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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联合办税政策研究分析【通用4篇】

各地关于国地税联合办税有什么消息?为什么要进行国地税联合办税?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国地税联合办税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青岛:依托现代信息技术 实现涉税数据共享

近年来,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积极创造条件,夯实合作机制、拓宽合作范围、搭建合作渠道,全面加强业务协作,从制度、业务、技术层面全方位打造立体化的国地税合作框架,齐心协力推进全市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利用金税三期网络互访实现涉税数据共享,目前国地税共享的信息包括:税务登记、税种认定、代开发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税款征收入库等。2015年,双方联合开发了“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实现了国地税信用等级评价联合评定、联合公布。同年,两局搭建了 “青岛市国地税协作信息平台”,实现工作流自由配置和任务点对点推送,对于户籍变动类信息、税源监控类信息,实现跨区域、跨国地税的全面协作和协同治理。从2013年起,两局互联网办税厅均增加了对方网上办税厅的链接导航,纳税人可以在互联网上切换,享受虚拟办税厅“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便捷。

征管方面,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本着“谁先受理谁办理”的原则,实现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十一个方面的合作。纳税服务方面,两局积极加强纳税服务协作,联合打造便捷办税平台。自2004年以来,国地税双方在互设办税窗口、开展税务文化和宣传工作、拓展12366合作范围、举办税收政策培训、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以及发布纳税服务年报六个方面展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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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探索合作新途径 叫响合作新品牌

针对办税服务厅这一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前台和窗口,河南省国税局、地税局把工作的重点聚焦到办税服务厅合作上。他们联合制定加强办税服务厅合作的指导意见,在省级层面上统一要求。场地共建方面,条件成熟的,通过新、改、扩建方式共建,或共同进驻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同一区域。窗口合作方面,分三种模式同时推进:第一是“一窗全能”,国地税窗口完全融合,“一人受理,业务通办”;第二是“双人对桌”,“一个窗口、一次办结”;第三是在对方办税服务厅设办税窗口。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已开展合作的办税服务厅67个,约占所有基层县(区)局数量的1/3;互设窗口模式的办税窗口35个、双人对桌模式办税窗口32 个、一窗全能模式办税窗口45个。

与此同时,河南国税局、地税局扩宽渠道,在合作办税多样化上下实功。在联合培训辅导方面,部分省辖市局和县区局联合举办实体纳税人学堂,1月~5月共举办学堂300余期,35000余户次纳税人从中受益。在联合纳税信用管理方面,联合开展2014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签订税银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银行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树立纳税信用价值导向。在联合共建咨询热线方面,将共建12366热线作为2015年省局层面直接抓的8个项目之一。建成后两局热线将合署办公、共用平台、共同管理。

为什么要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

推行的背景

我国自1994年起,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分设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20多年来,国税地税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双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领域改革的全面推进,税收工作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收管理中出现了信息交换不顺畅、执法标准不统一、纳税人办税需要国税、地税“两头跑”等问题,影响了纳税服务质量、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执法公平。为此,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税务系统内推行。

省政府也十分关注和支持联合办税工作。郭树清省长作出指示:“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办税,好处甚多。应在全省推广”。孙伟常务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联合办税的具体工作措施,近期相关制度文件将制发全省实施。省政府的大办支持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合作工作规范》,为我省国地税广泛深入开展联合办税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法规依据。

推行的目的

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目的是促进国地税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以更好地履行各自法定职责,提升税收工作水平。

推行的历程

长期以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联合办税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实践。2006年,我省国地税局共同开发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国地税联合办证,既方便了纳税人,也提高了税务部门对税源的控管能力和执法水平。近年来,在联合办税服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税收宣传、联合税款征收等工作都进行了许多方面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地提高了税务机关服务水平和征管质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推行的意义

一、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和各类微观经济主体,更需要加快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统一服务规范,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衔接,拓展服务领域,全面促进国地税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例如,通过整合国地税办税服务资源,统筹利用国地税办税服务厅空间和接纳能力,集中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统一办税规范,减化办税流程,能够有效解决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找,以及重复排队、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通过联合宣传辅导、共建纳税人学堂等多项措施,共同解决纳税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涉税难题,能够更好地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p#副标题#e#

二、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提高征管效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总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税务部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加强管理协同、征管互助、信息共享,促进国地税机关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不断创新征管运行机制,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形成征管合力,降低征纳成本,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例如,通过委托代征、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等措施,能够解决国税部门代开发票过程中城建税、教育附加等附征税费的流失问题。同时,通过联合委托第三方代征税款,可以有效地借助社会力量提高国地税对社会零散税源的征管能力,实现零散税源国地税税费的同步缴纳,减少税源流失。

