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案例介绍】
张某系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通过学校的联系,某公司同意接收张某到公司进行实践操作。2005年1月,该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临时劳动合同。同年6月14日,张某在该公司车间进行车床工作时不慎受伤,致使左手缺失。同年7月27日,该公司与张某就工伤事宜达成了赔偿协议,约定:该公司对张某因工伤事故致残所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假肢安装及维护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次手术所需的费用等予以一次性补偿人民币97000元,不得反悔。当即,张某及其父亲、所在学校的校长及带队老师、该公司的代表均在该协议上签了字,当地法律援助服务所为该协议出具了见证书。此后,该公司即按协议向张某给付了97000元的赔偿款,张某也即离开某有限责任公司。
同年8月24日,张某向发案地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次月15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张某所受的事故伤害为工伤。同年11月14日,该公司因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事故认定决定书不服而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06年1月4日,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该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同年1月20日及5月15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发出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张某的伤情构成伤残五级且符合安装假肢。2006年5月24日,张某以该协议的金额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该协议违反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且由该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讨论】
1、本案中,签订的临时劳动合同效力如何?
2、实习生“工伤”,责任谁来承担?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工伤赔偿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后,劳动者以该赔偿标准低于法律规定而反悔的怎样处理?
【律师分析】
问题一:《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依上述规定,本案中,张某的受伤不应当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但最后确被事发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该案最后也被法院调解结案,原因除了当时的时间背景外,还与该公司与张某签订了该份临时的劳动合同有关。当然该案例如果发生在现在,估计也不会有这种工伤认定结果。故,建议用人单位在使用实习生的时候,应签订实习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当然该案最后被法院调解结案。
问题二:
实习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不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使用在校学生的,需与之签订实习协议。公司应承担相应雇主责任,除非公司能举证证明实习生有较严重过错。
对于实习生在实习中受伤,学生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予以人身损害赔偿,目前实践中处理,由公司参照工伤赔付标准予以支付。
建议: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
问题三: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十、当事人就工伤待遇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受理和处理
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为受理案件的条件,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送达劳动者之日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
另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双方赔偿协议签订之日作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仲裁委员会审理上述案件时,不应以撤销协议作为前提条件,而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裁决用人单位补足原先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根据《天津市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规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罚款的,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各区县指定的银行代收点缴纳罚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直接收取。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使用全市统一制定的天津市行政处罚决定书。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时使用原《天津市违反劳动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天津市违反劳动法规罚款处罚决定书》。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今天小编为大家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全文,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处理及用工风险防范
一、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动者一般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活动而获得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劳动活动并获取相关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在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其身体健康、劳动技能等各方面都有下降,发生劳动风险的机会则有上升,已不适合继续从事劳动,故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就应该强制退休。在强制退休之后,为保护退休人员的利益使其生活有保障,国家建有离退休制度,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就法定退休年龄各国规定不一,有的国家(如美国)没有退休制度,只要劳动者身体健康许可,均可以继续工作。我国由法律直接规定退休年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该规定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更改或违反。
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者年老后劳动能力下降,虽然法律承认劳动者退休后仍能够发挥余热,但其已不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也是如此,员工退休后即无须继续缴纳社保,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般而言,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当然,我们国家有些地区允许购买工伤保险)。
因此,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二、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
(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六条)。
(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二十一条)。
(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第四章)。#p#副标题#e#
(6)最低工资保障(《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劳动法》第十章)。
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因而,聘用单位对于退休人员的责任而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劳务报酬,二是工伤的处理。至于退休人员非因工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如交通事故。聘用退休人员的工资报酬、医疗待遇、福利待遇、解除劳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在实务中一般不大,主要风险是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争议较大,对于聘用单位的风险也较大。
四、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处理方式。
聘用退休人员在聘用期间发生工伤的处理,各地做法不完全一致。
(1)明确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聘用人员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协议中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参照工伤保险标准处理。
