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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在校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政策具体相关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有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和大学生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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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创业当然要多多关注大学生的创业政策了,现在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是什么?今天小编整理了大学生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
上海
1、 大学毕业生创业四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2、 每年1亿助“学生老板”科技创业
2006年起,上海市政府将连续5年,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帮助“书生老板”厉兵秣马。
2005年3月,市政府启动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每年5000Ty元,连续三年投入1.5亿元,支持创业种子尽快“破土”。截至2005年底,共有172个项目获得创业基金资助,受助总额达2475.4万元,注册成立公司110多家。
据基金会负责人介绍,从2006年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总量进一步扩大为每年1亿元,由新成立的基金会负责运作,组织协调大学生科技创业工作。
3、 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最高30万
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30万元支持,即使奋斗失败也无需赔偿损失。为了激发“天之骄子”的创业激情,申城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
“天使基金”将根据学生的申报计划,严格评估学生创业项目,然后确定实际支持金额。这笔资金将以股权形式投入到学生企业中,获利部分将成为创业者的利润,而一旦创业失败也无需学生还款。
在创业之前,专门机构还将对学生科技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使其迅速拥有“老总”素质,相关部门还将为大学生免费提供代理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服务。
杭州
杭州出台新政力挺大学生自主创业 大学生创业可获资助20万
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大学生实现梦想,将杭州打造成大学生创业天堂。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在杭及来杭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据介绍,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政策优惠力度也属国内领先。
1. 不分本地外地生源均可享受
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2.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只要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学生来杭、在杭创业,不管他是本地生源大学生还是外地大学生,都一视同仁,可以享受《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2. 免收工商注册费用
为出台这一政策,今年上半年,杭州市人事局积极开展调研,实地考察部分大学生创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在调研中,工作人员发现,大学生普遍反映不知道如何开办企业。就此情况,《意见》从多个方面为大学生注册企业提供便利:一是开通注册绿色通道。在杭州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二是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不管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成立企业的,一律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四是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该政策还规定,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务。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3. 创业资助提高一倍
加大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资助力度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在“优化创业资助政策”中,将现有的创业资助政策适用范围由毕业大学生扩大到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使在校大学生也可以享受资助政策。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将首期拨付比例从20%提高到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同时要求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实行房租补贴机制”是针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租用住房存在一定困难的客观情况,采取了对大学生创业园内和园外企业分别给予不同补贴的措施,明确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引导大学生集中到创业园内创业,形成整体效应;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这样既可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适度帮助,又避免少数毕业生利用政策租用高价商铺、写字楼,加重财政负担的可能。
“实施会展补贴”主要是为鼓励大学生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尽快拓展市场而采取的措施,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可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同时也有一些限制:一是坚持展费以大学生创业企业自行承担为主,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二是对给予补助的会展范围进行限定,必须是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会展,并经企业纳税地政府认可。
4. 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贸易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均可按规定分别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类型的政策导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广州
广州大学生创业减免42项费用
广州市物价局2006年下发的有关通知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6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或按最低标准交纳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6项。两类相加,共42项。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广州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凭毕业证享受本通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福州1000万助大学生创业
2006年,“福州大学新楚大学生创业助力工程”正式启动,该工程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州大学、福州福大自动化有限公司联合实施,自动化公司董事长陈新楚先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对福州大学学生进行创业投资。
据介绍,省经贸委将组织专家为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目前已有1784名本科生、研究生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班。
前期培训后,学校将从中挑选1503人参加企业实务等方面的培训,如企业基础管理、财务控制等。之后进入实训阶段。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将设立创业实验室,选派管理、科技管理、技术人员,为这150名大学生设立一个创业项目库。创业团队或个人进行创业前的模拟运作,同时由相关专家,结合创业计划、市场前景,对各创业团队或个人集中培训或个别指导。
最后,再根据各团队的表现,由自动化公司确定创业投资项目,给予每个创业项目8万~10万元的首期资金支持;此后,福州大学、自动化公司还将给予跟踪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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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是很常见的,国家对于大学生创业出台了什么扶持政策吗?一起来看看国家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吧!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做好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68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
2. 申报条件
企业条件:同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申报条件1-4”.ü 高校毕业生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以上学历,创业者要求毕业5年以内,吸纳的就业人员为毕业2年内;
(2)就业人员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学(本、外地生源均可);外省市生源在外省市就学的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内;
(3)单位所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为初次享受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本单位做完就业登记手续;
(4)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日期必须与就业登记时申报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3. 3+1 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补贴期限为一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企业缴费部分,补贴期限为三年。申报3+1补贴,法人必须上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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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近来为了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很多的相关的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近几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毕业生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中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与支持”,“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要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200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中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政事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区担保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2003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切实落实2003年普通高的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3]48号),为切实落实国办发[2003]49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提供了六项有利于搞向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规定。
