金的设立,完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申请程序;简化相应文件的审批环节,公开审批流程,降低中小企业的注册门槛;为大学生创业开通小额担保的绿色通道,简化担保与反担保的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功能;提高小额贷款额度,适当延长贷款的偿还期限;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天使投资人、行业协会等组织为大学生提供资金扶持,并对这些组织给予适当的税费减免作为鼓励;健全大学生创业的贴息补息政策,对于毕业后未就业但积极参与创业培训的个人和个人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创业者予以补贴。
3.加大规范力度,完善实施细则
目前为止,我国各部门,如教育部、劳动部、人力资源部等,都出台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但正是由于政出多门,且各自的着重点都不同,致使许多条文都有一事多译的矛盾现象出现,易混淆创业者的判断,政府应协调各部门出台一部具有整体性的权威政策“以正视听”。制定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细则,明确规定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权属、利益分配等实施细则,使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同时修订我国的相关文件,完善其中较为滞后的内容。在大学校园内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相关事宜,改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评估机制与奖评制度,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并完善创业的退出机制,降低大学生的创业的风险和顾虑。
4.丰富服务内容,提高孵化能力
构建国家、省、市、高校四类创业孵化基地相互扶持、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良好格局,以国家级创业基地为首,形成金字塔形的创业孵化运行模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丰富孵化基地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孵化能力,从经营培训、发掘商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到管理咨询、企业融资、风险投资、法律援助,为创业者提供全面的服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按人口比例建立一定数量的孵化基地,保证国家各地区创业水平平衡发展。尝试构建网络平台与实体机构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建立官方权威网站,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建立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并丰富其中的项目种类和数量,提供项目推荐、指导、评估等服务。同时,建立相应的专家库、经验库,对缺乏经验的大学生提供专家引导和帮带的实质性服务。
5.纳入考核体系,做好督查工作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的评估考核和奖励机制,对于业绩较好的企业,适当予以税费减免或经济补贴资助;对于业绩较差的企业,严格遵守市场的竞争原则,优胜劣汰;对于信誉度或名誉度较差的人想二次创业,应先做出评估,随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创业资助。把大学生创业率、政策的落实度纳入到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加大力度做好政策的落实和督查工作,使政策能够真正地走到群众中去,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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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作为一个想要创业的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扶持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创业政府的政策扶持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随着现在就业难度的加强,大学生毕业创业是解决学生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但是大学生创业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启动资金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家长把孩子大学供完,基本已经把所有积蓄花光了,没有能力再支持孩子创业。目前,我国对于下岗职工的创业支持力度就很大,以这种形式支持大学生创业,可以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素质比较高,但是初入社会,社会交际面比较窄,有好的创业意向,但是苦于无前期资本,家长还心有余而力不足,使好的想法胎死腹中。如果我国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毕业生创业资金的投入,就会大大减轻我国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而且几个大学生开办公司,还可以招聘员工,解决一部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为此,高校和政府对于大学生创业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政府通过学校鼓励大学生创业
大学生年龄比较小,还不是很定性,考虑问题是否成熟都是需要考虑和关心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在校园里鼓励大学生创业,在校园内开设学生服务基地,收取少量的费用,主要以扶持为主,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既能有效地锻炼大学生的意志,还能培养大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使他们能真正地意识到创业到底是怎么回事,并且积累一定的经验。避免毕业后,凭一时的热情盲目创业,减少政府投资的损失。
二、加大对毕业生的创业教育
在学校期间,开设多门创业素质教育课,主要以投资、管理、财会、法律、文秘等创业所需的基本课程为主;以学校的主要课程开设专门辅导,如学校的开办与管理,公司的创建与发展等。使学生在创业之前对创业有起码的基本知识,避免创业的盲目性。
三、政府加强扶持力度
采用担保制,给予3~5万的低息或免息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担保人可以是大学的老师及有稳定工作的家长或是正式退休的职工。扩大担保人的范围,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联合担保,
以每个省作为一个单位进行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集团式的大学生创业公司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贷款额度的扶持。
四、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支持
大学生创业采取一站式的服务体系,免去大学生到处办理执照等相关的繁琐手续,在服务站有专人进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对大学生创业程序给予指导。在政策上要放宽门槛,如大学生自主创业办学校,在申请上给予政策倾斜,不受如因学校过多等客观条件的约束,因为大学生本身就具有个人创业的素质与资质,具备一些高起点的前期条件。
五、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
创业本身就是一种投资与赌博,作为年轻一代的大学生,无论创业的成功与否都要有诚信。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公司的效益好,更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国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转变大部分家长的保守观念
很多家长都认为企业不如事业单位,自己找不如家长找,自己创业不如去事业单位稳定。家长的观念影响着下一代,对他们产生了很大的干预,使大学毕业生处处束手束脚,不敢施展自己的才能;再加上前面说的大学毕业生很少那么有主见、没有家长的支持就可以独立创业的,所以对家长观念转变的教育也是我们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方面,需要学校勤与家长沟通,把学生的真实意愿转达给家长,并且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分析创业的利弊。另一方面,需要社会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宣传,让家长觉得创业并不是毫无保障的就业。这就需要政府对创业毕业生的一些保障措施做得更好,如小额的投保,和事业单位相差不多的养老保险,良好的医疗保险政策,这些措施都是能给家长吃的定心丸。
七、积极发挥大学生创业的优势
从目前我国的现状看,企业经营者虽有不少,但高素质的企业家却不多。中国需要企业家,进入 WTO后这种需要更为迫切,但企业家不能凭空产生,需要逐渐积累、发展而来。我国企业家少,是因为自主创业者少。因此,我们不仅要鼓励下岗失业者创业谋生路,更要鼓励大学生、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创业。只有参与创业的大学生等高层次人才多了,产生高素质企业家的比率才会升高。
大学生是主要的知识资本拥有者,他们投身创业又将成为知识资本的营运者,他们虽然在创业时货币资本等有形资本不足,但是他们拥有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无形资本——知识资本。加之现有政策已允许其折合成相当比例的有形资本,以股权占有形式加以投入创立实业,并能通过风险投资的吸引等途径募集创业资金,从而能保证创业的进行和持续发展。
总之,目前高校的创业教育还处于初步阶段,需要高校的大力支持及政府的大力扶持。并且相应地做好创业大学生的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组织归属、创业保险制度等一系列后继问题,才能真正地叫大学生放心地投入到创业的大军中。
创业政策扶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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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部分的创业者都在关注着政府的扶持政策吧,那在创业,政府有哪些扶持政策出台?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已经有超过2.25万人次向广州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其中大学生群体就达3000多人。记者从日前举办的“创新创业·圆梦青春”——第二届广州市大学生创业培训成果交流会上获悉,明年,广州市人社部门将在落实创业补贴办法的同时,计划围绕“互联网+”创业,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
广东省教育厅早前公布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广东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51.9万人,共有367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比去年同期增加114%。
广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处长王霜说,今年10月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今年起到2019年,广州5年内将新增投入11亿元扶持创业,加大扶持补贴力度。“其中,明年预计投入3亿元左右,鼓励创业。”目前,相关补贴办法也已经出台。
“广州市人社部门在落实好创业补贴办法的同时,也有计划针对‘互联网+’创业板块指定相关扶持政策,但方案还在研究当中。”王霜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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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2016年政府对创业者的扶持政策的相关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以下正文。
