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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的国家,希望大家喜欢。
德国老年人的生活主要靠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人寿保险来保障。这些保险号称为老年人生活保障的三大支柱,其实,三者中以法定养老保险最为重要,其他两种保险对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只起补充作用。
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创始于19世纪末。职工必须按月交纳保险费,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起初养老金是固定不变的,若遇到通货膨胀,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就会下降。1957年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以便让老年人也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从此,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随着全国工资水平的提高而增加。根据现行法律,每个职工参加法定养老保险。保险费占工资的19%,按月交纳,职工和雇主各付一半。这些保险费用支付退休者的养老金,不足部分由联邦政府从财政开支中补助。
管理法定养老金的保险机构分为几种:各州的机构专为工人保险,联邦有一机构专为职员保险,还有几个行业性的保险机构。这些机构是历史形成的,它们都具有半官方性质,各机构关于养老保险的条件完全相同。
根据规定,男女职工都应在65岁退休,工龄长于35年的可于63岁退休,矿工和失业者可提前到60岁退休,女职工最早可在60岁退休。但早退一个月,养老金少千分之三,也就是说,63岁退休的人,每月养老金比65岁退的人少7.2%,60岁退休的妇女比65岁退休者养老金少18%。
他们退休后,每月可领到养老金。养老金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职工投保时间的长短和原先工资的高低。一个有40年投保时间的退休职工,平均每月可领到相当于净工资的约63%的养老金;有45年投保时间的,平均每月可领到相当于净工资的约70%的养老金。退休职工去世后。其配偶一般可继续领取60%的养老金。近年来,由于德国人口的老龄化,养老金支出大为增加,职工、企业和国家财政的负担越来越重。有鉴于此,联邦已通过了养老金改革方案,从2012年起职工的退休年龄每年延长一个月,直到逐渐提高到67岁,以节省养老金开支。
企业养老保险是由各企业举办的一种福利。大约三分之二的职工享有这项福利。这项福利的费用完全由企业负担,企业一般把这笔费用存入保险机构。职工退休后每月可领到企业养老金。其数量各企业不同,一般来说,企业养老金相当于净工资的4%左右。这对于退休职工来说,是一笔补充的经济收入。企业养老金制度19世纪时就已在一些企业实行,主要是为了鼓励职工安心在本企业工作,辞职的职工就享受不到这项福利。为了纠正这一偏向,1974年联邦通过法律,规定凡是35岁以上,参加本企业养老保险至少10年的职工即使辞职离开企业,退休后仍可领取这份企业养老金。为了防止企业破产致使职工的企业养老金落空,所有的企业养老保险都必须参加全国的保险基金,以受到保护。
私人人寿保险由职工自愿在商业性的保险公司投保。他们每月交纳一定的保险费,投保到65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就按约付给其家属保险金。若65岁时本人还健在,则可从保险公司领到一次性的或按月付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既具有保险保障,又具有储蓄性质的保险,对老年人来说也是一笔补充的经济收入。所以参加人寿保险的职工相当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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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很好奇:一家创业公司要如何建立管理的制度?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如何建立管理制度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风险控制制度是期货市场稳健运行的重要保证。为了使期货市场平稳运行,防止市场操纵行为,期货交易所必须针对相关交易品种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大连商品交易所通过借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和东京谷物商品交易所(TGE)———目前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两大玉米期货市场风险控制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玉米现货市场状况以及目前大豆期货合约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制定了玉米期货合约风险控制制度。
