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流程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现在也可以在网上申请注册商标了,那申请商标的流程怎么做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网上申请商标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7年2月起,我国商标局对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进行限制)。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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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网上申请商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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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申请注册品牌商标应该怎么做呢?注册品牌商标有什么要求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申请品牌商标注册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检索:
1、国内申请人向本公司代理人员提供申请商标注册之图样待查新检索;
2、填写表格交纳检索费用:
3、检索(10天)结果不具法律效力(近3-6个月的新申请无法查出),经初步筛选申请人自行决定申请与否。
(二)、申请注册:
申请注册商标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单位提供),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时提供);
2、申请商标图样一式10份(彩色11份)(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小图样1份(约2 ×4厘米大小);
3、与本公司签定委托合同,交纳申请注册费用(官费及代理费);
4、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委托人一栏中盖章,不必填写;
5、需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清单,须照抄商标国际分类表中的标准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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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申请注册商标是很常见的,那么注册商标有什么流程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杭州申请商标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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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怎么申请注册商标呢?网上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网上申请注册商标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以自然人名义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名义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三)以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登记的名义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名义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四)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
(五)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
(六)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
(七)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
(八)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标申请人参照本项规定办理;
(九)其它暂不宜采用网上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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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商标的注册应该怎么走流程呢?公司注册商标的流程有哪些步骤?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品牌名的亲和力要浓
那么是不是只要品牌名有了较好的传播力,品牌就能很好的传播出去呢?同样是国际知名香皂品牌,同样有传播力很强的品牌名,舒肤佳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与力士就显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差异;同样是治疗更年期综合症,太太静心口服液却异军突起、后来者居上,赢得了更多的市场分额。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除了品牌名的传播力因素之外,这里面还有一个品牌名亲和力的问题。品牌名的亲和力取决于品牌名称用词的风格、特征、倾向等因素。力士这个品牌名虽然传播力强,但在亲和力上却远不如舒肤佳来得直接。力士给人的感觉生硬、男性化,但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在家庭中采购香皂的大多数是家庭主妇,因此力士这一名称和目标消费者的喜好显然是格格不入的。而舒肤佳则不同,这一名词首先给人的感觉是倾向于中性化的用语,它不但更广泛的贴合了目标消费者的偏好,而且,通过强调“舒”和“佳”两大焦点,给人以使用后会全身舒爽的联想,因此其亲和力更强。所以,在给品牌命名时,不但要注意品牌名的传播力因素,而且同时也要注意把握品牌名的亲和力因素,只有这样才能使品牌的传播达到最佳效果。
(二)品牌名的保护性要好
一直以来,我们的市场中都不乏处心积虑的市场追随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是所谓追随者的竞争策略。他们有着敏锐的商业嗅觉,时时都在打探着钻营的机会,而企业不注意保护自己的品牌名恰恰就给他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因此,在给品牌命名时,企业有必要考虑品牌名的保护性,最好采用注册商品名来给产品命名。脑白金、泰诺、曲美这些成功的品牌都是以注册商品名来给产品命名的,而消炎药利君沙不但用注册商品名给产品命名,而且为了防止相似品牌的出现,还进行了与注册商品名的近似注册,以全面保护品牌不受侵犯。所以,给品牌命名不能只讲传播力、亲和力,能否不被仿效、侵犯也是品牌命名重中之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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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应该如何办理申请?驰名商标的申请有何途径?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如何申请”,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我国以国际上通行的“被动认定”、“个案认定”为认定原则,确立了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条途径,确定认定机关只有两个:1、国家工商局总局(含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2、法院,具体申请途径如下:
(一)在商标异议中申请
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先行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如果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提出该商标可能构成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同时申请认定自己是驰名商标。这种方式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获得批准,申请费用比较低。但是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在公告期内。
申请机关:国家商标局
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在公告期中,该公告的商标一般要求和要申请的驰名商标不是同一类。
(二)在商标争议中申请
商标争议是指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因为有些法律规定的原因,别人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提出撤销的过程中,同时可以提出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这种方式和前一种方式不同的是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前提条件是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注册商标,已经在其他类别获得注册,并且在五年的争议期内。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注册商标,并且在五年的争议期内,这样的情况一般是很少的。
(三)在商标管理中申请
“哪个商标如果被假冒,那么反映该商标是畅销的。”正是基于这点,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发现侵犯这个商标商标权的行为比较多,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申请机关:省、市两级地方工商局和国家商标局
这种方式最为麻烦,一般要先向地区一级的工商局提出申请,然后再报送省级工商局,在由省工商局报送到国家商标局,最后是由国家商标局来认定是否是驰名商标,如果是县级工商局查处的假冒行为,涉及的机关更多,每一级的工商局都要一道道通过,中间环节比较多时间也比较长,最少要一年的时间。
(四)在诉讼案件中认定
法院的判决认定驰名商标,简便、成本低廉、容易操作,通过法院认定驰名商标越来越成为最常使用的方式。
申请机关:法院
法院一般在这两类案件中可以认定:1、驰名商标的名称被他人注册为域名,2、驰名商标被他人侵权使用,这个使用一般要求是在不同类别的商标上使用,如果是同类商品容易被认定为是商标侵权,而不能依据该案件申请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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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注册驰名商标?以及保护驰名商标又应该怎么做?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的申请与保护”,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驰名商标是指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属于一种无形资产,它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良品种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完美结合物,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为企业所共识。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为了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企业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请求不予注册他人商标的同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如果企业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不当的商标的同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则应当在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五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利如果被他人侵犯,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申请法院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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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申请有什么条件吗?如何保护驰名商标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被告使用的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原告驰名商标,构成侵犯商标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判决禁止被告使用该商标,但被告的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