这种观点认为,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明确聘用人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北京。此观点是目前我国司法界的主流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一般而言,由聘用协议中约定,并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聘用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在北京的法院一般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协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第五条规定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
(2)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这种观点认为,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如重庆。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该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雇佣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据此认为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应按照雇佣关系处理,聘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被聘用的退休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较为严格,用人单位即使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只要证明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其举证责任即已完成,不管退休人员是否对负伤有过错,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用人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另,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例如: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聘用单位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工伤赔偿则不包括。
(3)按照工伤保险处理。
这种观点认为,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特殊劳动关系,虽不能直接适用《劳动法》,但可以参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故发生因工负伤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或参照工伤保险处理,如上海。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中,明确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如《广州市聘用企业退休职工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退休职工在受聘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其医疗费、护理费、补助费、丧葬费、抚恤费等项劳动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按现行职工因工伤亡的有关规定负担全部费用。”
持此种观点的一般允许退休人员可以在当地上工伤保险,如果上工伤保险的,由社保部门按照工伤保险处理,若聘用单位未给予退休人员上工伤保险的,则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予以赔偿。
综上,上述第一种和第三种观点没有实质性区别,其区别在于当地是否允许退休人员上工伤保险,第二种观点理由不是很充分支持的人不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之后,退休人员的因工负伤主流观点是参照工伤保险来处理的。正常劳动关系因工负伤的赔付由社保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赔付,而退休人员的因工负伤在不能上工伤保险的情形之下,只能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标准进行赔付。就此而言,聘用退休人员比聘用一般正常的劳动者,聘用单位的责任要大。
五、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防范。
对于退休人员聘用的风险防范主要是通过协议、商业保险等方式来进行。
(1)协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故,在协议中一般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①退休人员已经享有退休待遇,有退休工资,不需要缴纳社保,也不需要聘用单位进行补偿;
②退休人员因病由社保报销医疗费,与聘用单位无关,因病亡故的与聘用单位无关。
③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④发生工伤补偿方式。
⑤报酬要明确统一,如需约定奖金、加班费、补助、补贴等福利待遇需要在协议中明确。
因劳务关系的规定多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不允许过于不公平。故,即使聘用协议中约定聘用单位发生工伤不承担责任的,也不排除法院以该条款不公平,从保护聘用人员的角度在判决时要求聘用单位承担一定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可能为以上的一种,亦可能是法院酌情判决聘用单位承担部分责任。
(2)商业保险。
如上所述,在聘用退休人员因工负伤一般是参照工伤保险由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而有些地方又不允许退休人员上工伤保险,故为防范聘用单位的风险免除聘用单位的责任,可由聘用单位为退休人员投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以避免聘用单位应该承担的风险。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中要求:“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协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第五条亦有类似规定。但在实务中,商业保险投保时限制性条件较多(如有的保险公司要求体检等等),索赔时手续繁琐、除外责任多,索赔成功一般比较难。
仅靠聘用协议的约定,恐怕还不能完全防范所有的风险,一些意外情况尚不能避免。故,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防范,即一旦发现退休人员身体状况或情形不大好而不适合所在的劳动岗位时,应及时解除聘用协议。这既是对聘用单位的保护,也是对退休人员的保护,使其早日颐养天年。
综上,聘用退休人员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特别是随着退休人员的年龄增长,风险也就越大。上述的协议、商业保险只能解决一部分责任,完全防范恐怕还不能做到。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公民依法享有此权利。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2017年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通知,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商业意外险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由工伤赔偿,其他情况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决定》对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了修改,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同时还规定了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赔付方面,医疗费用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先报销后,商业保险扣除已赔付部分对剩下的金额进行赔偿。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则是分别按照约定额度给付,不存在冲突现象。通常建议将商业意外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和完善。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自我介绍是求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求职时的自我介绍注意点,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1)自我介绍是应以面试的测评为导向。
自我介绍也是一种说服的手段与艺术,聪明的应试者会以公务员考录的要求与测试重点而组织自我介绍的内容,你不仅仅要告诉考官们你是多么优秀的人,你更要告诉考官,你如何地适合这个工作岗位。而与面试无关的内容,既使是你引以为荣的优点和长处,你也要忍痛舍弃,以突出重点。
(2)自我介绍要有充分的信心。
要想让考官们欣赏你,你必须明确地告诉考官们你具有应考职位必需的能力与素质,而只有你对此有信心并表现出这种信心后,你才证明了自己。
应试者在谈自己的优点的一个明智的办法是:在谈到自己的优点时,保持低调。也就是轻描淡写、语气平静,只谈事实,别用自己的主观评论。同时也要注意适可而止,重要的、关键的,要谈,与面试无关的特长最好别谈。另外,谈过自己的优点后,也要谈自己的缺点,但一定要强调自己克服这些缺点的愿望和努力。
特别指出的是,不要夸大自己。一方面从应试者的综合素养表现,考官能够大体估计应试者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考官进一步追问有关问题,将令“有水份”的应试者下不了台。
面试中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可以让考官观察到简历等书面材料以外的内容,如你对自己的描述与概括能力,你对自己的综合评价以及你的精神风貌等。自信、为人等是其中的重要的潜台词,应试者务必注意。
看过“求职时的自我介绍注意点”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大学社团部门面试问题
相信大家都已经进入大学了,参加大学社团是大学生活必不可少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大学社团面试问题”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你知道你所报的组织有多少个部门吗?
