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都需要带哪些资料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有朋友问: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证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①企业基本情况表;
②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③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综上,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验资报告和章程。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证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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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名-营业执照-刻章-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立基本户
办理公司注册手续,您只需提供给我们以下资料即可;
一、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各2份及复印件)。
三、出租方的身份证号码(自然人股东)或代码证号码(法人股东)。
四、拟成立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比例及任职情况。
一、填写由全体股东签名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一)申请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类型四部分组成,如济南红升商贸有限公司。
(二)名称选多个备用(容易重名)。
二、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投资决议。
三、全体股东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到公安局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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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七、出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出租人身份证号码,出租人为企业的提供出租人代码证号码。
一、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2份)
四、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五、公章、财务章、法人人名章。
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授权书。
深圳公司注册流程,2015年实行四证合一全流程网上办理。即是指原来的营业执照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四证同发、信息共享”;同时,全面实施各类登记业务的“全流程”无纸化申请模式。现在,请各申请人按要求自行办理数字证书。
第一步、首先深圳公司注册的前期准备:
1、确认注册公司名称的字号 ;
2、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
3、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选择;
4、注册公司的股东人数;
5、注册公司的经营地址;
6、数字证书或银行U盾;
第二步、注册深圳公司名称核准。
第三步、提交电子版营业执照信息
第四步、工商局、代码局、税务局深圳公司注册。
第五步、公司刻章。
第六步、公司银行账户开户。
费用按流程来看:
1、名称核准:费用0元
2、提交电子版营业执照:费用0元)
3、去工商领营业执照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费用0元
4、刻章:费用800-1000元左右
5、公司的数字证书:费用300-500元左右
6、开银行户
当然,费用还会根据不同的类型而有所差别,至于外资公司的,步骤更多,时间更长,需要费用会达到几千块或者更高,根据情况才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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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香港公司所需要的资料:香港公司中英文名;董事和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董事和股东的签名样本扫描件
注册香港公司的流程有: 公司名称查询; 提交 “ 委托书 ”; 交付定金;签署法定文档制作资料;政府审批过程; 文件; 公司成立完毕.
注册香港公司的条件:
1.股东和董事:一名或多名年满18周岁的股东或董事
2.法定注册秘书:需要设定一名法定秘书
3.法定注册地址:需要一个香港地址
4.公司名称:经查册无重名没有特殊字眼的名称即可用;
5.经营范围: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限制,不要经营范围即表示可以经营所有行业(除政府行业)
6.注册资本:没有注册资金限,默认注册资本1万港币,无需验资,没有上限
注册香港公司后客户可以领到的资料:
绿盒印制
2.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R;
3.香港公司章程7本;
4.香港公司成立法定文件一套;
5.香港公司印章3枚(钢印、原子章、条形签名章);
6.香港公司股票本一本;
7.香港公司绿皮董事会议记录册;
8.绿色公文盒一个
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
1.取名自由,可以带国际,集团等等
2.可以开离岸账户,不受外汇管制,自由接收外汇
3.名气大,国际知名度高,适合打品牌
4.税务自由,离岸经营,无需交税
5.可以注册 协会 研究院 社团等等组织
6.注册费用低,时间快,要求低,维护费
香港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序言
香港公司的设立及其经营管理由《香港公司条例》和公司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予以规定。《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一般的公司事务并提供了对第三者的保护。香港公司的章程细则对公司本身的经营管理作出进一步规定。香港公司的章程由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两种文件构成。其重要性在于:
(1) 规定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则和程序;
(2) 由于它们是公开的文件,任何与公司交易的人都被视为已知道其内容。
章程大纲由于包括章程的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公司的宗旨,对于同公司交易的第三者更为重要。章程细则侧重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且规定诸如董事的任命、会议程序等事项,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对此更为关切,因为此类规定将影响其权利义务。《香港公司条例》附件一规定了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形式,要求公司予以采用,并可根据需要修改以适应其具体情况。这样,法律保证了有关公司管理的必要规定,并允许当事人有一定的灵活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模板(表B)和无股本保证有限公司、有股本保证有限公司、有股本无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模板(分别是表C、表D和表E)。
章程大纲的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章程大纲须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法定地址; (3)公司宗旨(the objects of the company); (4)公司成员的责任; (5)公司股本; (6)法定地址; (7)组织条款。
章程大纲条款的法律规定
香港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应以Limited作为其名称的最后用语。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登记: (1) 与香港公司注册署公司名册已有名称相同的名称; (2) 与根据香港条例组成或设立的法人实体名称相同的名称; (3) 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的使用将构成触犯刑法;或 (4) 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冒犯或违反公共利益。除非经行政长官同意,否则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注册: British , Building Society , Chamber of Commerce , Chartered , Cooperative , Imperial , Kaifong , Mass Transit , Municipal , Royal , Savings , Tourist Association , Trust , Trustee ,UndergroundRailway 。
