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公司注册资金增资需要什么手续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做变更名称现在很常见的,那么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有什么手续要做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手续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一般规模较小。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个体工商户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是也是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其注册、变更、注销等都受相关法律的规定。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经营地址所在地辖区工商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出资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出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出资人亲自到窗口办理的除外)
3、变更字号名称的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不需字号名称的除外)
4、1寸免冠照1张
5、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
6、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机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变更后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提交材料均为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应由出资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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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统称为法人。注册公司要哪些手续呢?注册公司一般的流程怎么走?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公司分享给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一、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二、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2)股东会决议。
(3)变更住所:股东会决议。
(4)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三、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会决议;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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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2016年注册公司需要办理好哪些手续?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公司需要的手续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一百元。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二十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公司合作开发、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及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含代表和雇员变更),收取一百元。
(三)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按1‰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注册登记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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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公司做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呢?如何办理公司的地址变更?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变更地址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应当提交其相应的审批文件。
申请变更登记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核准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二、办理机构代码证准备材料
材料:批准成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文件复印件 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或批准成立外地驻蓉机构的文件和登记证复印件;其它证明组织机构合法地位的文件复印件。(以上证件均为正本复印件,A4大小)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经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机构代码流程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发放相应表格让申请人填写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复审,无误后受理业务,并做相应的录入、扫描和数据上传工作,由市代码办审验后赋码 申请人在质监窗口校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校对表,校对完成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变更手续和新办手续差不多,因为行政管理区域已经发生改变 若你的办公地址与你公司的注册地址不符合,肯定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那属于无证经营
三、办理地税所需材料
材料: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人代表和董事会成员 》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地税流程
在X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X地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提出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申请,经受理人员审核并填写《成都市地方税务登记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到发照领取《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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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注册一家香港公司,在注册资金上却犯了难,注册香港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怎么规定的?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关于香港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香港发票和内地企业发票不一样,香港公司的发票不是香港政府印制的,没有统一的政府主管部门。香港发票是由公司自己印制的,盖上公司的章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可用A4白纸打印,有抬头负责人签字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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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司注册需要收取什么手续费吗?如何注册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公司注册需要的手续费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手续费的收取问题,小编建议大家咨询工商部门或者代理公司哦
合资公司分公司注册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设立的分公司适用此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相信上面的文章应该解决了各位对于合资公司分公司注册程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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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是注册公司重要的一环,现如今,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要收多少?有没有注册资金的规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最新注册资金规定分享给大家!