请列举你知道的? 或者你知道你所报的部门的职能是什么吗? (考对组织的了解,通过这个可以考察候选人应聘的决心,建议可以从招新的宣传单中,师兄师姐的口中得到相关的资料。)
大学社团面试题二、
你想要入某某部门了(某某组织了),你奶奶知道了,但她不知道什么是(某某部门/某某组织),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去,你怎么解释给你的奶奶听? (考察对组织的职能了解、表达能力以及工作的动机,工作动机可以从学习以及服务两方面回答)
进入学生会会忙,你会如何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呢?
答:(提出观点)学生干部既是学生也是干部,在学习上要起到带头的作用,同时要认真完成工作,对工作负责。 (你的做法)我会利用课余的时间工作,然后充分利用课堂的时间进行学习。假如两者之间出现了矛盾,我向我的部长或者副部长反映,听取他们的意见。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合理分配时间,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一定可以像师兄师姐一样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的。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房地产销售人员面试问题
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服务的行为,包括为促进该行为进行的有关辅助活动,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房地产销售面试问题”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1、你对所在区域住宅市场的理解?
回答:第一:区域住宅市场其实就是一个吸收金融泡沫的存储器。以房租为银行利息,以房产增值收益为股票分红的综合金融产品。
第二:区域住宅市场其实就是一个承载人口红利的诺亚方舟。经历必然的三个过程,人口红利增长期对应房价泡沫膨胀期,人口红利减少但人口净增长期对应房价泡沫呆滞期,人口负增长期对应泡沫崩盘期。
2、以往所操盘项目中的亮点?
回答:每一个楼盘项目都有自身的优缺点,如果要在项目中找出它的亮点,我可以说:我们在销售的不是楼盘,而是百姓们幸福的家。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辅警面试经常问的问题是什么
面试是通过书面、面谈或线上交流(视频、电话)的形式来考察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通过面试可以初步判断应聘者是否可以融入自己的团队。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辅警面试经常问的问题”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答案要点】
1、首先,简要介绍自己了解的辅警岗位知识。
辅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辅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辅警仅起辅助作用。
2、然后,具体讲解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何提高自身素养和业务技能,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如何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舆论环境,可以从主动加强学习,吃苦耐劳,比别人多一份付出,适当调节心情,热情待人,处理事情依据原则并灵活处理等方面来具体说明,总之重点强调自身如何主动去适应这份工作而不是过多的阐述这份工作有哪些不好的地方。
3、最后,从期盼的角度讲,希望辅警各方面的制度和流程能够在大家的努力下逐渐完善,以便于更高效的辅助警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们安居乐业。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辅警面试问题大全有哪些
辅警面试通常先由考生进行一段自我介绍,主要会考察考生以下方面: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岗位匹配性能力等方面中考查,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辅警面试问题大全”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答案要点】
1、首先,讲明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做好本职工作是理所应当的事,而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我的工作,也会影响单位的发展。因此我不能急躁冲动,更不能因此在工作中带有情绪,而是应该多从自身找原因,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浏览量:43
下载量:0
时间:
计算机专业面试问题有哪些
面试过程中,面试官会向应聘者发问,而应聘者的回答将成为面试官考虑是否接受他的重要依据。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计算机专业面试问题”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1 编程:
用C语言实现一个revert函数,它的功能是将输入的字符串在原串上倒序后返回。
2 编程:
用C语言实现函数void __ memmove(void __dest,const void __src,size_t n)。memmove函数的功能是拷贝src所指的内存内容前n个字节到dest所指的地址上。
3 英文拼写纠错:
在用户输入英文单词时,经常发生错误,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纠错。假设已经有一个包含了正确英文单词的词典,请你设计一个拼写纠错的程序。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面试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面试对于很多职场新人来说应该算是一个不小的挑战。面试中应该注意些什么?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面试时注意的问题”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1、服装要整洁大方,面试时外表形象是非常重要的,是对一个人比较直观的印象。
2、面试也是一个场合严肃的地方,服装要显得落落大方,显得端庄。
3、目光不要到处游走,进行面试场合时要对所有评委进行问好,深深的鞠一个躬。
4、回答问题时要从容、流利,不要低头有小动作,低头会显得不自信。
5、要有时间观念,面试迟到是非常失礼的行为,守时是现代社会交际的一条重要原则。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面试官常问什么问题
在面试时,向面试官提问有助于你更好地了解这份工作和公司的情况,同时也能展示出你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面试官该问什么问题”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1、介绍一下自己。
2、你为什么选择这份职业?
