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农村医保怎样申请大病救助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因为现在的医疗费用十分的昂贵,所谓的看病难,所以很多人都会求助救助。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原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医疗保险”)建立的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3号和市政府、江政办发[2003]15号文件通知精神,健全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缓解农民大病医药费用负担,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条 大病医疗保险按照“低水平起步,广范围覆盖,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的方针。镇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会,费用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三条 大病医疗保险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办法。各村民委员会积极倡导,精心组织。把举办大病医疗保险视为:减轻农民负担,增加社会保障体系,防止因病致贫的“民心工程”来抓。
第四条 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列入各村民委员会目标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对在该工作中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由镇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初保办主持日常工作。各村民委员会相应成立由村民主任、会计服务站站长、群众代表、村医室长等人组成的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负责本村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收支帐目等项工作。
第六条 初保办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会在大病医疗保险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各村的参保率、资金筹集率,确保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2、负责基金的划拨和群众医疗费用的审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加强对村卫生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以及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技术培训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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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想要创业,但是手头上的资金不够只能贷款了,但是创业贷款申请怎么写好呢?创业贷款申请书有什么书写的格式?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申请书范文分享给大家,欢迎参考哦!
尊敬的银行和学校领导:
我是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xx级硕士xx班的学生xxx,家住湖南省xxx,地处偏远的西部山区,当地交通不便,经济极不发达。
XX年8月,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可以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学习;忧的是,每年3100元的学费从何而来?父母拿着我的录取通知书四处奔走,东借西凑,可是9月份我到大学报到时,仍然还欠600元学费没有交清,是伟大的母校以她宽容的胸膛接纳了我这个寒门学子。之后三年中,我获得学校一次性减免学费2400元、湖南省政府奖学金XX元及减免学费1550元、校奖学金500元、考研奖金1000元以及每年500元师范专业奖学金,并且通过自己平时做社会工作获取报酬,我不但圆满完成了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还考上了久负盛名的华南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可是如今,父母不再年轻,体弱多病,家境亦无好转,面对每年8000元的学费以及广州高昂的生活开支,亲朋好友的帮助简直是杯水车薪!而我除了要完成学业和科研工作之外,还兼任了社会工作,业余打工的所得很是有限。但是,我依然坚定地选择了读研这条路,因为我知道,在求学成才面前,任何经济上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可以战胜的。我不畏惧困难,更不讳言贫穷,所以我郑重地向学校、向一贯以来支持寒门学子成长成才的中国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我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品学兼优,多次获得各类奖项,诚实守信,没有任何不良行为;担任过学生会主席等职务,对社会工作尽职尽责,并于XX年加入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我希望在华南理工大学这个人才荟萃的大熔炉里,能够继续创造佳绩,获得助学贷款会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科研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早出成绩、早日成才,早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离校后我一定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偿还贷款,决不拖欠,因为我知道还有很多和我处境差不多的学子等着这笔贷款去交学费!请银行和学校领导相信我,我以我的人格作为担保!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看了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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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失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社会及经济现象。针对女性失业率较高的状况,采取积极的促进女性再就业的措施,帮助女性实现就业显得尤为重要。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申请书范文分享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本人系 (单位)人员 ,现任职务 ,家庭平均月收入 元,为购买 (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 套, 房产编号为 ,特向贵处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 万元,期限 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 套住房。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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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创业是一件好事,但是农民的返乡创业补贴申请要怎么写呢?补贴申请书有什么格式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农村返乡创业政府补贴申请书范文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尊敬的校领导:
你好,我是_____学院_____班_______,本人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积极表现,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校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无违纪记录。
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学生,在这里已有两年的大学生活,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全面发展。经过大二这一年的努力,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在这里特向领导申请我想申请国家助学金,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学生,在这里已有两年的大学生活,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全面发展。经过大二这一年的努力,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在这里特向领导申请我想申请国家助学金。
本人家住农村,家中现_____.(家庭成员情况),由于家乡地处偏僻,交通十分不便,家乡农村经济欠发达,家庭收入甚微,仅靠农耕为主,加之家中长者年迈,且多病,家中生活十分困难。我的亲朋好友都为我感到高兴能有机会上大学。怀着满腔的热情,我离开了我钟爱的故土来到他乡求学。带着家乡们的自豪与执著,我一直在努力的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情——学习。可是在我求学的路上,父母省吃检用的钱把钱寄给我。他们希望我能过的好。父母只想让我好好学习,我只能用学习成绩来回报他们,每次向家里报告好成绩的时候,都可以感受到父母舒心的笑容,还有他们的嘱咐,让我再接再厉!