一、对认缴制的说明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二、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只是删除了原来实收资本这一项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取消。
2、《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二款规定:(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删除的内容只是原规定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修改了原来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并删除了原来《公司法》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条款。据此,公司章程的记载作为监督监管执法的依据。
3、《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删除了原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内容。比如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第二款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相应删除原有规定的只是“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三、法律风险提示
认缴制不是空头支票,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并详细载明,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公司法》的认缴制规定了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责任,尽管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但是对认缴的公司,登记机关必须如实将公司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等登记事项向社会公示。对必须实缴的公司或者可以认缴的而自愿实缴的公司,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对实收资本实行备案制。所以说,认缴并没有弱化出资人的出资义务,并没有转化公司对第三人或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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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有没有手续费用?如何注册一家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外商投资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三、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1、上述一、二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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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在有什么新的规定?注册公司的流程怎么走?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的注册资金规定分享给大家,看完你就明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99条、第20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68条、第70条分别对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的行为作了规定,尚未对二者的构成要件予以明确,而我国刑法第158条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9条对虚假出资罪的相关规定值得我们借鉴,两条规定的处罚对象均为个人或单位。
对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二虚一逃”)案件的定性及处理,工商系统内部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包括案件经办人、审批人、案审委成员在内的相关人员也时有争议、有不同观点、不同的处理方法,笔者将在本文中谈不成熟的、和大家差异较大的观点。
一、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的区别要件
(一)隐瞒注册资本的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属虚报注册资本
凡是“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只要隐瞒的重要事实是注册资本,均属虚报注册资本。《公司法》第199条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从文字上看,虚报注册资本与提交虚假材料、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是并列的,而实际上是指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虚报注册资本的重要事实,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因为《公司法》第199条规定了两层意思,前一层意思是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应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后一层意思是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除注册资本外的其他重要事实,应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理解为虚报注册资本与提交虚假材料、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是并列的违法行为,则第199条的两层意思重复,前一层意思包含了后一层意思,而且两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也不同,这样理解显然不正确。另外,我国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该规定已明确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是虚报注册资本的手段,前者是“因”,后者是“果”。所以刑法第158条也印证了对《公司法》第199条按“因果”关系理解的正确性。既然“因果”关系理解正确,那么虚假出资就不会有“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这个“因”,况且《公司法》第200条的规定也没有这个“因”,因此这个“因”只适用虚报注册资本。这是笔者和大家差异较大的观点之一。
(二)出资交付情况的区别要件
1、验资(评估)报告虚假不真实
验资报告是公司登记注册的必备材料,如有非货币方式出资,还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由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如果股东(含发起人,下同)未拥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资产,却要虚报注册资本,通过验资(评估)关,必然会(也只能)采取一些非法手段:私刻中介机构印章,完整地伪造验资(评估)报告;伪造验资(评估)时必须提供给中介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交款凭证等,获取不真实的验资(评估)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真实的验资(评估)报告,通过小数改大数的涂改提交不真实的验资(评估)报告;采取贿赂等非法手段收买有关机关和部门工作人员,恶意串通,获取非法的验资(评估)报告等等。上述行为均属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注册资本重要事实的情形,股东不会也无法交付全部出资,当然也不排除部分虚报(部分交付部分不交付),但都应定性为虚报注册资本。
2、验资(评估)报告真实有效
(1)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①虚报注册资本的特征:股东将货币资金足额存入公司的验资帐户,验资完毕后可能立即将资金划走;也可能将资金先划入公司的基本帐户,然后再划走(此时要注意与抽逃注册资本的区别);还有可能将资金一部分从验资帐户划走,剩余部分划入基本帐户后再划走;当然也有可能划入基本帐户的那部分资金不再划走。但无论其资金如何划转,有两条是肯定的:一条是确有资金存入验资帐户,但最后基本上会全部划走;另一条是该资金基本上是非法中介机构垫资或期限为几天的短期非法融资,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临时性资金,亦即股东没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资产,没有一点投资能力而申报或只有较小的投资能力而申报较大投资额。