公司法定地址
香港公司在香港应设有注册办事处。该处应是公司实际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地方。章程大纲应载明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以便香港政府、法院以及与公司有往来的第三者进行联系。该注册办事处如在公司设立后变更,应立即通知香港公司注册署,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公司宗旨
宗旨条款规定了设立公司所追求的目标,并由此限制了公司的活动范围。其重要法律后果是,公司的活动如超越该条款规定的范围,即属越权行为而归于无效。公司具有明确的宗旨不仅使股东了解其投资的目的,也保护了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 《香港公司条例》第5条只规定,各公司的章程大纲应规定公司的宗旨,但对宗旨条款的用语未作具体规定。传统上,宗旨条款通常以简单用语表述,法院也承认,公司表述的宗旨可自由解释。近来,在各公司的章程大纲中,普遍规定了冗长的宗旨条款,不仅包括公司设立时设计经营的业务,还包括公司将来可能经营的业务。这种实践反映了当事人的新认识,即公司可能迅速发展有利可图的副业,经过一段时期,副业可能变成比设立时的主业更为重要。 尽管现代趋势是在章程大纲中规定所有可能的公司活动,法院一般会承认在商务公司的宗旨中隐含一些权力,无须明文规定于章程大纲。
这类隐含权力包括:
(1) 借贷金钱和取得贷款而抵押财产; (2) 个别出售公司财产(不是出售整个企业); (3) 聘用和解雇雇员和代理人; (4) 起诉和应诉; (5) 支付奖金和退休金给雇员和前雇员。
1984年《香港公司条例(修正)》为在该条例实施后组建的公司简化了隐含权力的概念。 根据第5条第5款,此类公司除非在其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中有明示排除或修改,均被视为具有在该条例附件7所列举的全部权力。在宗旨条款中,即使明示规定了公司的附属权力,在公司的主要宗旨未能适用时,附属权力亦归于无效。最常见的解决办法是在章程大纲中增加一条款,规定章程大纲的各条款均包含一个独立的主要宗旨。
公司成员(股东)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必须表明其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如果是董事、经理负无限责任的有限公司,还必须载明上述人员的无限责任。即使名称被允许免除" Limited "的有限公司,在此条款中也应表明其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如果是保证有限公司,还应规定有关保证的细节,包括各成员在公司结业时(作为成员时)保证缴付公司的数额。公司如在某成员终止其成员资格的一年内结业,该成员对其终止成员资格前公司发生的债务、公司结业的费用以及成员间捐助权利的评估费用仍应承担缴付责任。上述成员或前成员在公司结业时应缴付的数额,可规定以一定的数额为限。无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可不规定公司成员的无限责任。然而,如果无限公司重新登记为有限公司,应在其章程大纲中作出有关成员责任的规定。
公司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应载明公司拟注册的授权股本总额、股份的划分方法及股票的票面价值。例如规定,授权股本总额为一千港元,分为一百股,每股十港元。 章程大纲的签署人至少应认缴一股。各签署人应与其名字相对应,记载其认缴的股份数。组织条款(the association clause) 组织条款是章程大纲的最后条款。章程大纲的签署人(两人以上)应在此条款中表明其拟分别缴付的股份数额并宣称其组成为公司的意愿。签署人应在证人出席的情况下分别签署此条款。证人也应以合法的形式签署并表明其职务和地址,以示证实。
其它条款
除上述法定条款外,在公司章程大纲中可规定其它条款。在一般情况下,此类条款可通过特别决议予以修改,但也可能作出不准许修改的特别规定。此类条款最常用于规定不同种类股份的特别权利。由于章程大纲的效力优于章程细则,此类条款的规定如与章程细则抵触,仍具有法律效力。
章程细则的内容及其修改
章程细则的内容
章程细则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内部规则,调整有关成员的权利、董事的权力与义务、红利分配以及利润资本化等事项。如果公司股份分为不同种类,也规定于章程细则。
公司条例未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其章程细则。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公司未登记其章程细则,将被推定为《公司条例》附件一表A的章程细则模板适用于该公司。为了保持选择适用该模板条款的灵活性,公司通常都登记其章程细则。如果公司的章程细则未明确排除或修改该模板中的规则,这些规则将是适用的。如果公司不采用该模板,应在其章程细则第1条具体规定。
《香港公司条例》附件一表A第二部分,即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模板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模板除第24条(有关股份转让)之外,适用于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外,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细则应包括《香港公司条例》第29条第1款的规定。章程细则的修改
《香港公司条例》第13条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大纲的条件,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修改其章程细则的规定。任何修改均被视同包含于在公司注册署登记的公司章程细则,需要通过特别决议才能再作修改。在第13条中对修改章程细则的唯一限制是,禁止公司作出任何影响不同股份权利的修改或添加。这显然是为了保护特定种类股份的持有者,因为他们可能不具有足以否决特别决议的表决权。法院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限制公司对其章程细则的修改。例如,法院可责令公司修改其章程细则以防止对小股东的压迫,公司不能在其后通过特别决议再次修改其章程细则,撤销原有按院要求所作的修改。法院还可在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以不符合公司成员的整体利益,宣布公司对章程细则的修改无效。在实践中,法院将允许公司对章程细则所作的绝大多数修改,因为它推定,公司管理人员最了解公司的利益。然而,允许公司以不充分理由逐其成员的章程细则条款,可能被法院否定。
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的法律效力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23条,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一经登记,对公司和公司成员均具 约束力。公司各成员,无论是否是章程大纲的签署者,均受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约束。
这种法定合同具有如下效力:
(1) 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在公司和各成员之间构成了合同,产生两方面的后果,即各成员通过章程细则的规定受到公司的约束,公司本身也受到各成员的约束;
(2) 各成员在同其它成员的关系方面受到了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约束。因此,如果某成员未能遵守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的规定,其它成员可对该成员起诉,不必要求公司代表其起诉;
(3) 第三人即使以不同的资格作为成员,也不具有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权利。 因此,在章程细则中有关董事酬金的规定,在董事成为公司成员的情况下,不能由该董事执行。此类规定只有在同该董事签署的合同中有明示或默示规定的情况下,才是可执行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办理香港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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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证现在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怎么做?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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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的变更需要准备好哪些资料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税务登记证变更资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和非工商登记变更两个内容。
1.对变更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核算形式、辖区间变更地址等事项,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清税清票及进行税务检查。