2003年6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观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经验,积极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并与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远程创业培训网络和创业培训项目,集中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库,收集一批创业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帮助”。
2003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3年普通到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工商个字[2003]第76号)文件中,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字模职业、自主创业。
2003年6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为鼓励大学生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满足西部开发对人才的需求。文件规定了激励表彰和经费保障政策,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2003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鼓励中小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搞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03]1209号),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部野生自主创业的辅导,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创业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主动创业的精神,掌握企业经营与管理知识,提高捕捉商机的本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任何部门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之外设置其他等级类前置审批条件。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创业基地内设立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创业基地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应当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200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积极鼓励、支持报销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加强对大学生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咨询等信息服务,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
《中华任命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正式实施,规范了个人独资企业行为,拉动了社会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 辽宁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发[2002]19号和国办发[2003]4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03年7月下发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3]26号),2004年6月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辽政发[2004]21号)文件和2006年1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6]10号),明确规定鼓励大学生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具体政策。
(一) 税费减免政策
①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12号)文件规定的所有收费优惠政策。除定向、委培、地区联办和享受系统内补贴的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取消城市增容费、出省费、出系统费、上岗抵押金等收费。
②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高校毕业生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发放和认定的《毕业证》、《自主创业证》中办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的,工商部门对其登记、注册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简化登记手续。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实行试办期制。其中,从事商贸经营的,试办期一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的,试办期两年。试办期间核发营业执照并注明经营期限,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
③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发放和认定的《毕业证》、《自主创业证》,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财税[2002]208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的优惠政策。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在《关于明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70号)中规定:对持有《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从2006年1月1日起,可按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继续给与税收优惠。此项政策的审核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④对新办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研、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信息业、技术服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⑤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⑥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⑦对到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版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⑧对在社区创办公益性的服务实体,享受自主创业的所有收费减免、税收减免、贷款担保及贴息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二) 贷款担保政策
①各级财政部门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担保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相关手续。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控制措施,逐步推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办企业小额信用贷款。
②各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也要勇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③从2006年起,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等筹集,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自主创业小额担保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海带方式和记结方式由贷款双方商定;对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办的,可根据人数和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多可担保贷款20万元。
④申请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的高校毕业生,可自愿向所在市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合理有效的身份证明、贷款项目计划书。所在市教育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团委对申请人贷款担保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核发《自主创业证》后,由市教育部门将初审合格的有关申请资料报送同级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进行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教育部门将申请人有关资料一并报送有贷款担保协作关系的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商业银行经审核同意贷款后,与担保机构签担保合同,与贷款申请人签贷款协议,及时发放贷款,并在申请人的《自主创业证》上注明以办理贷款。
⑤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要加强信用担保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担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并由贷款银行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实现动态控制收报人的支付风险。建立反担保措施,受保人申请风险担保贷款,要提供抵押担保人或抵押担保物,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要建立收报人饮用信息备忘录,培育和建立个人信誉档案。对有信誉的贷款使用主体,第一贷款按期偿还后可继续享受优惠贷款。
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共担风险,担保基金单位清偿贷款损失额的90%,商业银行承担贷款损失额的10%。
(三) 财政贴息和补助政策
①升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其研究与开发的科技项目可按卡及醒目申报程序,经专家评估论证后,优先给与科技三项费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进入创业服务中心孵化的高新科技产业化项目,对其所占适当开发用房面积,其房租第一年全额免收,第二年减半收费,第三年按70%收费。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从事小型科技示范项目,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与贷款贴息支持和适当补助。
②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优先扶持高限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从事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毕业生,再创业初期用办公用房的租金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对研究开发基础性公用性软件产品的研发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批量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与贴息,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党旗银行贷款利率,贴息期为一年。
③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协办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发生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省和市财政各承担50%。