②虚假出资的特征是:股东将货币资金足额存入公司的验资帐户(有同志认为有可能未存入任何货币,包括由周道鸾同志主编的《刑法罪名精释》也持这样的观点,如果未存入任何货币,那要么无法提交验资报告,登记机关不会准其登记注册,也无法知晓其虚假出资,要么提交的验资报告虚假不真实,属于虚报注册资本,这是笔者和大家差异较大的观点之二),验资完毕后可能立即将资金划走;也有可能部分划走,部分划入公司基本帐户后再划走(不可能全部划入基本帐户后再划走,那可能是抽逃注册资本)。未将资金从验资帐户划入基本帐户,公司对这部分资金不拥有所有权,无法用于开展生产经营,也无法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从验资帐户划走的资金数额就是虚假出资的数额,在公司开业首付或增资首付时,属于未交付或未足额交付,在公司分期出资的后几期到位时,属于未按期交付或未按期足额交付。从验资帐户划入基本帐户后再划走的部分,可能涉及抽逃注册资本,但不可能定性为虚假出资,因为已经交付;如不划走,则这部分出资合法。
(2)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
①需办理权证的非货币资产。需办理权证的非货币资产,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按《公司法》第28条、第84条规定,股东以此类资产出资的应当先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就是要先办理财产的交付过户手续后方可验资。由于这类资产必须先交付过户,不存在未交付的情形,因此不可能构成虚假出资;如伪造权证出资,则属于虚报注册资本。
②无需办理权证的非货币资产。股东用于投资的资产是机器设备、产成品、原材料等财产,无需办理权证。股东确有这类资产,表面上以这类资产投资,也办妥了评估、验资手续,并提供了股东和公司签订的资产移交协议作为已办理财产权转移的证明,但实际并未将此类资产移交给公司,或部分移交部分未移交,未移交的资产数额就是虚假出资的数额,即属于未交付或未足额交付、未按期交付或未按期足额交付的情形。已交付的资产如再转移给股东或抽回相应的货币资金,则可能涉及抽逃注册资本,但不能定性为虚假出资;如不再转移或不抽回相应的货币资金,则这部分出资合法。如股东无此类资产,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必定虚假不真实,属虚报注册资本。
3、部分合法的出资应从虚报注册资本数额中剔除
无论提供的验资(评估)报告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都不能排除股东可能拥有部分合法的资产,这部分资产也的确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并交付给公司,且不再抽回、转移,则这部分合法出资在计算虚报注册资本的数额时应予剔除。
(三)侵犯公司制度的区别要件
1、虚报注册资本侵犯的是公司的登记管理制度
全国人大会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了《公司法》,确定了公司登记管理制度。《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规定了包括注册资本在内的严格的法定条件。注册资本既是公司经营资本的一部分,也是划分股东权益的标准之一,还是公司承担风险、偿还债务的基本保障。一旦虚报注册资本,成立了空壳公司,完全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进而扰乱市场秩序。因此虚报注册资本侵犯了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2、虚假出资侵犯的是公司的出资制度
《公司法》规定,公司实行资本确定制,即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定、必须充足、维持,公司股东应缴足出资或股款,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后,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虚假出资造成公司注册资本不充足,当然谈不上维持,因此虚假出资侵犯了公司的出资制度。
二、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的共同定性要件
(一)行为人主观恶意有预谋
“两虚”违法行为的行为人主要是股东,也有可能是股东完全不知情(如利用他人身份证或伪造身份证办公司)的情况下申办公司的申请人,但无论属哪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必定故意,事先有预谋,其目的或是骗取银行贷款,或是为向他人借款取得他人信任,或是为了骗取其客户的业务,或是骗取某种资质证书等等。总之,行为人要达到的目的肯定与注册资本数额有关,与取得公司法人资格有关,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公司登记注册核准前
新成立公司,则“两虚”违法行为发生在新公司设立登记核准前;已成立的公司采取分期出资方式出资,则“两虚”违法行为发生在各期出资办理实收资本到位的变更登记核准前;公司增资,则“两虚”违法行为发生在增资到位(包括办理增资时增资资本同时到位、增资属分期出资的其各期实收资本到位)的变更登记核准前。虚报注册资本中,如虚报出资已交付给公司后再抽回,则属原违法行为多步骤中的最后一步,是实现原违法目的所必需的,因此真正的违法行为还是发生在公司登记注册核准前;虚假出资本来就未交付出资,因此不存在开业或变更登记核准后再抽回出资的情形。
(三)行为人实施“两虚”的首要目标是取得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第29条、第84条及《条例》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验资是公司登记的必经步骤,验资报告是公司登记注册的必备材料,行为人要最终取得空壳公司的营业执照,必须先取得验资报告。于是行为人必然会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实施“两虚”违法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过验资关。所以,行为人实施“两虚”的首要目标不是成立公司,出资不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而是为了取得验资报告,向登记机关骗取公司登记。
(四)“两虚”违法行为以取得公司登记为前提
《公司法》第199条规定:“……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这表明虚报注册资本是以取得公司登记为前提,因为行为人无法提供骗取或伪造的不真实验资报告,或提供了不真实的验资报告但被登记机关识破,则公司无法取得登记,其违法行为只是一种“企图”,并没有造成后果,因此就无法定性其虚报注册资本。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法》虽未明确规定以取得公司登记为前提,但我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定以取得公司登记为前提,因为公司如果还没有取得登记,那么就无法判断股东的出资(包括货币和非货币方式)是否已经“交付”,更无法判断是否“按期交付”。这是笔者和大家差异较大的观点之三。
(五)“两虚”违法行为的实质性定性证据
1、虚报注册资本的定性证据
(1)验资报告虚假不真实
此种情形主要是查证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及提供给验资机构相应材料的真实性,包括完全伪造的验资报告、涂改的验资报告、恶意串通的非法验资报告、提供给验资机构的伪造材料等。
(2)验资报告真实有效
①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的,需从银行往来帐入手查证其资金的来源和去向,这类资金主要是中介机构垫资或短期非法融资,因而可以从垫资、融资、验资相关的帐户和股东的银行往来帐进行取证;如有垫资、融资等协议,应想方设法取证作为虚报注册资本的证据。
②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如属有权证的资产出资,则验资报告不可能真实;如属无权证的资产出资,则这些非货币资产必定向他人借入或客户发给股东的货款未付的货物,这可查证股东的实物帐项寻找证据,此类情形非常少见。
2、虚假出资的定性证据
(1)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虚假出资的特征是“未交付”、“未按期交付”,因此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形:一种是股东将验资帐户的资金直接划回,这可从股东的银行往来帐和验资帐户取证;另一种是股东为了掩盖虚假出资,将划入验资帐户的资金在帐面上反映为“长期投资”等资产类科目,验完资后将资金划至他人的帐户上,这可从验资帐户和该资金走向有关的帐户、帐项进行查证获取证据。
(2)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资产如有权证,则不可能是虚假出资;如以无权证的资产出资,一方面可查证股东的非货币资产帐项,其作为投资的非货币资产有无发生变动,另一方面可查证公司的非货币资产帐项,股东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有否入帐,如入帐了,帐实是否相符等等,从而获取证据。
三、关于处罚对象及处罚种类
(一)处罚对象的确定
《公司法》第199条、第200条,《条例》第68条、第70条,这四个条款都列入了“法律责任”,作为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其原则我认为应当是谁过错谁承担,因此“两虚”的行为人是谁,就应当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虚假出资,处罚的对象应当是股东,《公司法》和《条例》规定明确,实际工作可以定性操作。而对于虚报注册资本,我认为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人至少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公司,即在全体股东合谋、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公司实施了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其处罚对象应当是公司。第二种是股东,如果股东没有合谋,一部分股东向另一部分股东隐瞒真实情况,一方面骗取不知情股东的真实出资,另一方面自己虚报注册资本,处罚的对象不应该是公司,应当是股东。如杭州桐庐县就出现这样一个案例:杭州桐庐方股东先注册一个公司后立即抽回全部出资,然后伪造土地使用权证等,安排上海方股东到事先设好骗局的该地块考察,骗取上海方股东用货币资金与桐庐方股东用土地使用权等同时增资,最后桐庐方股东将上海方股东的180万元增资款挪用用于偿还桐庐方股东的欠款,该案例可以明确得出桐庐方股东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而上海方股东则真实出资,因此处罚对象应当是桐庐方股东。第三种是第三人,即第三人用他人的股东资格证明或伪造他人的股东资格证明虚报注册资本登记公司,此时的处罚对象应当是第三人或公司。所以虚报注册资本的处罚对象不一定是公司,该观点也可以从刑法第158条得到一定的印证,即处罚对象为个人或单位。这是笔者和大家差异较大的观点之四。