3、就你应聘的工作而言,你如何提升工作效率?
4、行政助理的基本素质是什么?日常用语有哪些?
5、如何对档案进行分类?标准是什么?
6、行政助理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7、在工作中如何处理与上下级的关系?
8、说说你对5s的理解。
9、如何看待加班?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会计面试的专业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会计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事业单位对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会计面试专业问题”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1、介绍你自己
这个问题通常是一个面试的开始的第一个问题,要额外的小心不要滔滔不绝。尽可能的让你的回答在一分钟,最多2分钟的时间内结束。你的回答应该包含以下4个主题:早期生活,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以及最近的工作经验。要着重强调最后的那个主题。要牢记这个问题通常是一个热身的问题,不要把你的最重要的观点浪费在这个问题上。
2、你对我们公司有什么样的了解
你必须能够谈论关于这个公司的产品,服务,收入,业界声望,形象,目标,存在的问题,管理风格,职工,历史和企业文化等问题。但是不要表现出你对这个公司的一切都了如指掌。让你的回答能够体现出你对该公司做了一些研究,但是不要让面试官被你打败,并表现出你希望能够了解关于公司更多的情况。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教师资格证面试问题及答案大全(下半年)
教师资格证面试是教师资格证获取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项考试,它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教师资格证面试问题及答案大全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报到
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注意自己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每个人都有规定的考试时间,迟到15分钟会被认为是缺考,所以要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候考点,以免找不到地方错过考试时间。
2、候考
进入考点之后,上交与考试无关的随身物品,保留一支笔,准考生,身份证等。在候考室要进行考生信息的核对,核实是否是本时段本科目的考生。
3、抽题
考生在备课前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进行相关操作随机抽题,考场工作人员会将你抽到的题打印出来,考生拿着这张纸和草稿纸到别的教室进行备课。
4、备课
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备课期间不会提供教材,更不会允许将教材带进去。你需要在备课纸上写出:课题、试讲大纲以及在脑子中过一遍待会试讲流程。
5、回答规定问题
面试考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基本上问题都与教育、教师职业和课堂有关,时间5分钟左右。
6、试讲
根据之前准备的教案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部分是考生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展示的部分。这部分最主要的是教学重难点把握准确,教学过程流畅,体现互动性课堂,教学活动设计合理。
7、答辩
试讲结束以后,考官会根据考生讲课的内容,或者讲课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提问。一般会提问1~2个问题,提的问题大部分都是试讲的内容。时间为5分钟。
8、评分
考官会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然后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文职面试问题及答案大全
文职面试一般是指对从事文职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一种面试评估,旨在了解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工作经验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文职面试问题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 、办公室文员的基本素质是什么 ? 日常用语有哪些 ?
答:我认为办公室文员的基 本素质是踏实肯干,灵活机动,细致周全,积极上进。日常用语有:
见面时: “ 您好 ! 见到您很高兴 !”“ 您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 您是初次来这里吗 ? 路上辛苦了。 ”
分别时: “ 再会 ! 明日再见 ”“ 祝您一路顺风,请转达我们对您家属的问候 ” 等。 “ 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请您稍等,我马上帮您去办。 ”
2 、如何对档案进行分类 ? 标准是什么 ?
档案分类常用的有以下三种,在现实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运用。
年度分类法:根据形成和处理文件的年度进行分类
组织机构分类法:根据内部组织机构进行分类
问题分类法:按照文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 分类
3 、办公室文员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
办公室文员的具体工作包括接待工作、档案工作、文书拟写与处理、会议组织、信息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等几个方面。
4 、在工作中如何处理与上下级的关系 ?