2016年,中国政府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给了创业者更强大的信心与支持。
“玉不琢,不成器”。近年来,形容一个企业一个产品最好的词大概就是工匠精神了。不仅体现了对产品精心打造、精工制作的理念和追求,更是要不断吸收最前沿的技术,创造出新成果。
2016年,中国政府将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在互联网时代下,制造业的社会地位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有些人认为再提“工匠精神”已经落伍了。但正如《中国制造2025》所指出的,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目前我国制造业还存在着大而不强、产品档次整体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弱等问题。要实现《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从“制造大国”变为“制造强国”、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智造”,尤其需要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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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大学生创业企业扶持是什么?有什么具体的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政府对大学生创业企业扶持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创业要了解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如今,在校或刚毕业大学生及研究所创业并注册公司的人越来越多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实施,大大降低了创业及注册公司的门槛,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促进了更多市场机会的出现。要了解如何注册公司,其次要了解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
杭州市政府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有:
1、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将免除有关办理费用。具体是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 3 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3、创业资助资金资助: 共有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且两者不能重复申请。其中项目无偿资助的等级和金额分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 万元。获得银行商业贷款后用于生产经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
符合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对象及条件的申请人向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申请表》);
(2)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3)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4)申请15万元、20万元无偿资助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还须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明以及参赛项目所有成员(以获奖证书上的成员为准)申报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签名同意书或授权书。
(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申报受理等相关事宜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
4、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目前我市已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下沙)、(高新)、(下城)、(萧山)、(拱墅)、(余杭)、(上城)和位于江干区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赛博)等9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各大学生创业园的具体入园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 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2年内可获得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
5、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 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6、会展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7、免费人才招聘: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从工商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6次免费参加杭州人才市场举办的人才集市进行招聘。
8、和人事代理服务: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
9、以及各区及人才中心、创业园对大学生创业的具体优惠措施,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和所在区人事局。
成都站: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扶持创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支持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所创办的Cye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另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应届生政府给予企业补贴
为了鼓励更多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2014年年底前,成都小微型企业吸纳2013年度或2014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吸纳人员6个月内,依托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政府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基层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获得政府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同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期限由最长6个月延长到最长12个月,见习期基本生活补贴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资金由政府和见习单位分担,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补贴,差额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政府对大学生创业企业扶持,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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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创业扶持优惠政策,现在有什么大学生创业扶持的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凡已在当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毕业生,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提出借款资格认定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
(3)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创业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报告书;
(5)有关抵(质)物和第三者担保证明等凭据。
2.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签署初审意见报所在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3. 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借款人资格认定和相关担保、抵(质)押凭据初审工作,将相关材料返回申请借款人,并向其指明贷款银行。
4. 申请借款人持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核定的相关材料和《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到指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按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担保、抵(质)押手续。
5. 在“信用社区”内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申贷可直接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全额担保,并简化有关手续。
(三)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1.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申请贷款金额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合伙经营的,每人按2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可续借一次,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
二、创新资助办法
(一)毕业生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其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创新资金支持。
1. 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有较强的创新性,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符合每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和《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3. 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讯、电力、农作物新品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要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
(二)承担市技术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已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清晰;
2.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
3. 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 职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5%,但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限制;