但是《公司法》毕竟已颁布实施,《公司法》第199条、《条例》第68条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的处罚对象是公司,所以我们在实际操作时是否可作变通处理:即虚报注册资本先处罚公司,如属部分股东虚报注册资本,则请无过错的股东再通过诉讼追究有过错股东的法律责任。
(二)处罚种类的确定
根据以上“两虚”及笔者另一文《浅谈抽逃注册资本的定性要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同一公司可能同时出现“两虚一逃”的情形;第二,同一个股东也有可能同时出现“两虚一逃”的情形;第三,同一个股东同一次出资,有可能部分真实合法,部分不合法。如出现了上述情况,我认为应依据“两虚一逃”的定性要件确定处罚种类,并正确计算违法金额,分别予以处罚(同一个处罚对象如有几种违法行为,则在同一份处罚决定书中分别列示)。这是笔者和大家差异较大的观点之五。
总而言之,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两虚一逃”如何定性都没有作出规定,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加以探索研究,依据法理抓住其精髓,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好“两虚一逃”的定性、处罚问题,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笔者以本文及《浅谈抽逃注册资本的定性要件》一文提出观点和同志们探论,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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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现在注册公司需要的手续是不是很复杂?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公司需要的手续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关键词】公司名称,基本要素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CORPORATE NAME) 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 民法通则将作为人身权的法人名称权与作为财产权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权相提并论,并且都允许转让,恐怕是混淆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本质区别。
——基本要素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名称是指企业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但省略后可能造成误认的除外。县以上的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应与市行政区划名称联用,不宜单独冠用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款外,行政区划名称应置于企业名称的最前部。
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某一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主要标志。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
款外,字号应置于行政区划之后,行业或经营特点之前。驰名字号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中为人们所熟知的企业字号。企业有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利,但所起字号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不能在客观上使公众产生误解和误认。企业名称字号一般不得使用行业字词。
企业名称也是一种社会文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文化健康文明程度。因此在确定企业名称字号时,应考虑符合社会精神文明的要求,抵制反对使用带有殖民奴化、封建糟粕、格调低下的字词作企业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确定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可以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使用一个具体的行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概括性字词,但不能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的,可以选择一个大类名称或使用概括性语言在名称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注意避免脱离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而盲目追求“大名称”。
所谓组织形式,即企业名称中反映企业组成结构、责任形式的字词,如公司、厂、中心、店、堂等等。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形式的称谓上为多样化,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1. 公司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名称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词,“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简称为“有限公司”;2.一般企业类。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称谓纷繁多样,如“中心”、“店”、“场”、“城”……等等。组织形式一般不能连用或混用。对一些国际上通用的形式如“××××厂有限公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应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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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朋友也想注册物流公司,如今如何注册物流公司呢?注册物流公司的流程又是什么?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物流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
流程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窗口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2、或根据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窗口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流程二、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窗口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2、或根据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窗口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流程三、申请上网印章
注:准备好相应材料找专业刻章公司向成都市公安局提出刻制上网印章申请。
流程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2、或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流程五、办理税务登记证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提出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申请。
2、或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提出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申请。
流程六、办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所选银行提出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申请。
2、待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后,可以签署税务代扣协议,找成都登尼特帮您代理记账处理每月纳税申报,税务做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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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管理公司一般都需要哪些手续?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5000万资产管理公司注册需要的手续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组织机构代码证:30元;