④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的支持力度。制定专门培训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财政在核定成本的基础上,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给予部分课时补助。对提供培养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能力的高校和专业,省财政给予专项支持。
⑤对于主动到辽西北和其他地区贫困县乡(镇)、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实行减免助学贷款的鼓励政策。到省定贫困县所属乡(镇)、村工作的,且服务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政府案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四) 促进创业的其他政策
①辽宁沈财政厅在《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6]57号)中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具体包括:(1)卫生部门收取的中医西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就业前培训登记费;(3)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印章防伪网络登记费;(4)旅游部门收录的导游员资格培训费、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5)建设部门收取的城市占到费;(6)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城市私房占地费、城市临时在地费;(7)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设计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②辽宁沈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06]039号),要求各高校积极推进多元化的创业教育,建立辽宁省创业教育示范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创建创业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挖掘和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辽宁省要建立创业培训体系,完善创业孵化机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加快省、高校两级创业培训和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创业孵化机制,建立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按照《通知》要求,从2006年起,省、市建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用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持。其中,省、市财政筹集的资金统一纳入到省、市政府的担保体系,用于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办企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办企业的,其研究与开发的科技项目优先给予科技三项费用支持。
社会筹集资金用于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奖励性资助和投资性资助;在全省高校进一步加强创业教育,为创业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举办创业设计大赛(展览),支持创业协会等工作;表彰创业教育和工作先进学校以及支持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地及有关部门, 表彰近年来便显出来的具有典型示范意思的大学生创业带头人;成立大学生创业研究和指导机构,为该机构提供部分科研经费等。
国家和辽宁省出台的这些政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在我国大学生创业可享受: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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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大学生创业,现在国家政府出台了许多的优惠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减免政策
施行时间
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申领流程
离校创业
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
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内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个突破
2011年出台的针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有三方面新的突破:
税收优惠
一是我国首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税收优惠的政策。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有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新出台的政策在这方面填补了我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空白。
覆盖在校
二是创业优惠政策首次覆盖毕业年度内在校创业的大学生。随着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人数越来越多,而以往的扶持政策都只针对社会人员。2011年,国家对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扶上马,送一程”,让他们能够更早更快地开创自己的事业。
网络申领
三是首次采用网络申领方式,便捷、高效,充分体现了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的工作理念。据悉,2011年教育部将继续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作为工作重点,袁贵仁部长强调,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把好事办好,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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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介绍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或本人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岗位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吸纳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按季度或半年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岗位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标准是什么?
在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下列省内高校毕业生:
(1)城乡困难家庭(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2)残疾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我是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大学生就业方面的帮助?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在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采取针对性服务+底线保障,为每名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五个一专项服务(即提供一次电话访问、一次职业指导、一次岗位推荐、一次就业见习或一次职业培训机会)。对困难家庭高校提供一对一帮扶,开展为毕业生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的四送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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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现在做创业就要了解清楚相关的创业政策,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大学生相关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 简化。凡高校毕业生 (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 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 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 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 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 (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 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 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省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二、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 (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 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三、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凡高校毕业生成立有限公司,税务核定为查账征收并办理微利企业认定后,企业所得由原来的25%调整为20%交纳(最新制度)。
四、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 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 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 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相关阅读:成都大学生创业新政三问三答
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大学生创业融资问题有哪些支持新政?
答:凡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大学生,将获最高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信用贷款,并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助。此外,我市提出以市场化手段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给予10万—30万元的奖励。
此外,《意见》还加大了对初创期创业政策支持的力度,比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两年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在鼓励大学生创业方面,除了1万—10万元的创业补贴,成都还将向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大学生提供额度最高为50万元的创业信用贷款,并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助。
问:扩大创业扶持范围方面,《意见》有哪些探索?
答:举个例子,成都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同意在职和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在成都进行网络创业的商户,就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最长6个月的低保待遇。
问:此次《意见》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中,将成都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拓展到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这方面,有哪些创新?