6. 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市技术创新资金申请实行电子申报,通过登录宁波市科技信息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创新资金支持采取创新资助和创业扶持两种方式。创新资助金额每项一般不超过6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创业扶持金额每项一般为20—40万元。
(五)创新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创业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规费减免办法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册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
(三)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和之后的三年内,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报到证》。
四、人事代理服务
对从事个体经营等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从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3年之后实行个人人事代理。户籍原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其具备迁移条件前,允许继续挂靠。党团关系按有关规定及时转到当地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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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政府为了鼓励创业,出台了扶持创业的注册,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政府扶持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业就业这一青年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全面推进青春创业行动,帮助青年解决创业就业技能和经验不足、政策和信息获知渠道缺乏、资金瓶颈制约等根本性问题,扶持青年创业就业,切实让全省广大青年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寻找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开展就业观念引导、技能培训、岗位实践等帮助青年提高就业技能;通过开展政策支持、资金帮扶、导师指导等扶持青年自主创业;通过开展青年创业竞赛、选树宣传青年创业典型等营造有利于青年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青年为本的原则。竭尽全力帮助青年解决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是组织开展青春创业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青年需求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千方百计为青年提供创业帮扶和就业服务,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年成长发展环境,让青年感受到党团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继承发展的原则。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实施青春创业行动的成功经验,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就业形势变化,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新模式、新手段、新路径,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社会化推进的原则。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用好社会和团内各类资源,坚持项目化发展、社会化推进的思路深入实施。
科学化发展的原则。帮助青年创业就业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在共青团能为的领域寻找突破口,把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青春创业行动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服务
1、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通过加强媒体宣传、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印制发放《青年就业指导手册》和创业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地方最新出台的促进创业就业相关政策,帮助青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促进出台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人社、财政、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支持,促进出台鼓励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政策,为创业青年提供更多的帮扶项目、发展资金和社会资源,不断优化青年创业就业环境。
3、建立政策服务平台。依托新媒体、社会机构、团属阵地、专业性杂志等建立政策服务平台,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为青年提供专业性的政策解读、信息对接等服务,有效指导帮助广大青年创业就业。
(二)努力为青年提供创业资金服务
1、深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项目。进一步找准团组织与金融机构合作切入点,为创业青年争取更低的贷款门槛、更多样的担保形式,扩大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推动建立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项目申报、考察和审批周期,提高申报企业通过率。
2、发挥青年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项目审批工作流程,用好省财政每年拨付的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发挥贴息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有条件的市级团委要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等平台,设立或扩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
3、整合并用好各类社会资金。开展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争取与风投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为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注资,扶持创业青年发展。推动贷款担保方式创新,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合作,为创业青年提供担保资金,不断扩大青年贷款人数和额度。
(三)深入推进青年创业就业培训服务
1、完善培训体系。以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团属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培训力量,利用现有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等资源,建立社会化的青年创业就业培训体系。鼓励团属阵地、合作培训机构通过竞争等方式成为人社部门认可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纳入政府主导的培训规划,享受培训贴补政策。
2、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借助团内资源,从青联和青企协中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要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高校和县(市、区)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开展“青年创业论坛”、“青春创业大讲堂”等特色活动,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提供辅导和帮扶。
3、创新培训工作模式。根据不同青年群体的就业意愿、基本技能和文化水平等情况,自主开发和选用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式,采用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就业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储备式培训。创业培训要以青年需求为导向,注重参考借鉴社会培训机构的成功经验,有效提高青年创业本领。注重利用现代传媒培训手段,开展远程教育、网上视频培训。
(四)注重青年创业就业平台建设
1、推进青年创业园区建设。要根据创业青年需求,通过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各类平台建立青年创业园,为青年创业提供经营场所、优惠政策、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团省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考察、项目评定等环节,认定一批省级青年创业园。
2、深化青春创业社建设。继续深化全省高校青春创业社建设工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素质,增强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创业社基础建设,强化自我运转能力,充分发挥资金扶持、项目发布、创业培训、信息服务、就业见习、导师辅导、创业孵化、社团管理等八项平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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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府对大学生的扶持创业政策
一、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凡已在当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毕业生,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提出借款资格认定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
(3)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创业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报告书;
(5)有关抵(质)物和第三者担保证明等凭据。
2.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签署初审意见报所在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3. 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借款人资格认定和相关担保、抵(质)押凭据初审工作,将相关材料返回申请借款人,并向其指明贷款银行。
4. 申请借款人持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核定的相关材料和《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到指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按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担保、抵(质)押手续。
5. 在“信用社区”内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申贷可直接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全额担保,并简化有关手续。
(三)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1.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申请贷款金额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合伙经营的,每人按2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可续借一次,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
