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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分公司办理是怎样的(推荐两篇)

随着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造步伐的加大,许多大企业经过合并、重组、改制后,取消了下属企业的法人地位,使之成为了分公司。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外资分公司办理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条件

分公司的登记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

具体内容为: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外资分公司流程:

查名→办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各部门所需材料:

查名

名称表(工商的表格)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分公司所需资料:(工商所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一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和2寸照片两张

复印件需盖公章(如工商有需要看原件还需带原件核对)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人身份复印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还要填一分申请表格

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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