严格保证金制度
所对玉米期货合约采用了较为严格的保证金制度,玉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当玉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后,分交易时间段逐步提高玉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此后每五个交易日增加5%。交易所逐级提高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既能引导投资者转向远期合约进行交易,还能提高拟进行实物交割的投资者履约能力,避免交割月份合约出现较大风险。玉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合约交易保证金提高至合约价值的30%,用以抵偿投资者或会员因交割违约而需要支付的5%违约金和征购、竞卖中25%的溢折价损失。
玉米期货合约还根据合约持仓量调整交易保证金。玉米期货合约持仓量超过60万手时,保证金水平由合约价值的5%提高至8%。此后持仓量每增加10万手,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相应提高1%。将玉米期货合约提高保证金的持仓基数设定为60万手,既可以满足玉米合约上市初期的交易规模,又为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留下了一定空间。
实行限仓制度
所从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角度考虑,并结合大豆期货合约限仓制度相关规定,根据合约不同交易时间段对玉米期货合约实施持仓限量控制。同时,在参考目前大豆期货合约限仓制度确定玉米期货合约限仓数额时,对相应一般月份及临近交割月份限仓数值作了向上调整,以与玉米较大现货规模相匹配。
在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以前的月份)期间,在合约单边持仓量达到15万手前,合约限仓数额按绝对量控制。根据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持仓比例为单边持仓20%、10%和5%的原则,其在玉米期货合约持仓量小于15万手时,持仓限量分别为3万手、1.5万手和7500手。在玉米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交割月份期间,合约限仓数额按绝对量控制。
强行平仓制度
因所采用的是与CBOT相同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因此对于玉米期货合约强行平仓制度采取接近于CBOT的做法。玉米期货在两种情况下将进行强行平仓:一是因会员或客户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二是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时限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开市后第一节交易时间内。若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交易所强制执行。因结算准备金不足而被要求强行平仓的会员,在其交易保证金补足前,交易所将禁止其开仓交易。
涨跌停板制度
为了同保证金制度相配套,大连商品交易所制定玉米合约涨跌停板制度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应能够满足价格波动需要;二是涨跌停板幅度应略小于保证金标准,以有效地控制当日价格波动风险;三是尽量避免连续3个同方向涨跌停板的出现;四是当市场价格连续出现3个同方向涨跌停板时,可采取强制减仓等风险处理措施。
玉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上市合约及进入交割月份后的合约的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当连续出现同方向三个涨跌停板时,涨跌停板幅度保持4%不变,相应保证金比例调整为6%和7%。
大户报告制度
由于我国期货交易采用的是电子化交易,交易所对会员及客户一般交易信息基本掌握。根据这一特点,交易所把大户报告重点放在客户方面,并适度提高了大户报告的总体持仓水平。同时,在对以往交易数据进行大量分析基础上,根据合约不同交易时段调整要求报告的持仓水平。在客户相关现货交易及资金情况等方面,借鉴了美国大户报告内容。
创业公司如何建立制度
都说小企业无管理,不能让制度束缚了手脚,因为小企业要核心是要抓收入,也有人说规范化要从公司规模小的时候开始建立,到底该在多大规模的时候进行流程和制度的规范化?如何建立制度?在建立制度是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可以借鉴的案例?
对于创业公司到底在多大规模的时候进行流程和制度的规范化的问题,很难归结出统一的规范,不同的创业公司在规模、结构、管理团队风格、业务复杂度和核心人员能力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制度和流程规范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企业更有效的成长。