二、创新资助办法
(一)毕业生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其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创新资金支持。
1. 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有较强的创新性,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符合每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和《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3. 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讯、电力、农作物新品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要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
(二)承担市技术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已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清晰;
2.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
3. 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 职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5%,但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限制;
6. 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市技术创新资金申请实行电子申报,通过登录宁波市科技信息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创新资金支持采取创新资助和创业扶持两种方式。创新资助金额每项一般不超过6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创业扶持金额每项一般为20—40万元。
(五)创新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创业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规费减免办法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册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
(三)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和之后的三年内,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报到证》。
四、人事代理服务
对从事个体经营等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从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3年之后实行个人人事代理。户籍原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其具备迁移条件前,允许继续挂靠。党团关系按有关规定及时转到当地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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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做创业,政府方面有没有出台什么创业的扶持政策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农民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一)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主要目标。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估考核机制,实现招商引资、项目立项、土地征收、项目实施与扩大就业联动,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建立宏观调控、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机制,实现各项政策制定与就业风险评估、失业风险防控同步进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二)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紧紧围绕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围绕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大力扶持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引导各类城乡劳动者到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领域就业创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三)支持小微企业招用各类劳动者就业。对新招用劳动者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优惠,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招用劳动者就业达到一定期限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配合)
(四)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20号)规定条件的企业。各地要普遍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提升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水平,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准确及时研判就业形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统计局配合)
二、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太原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推动全省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鼓励创业创新。(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配合)
(六)加强创业公共平台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小型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型创业园区,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发展模式,满足处于不同创业阶段创业者的服务需求,并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率、入驻户数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等因素从创业资金中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或者一次性建设补贴。有条件的高校都要建设服务于本校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不超过6个月的创业实训。对参加创业实训人员在实训后6个月内实现创业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创业实训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中小企业局、团省委等配合)
(七)加强创业示范基地建设。2015年底前,省级建立1个集创业孵化、创业园区、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每个市都要建设1个综合性创业示范基地。2016年6月底前,创业型城市创建县(市、区)各建设1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省级每年认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各10个,并根据入驻实体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从省级创业资金中给予200-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及基地和园区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八)加快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凡在我省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享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各地要在整合各类担保基金基础上,充实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并根据年度业务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持续补充机制,每年增加投入。建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贷款发放考核奖励办法。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将基金代偿率提高到25%。依托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平台,推行联保互保创业贷款担保方式。加快山西省创业扶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的启动运营。政策性小额贷款公司符合规定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金融办、省国资委配合)
(九)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的学生,其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配合)
(十)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转让和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所得净收益,可按至少5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与转化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创办企业并以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配合)
(十一)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返乡农民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和引导各地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和涉农电商产业园,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2016年底前,3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至少要建立1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农业厅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团省委、省妇联等配合)
(十二)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带动就业。从事网络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其他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要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配合)
