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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生委是什么级别(推荐5篇)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国务院常设机构,负责全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这是1981年3月6日,五届人大第十七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成立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家计生委级别介绍。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工作展望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实现中国社会、经济、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分,加强计划生育系统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是摆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国家计生委是什么级别?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内设机构21个,并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43名(含两委人员编制4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2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主要职责

国家计生委是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有关人口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宣传和服务工作。国家计生委的主要职责有:

——拟定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草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研究我国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定全国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国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围绕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编报中央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

——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国家计生委内设机构为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计划财务司、宣传教育司、科学技术司、人事司、国际合作司。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及县各级政府均设立了相应的计划生育组织机构。


国家计生委

工作问题

随着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由控制人口数量向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转移,对计划生育系统的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一)重视部署安排业务工作,忽视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

(二)重视完成任务的指标结果,忽视完成任务的工作方法和程序。

(三)重视硬件建设,忽视对干部的培训教育。

(四)重视人治,忽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

之所以存在以上这些问题,纠其原因,固然有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方面影响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在于主观认识。

人权保护

计划生育领域的人权保护及国际交流情况。国家通过立法来保障公民的生育权利。以宪法为主体、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劳动法、收养法等为辅的国家法律体系,把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婚姻家庭、生育、财产等方面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全面、系统地固定下来。法律不仅规定了公民依法享有生育权,而且享有不生育的自由、获得避孕节育服务、享受生育社会保险等权利。

中国政府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和方案,既坚持从本国的实际出发,又充分考虑和遵守历次国际人口会议确定的基本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把解决人口问题与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发展教育、改善医疗卫生水平、保护环境、增进家庭福利、提高妇女地位等结合起来,实施“少生快富”、“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计划生育与社区发展相结合”、“计划生育男性参与”、“生殖健康”等项目,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指导思想。从根本上说,中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案是为维护和实现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进而维护和实现世界普遍公认的基本人权。

国家计生委始终坚持国家指导和公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既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生育意愿,又考虑公民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

国家计生委要求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依法行政,要把行政执法和维护公民权利结合起来。国家计生委明确要求各级计划生育干部在执行公务时要做到“七个不准”,坚决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重视充分发挥包括计划生育协会、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支持这些团体监督和参与计划生育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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