通过多年的企业管理实践和帮助中小型企业成长的经验,我认为是否建立规范化制度和流程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创业公司的商业成长关键驱动力(Thekeydriversofbusinessgrowth),或商业模式的核心要素。
比方说,一家10人的IT创业公司和一家100人的零售服务企业对于流程化和制度化的进程就会有不同的理解。IT公司的商业成长关键驱动力在于创新力,在于产品开发和人员的激励,所以制度和流程的规范化可能不会在一开始就成为重点,过于规范的制度和流程反倒可能会限制员工的创造性。而零售服务型企业的关键驱动力则是围绕着销售能力的关键业绩指标,在于服务的质量和流程以及人员的能力,所以相对于IT公司来说,制度和流程的规范化可能会早一点地进入管理者的战略视野。
一旦我们对成长关键驱动力有了准确的理解,那么该在什么时候进行流程和制度的规范化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比如对于新兴的电子商务平台来说,其核心的商业成长驱动力在于优秀的线下物流体验,那么从一开始,包括信息化平台在内的供应链管理制度与流程,成为这类企业关注的重点,这些要从开始就要做到规范化。
另外,一个创业公司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制度和流程的建立有不同的侧重点。在企业的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各个不同阶段,每个阶段的任务不一样,对制度的要求也不同。
在初创阶段的核心任务是最大程度地激励员工、开发产品和吸引潜在顾客,聚焦于“创新式成长”,关键在于创业团队的“人治”,所以制度的和流程的规范化可能主要存在于基本的公司制度,比方说研发制度、生产流程管理制度等。
而在生存立足阶段,聚焦于“引导式成长”。关键在于固化完善核心流程和制度,特别是关于质量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
而在成功阶段,则聚焦于追求持续的增长,在这个阶段,公司开始有了清晰的组织结构,有了各种功能业务部门,所以制度和流程将着眼于如何更有效地发挥每个部门的协调效应,会更注重于像组织流程、风险管理、营销管理等。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创始人一般都会在早期对公司采取较大的控制,他们对成功的自信,对战略方向的把握,对员工的激励等对于创业公司的早期生存是非常重要的成功因素。像华为的任正非和苹果的乔布斯,都是最典型的例子。这样的好处是便于实施创始人的愿景,更快地捕捉瞬间即逝的商业机会,更好地执行既定的计划。但一旦太控制就有可能遏制了公司内部其他员工创造性的发挥,打击到核心人员的创新激情,同时也有可能由于创始人的一意孤行,导致整个公司的发展停滞。
毕竟像乔布斯那样的商业天才,还是极少的。所以我的建议是在早期依靠创始人的权威(leadbyauthority)迅速开局。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务的壮大,逐步借助于团队和能力的管理(leadbyteamandcompetency)。
有一些核心的事务,创始人必须亲力亲为,确保公司战略方向的正确和执行的有效。在这其中,最需要创始人掌控的是产品和招聘。产品是公司的灵魂,同时产品也是公司内最难以完成的工作,需要了解的信息和协调的利益太多,而创始人基于其为客户解决问题、增添价值的创业热情,往往是最了解客户需求,最能把握市场趋势的,例如苹果、亚马逊、腾讯等公司的创始人皆牢牢把控产品,通过“人治”确保产品的领先。招聘则与产品相辅相成,其好坏直接决定了创业公司能否找到合适的人来执行战略。总结来讲,在关乎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务中,需要坚持创始人的“人治”,而涉及日常运营的事务,则可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制度和流程进行管理,即所谓“抓大放小”。
最终的宗旨是: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企业管理的需要,以目标为导向。对于创业型企业,其早期目标非常明显,就是在存活中寻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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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管理制度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团队管理制度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摇膝抖腿
很多人一坐下来就不安分,不摇摇膝盖、抖抖腿就不自在,先不说雅观的问题,熟不知这样的小动作已经暴露了你的性格弱点。一个人爱抖腿,说明他内心个性不定,在为人处事和花钱方面都欠成熟。没准,你的钱财就是在这一摇一抖中流失不见的,所以还是hold住吧!
2、唉声叹气
有没发现:身边有不少朋友老是无缘无故的叹气,其实也没遇上什么不顺心的事儿,就是习惯性的“唉唉唉…”,有种打不散吹不走的负能量在作祟。如果一个人长期被负能量包围,你觉得财神爷有理由来光顾吗?