(十三)鼓励创办社会组织创业。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的,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民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政府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四)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定期举办全省性的创业大赛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者沙龙等活动,所需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的方式从同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其他省市的省级比赛)前5名且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从省级创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项目补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政府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五)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2015年内,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开设专门的创业服务“绿色通道”,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一站式”创业服务,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5年底前,省、市都要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导师(专家)服务队伍,对创业者开展创业指导服务。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提供个性化的创业指导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配合)
(十六)大力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对列入创业型城市创建的市、县,要将新增创业实体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等指标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活动中,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型县(区)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十七)完善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政策。2015年年底前,制定出台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和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待遇、基本生活费水平的办法。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留用率每提高10%,见习补贴标准提高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对见习留用率高于80%的,可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为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享受国家及省高校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推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对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定向考录政策。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动态补充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残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配合)
(十八)健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各地都要安排不低于15%比例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2016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加强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配合)
(十九)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工作。将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纳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范围。鼓励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退役5年内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享受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残疾军人,可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加强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做好参训退役士兵的稳定就业工作,按规定落实相关财政补助资金和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残联等配合)
(二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对各地发展的劳务品牌,可根据当年开展品牌培训人数和转移就业人数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奖励。推动各地劳务协作基地建设,每年认定10个省级基地并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各地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须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并作为审批要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二十一)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2015年年底前,按照省级集中建设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形成联通城乡、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市、区)、乡(镇)及街道(社区)的一体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和就业失业信息监测体系,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业务经办、信息发布、公共服务和决策分析。逐步拓展社保卡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在2016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享受政府补贴等业务的持卡办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统计局配合)
(二十二)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2016年起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对基层平台相关经费未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的,可根据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供的就业创业服务实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从上级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可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确定费用数额。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成果,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实际,合理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探索建立第三方职业培训供求预测制度,对于与地区重点支柱产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政府给予全额补贴。对于企业面向在岗技术工人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数,按规定给予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十四)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在继续加大创办企业培训力度的同时,重点针对小微企业经营者开展享受财政补贴的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培训,满足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将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省高校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一次享受财政补贴的创业意识培训,毕业学年可参加一次享受财政补贴的创办企业培训。职业教育院校、医学院校临床专业等有离校顶岗实习要求的学生,可将参加创办企业培训的时间提前到按规定安排离校顶岗实习的前一个学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中小企业局配合)
(二十五)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参照我省就业专项资金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6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于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社会救助,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配合)
五、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抓好就业创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作用,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保障就业创业各项资金,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维护本地区就业局势稳定。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各地人民政府牵头,各级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七)落实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完善市、县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和工作实绩。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考核办、省监察厅、各地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八)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和创业资金,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省、市、县政府间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划分支出责任。出台并公布省级就业资金绩效分配办法,引导市、县政府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全面启用就业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审批电子档案和网络监控平台,规范资金审批流程,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全面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九)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全省月度劳动力调查制度,适时发布调查失业率。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重点企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内容,提高监测质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建立就业形势预测和定期分析制度,保持省级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会商机制,推进各市建立就业统计定期分析和会商制度。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防范集中失业风险。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对各地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所需经费从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政府统计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给予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失业率调查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妇联等配合)