答:成都中专(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将从每人每月500元增至每人每月800元;成都本市户籍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被纳入就业登记范围,可获得不超过2年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1年社保补贴政策,并对招用毕业生满1年的企业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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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大学生想要做一些创业,然而政府出台了什么优惠的政策吗?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据研究表明,创业政策对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机会以及创业质量都有着显着地影响。因此,研究大学生创业政策对创业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
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群体,蕴含着巨大的创造热情和创业潜能。各级政府要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
1.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激励。要全面梳理现有创业、就业有关政策,把扶持政策统一到“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导向上来,把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结合起来,把创业项目开发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毕业生创业与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建立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相结合的创业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2.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创业能力。一是培养创业精神。让毕业生了解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懂得创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创业知识。创业培训要与项目推荐、技术支持、人才服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指导等相结合,与企业家和自主创业成功者开展“创业一对一”活动,定期举办创业经验交流会和开展创业大比拼等活动,既要丰富他们创业所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劳动和企业经营方面的知识,又让他们学会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如何筹措资金和规避市场风险等知识。三是加强创业心理辅导。通过培训使他们克服不敢创业、不愿创业、怕冒风险、害怕失败的心理,建立创业自信心。四是提高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使他们基本掌握如何把握商机、如何组织创业团队、如何充分发挥团队的人力资源优势等,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管理能力。
3.建设创业基地,加强创业扶持。政府要鼓励多方投资,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理清创业思路,提高创业技能。通过聘请知名企业家、毕业生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组建自主创业导师队伍,根据自主创业者不同需要,提供咨询、技术、管理、政务代理等项指导和服务。有关科研院所要积极研发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见效快,适合创业者需要的新产品、新技术,向创业者推介,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创业服务。
4.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创业环境。要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等行为。要打破行业垄断,凡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业,都要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让各种所有制经济获得平等竞争的权利,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10月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将给劳动者创业带来五大利好。
1.创业者市场准入门槛降低
《指导意见》放宽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将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创业者将获更多能力培训
《指导意见》针对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的要求,明确提出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求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同时,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
3.创业者将有更多融资渠道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4.创业者将有更好市场环境
《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
同时,简化审批、办证手续,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要求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5.创业者将获更多公共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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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大学生要是想创业,然而政府有出台什么相关的政策吗?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大学生的创业相关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大学生创业不但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帮助更多大学生创好业、创大业。
一、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
1、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初次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请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三、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一年申报两次,分别在5月和10月份,由所在的创业孵化园区集中申报。孵化园区统一报送给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提交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园区概况等相关资料;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创业孵化园区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
四、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需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3人)以上。
五、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2、审核与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补贴金额等,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拨付。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结果反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看了大学生的创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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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黑龙江做创业的大学生要先看好相关的创业新政策哦,那现在在黑龙江做创业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呢?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黑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天津鼓励自主创业 大学生开公司可零首付注册
日前,国家多个部门共同出台创业新规,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整体就业。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天津市制定的创业政策更加优惠,惠及范围更广。比如,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鼓励自主创业
鼓励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征地农转非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自主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对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同时免交涉及工商登记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市场内从事食品经营的,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为场内食品经营者到卫生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场内食品经营者可凭市场主办单位统一申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执照。鼓励个体工商户向私营企业转制。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在主要投资人不变的情况下,按“一歇一开”的简易程序办理,其名称可延续使用。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转让其名称或字号,转让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受让方凭名称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准名称。
杭州出台新政力挺大学生自主创业 大学生创业可获资助20万
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大学生实现梦想,将杭州打造成大学生创业天堂。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在杭及来杭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据介绍,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政策优惠力度也属国内领先。
不分本地外地生源均可享受
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2.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只要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学生来杭、在杭创业,不管他是本地生源大学生还是外地大学生,都一视同仁,可以享受《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免收工商注册费用
