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通用两篇】
为缓解就业压力,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难题,党中央、地方政府和高校都鼓励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肇庆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肇庆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要求及资料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十八周 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资料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
肇庆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肇庆工商局积极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积极组织各级登记注册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认真帮助肇庆市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的有关规定,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网站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明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后注明:“(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交上述规定的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