(一)已经超过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请求撤销期限的;
(二)被告提出注册申请时,原告的商标并不驰名的。
当事人请求保护的未注册驰名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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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准备好哪些资料?保护好驰名商标又应该怎么做?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申请驰名商标资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这里的“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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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驰名商标有什么方法,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驰名商标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护”,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对于被驳回的商标, 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对于提起驳回复审程序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
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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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应该怎么做?如何申请驰名商标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驰名商标申请”,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驰名商标是指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属于一种无形资产,它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良品种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完美结合物,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为企业所共识。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为了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企业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请求不予注册他人商标的同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如果企业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不当的商标的同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则应当在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五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利如果被他人侵犯,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申请法院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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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驰名商标应该怎么做好呢?注册商标的流程怎么走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申请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商标法没有规定驰名商标的形式要件,给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门留出了很大的裁量空间,也出了一个难题。那么驰名商标是否必须具备形式要件﹖考虑到以下三个现实因素,驰名商标必须同时具备形式要件:
首先,商标法规定的驰名商标实质要件或要素过于抽象和笼统,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和把握;
其次,确定形式要件可以防止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维护良好的执法秩序;
再次,确定形式要件可以保障驰名商标的相对稳定性,使得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至于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的关系,实质要件是驰名商标构成的事实条件,形式要件是驰名商标构成的法律条件,二者不可偏颇。如果过分强调实质要件而轻视甚至忽视形式要件,容易导致法律秩序的混乱;反之,如果过分强调形式要件而不尊重实质要件,则会背离驰名商标保护的宗旨,走向程序主义或虚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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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申请需要多少钱呢?申请驰名商标的费用贵吗?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申请费用”,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驰名商标是指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属于一种无形资产,它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良品种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完美结合物,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为企业所共识。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为了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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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企业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请求不予注册他人商标的同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如果企业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不当的商标的同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则应当在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五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利如果被他人侵犯,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申请法院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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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这里的“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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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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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如何办理驰名商标的注册呢?有什么流程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福建省申请驰名商标”,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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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如何申请注册驰名商标呢?注册驰名商标的流程又是怎样?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2016中国驰名商标申请”,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系争商标,但对属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撤销系争商标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判定系争商标申请人是否具有恶意可考虑下列因素:
(1)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
(2)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
(3)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发生其他纠纷,可知晓该驰名商标;
(4)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内部人员往来关系;
(5)系争商标申请人注册后具有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利用驰名商标的声誉和影响力进行误导宣传,胁迫驰名商标所有人与其进行贸易合作,向驰名商标所有人或者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或者侵权赔偿金等行为;
(6)驰名商标具有较强独创性;
(7)其他可以认定为恶意的情形。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中国驰名商标申请”,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2016中国驰名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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