为出台这一政策,今年上半年,杭州市人事局积极开展调研,实地考察部分大学生创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在调研中,工作人员发现,大学生普遍反映不知道如何开办企业。就此情况,《意见》从多个方面为大学生注册企业提供便利:一是开通注册绿色通道。在杭州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二是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不管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成立企业的,一律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四是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该政策还规定,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务。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创业资助提高一倍
加大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资助力度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在“优化创业资助政策”中,将现有的创业资助政策适用范围由毕业大学生扩大到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使在校大学生也可以享受资助政策。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将首期拨付比例从20%提高到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同时要求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实行房租补贴机制”是针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租用住房存在一定困难的客观情况,采取了对大学生创业园内和园外企业分别给予不同补贴的措施,明确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引导大学生集中到创业园内创业,形成整体效应;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这样既可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适度帮助,又避免少数毕业生利用政策租用高价商铺、写字楼,加重财政负担的可能。
“实施会展补贴”主要是为鼓励大学生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尽快拓展市场而采取的措施,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可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同时也有一些限制:一是坚持展费以大学生创业企业自行承担为主,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二是对给予补助的会展范围进行限定,必须是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会展,并经企业纳税地政府认可。
#p#副标题#e#
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贸易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均可按规定分别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类型的政策导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上海大学生创业优惠多
1、大学毕业生创业四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2、每年1亿助“学生老板”科技创业
从起,上海市政府将连续5年,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帮助“书生老板”厉兵秣马。
2005年3月,市政府启动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每年5000Ty元,连续三年投入1.5亿元,支持创业种子尽快“破土”。截至2005年底,共有172个项目获得创业基金资助,受助总额达2475.4万元,注册成立公司110多家。
据基金会负责人介绍,从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总量进一步扩大为每年1亿元,由新成立的基金会负责运作,组织协调大学生科技创业工作。
3、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最高30万
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30万元支持,即使奋斗失败也无需赔偿损失。为了激发“天之骄子”的创业激情,申城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
“天使基金”将根据学生的申报计划,严格评估学生创业项目,然后确定实际支持金额。这笔资金将以股权形式投入到学生企业中,获利部分将成为创业者的利润,而一旦创业失败也无需学生还款。
在创业之前,专门机构还将对学生科技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使其迅速拥有“老总”素质,相关部门还将为大学生免费提供代理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服务。
北京待业大学生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
从5月起,除拥有北京《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外,持有北京户口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想要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为了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在原有享受范围的基础上,北京首次将城镇低保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农转居人员和大学生等纳入了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大学生毕业后有创业要求的,只需带着自己的学历证明和北京市户口,到户口或经营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即可。
重庆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
1、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1年内可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4、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另外,重庆转为直辖市以来,进入各类高校的重庆学生越来越多,全市各高校在校生人数也较直辖初增加了约一倍。为适应大中专生就业形势的变化,重庆市近两年先后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本地和外地生源平等开放就业资源及就业市场等措施,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全市近两年毕业的大学生中,有4.2%选择了自主创业。
福州1000万助大学生创业
“福州大学新楚大学生创业助力工程”正式启动,该工程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州大学、福州福大自动化有限公司联合实施,自动化公司董事长陈新楚先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对福州大学学生进行创业投资。
据介绍,省经贸委将组织专家为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目前已有1784名本科生、研究生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班。
前期培训后,学校将从中挑选1503人参加企业实务等方面的培训,如企业基础管理、财务控制等。之后进入实训阶段。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将设立创业实验室,选派管理、科技管理、技术人员,为这150名大学生设立一个创业项目库。创业团队或个人进行创业前的模拟运作,同时由相关专家,结合创业计划、市场前景,对各创业团队或个人集中培训或个别指导。
最后,再根据各团队的表现,由自动化公司确定创业投资项目,给予每个创业项目8万~10万元的首期资金支持;此后,福州大学、自动化公司还将给予跟踪指导。
兰州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
兰州市将扩大贷款对象范围,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自愿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分别凭《再就业优惠证》、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自谋职业证》、毕业证明等,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掌握在人民币2万元以内,根据贷款项目实施情况和借款信用程度可放宽到人民币5万元以内。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该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郑州大学生自主创业可获贷款3万
郑州市政府7月2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扩大。按照规定,除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和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外,持有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愿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
根据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及退役军人证件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持有失业登记证明的城镇失业人员,及自愿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广州大学生创业减免42项费用
广州市物价局下发的有关通知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6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或按最低标准交纳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6项。两类相加,共 42项。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广州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凭毕业证享受本通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贷款金额:最高50万,且由区财政进行贴息
优惠政策:由区财政进行贴息。
除拥有北京《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外,持有北京户口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想要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开发创办小型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青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20万元
贷款方式:小额担保贷款
优惠政策: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太原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申请对象:有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
贷款方式:小额担保贷款
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委托指定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运行中出现缺口,由各县(市、区)负责补足。
安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申请对象:高校毕业生
贷款金额:最高5万元