(三十)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媒体宣传、举办政策对话会、设立微信公共平台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业伟大的时代风尚。(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政府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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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农民创业政府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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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农民工的返乡创业是备受关注的,创业的扶持政策有哪些呢?各省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又有什么政策?小编把整理好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
日前,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推行城乡规划管理巡查制度,部署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行。
会议明确,我市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行动计划,到2017年底,每年组织农民工等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5万人次,扶持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以上,实现市、县区、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覆盖;发展特色产业,每个县区形成规模不等的“一村一品”、“一品一园”、“一乡一业”、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园区或创业一条街;依托农业创业示范园或创业一条街,每个县(市)区建成2个设施设备齐全的创业实训基地;全市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区达2个以上。
为此,昆明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创业项目的征集和推介,鼓励各种主体开发推介项目,对开发项目成功创业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项目开发者1500元、项目实施者3000元创业服务补贴。二是推进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鼓励通过改造、整合、挂牌、共建等方式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经认定后,给予“优秀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及农业创业示范园区”20万元补助,给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0万元奖励。三是加大就业创业补贴力度。对返乡农民工在本村(本乡镇)创办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市财政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贴和1万元的场租补贴。对为创业者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实训并考核合格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300元的电子商务实训补贴;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3000元资金补助。四是突出贫困地区创业帮扶。对在脱贫时限内,在贫困地区创办企业、创办“一村一品”、“一品一园”或创业一条街的创业者,带动当地贫困人员2人以上10人以下就业的,给予经济实体法人2万元的补助;带动10人以上30人就业的,补助为3万元;30人以上就业的,补助为5万元。补助、补贴、奖励均为一次性。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是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规划引领发展”“维护规划严肃性”,更好地提升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确定执行《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巡查制度(试行)》,重点巡查城市、镇、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以及造成重大损失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等,以此切实杜绝各县(区)在城乡规划实施中擅自修改规划的现象,有效制止各类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避免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会议决定,完善和细化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行制度。一是明确凡是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24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3140元)。二是并轨运行后租金补贴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三是明确了租金补贴的支付主体和方式,即市审计部门决算,市政府认定,市财政提出补贴方案,县区财政支付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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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的大学生做创业很常见了,那么当地的政府有出台什么相关的扶持政策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新泰大学生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新泰大学生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新泰大学生创业政府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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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的大学生做创业也是有扶持政策的,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云南大学生扶持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目标任务。
2015至2017年,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到2017年底,使我省基本实现主要劳务输出地县级服务设施全覆盖,依托创业园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立一批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争创8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3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实现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措施。
一是围绕产业发展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一是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指导和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选准选好创业项目。二是承接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业。三是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四是把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和贫困地区在实施整乡推进、整村帮扶中的扶持对象。
二是加快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州(市)、县(市、区)、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统一标识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服务窗口。二是通过“互联网+”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三是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整合资源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一是州(市)、县(市、区)要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依托现有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建设模式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二是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要结合地方特色建设返乡创业园。
四是实施返乡创业农民工培训专项行动计划。一是编制实施专项创业培训计划。二是规范培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对创业培训机构采取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有效开展创业培训,要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三是支持返乡创业培训见习基地建设,鼓励创业返乡农民工参加创业见习。
五是创新金融服务。一是发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政策的作用,给予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扶持,并按规定由财政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二是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是扩大担保方式和抵(质)押品范围,切实解决农民工创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六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全面纳入公共服务范围。二是建立返乡创业专项导师队伍,落实创业担保贷款“1+3”后续跟踪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技能扶贫专项活动,通过“三个一批”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企业提供熟练技能劳动者。三是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通过向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公益性服务,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四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七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地并落实到位。