5.12特大地震更是对家乡造成了相当大的伤害,由于家中房屋陈旧,年久失修,导致了部分房屋损害和坍塌。家乡的经济遭到了重创,看到家乡人民正在受苦,我再也坐不住了,五月骄阳似火,我联系了本校的四川老乡,奔走在兰州的大街上,为家乡人民募捐,为家乡人民加油,为家乡的抗震救灾事业做出自己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暑假回到家中,我运用我自己的知识,向家乡人民宣传了地震常识,并告诉他们一些防震的基本常识,余震来临时,带领大家一起来到安全区域,还积极主动的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我靠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加入了通讯抢修的行列中去,积极的帮助家乡人民恢复通讯事业,并随着家乡的共青团组织,深入灾区一线,帮助他们重建家园,还做一些心灵辅导等基本工作,收到了家乡人民的好评。
大学阶段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这两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也要特别感谢院里的大力培养以及老师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和同学们在工作、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非常感谢国家给予我们大学生的帮助,资助优秀大学生完成学业。今天我得到了帮助,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学好专业知识,争取早日服务社会,为国家奉献一份力量。
现如今,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这让我这样的学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满怀热血感谢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真诚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机会,一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我会以200%的努力好好学习,争取上进!只要自己一有能力,就马上回馈社会,帮助所有有需要的人。特别的是我一定要成为一个能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和巨大贡献的人。
感谢领导在百忙中阅读我的申请书,真诚的希望领导能考虑我家的实际情况,能够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看了农村返乡创业政府补贴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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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户口申请失业保险领取方式。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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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而组建、管理、运营的农村金融合作机构。那么如何在农村信用社申请创业贷款?
农村信用社遍布了各个农村,他们主要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提供的创业贷款一般是针对一些想要创业的农户,农村信用社提供的创业贷款的利率、期限和额度跟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他们的创业贷款是指借款人按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的进行。
农村信用社申请创业贷款需要借款人满足哪些条件
1.借款人申请的农村信用社创业贷款从事的是国家规定的行业,并且借款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2.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是在贷款社已开立存款账户,并且在账户里面有一定的支付保证资金。银行里面的资金能接受信用社的审查
3.借款人在申请信用度爱哭的是会后还需要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担保人或者质押物。
4.借款人的负债率不得高于70%
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贷款成功借款人申请信用社创业贷款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1.首先借款人需要向有关的信用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个人的相关资料
2.信用社收到借款人提交的资料以后将会对几款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对借款人的初步进行审核
3.最后有贷款信贷工作人员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抵押物进行审核并且制定贷款的额度
4.所有审核通过以后信用社将会联系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农村信用社对于借款人申请的创业贷款是根据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或者抵押进行评定,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信用社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在20000元。具体的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而定。
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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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规定的
7月31日,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所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种再次补偿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享受基本报销后,对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这个‘大红包’无疑给所有城乡居民吃了一粒‘定心丸’:大病有了保险托底。”8月2日,说起《意见》,乌鲁木齐市民张芸高兴地说。
《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一场大病拖垮一家人,这已成为普通家庭最大的‘心病’了,今后,大病有了保险托底,则意味着可以在家庭成员患了大病时也敢挺直腰杆去看病治疗了。”说起《意见》的出台,不少市民都跟张芸一样感到十分高兴。
为减轻大病重症患者个人医疗负担,新疆已先行一步。从2013年开始,新疆就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而在2015年5月,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时,结合新疆实际,就提出了全面推进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照“新医改”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已开展此项工作的统筹地区应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有关政策、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指导和监管作用。同时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
而从2014年开始,乌鲁木齐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实行上不封顶。2014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病住院,最高报销限额从目前的3万元调整到9万元,超过9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大病二次报销,二次报销限额不封顶。
一是完善筹资机制。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保群众不额外缴纳费用。
二是提高保障水平。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50%以上,并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四是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五是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大病保险运行的监管,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诊疗规范,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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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大病保险给老百姓带来了安全感,让这项制度更合理、更完善,百姓才能收获更加“稳稳的幸福”。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
《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意见》明确了五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完善筹资机制。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保群众不额外缴纳费用。
二是提高保障水平。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并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四是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五是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大病保险运行的监管,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诊疗规范,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意见》强调,要加强宣传解读,使群众广泛了解大病保险政策,科学理性对待疾病,增强全社会的保险责任意识,为大病保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自2012年以来,各地相继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经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支付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有效解决了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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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的窍门还在于了解目前患重疾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当然,每隔三五年,投保者还可以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另外,目前市面上的大病医疗保险有两种:作为主险单买或者作为附加险与主险一同购买。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这两种模式的投入费用和意义差别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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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大病保险顾名思义保障的是重大疾病,一般来说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昂贵,所带来的经济负担难以承受。大病保险能够减轻负担,免除没钱医治的状况。
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群。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梁万年说,要有效缓解群众因大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保障水平。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者额度,作为大病保险的资金,确保2015年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并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