3、频吐口水
有些人在公共场合吐口水都能吐出一场戏,开吐前地动山河的酝酿,等痰到了嗓子眼则骤然停止,紧接着好一股铿锵有力粘痰飞射而出!真的够了…何况从风水的角度来说,随意吐口水是散财的预兆。
4、常皱眉头
眉头是一个人的意念中心,时常皱眉说明你的内心紧张烦闷,不得放松。长此已久,会给人戾气深重之感,好人缘恐怕自然只能擦肩了。人缘差,事业必定寸步难行,钱财进不来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儿。
5、蹲着吃饭
你见过几个有钱人是蹲着吃饭的,当然这里我们不攻击因为省时间而无奈选择此举的广大劳动人民。但要知道,吃乃福气之兆,吃相太寒碜,福气当然不会光临喽。
6、剔牙不遮
好些人嫌麻烦,剔牙的时候不加遮挡,这样个人修为上既有欠佳外,在风水上也是漏财之相。嘴巴代表人的财库,财库张而不闭,就别指望财神来临了,穷神到时挺爱上门来“挖宝”的。
7、吃饭吧唧嘴
别以为胃口好就可以吃饭吧唧嘴,用家里老人的话说:吃饭吧唧嘴就是穷酸相!所以,原谅你爸小时候看你吧唧嘴时赏给你的耳光吧,一切为了你将来能富裕点儿,用心良苦。
8、头先过步
就是走路的时候头在前头,而脚却跟在后头。实际上,这种人的个性很急躁、做事鲁莽。但钱财的事儿是急不了的,急的话,赚得多掉的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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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AB角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实施范围: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机关各处室、局(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各岗位的A(主办)、B(协办)角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应职责。 第四条 A角责任人离岗前,必须主动向B角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在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A角的岗位职责,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移交A角。 第五条 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处理,确保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六条 AB角责任人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的,要报送分管厅领导批准,并及时予以更正和公布。 第七条 AB角责任人履行AB角工作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 挂钩。 第八条 AB角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因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19号)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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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承诺制度 |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推动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内容 (一)实行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依法办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服务对象公开政策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责任人员、公开办事结果。 (三)坚持文明接待制度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实行“三一四有”,即: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谢绝单位和个人直接到工作人员家中申办有关业务。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设立厅长电子信箱和热线电话,热心答疑解惑,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四)实行政务大厅受理制度 机关各处室、局的所有审批、管理事项,均需在政务大厅受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全部实行挂牌服务。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接受投诉、监督的部门或岗位。 (五)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 各处室、局(单位)要严格实行“集中受理、统一对外、内部协作、限时办结”和“一个窗口”对外,“内转外不转”的“一站式”服务运行机制。凡涉及两个以上处室(单位)管理的事项,要进行联合办理。 (六)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06]19号)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监督检查 (一)驻厅监察室、厅办公室、厅人事处负责对各处室、局(单位)实施服务承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厅党组报告。检查结果作为单位工作考核和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发现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违反服务承诺规定的,可以向有关处室、局(单位)投诉,也可以直接向驻厅监察室投诉。接到投诉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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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根据立法规定,理论将其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民法保护。第二类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劳动法保护。第三类是行政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行政法保护。第四类是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刑法保护。
依据民法保护制度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对外经济交往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交往,就不能进行交易,企业作为营利组织的目的就不能实现,所以,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经济交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也正因为交往的存在,所以伴生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克服这种风险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合同,即不管从事何种交往行为,只要存在企业商业秘密有泄露的可能,就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而合同保护则是民法保护的主要手段。现列举几种主要的合同制度保护方法,供企业参考。
(1)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技术秘密共同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同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归合作开发各方共有,因此,共有各方均有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
(2)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秘密,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技术秘密归研究开发人,即受托人所有。因此,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归归委托方所有,受托人负保密义务。
(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将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价款或者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许可的方式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变通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和混合许可等。不论签订何种方式的许可方式,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均要签订保密合同,或者是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保密条款。
(4)商务咨询及服务合同,企业在经营中遇到专门问题,可能求助于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如产品设计、生产、经营策略、企业形象设计、财务制度的建立及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上述机构在从事咨询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知悉企业的商业秘密,也有可能同时为竞争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所以非常有必要签订保密合同,或者在咨询合同或者服务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保密条款。但须特别注意的是,企业与上述机构大多签订书面的合同,也约定了保密条款。但这些合同均是事先由中介机构事先拟就的格式合同条款,对企业不利,特别是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大多比较笼统,对企业不利。如果不另行签订保密合同,也应对保密条款进行修改,使其更容易操作,公平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正式合同订立前的商业秘密合同,企业在进行技术转让、联合投资、企业购并等情形下,存在将企业的商业秘密交给相对方进行论证和评价,这时主合同是否签订尚不能确定,企业可以与相对方签订对商业秘密的评价合同,约定保密和不使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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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事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二、超时默认制度,是指申请人手续齐全有效的报批申请,承办人受理后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作出书面告知延期理由后,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作出决定的审批事项,将被视为默认审批事项,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审批单位承担。
三、承诺件办理时限向全社会公开,并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限时办结。承诺件的办理时间不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四、承办人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受理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明确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由受理人出具告知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补办的材料。