八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安排一定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引导、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二是各级财政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
三、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组织实施。
一是省级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要研究制定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维护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的权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纲要》的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明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步骤和考核办法。
三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人员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四是围绕目标任务制定了《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纲要》分为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行动计划等7个专项计划。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云南大学生扶持创业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云南大学生扶持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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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在云南做创业,能享受的扶持政策有哪些?云南的创业优惠政策大家感兴趣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云南省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经评定的创业园区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万,众创空间补贴80万,校园创业平台补贴50万;鼓励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最高可获5万无偿资助……昨天,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大波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扑面而来,晚报记者进行梳理分类,有意创业或已在创业的亲们可对照来瞧。
《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5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省建成60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60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实施“技能扶贫扶困专项行动”,到2020年,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另外,从明年起,我省将每两年开展一次“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活动,对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者、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出色完成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还将设立省级创业就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大众创业。
创业园区
校园创业平台可获50万补贴
鼓励和支持各地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创业园,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经评审认定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充分利用全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经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由省财政给予8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各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为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对经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由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大学生
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可获5万无偿资助
在“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2年)。从2015年起,每年评审认定20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经 营实体,每个无偿资助3万~5万元。
加大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年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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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
没有工商登记也可享受贴息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
科技型创业担保贷款提至20万
我省将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贫困人口
为贫困家庭
培养1名技能人才
到2020年底前,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
可获3000元补助
自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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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在做创业有没有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出台了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笔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近日印发,要求各高校实施弹性学制,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人介绍,海南省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意愿和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年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
根据《方案》,各高校将大力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将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程。制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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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创业是很多朋友的想法吧,现在在深圳创业,有哪些扶持的政策?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深圳创业扶持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自主创业者快来领补贴啦,最高可领3万元哦!据悉,深圳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享受各类创业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各项创业服务。
深圳自主创业者,深圳市人社局喊你来领取各项创业补贴: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的总额最高为200万元的“捆绑性”贷款等。
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
深圳去年出台《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导师服务、创业项目征集4个配套规范性文件。深圳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形成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支撑服务体系,办好“国际创客周”,努力打造国际创客中心和创业之都。深圳新一轮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是实现打造创业之都的政策支撑之一,政策还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大创业扶持补贴力度,扩大创业扶持对象范围等。
目前,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享受各类创业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各项创业服务。初创企业,是指在深圳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创业人员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第二类是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在校学生。上述两类人员统称自主创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征集公益性创业项目
拟申请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提出补贴申请前,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完成注册立户后,自主创业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提供合伙协议。
此外,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开展公益性创业项目征集,向社会征集并经评审入库的创业项目,可一次性给予补贴3000元。并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展示会、推介会等形式,为创业者搭建创业项目对接平台,并将提供创业导师指导服务,及创业一站式服务。
详细资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市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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