二是加强不同保障制度的衔接,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
三是规范大病保险的承办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在正常招标不能确立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地方政府明确承办机构的产生办法,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率。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大病保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将签订协议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梁万年指出,国际上有一个通用概念——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就是将一个家庭的总收入减去家庭必需的食品等生活支出作为分母,这个家庭一个年度内累计的医疗支出作为分子,其比值如果大于或等于40%,也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发生了灾难性的医疗支出。具体换算到中国,报销比例为什么要达到50%以上?因为如果报销比例过低,可能就不能解决问题,导致发生家庭灾难性支出的可能性加大。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报销比例会逐步提高,各地要逐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梁万年说,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从伦理学的角度界定,就是容易危及生命、导致死亡的疾病;从经济学角度界定,就是费用太高的疾病;从医学角度界定,就是基层看不了必须到大医院看的疾病。我们推行大病保险,是按照费用来界定的。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但是,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今后,我国将推动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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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社保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有法律规定的。通过下面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会知晓大病医疗保险怎么报。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确定大病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同时不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虽然这个政策目前尚未真正实践普及,但正说明了解大病医疗保险怎么报才更能节省医疗费用开支的重要性--大病的医疗费用即使在基本社保的援助下仍没有真正让人们负担得起。
“富民优先,民生为重”,国家推出的社会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前者以社会劳动者为保险对象,以法律的形式要求用人单位实施,后者以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对象,通过试行正逐步普及。它们都或多或少地减轻了人们的意外疾病中看病支出的负担。但是重大疾病治疗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使它在报销之后仍然是一笔昂贵的费用,大病医疗保险怎么报能够得到更多的资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有相关法律规定统一,但商业医疗保险能让你自由选择。
大病医疗保险怎么报,其中商业医保一般被认为是基本医保的补充,即可以在向医院申请医保报销后到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金。因为重大疾病保险属于给付型保险,一般来说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得到确诊就可以申请赔付,丝毫不会影响基本医保的报销,所以专门针对重大疾病购买医疗保险是十分稳妥的方法。
除了清楚大病医疗保险怎么报外,还应该知道,重大疾病的发病在不同年龄的人群有不同的比例,所以投保时务必看清楚保障范围内的疾病类型。平安保险商城专门为少年儿童设计的平安少儿综合险,包括了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十五种重大疾病,为被保险人提供最高5万元的保险金额,通过保险合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等向保险公司申请,公司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并支付保险金,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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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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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凡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而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在“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
大病医疗从保险形式来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保的大病医疗,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另一种是商业险大病医疗,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为特定保险人承保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解释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和使用时要加以选择。
目前人们患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的人比比皆是,而且患病年龄越来越趋于低龄化。据报道,最年轻的高血压患者仅有6岁!而且,原本属于重大疾病的一些病症开始常见化。多家保险机构的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发票,分为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还有大额医疗统筹,有一定的限额;而商业保险的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是提前给付,即只要医院确诊患有保单中的大病,立即按合同约定全额赔付。
社保保障能力是有限的,只能给予较低的保障;而商业保险能够根据保险人自己设定的保额进行赔付。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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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此出台了一些新的农保政策,对于这个新政策你了解多少呢?现在,就让我们大家一起来了解下新一年新农保的新政策吧。
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
城乡居民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20个档次(每100元一档),但最高缴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允许参保缴费人员在同一年度内调高缴费档次进行第二次缴费,但同一年度内缴费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且两次缴费总额不得超过我市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每年度补助、资助金额及个人缴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我市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由财政提供,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个人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等。
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适当补贴: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标准(100元),政府补贴增加10元,缴费补贴为30~220元。具体缴费标准及补贴金额见附表。
2009年我市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在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允许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部分政府给予相应缴费补贴,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政府不予缴费补贴;距离领取年龄15年(含)以上的参保人员不缴费,导致缴费累计年限不足15年的,在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允许补缴,补缴部分政府不予缴费补贴。
经计生部门确认的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户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经残联确认的非重度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政府每年分别为其代缴100%及20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以上代缴政策的同一对象只能就高享受其中一项,不能重复享受。允许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政府仍按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
对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及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50元缴费补贴。
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账户储存额连续计息。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均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统筹基金。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终止其城乡居民保关系,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退还本人,政府补贴并入统筹基金。
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应于年满60周岁当月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报经市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起按月发放。
2009年我市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时,已年满60周岁(即:1950年1月1日前出生)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缴费,可从参保登记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度缴费,也可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15年(含)以上的,应按年度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