优惠政策: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成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2007年7月,成都市工商局为支持全市试验区建设,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颁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推出了公司设立“零首付”登记政策。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在成都市金融办公室的协助下,与多家银行达成共识,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21家商业银行及其支行,同意为“零首付”公司开户。
二、2009年12月,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昌年介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当年新招用3名以上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于成都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辖区内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西安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11年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工作的通知》,将享受优惠政策、自主创业大学生户籍范围由西安市暂扩大到全省范围内,同时对于能按期归还本息的,将由财政给予企业50%的贴息。
创业贷款受益范围扩大到全省
资金短缺可能是不少大学生创业中面临的难题,为了帮助他们渡过这一难关,《通知》明确要求一步调整和优化贷款模式,同时要按照大学生创办企业所处的阶段和状况,提供不同的贷款支持。此外,对大学生创业政策[2] 贷款实行联合审核,缩短贷款周期。
对大学生初创企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项目,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予以支持;对大学生创办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内部管理、财务制度较为规范、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对其贷款要逐步与商业化贷款接轨,适用大学生创业贷款,能按期归还本息的,由财政给予企业50%的贴息;对于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完全走上正轨的,将鼓励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经认定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按照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予以支持。
为了让更多大学生享受到政策支持,本次西安市还将自主创业大学生户籍范围,由西安市暂扩大到陕西省内,外省籍大学生创业的根据其项目情况,经审核可适度放贷。
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首违免罚”
除了贷款支持外,《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强化服务,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要简化手续,放宽市场准入。其中,将免收大学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各项费用。此外,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减半收取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
对大学生创业将落实“首违免罚”政策:即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培训指导招募成功企业家当“志愿老师”
从校园到“商海”,为了帮助大学生能够顺利进入角色,我市将针对大学生的不同需求,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成功率。
西安市将成立创业专家辅导团,在全市范围内招募具有社会责任感、有成功创业经验,愿意为大学生创办企业进行辅导的企业家作为志愿者,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创业指导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这些企业家为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产品的支持合作,帮助其度过初创期。市政府可给予企业家颁发荣誉聘书或授予荣誉称号,作为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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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有没有出台关于大学生做创业的政策啊?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2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3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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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各地都有,现在在海南省,大学生毕业后计划做创业,如今能享受哪些创业的优惠?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海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意见》规定,我省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可按1500元/人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从省财政一般预算列支。
我省还鼓励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推荐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就业并符合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简化毕业生落户手续
毕业生在拟落户地城市的市区或乡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
《意见》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在拟落户地城市的市区或乡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从2003年起一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在拟落户地城市的市区或乡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
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
我省将继续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继续实施“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对服务期满符合规定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录。
根据《意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少数民族市县及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到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看了海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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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山东省出台了哪些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山东省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属高校将探索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级学创新创业。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山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后山东省将鼓励高校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程学习。省属高校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笔者注意到,为了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意见》明确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分别享受最高额度1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2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电商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此外,山东省还将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孵化机构,支持有优势的民营科技企业搭建孵化器等创新平台。鼓励通过盘活闲置厂房、改造存量商业商务楼宇等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支持发展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大学、创客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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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山的大学生们近来计划做创业,现在有哪些是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唐山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根据创业需要,创业学生可按照学校规定的休学年限和次数,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从今年起全面启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根据该意见,高校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自主创业,自主创业休学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时间。根据创业需要,创业学生可按照学校规定的休学年限和次数,办理相关休学手续。此外,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
意见提出,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凡到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办公用房两年内免交租金,并可享受本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待遇。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并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毕业5年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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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现在政府有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中国就业促进会近日发布《网络创业就业统计和大学生网络创业就业研究报告》,报告调查显示,全国网络创业就业总量逾千万人,80、90后青年群体成为网络创业的绝对主体,大学生网络创业人数达到600多万。
据推算,全国通过开设网店直接创业就业的人员1003.72万人。从网店店主的年龄看,25至34岁年龄组的占63.5%,24岁及以下的占21.9%,35至44岁年龄组的占12.9%,45岁及以上的占1.7%。年龄在25至34岁之间对应的是80后的网络创业者,年龄在18至24岁之间对应的是90后的创业者。网络创业者中80、90后青年群体成为绝对主体。而网店员工中八成以上为34岁以下青年人。