三、有利于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税务机关直接与千千万万纳税人打交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治税水平高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纳税人权利意识、参与意识与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充满期待。落实依法治税,必然要求税务机关公平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规范国地税执法标准,加强国地税执法协作,促进国地税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税方针,有利于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例如,通过统一执法尺度,联合税务检查,能够有效减少纳税人重复接受检查的负担,避免处理处罚标准不一,公平纳税人税收负担。通过提高信息共享水平、信息传递效率,联合进行风险管理、联合税务检查等,能够有效预防和化解税收风险、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促进依法纳税,从而为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关于推进基层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的思考

——对房县国地税联合办税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两个文件,根据意见精神,年初,成立房县国税局、房县地税局联合办税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联合办税协调会,多领域地开展合作,全面联手,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整合国税地税部门行政资源、提升行政效能、降低征管成本、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笔者就国地税联合办税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今后全面推进联合办税工作的建议谈一谈看法。

一、房县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作为全市国地税合作办税试点县,房县国税局、地税局本着从“一切有利于提高税收行政效能、一切有利于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出发,事先做好了组织领导、学习考察、实施办法、基础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起“联合办税、联合征管”的协作体系。

(一)召开了联合办税协调会议。由市国税局、地税局两个部门纳税服务科共同牵头,县国税地税局长、国税地税分管副局长;纳税服务科长、信息中心主任等业务部门参加,召开三次联合办税协调会议,研究联合办税办公、实施办法、驻员管理、办税程序等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联合办税工作顺利运行。

(二)成立了联合办税领导小组。为全面加强联合办税组织领导,成立由国税局、地税局局长任组长、国地税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纳税服务、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税局,国税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地税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协调指导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策划制定协作管理办法,确定具体工作流程等。

(三)多次外出进行了学习考察。于4月初,由县国地税分管副局长带领国地税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一行4人先后到孝感市云梦县国税局、应城市国税局考察了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成功经验作法;同时又到襄阳市开发区国税局、十堰市直属分局考察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情况。四个单位的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建设和联合办税程序的经验作法给予了学习和借鉴。

(四)建立了联合办税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符合纳税人实际需要的服务格局,整合资源和信息共享,改善办税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办税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税务窗口形象。建立完善了《房县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设立联合办税服务厅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日常管理、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六项联合办税管理事项。

(五)完成了联合办税基础建设。一是联合办税地址。设置在县国税局新建的办税服务厅,内设立单独的国税“综合服务窗口”和地税“综合服务窗口”,分别办理国、地税业务。办税服务厅标示为“房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税服务厅”;

二是建设了网络保障。综合征管系统网络分别接入对方机房,配置独立的交换机;三是配备了硬件配置。新建办税服务厅整齐美观,前台所需计算机及打印机等普通办公设备由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负责统一配置,专用设备由各单位自行配置。

二、加强基层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的建议

依照“稳妥推进,逐步深入”的原则,下步将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界定为:共管户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代开发票、货运发票代开及验证等办税业务事项。努力实现“服务互补、数据互补、管理互补”目标。

(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由县国税地税部门各自办理所辖管户的税务登记事宜,纯管户的税务登记证各自办理,共管户的税务登记证同步办理。对新办证纳税人,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按照“谁受理、谁办证、共同审核、各自录入”的原则,联合受理纳税人税务登记办理申请事项。纳税人只需到国、地税其中一个办税窗口申请,由受理窗口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核发盖有国税、地税公章的税务登记证件。

(二)联合办理申报结算。在纳税申报方式上,由县国税地税部门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各自的服务窗口分别受理相关业务;在税款缴纳方式上,由国税地税部门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企业税款入库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划缴,个体税款实行批量扣缴;在税款结算方式上,由国税地税部门实现的税收各自独立核算结报,互不交叉;在发票管理方式上,发票的发售、缴销、代开,均由各自的服务窗口负责办理。

(三)联合受理文书手续。由县国税地税部门服务窗口分别受理相关业务,自行进行资料传递,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

(四)联合公开咨询服务。在办税公开方式上,由县国税地税部门共同推进办税公开工作,对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等可共同公开的事项,由国税地税在办税服务厅内联合公开;对办税程序、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等需分别公开的事项,由国税地税在办税服务厅内单独公开;在咨询服务方式上,由县国税地税在办税厅内分别设置纳税咨询服务岗,并分别开展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导税服务工作。

(五)联合开展权益保护。国税地税部门通过联合成立“纳税人之家”、联合开展“双述双评”活动、联合进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共同征集纳税需求、建议,共同完善提高,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建立税收宣传教育基地、联合创办纳税人学校、联合组建青年志愿者纳税服务队;联合进行税法宣传,统一印发宣传资料,以国税地税人员交叉搭配的方式联合举行税法宣传咨询活动,这样既提升宣传效果及覆盖面,又降低税收宣传的运营成本。