参保人员在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期间,达到本规定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待拘役、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养老金自受理次月起发放。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在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期间,养老金停发。拘役、服刑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养老金从受理次月起恢复发放。拘役、服刑期间养老金不予补发。
养老金的构成
城乡居民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经办机构委托合作金融机构,于每月10日前足额划拨至个人银行存折。
(一)基础养老金。我市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我市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上级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我市建立长缴多得机制,鼓励适龄人员参保并长期连续缴费,连续缴费(不含中断补缴)年限超过15年的,至符合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时,每增加连续缴费1年,增发当年度基础养老金3%。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丧葬补助制度
我市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城乡居民保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死亡当月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70元/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1400元)。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于参保人员死亡三个月内完整报送其死亡注销材料的,发放丧葬补助金。逾期未报送的,不予发放。
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
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或符合持居住证在省内异地参保条件、需要跨统筹区域转移城乡居民保关系的,可在转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转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保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往港澳台的,终止其城乡居民保关系,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退还本人,政府补贴并入统筹基金;已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保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终止。
城乡居民保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99号)执行。
已参加城乡居民保且符合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可按照我市现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
2009年我市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人员,可办理老农保退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若老农保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也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城乡居民保。
城乡居民保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待上级有关规定出台后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原《晋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晋政文〔2009〕381号)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废止,本规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泉州市另有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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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定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是由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针对广大农村居民而建立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模式。“新”是相对早期开展的以农民自我储蓄为主的老农保而言的,“新”体现在政府的组织责任和财政投入(包括兜底责任)。新农保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共同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
二、新农保的基本原则
1、保基本: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广覆盖: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尽可能多的农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之中。
3、有弹性:适合农村、农民特点和地区发展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灵活性。
4、可持续:各级财力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
三、新农保的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说明:
1、16周岁及以上的在校学生,暂不参加新农保。
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新农保,将来可以接续。
四、新农保的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国家目前设为100-500元5个档次,我省增设了600-1200元7个档次。各县还可增设更高档次。比如福安市最高档次2600元、海沧区4000元。
1、参保人应按年缴费。
2、每百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3、国家根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五、政府补贴
对个人缴费的补贴(“进口”补):
1、省、市、县三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省级财政根据各县财力情况分四挡,按80%、60%、40%、20%对县进行补助。(如漳浦县为第一档补80%,即政府补贴30元×80%=24元由省财政出,其余由当地财政出。)
2、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即缴100元,政府补贴30元,缴200元,政府补贴35元,逐档增加补贴5元,只至缴500元及以上,政府补贴封顶为50元。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6-59周岁的农民参保,应按年缴费,到60周岁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允许其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不足年限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出口”补):
1、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省财政根据各县不同的财力状况,分别以80%、60%、50%、50%的比例对下进行分档补助;其余部分由设区市和县(市、区)分担,具体比例由设区市政府确定。(如漳浦县,省财政补助比例是80%,即55元×80%=44元由省财政出,其余当地财政出)
3、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政府承担。
六、对特殊群体的补贴:
1、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市、县政府承担。
[注:缴费困难群体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政府代缴50元,自己只要缴50元,政府还给缴费补贴30元,合计130元。如果他人资助缴费200元,政府代缴也是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50%,即50元,政府补贴可享受35元。]
2、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七、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经济、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八、个人账户
为每个参保农民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个人缴费、村集体补助(集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利息收入,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3、参保人因户籍迁移等原因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转移。
4、参保人身故时,除政府补贴外,个人账户中其他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长寿者的养老金,体现社会互济原则。
九、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即“家庭联动机制”)。
符合条件的子女是指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有当地农业户籍、与父母同村居住的儿子、儿媳、未结婚女儿以及招婿的女儿和入赘女婿,不包括已嫁的女儿。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后,其年满60周岁的父母才能发放基础养老金。子女经济困难可申请缓缴。
2、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下,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十、待遇计发
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1、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目前我省最低标准按此执行。
2、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政府支出。
3、在国家确定的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省政府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新农保的新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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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参保群众不需额外缴纳费用。
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山东省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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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城镇职工不在所属范围,有工作的或者是事业单位,或者是生产单位、企业单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大病医保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很大区别。一般而言,大病医保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再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两套不同的保障体系。《意见》要求,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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