这属于办公室文员工作中的协调部分的内容。
对上级:办公室文员在工作中要维护领导成员的威信和形象,尊敬领导,积极配合领导工作 ; 维护领导层内部的团结,请示或汇报工作,应严格按领导成员职责分工进行,不越级请示,不利于团结的话、闲话、气话不说。
对下级:可个人之间谈心交流 ; 以平等身份、商量的态度、探讨的口气发表自己的意见, 征求对方的看法,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 以建议的态度、谦逊的语言将自己的意见转告给对方,以达到协调的目的。
5 、谈一谈你的个人工作体会。
在我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过程中,感觉到了办公室文员这一职位在公司运转过程起着衔接与协调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办公室文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要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也要有甘当无名英雄的气概。办事要公道,忠于职守并在工作中努力掌握各项技能。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军队文职面试问题及答案大全(最新)
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中担任文职职务的人员,通常是指在军队中担任非现役职务的文职人员。他们通常担任着重要的职务,如行政管理、技术支持、科研开发、教育培训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军队文职面试问题及答案大全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
3、 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4、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素质条件
1、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 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 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 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浏览量:6
下载量:0
时间:
2023年军队文职面试常见问题及回答解析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聘和管理通常由军队相关部门负责,他们的招聘条件和程序通常比较严格,需要经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等环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3年军队文职面试常见问题及回答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文职岗位要求面试者有很好的亲和力,能与其他人进行充分的沟通,这就要求面试者必须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来面对招聘人员。
进入自己心仪的大公司作一名文职人员,每天出入高级的写字楼,与众多能干而又很有活力的人一起工作是很多年轻人的梦想。大公司在招聘文职人员时往往有很多要求,除了技能方面的外还需要很多柔性的要求,而这些柔性的要求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面试表现出来的。这就需要面试者在面试时要能很好的表现自己,尽量展现出自己的个人魅力。经过长期的实践和研究,可锐咨询发现在文职岗位面试时有三种必备的需要面试者掌握。
首先,文职岗位要求面试者有很好的亲和力,应做好,能与其他人进行充分的沟通,这就要求面试者必须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来面对招聘人员。关键要做到八个字——顺其自然,不卑不亢。只有这样才能给招聘人员留下好印象,使其相信你有能力在将来进入公司后与同事和谐的相处。
要做到面带微笑,平视考官,避免情绪波动,走向两个极端:一是自卑感很重,觉得坐在对面的那人博学多才、回答错了会被笑话。所以,畏首畏尾,不敢畅快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另一种情况则是,很自信,压根不把招聘人员放在眼里,觉得对方还不如自己。这两种表现都要不得,最好的表现应是,平视对方,彬彬有礼,不卑不亢。
应树立两种心态:一.面试的目的是合作而不是竞争。招聘人员对考生的态度一般是比较友好的,他目的是把优秀的人才遴选进自己的公司增强公司的竞争力,而不是为与考生一比高低而来,所以考生在心理上不要定位谁强谁弱的问题,那不是面试的目的。二.面试中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面试者是求职不是乞职。面试者是在通过竞争,谋求职业,而不是向招聘人员乞求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于自己的才能以及临场发挥情况。
第二,面试者要注意自己在面试中的礼仪问题。因为文职人员的形象和礼仪往往代表公司的形象,所以这一点必须要在面试中予以充分注重。要做到仪表大方,举止得体。穿着前卫、浓妆艳抹,尤其男生戴戒指、留长头发等标新立异的穿着与装饰不太合适,与文职人员的身份不符,给招聘人员的印象也不太好。面试者入座以后,尽量不要出现晃腿、玩笔、摸头、伸舌头等小动作,容易给招聘人员一种不成熟、不庄重的感觉。一般说来,着装打扮应求端庄大方,可以稍事修饰,男生可以把头发吹得整齐一点,皮鞋擦干净一些,女生可以化个淡雅的`职业装,总之,应给招聘人员、大方、干练感。
第三,文职岗位需要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所以在面试时要注意特别说话内容,说话语气以及所表达出的诚意。如果求职者说话颠三倒四,语意不清,容易让人觉得无法担当大任或是语言虽然动听,但华而不实,缺乏诚意,都不是成功的表达。
在回答问题时要辩证分析,多维答题。回答问题不要陷入绝对的肯定与否定,应多正反两面考虑。从很多面试中所出的一些题目来看,测评的重点往往不在于面试者答案的是与非,或是观点的赞同与反对,而在于分析说理让人信服的程度。所以要辩证地分析问题,理由充分地说理论证,而不要简单地下结论,有时还要从多个角度思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同时还要冷静思考,理清思路。一般来说,当招聘人员提出问题以后,考生应稍作思考,不必急于回答。即便是招聘人员所提问题与你事前准备的题目有相似性,也不要在招聘人员话音一落,立即答题,那给招聘人员的感觉可能是你不是用脑在答题,而是在背事先准备好的答案。如果是此前完全没有接触过的题目,则更要冷静思考。磨刀不误砍材工,匆忙答题可能会不对路、东拉西扯或是没有条理性、眉毛胡子一把抓。经过思考,理清思路后抓住要点、层次分明地答题,效果要好一些。
浏览量:7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