报告提出,2014年全国个人网店和企业网店中,大学生创办的网店各占59.7%和71.6%。其中,在校大学生创办的网店带动就业人数约30万人;毕业5年及以内大学生创办的网店带动就业人数约231万人;毕业6年及以上大学生创办的网店带动就业人数约357万人。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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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成都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小微企业。对于符合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者,一次性给予立项对象20万元经费资助。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进一步破解这一难题,8月30日,笔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同意了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10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中每条都是干货,对科技企业进行真金白银的补助。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搞科研,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引进高层次人才 顶尖团队可获500万元资助
方案明确,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银行、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担保费补助。
小微企业创办人或引进的人才,其研发水平或核心产品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标准,经综合评审并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长期、海外短期、青年、顶尖团队项目的,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资金资助。
方案还提出要扩大财政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共建天使投资基金。天使引导资金最高按30%比例参股,4年内退出,转让价格为原始投资额。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也有新规了。支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将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办小微企业。方案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小微企业。对于符合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者,一次性给予立项对象2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在蓉高校教师(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对成都市与在蓉高校及小微企业联合培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硕(博)士给予50%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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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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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做创业,现在有什么是相关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毕业,做路边流动小吃算不算是创业?毕业后在青工作的集体户人员,能不能领取创业补贴?8月13日,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做客“网络问政”平台,回答大家关于就业、创业的问题。
在路边做流动小吃算不算创业?都需要办理哪些证件?网友“皆如皆真”的问题既有趣又颇有代表性。蒋处长回答,流动小吃也属于创业行为,但餐饮业对卫生、安全、消防等情况的要求较高。对于申请创业政策扶持的人员,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他必须的证件,创业者还可到工商部门咨询。
有网友提问:“大学在校生创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了吗?”蒋雪梅解释,根据现行政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有网友表述,自己毕业后落在青岛单位的集体户口,现在离职后又创业,青岛集体户口是否算青岛户口,能否领取创业补贴?蒋雪梅回答,毕业后因就业落户青岛企业集体户的人员,属于青岛户籍。根据现行文件要求,青岛户籍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补贴。
访谈中,研究生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流程是另一个热门问题。姜处长介绍,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留学研究生,在青落实就业单位,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户口已落入本市的,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研究生住房补贴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进行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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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在校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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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
国家近来为了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很多的相关的政策,今天百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近几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毕业生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中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与支持”,“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要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200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中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政事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区担保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2003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切实落实2003年普通高的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3]48号),为切实落实国办发[2003]49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提供了六项有利于搞向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规定。
2003年6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观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经验,积极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并与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远程创业培训网络和创业培训项目,集中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库,收集一批创业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帮助”。
2003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3年普通到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工商个字[2003]第76号)文件中,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字模职业、自主创业。
2003年6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为鼓励大学生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满足西部开发对人才的需求。文件规定了激励表彰和经费保障政策,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2003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鼓励中小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搞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03]1209号),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部野生自主创业的辅导,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创业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主动创业的精神,掌握企业经营与管理知识,提高捕捉商机的本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任何部门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之外设置其他等级类前置审批条件。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创业基地内设立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创业基地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应当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200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积极鼓励、支持报销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加强对大学生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咨询等信息服务,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正式实施,规范了个人独资企业行为,拉动了社会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 辽宁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发[2002]19号和国办发[2003]4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03年7月下发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3]26号),2004年6月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辽政发[2004]21号)文件和2006年1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6]10号),明确规定鼓励大学生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具体政策。
(一) 税费减免政策
①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12号)文件规定的所有收费优惠政策。除定向、委培、地区联办和享受系统内补贴的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取消城市增容费、出省费、出系统费、上岗抵押金等收费。