2.对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理由”栏填写变更事项,在“备注”栏填写“认定事项变更”,重新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一并换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所有出口退(免)税企业在办理CTAIS内容变更时,如变更涉及上表中的进出口业务,需同时填写《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或《出口企业退税帐户确认书》(变更银行帐号)等相关表格及时办理进出口业务的相应变更手续。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变更资料”,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税务登记证变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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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的一家公司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变更,如何办理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深圳市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开业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经由工商登记而设立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时,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通常简称为开业登记或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提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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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合资公司需要哪些资料?如何注册一家合资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注册需要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设立的方式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改建(改制)设立和新建(投资)设立两种。实践中普遍采取的是改建设立方式,即原有的国有企业依法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设立方式是指国家投资者单独重新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可参照《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中的条款操作。
二、设立的条件
《公司法》并没有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做出特别规定。因此,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进行。《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五项条件。
一是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单一投资主体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国家投资者应当依照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等改革原则,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与其投资主体之间不应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被投资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国家投资者基于出资者的地位,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指挥和干预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活动。
二是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本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其出资数额大都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投资者必须在公司注册登记前,缴足其全部出资。其中,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核实资产和评估资产价值,并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
三是制定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批准。公司章程是国有独资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准则,对公司和公司的出资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都具有约束力。
四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司名称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五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任何一个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国有独资公司也不例外。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范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范围实际上就是指国有经济的存在原因。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高风险物品等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物品,以克服外部不经济、规模不经济、经济不确定性等市场缺陷;二是在社会经济的特定时期,除提供上述物品外,还要提供与国家发展战略、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社会稳定等有关的部分私人物品,以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和顺利发展。以前的许多法律文件和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此已经有了明确表述: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公共物品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从现行政策看,“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主要指生产货币、法定纪念币、邮票、预防用生物制品、具有军事用途的核心产品和关键部件等产品的公司;“特定行业的公司”主要指自来水、煤气、供电、供热等城市公用事业,跨省电网、基本邮政和电信、铁路、国防工业、航天航空、核工业、石油开采、出口信用保险、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出版等行业的公司。
生产提供特殊产品或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问题是生产提供其他产品或行业的公司是否也可以有选择地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公司法》只是限定这两类特殊企业必须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而没有禁止或限制除上述两类特殊企业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从实践中看,国有企业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对既得利益格局触动最小,因而很多国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企业改制中更愿意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这种现象显然背离了改革国有企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初衷,使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极有可能仅仅成为一种形式上的改变。《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除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总体的公司;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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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好哪些资料?2016如何注册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注册公司所需要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
4、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原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6、股权转让协议;?