(七)联合信誉等级评定。国税地税联合成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共同制订《共管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管理办法》,真实准确通报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和相关涉税信息,联合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进行A类纳税人的社会公告,联合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推荐年度纳税先进,营造依法纳税氛围,促进纳税遵从。

(八)联合加强税收管理。由国税地税部门各自派出人员成立税收征管专班,实行对零散税收从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定额核定、停复业管理、申报征收、典型调查、税务检查、注销登记等税收征管工作的联合管理,利用社会力量减少漏征漏管,提高零散税源的管理质效。

(九)联合开展纳税评估。成立国地税联合评估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联合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方法、解决开展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小组严格按照纳税评估工作程序和步骤,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口径、统一执法力度。在开展评估前,国地税评估小组进行比对分析,产生纳税差异户名单,确定评估对象;评估过程中共同开展案头评估和实地检查,联合评估实现国地双方以少量的人力投入化解征纳风险目的。

(十)联合实施入户检查。对涉及双方业务的重点纳税人,国地税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检查。双方检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在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按照责职分工,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国税地税部门应一起向其送达《稽查约谈通知书》,联合进行稽查约谈,并做好两份约谈记录,增强国税地税合力,消除差异,减少“多头入户”,减轻纳税人负担。

(十一)联合办税日常管理。由县国税地税部门进行全方位开展限时服务、提醒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实施统一的监督考核标准,包括考勤纪律、着装礼仪、服务用语、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内容。

(十二)联合办税管理办法。一是人员管理。对进驻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双重领导;对进厅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业务学习、纳税服务等的考核,由办税服务厅进行统一考核管理,考核结果次月初传递给双方纳税服务科;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通知对方办税服务厅负责人;二是业务管理。办税服务厅的业务管理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指定人员进行管理。在办税服务厅发生的所有涉税事宜由就地处理解决,处理结果传递给对方纳税服务科;三是费用管理。联合办税服务厅的一般费用,如水电费、卫生费等由所属国税局或地税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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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地税联合办税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在最近由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举办的网络发票企业税法课堂上,大连市花园口成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的肖会计说:“自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办税以来,双方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都有大幅度提高,展现了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让我们觉得办税过程更加透明了。”

据了解,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地税局整合资源,提高行政效能,开展联合办税,努力使工作更科学、更高效,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副局长崔健介绍,花园口经济区成立至今只有短短3年多的时间,凭借着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的优势区位以及良好的投资环境,大量的投资者纷至沓来。目前,很多企业处于筹建和试生产阶段,从大连市区或外地来办税的企业人员较多。以往,纳税人办理业务总要在国税、地税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办税成本很高。为此,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决定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方便纳税人。

去年税收宣传月期间,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地税局就召开了联合办税发布会,宣布在纳税服务、个体税收定额、纳税评估、欠税清理、税务检查、代开发票、税收政策宣传、税务信息共享八个方面积极开展联合办税。到目前为止,双方已完善了联合办税工作制度,在共同开展税收征管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使“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成为现实。如今,在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地税任意一个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同时办理国税、地税部门的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事项,办税成本明显降低。

涉税信息实现共享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总经济师唐峰说:“早在联合办税之初,国税、地税两部门就确定了联合办税的服务宗旨,即联合办税,热情方便;信息共享,保护权益;规范快捷,优化环境;以人为本,优质高效。”

前不久,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和地税局顺利完成了对某电器商行的信息比对。征管系统信息显示,地税部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而国税部门将其认定“正常开业户”。经税务人员核实后确认,该户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与地税部门税务人员沟通,造成企业“失去联络”。花园口经济区地税局最终清理了此条“非正常户”数据。

据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张风海介绍,国税、地税部门对数十条非正常户信息进行了信息交叉比对,将12户纳税人纳入正常管理,并对有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了处理。

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地税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定期交流税务登记中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信息,停、复业登记信息,非正常户信息等,力求遏制漏征漏管等现象的发生。

联合管理形成合力

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对双方共管户开展联合评估,共同进行实地调查。两部门共享税收违法案件线索,对评估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信息、违法手段和特点,及时向对方通报,在税源管理上形成合力。

某户钢铁公司从事钢结构房的施工建设,属于营业税的应税税种。同时,企业购进的钢构件需要缴纳增值税,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花园口经济区国税局的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企业在建造某项目时,全额按照营业税的3%的税率缴纳了税款。国税人员与地税人员进行了沟通协调,在计税基础准确的前提下,要保证不向纳税人重复征税。经两个局共同认定,准确划分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地税部门退还了多征的税款,最终企业调增增值税721万元。

欠税催缴工作一直是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难点,为了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花园口区国税局与地税局开展联合清欠工作。双方还召开会议,共同进行核定征收。对提出核定申请的企业,尤其是营业收入额过大的企业,两局在对其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实地到户查看账簿,全面细致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以审慎的态度开展税额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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