②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高校毕业生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发放和认定的《毕业证》、《自主创业证》中办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的,工商部门对其登记、注册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简化登记手续。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实行试办期制。其中,从事商贸经营的,试办期一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的,试办期两年。试办期间核发营业执照并注明经营期限,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
③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发放和认定的《毕业证》、《自主创业证》,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财税[2002]208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的优惠政策。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在《关于明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70号)中规定:对持有《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从2006年1月1日起,可按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继续给与税收优惠。此项政策的审核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④对新办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研、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信息业、技术服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⑤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⑥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⑦对到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版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⑧对在社区创办公益性的服务实体,享受自主创业的所有收费减免、税收减免、贷款担保及贴息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二) 贷款担保政策
①各级财政部门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担保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相关手续。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控制措施,逐步推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办企业小额信用贷款。
②各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也要勇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③从2006年起,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等筹集,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自主创业小额担保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海带方式和记结方式由贷款双方商定;对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办的,可根据人数和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多可担保贷款20万元。
④申请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的高校毕业生,可自愿向所在市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合理有效的身份证明、贷款项目计划书。所在市教育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团委对申请人贷款担保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核发《自主创业证》后,由市教育部门将初审合格的有关申请资料报送同级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进行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教育部门将申请人有关资料一并报送有贷款担保协作关系的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商业银行经审核同意贷款后,与担保机构签担保合同,与贷款申请人签贷款协议,及时发放贷款,并在申请人的《自主创业证》上注明以办理贷款。
⑤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要加强信用担保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担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并由贷款银行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实现动态控制收报人的支付风险。建立反担保措施,受保人申请风险担保贷款,要提供抵押担保人或抵押担保物,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要建立收报人饮用信息备忘录,培育和建立个人信誉档案。对有信誉的贷款使用主体,第一贷款按期偿还后可继续享受优惠贷款。
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共担风险,担保基金单位清偿贷款损失额的90%,商业银行承担贷款损失额的10%。
(三) 财政贴息和补助政策
①升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其研究与开发的科技项目可按卡及醒目申报程序,经专家评估论证后,优先给与科技三项费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进入创业服务中心孵化的高新科技产业化项目,对其所占适当开发用房面积,其房租第一年全额免收,第二年减半收费,第三年按70%收费。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从事小型科技示范项目,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与贷款贴息支持和适当补助。
②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优先扶持高限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从事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毕业生,再创业初期用办公用房的租金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对研究开发基础性公用性软件产品的研发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批量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与贴息,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党旗银行贷款利率,贴息期为一年。
③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协办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发生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省和市财政各承担50%。
④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的支持力度。制定专门培训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财政在核定成本的基础上,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给予部分课时补助。对提供培养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能力的高校和专业,省财政给予专项支持。
⑤对于主动到辽西北和其他地区贫困县乡(镇)、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实行减免助学贷款的鼓励政策。到省定贫困县所属乡(镇)、村工作的,且服务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政府案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四) 促进创业的其他政策
①辽宁沈财政厅在《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6]57号)中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具体包括:(1)卫生部门收取的中医西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就业前培训登记费;(3)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印章防伪网络登记费;(4)旅游部门收录的导游员资格培训费、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5)建设部门收取的城市占到费;(6)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城市私房占地费、城市临时在地费;(7)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设计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②辽宁沈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06]039号),要求各高校积极推进多元化的创业教育,建立辽宁省创业教育示范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创建创业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挖掘和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辽宁省要建立创业培训体系,完善创业孵化机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加快省、高校两级创业培训和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创业孵化机制,建立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按照《通知》要求,从2006年起,省、市建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用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持。其中,省、市财政筹集的资金统一纳入到省、市政府的担保体系,用于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办企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办企业的,其研究与开发的科技项目优先给予科技三项费用支持。
社会筹集资金用于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奖励性资助和投资性资助;在全省高校进一步加强创业教育,为创业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举办创业设计大赛(展览),支持创业协会等工作;表彰创业教育和工作先进学校以及支持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地及有关部门, 表彰近年来便显出来的具有典型示范意思的大学生创业带头人;成立大学生创业研究和指导机构,为该机构提供部分科研经费等。
国家和辽宁省出台的这些政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在我国大学生创业可享受: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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