7、新股东会决议;?
8、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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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步骤以及需要的资料各是什么?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公司住所
(一)名词释义
公司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公司发出指令的业务中枢机构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章程载明的地点,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具有公示效力。
公司住所记载于公司章程,才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注册登记的必要事项之一。公司住所变更必须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
1、公司住所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
2、公司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
3、公司住所是确定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依据。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管理首先是地域管辖。企业没有固定住所,国家执法机关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4、公司住所是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经营场所
公司的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公司住所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
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的基本条件,厂房、店堂的大小是确定企业经营规模的依据之一。所以必须把住所和经营场所作为企业法人的主要登记事项。
三、两者的区别
1、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经营场所可泛指公司、企业的一切经营所使用的场所,明显要比公司住所的“登记”只准一处固定场所,这个范围广泛。
2、二者法律的内容不同
经营场所的其中一个中心场所“登记”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是可用于一般所有的经营日常的使用。而公司住所具有法定的民事、刑事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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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好哪些资料?注册公司的资料有什么?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写相应内容。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章程
变更以下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
变更名称:(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2)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
变更住所: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
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增加注册资本:(1)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2)以货币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3)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
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进行验证的报告。
减少注册资本:(1)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2)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
(3)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4)验资报告。
变更实收资本: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
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验证)。
变更出资方式:(1)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2)非货币出资变更为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货币出资变
更为非货币出资方式或非货币出资变更为其他非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变更出资时间:股东会决议。
股东转让股权:(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
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
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1)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1)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
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为股东决定)。
因增资或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管辖机关的:
步骤1、申请人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向迁出企业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
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步骤3、迁入地登记机关以电话方式通知企业持《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核驳手续)。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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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16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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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注册新公司前,需要先准备好资料,那么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新公司需要哪些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注册公司资本认缴制,即今后注册公司无需提交验资报,公司注册流程、费用及时间大大减少。
一、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开办公司”;
二、取消了首次出资比例限制,也就是说可以“零首付”;
三、取消了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四、取消了公司注册资金缴足出资的时限,可以大大提高公司股东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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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啊?注册公司要带什么资料去办理?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公司需要的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问:新企业所有证照办好以后,接下来第一步应该办什么?
答:应该到税务所办理企业税种核定和纳税申请
2、问:是不是所有的新办企业都要申请税种核定?
答:是的。如未申请核定,税务部门有权将其列入非正常户,并以行政处罚。
3、问:新办企业何时开始进行税务申报。
答:内资企业自税务登记证办出之日起,当月开始必须进行税务申报。
4、问:税务申报是否是有税收才申报,无税收就不用申报?
答:不是。只要开始申报,无论有无税收都要申报。如无税收时必须进行零申报。
5、问:每月的申报日期是什么时间?
答:每月的申报日期为1-15日(国定假日顺延),一般纳税人每月1-15日进行认证,抄、报税。
6、问:现在是否可以申请网上申报?
答:是的,并且直接进行转帐缴税。
7、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否可以选择:
答:目前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但是新办企业必定为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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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16年注册公司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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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就要事先准备好分公司注册所需要的一切资料。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分公司注册所需要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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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册公司一般需要准备好什么资料?如何注册一家香港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香港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企业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报关
5)账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6)要准备一份香港公司的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流程写下,告之税务局公司整个业务操作不涉及香港发生
针对海外利得申请税务局可能发出的反对,很重要一点需要公司把日常业务操作中的所有相关单据保留好,包括:参加展会的门票,收入支出发票,报关单据。这样可以保证之后的税务反对回复更顺利申请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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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分公司做变更地址需要带齐什么资料去办理业务?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分公司变更地址需要的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迁移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迁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公司新地址的住所证明;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6)变更地址涉及环境和安全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如因变更地址而改变登记机关的,则先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迁档手续后再向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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