五、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以及发生“超时默认”行为的直接负责人,由监察机关按行政过错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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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限时办结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限时办结是指厅机关各处室、局及有关事业单位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其职责和承诺服务范围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和管理事项的咨询、申请、举报和申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承诺的时限及时办结的制度。 第三条 厅机关各处室、局及有关事业单位执行限时办结制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常办、勤政高效的原则,在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和管理事项时,要减化工作程序,减少中转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 第四条 厅机关各处室、局及有关事业单位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主要有: (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和登记事项; (三)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服务事项; (四)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 (五)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 (六)省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 (七)人大、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八)厅党组、厅务会、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九)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服务事项; (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举报、申诉事项; (十一)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第五条 厅机关各处室、局及有关事业单位需要限时办结的重大事项的办理时限,按如下情形确定: (一)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时限要求尽快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按照厅党组、厅务会、厅长办公会议决定或厅领导批示时限要求办理。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办、转办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时限要求尽快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性事务、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汇报。 (三)省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时限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交办、批办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应及时汇报办理的进展情况。 (四)厅党组、厅务会、厅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时限要求尽快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举报,申诉事项(包括各类信访件,省领导批转件、批评、意见,群众来信等)有明确时限的,按照时限尽快办理;没有明确时限的,要在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六)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最迟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作出书面答复。 (七)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能解答的应当场给予解答;解答不了或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应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问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对属各处室、局(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且符合政策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按程序能够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各处室、局(单位)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第七条 凡涉及两个以上处室、局(单位)管理的事项,要进行联合办理。 第八条 对本制度第六条所列需要限时办结的事务、事项及其办理时限,各处室、局(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示,以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未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相关事务、事项,引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产生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要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该处室、局(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违反政纪的要给予政纪处分;触 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未在承诺时限和确定时限内办结相关的事务、事项,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要追究该处室、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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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我们应该如何完善发展养老制度的时候,不妨来看看发达国家的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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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问负责制度 |
为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树立诚信、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基本要求 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处理或指引承办单位、处室或承办人的服务制度。 凡来人、来电话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第一个接触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被问询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制实施范围 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1、办事人前来办理有关事项或咨询有关政策、业务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内的,要及时、准确、耐心地予以办理或说明,不得拖延办理时间;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向办事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手续、要求等;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以内的,要将办事人指引到办理此项业务的处室、局(单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或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 2、办事人办理或咨询的业务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地予以说明。 3、办事人对我厅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并如实记录,然后根据职责分工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4、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领导或咨询有关部门后,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主动与有关方面联系沟通,并向办事人说明情况,给予指导帮助。 5、首问责任人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 四、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与纪律 l、首问责任制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驻厅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处室、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局(单位)落实首问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驻厅监察室监督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厅人事处要将落实首问责任制列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借故推拖、不当处理、态度恶劣,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机关形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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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次性告知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机关效能,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强化服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强化工作人员的行政效率意识,塑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按照规定即时办理核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对于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承办人要当场确定是否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及材料格式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的内容有: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本厅职权范围;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 (三)申请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规定数量、种类的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提供的行政许可或非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第四条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第五条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第六条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七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 申请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明确或情况特殊的,承办人要在第一时间请示有关领导,按照规定时限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 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第十条 不能正确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或因不负责任产生不良后果,一经举报查实,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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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测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2、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3、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用题型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
4、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用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四种。
5、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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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试卷及答案
2024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试卷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行测不包含公共基础知识。
行测分为五个模块,言语、常识、判断、数量、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知识分为法律、非法以及时政。
行测和公基是不同的,学了行测也不一定会做公基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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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及答案2023
2024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了解考情:备战国考前,去了解国考考情,有利于更好的制定备考的计划。
制定计划:根据国考考情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巩固基础:分模块学习,掌握理论知识,形成思维导图,为后续提高打下基础。
刷题提高:通过大量刷题,找到自己的薄弱环节,加强训练,提高解题速度和正确率。
冲刺阶段:做真题套卷,查漏补缺,提高做题速度和正确率。
此外,要明确目标,分阶段学习,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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