2、印花税:按注册资金比例收取(资金方面:注册资本万分之五,地址方面:租房合同总额千分之一,工本20元)
以上数据只是小编的参考,具体的请结合实际情况哦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5000万资产管理公司注册需要的手续,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5000万资产管理公司注册需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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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家安徽公司有哪些手续吗?注册公司的流程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安徽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运作公司的时候,很多合作企业需要对方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申办一般纳税人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拓展业务,扩大销售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
2.在记账报税的时候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
3.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润、竞争力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纳税人是大多数企业的首选合作对象)
4.因为可以抵税、免税等,所以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风险 (比如说:发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5.国家支持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也是企业日后发展的趋势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领团队,让自己的企业发展更上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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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家分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注册分公司难不难啊?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需要的手续”,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分公司制度概述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有限贵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说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人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贵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的成立手续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司应当自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应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子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除了可以设立分公司外,还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主体。子公司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资本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务都是由母公司实际决定的;二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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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成立分公司需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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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成立分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分公司的注册其实没有想象中难的,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需要的手续”,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一)对母公司而言
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二)对子公司而言
经营管理方面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经济上比较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因为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独立性,子公司不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直接影响;
4、经营管理独立,母公司对其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本身的影响。
税收方面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
2、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3、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4、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二、设立子公司的坏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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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不少公司都会成立分公司,但是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如何成立分公司?来看看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的手续”,一起来学习吧!
一、子公司名称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
1、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公司名称,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二、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三、编写“公司章程”
注意:新《公司法》要求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认足出资后,由全体股东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报送。
四、刻私章
到刻章的地方刻一个法人私章(方形的)。
五、去银行开立公司账户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注意事项: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六、申领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七、刻公章、财务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八、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提供材料:
1、企业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级直属主管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公章。
九、去银行开立子公司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并向银行办理《代缴税款协议》,这是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的前提条件。
十、办理子公司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十一、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按所开发票额的3%征收增殖税;划入营改增范围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3%征收营业税。营改增范围外的按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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