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代理加盟合约(汇编三篇)
在加盟过程中,商业上的策略不是决定做什么,而是决定不做什么。但是想要获得成功,就得制定有效完整的合同,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服装代理加盟合约,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服装代理加盟合约1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将“xx”商号及商标权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释义
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服装;
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xx”商标、商号、外观设计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等。
二、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开设“xx”商号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
2、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号、商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xx”商号及商标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无权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4、甲方的授权非独家特许,甲方有权在同一地区或其他地区同时授予任何第三方特许经营。
三、代理加盟优惠
1、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甲方可为前十家代理加盟的受许人进行店面展示柜装修、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收银台等辅助材料等,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对享有优惠方案的受许人垫付70%的装修费用,但受许方须在店面装修开始前预先支付该费用30%后甲方开始安排施工;
本合同的乙方为本行政区域内第 家特许经营方,享有【 】不享有【 】该优惠方案;
2、享有上述优惠方案的受许人须连续经营“xx”品牌三年,如第二年提前终止,店内的所有货架等材料及配置归甲方所有,受许方已支付的装修款项作为使用的折旧费不再退回;如受许方继续经营,则受许人须在经营期的第二年及第三年的10月份前分两次结清余下甲方垫付的70%装修费用(即每年付清35%),甲方同意不收该笔费用的利息。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代理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加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义务:
(1)负责店内展示柜装潢、货架摆设、协助人员招聘工作;并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
(2)负责商品的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乙方配送;
(3)提供乙方成立“xx”连锁店时需由特许人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所代理加盟的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负责代理加盟的连锁店的人员招聘、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
(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所有代理加盟商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2、乙方义务
(1)按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2)乙方开业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3)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经营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服装;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服装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4)积极配合和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
(5)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缘说”所拥有的权益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六、特许代理加盟费、保证金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代理加盟费 元;代理加盟保证金 元;合计 元;
七、供货、配送、调换及运输
1、甲方对全国的所有的代理加盟商实行按商品零售价的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货物配送:乙方每次订货(包括首次订货)须预付甲方货款的30%,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应在收货当天结清余下货款,在商品无严重质量问题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退货;
3、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由公司销售监控部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
4、甲方每次发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调换货及调换货率:乙方的订货由甲方统一配送,乙方每批订货可享有10%的调换货率(包括甲方的首批发货),调换货期限为天,过期不予调换货(注:以发货时间为准);所有的调换货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全齐,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度货不可跨季度调换。
八、承诺及保证
1、甲方对xx连锁店的商号、商标、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代理加盟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本合同结算货款,且立即停止对乙方供货,甚至由此而产生的断货或被迫停止营业,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1、未按期结清货款或装修费;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未经甲方同意;
3、乙方擅自仿造“缘说”品牌自行生产并销售;
4、在代理加盟店中销售中夹杂其他品牌的服装。
十、退出机制及续签
1、乙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有意续签,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2、乙方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在退出后,形象货架可由甲方按三年折旧收回,第一年按50%折旧,第二年按30%折旧,第三年按15%折旧;
4、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退出的,甲方已收取的代理加盟保证金不再退回,如有未付清的货款乙方在退出前应一并结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p#副标题#e#
服装代理加盟合约2
甲方:
一. 授权特约经销地点及面积
甲方授权乙方 省 市 以专卖店形式特约经销甲方注册并拥有专利商标权“卓依尔”女装品牌时,其专卖店(专卖柜)面积为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且乙方具有独立使用权。
二. 特约经销品牌代理加盟金、履约保证金、及首批货款
1、 乙方在取得甲方授权经销卓依尔女装品牌时,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品牌履约保
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首批货款人民币50000元整。
2、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将乙方保证金转为货款;合同期未满乙方单方终止合同,
品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供货管理
通常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参加一年两次或三次的订货会,甲方负责提供定货会所需的资料和组织新货介绍,乙方必须在此规定内下妥定单。
四.形象店及形象专柜要求
甲方要求卓依尔专卖店或专柜的形象装修必须统一按甲方设计的形象进行装修,
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统一的全国零售价
甲方实行卓依尔女装全国统一管理、统一零售价、统一形象、统一销售策划。
六.供货及调货率、调换货期限
1.甲方对全国所有代理加盟商实行按零售价的3.8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新店开业,若首批货品由甲方全部配发,乙方可享受100%调换货率,追补换货率或订货换货率为20%。调换货期限为30天,经过审核换货率可根据书面申请进行调整。过期不予调换(注:以收发货日期为准)。乙方可自行挑货,或者授权甲方配货。
3.所有调换货品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齐全,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货不可跨季调换(即春夏货品不可调秋冬货品,秋冬货品也不可调换春夏货品)。所有调换货品只能以货换货,不可以退只可以换,更不可以退回货品将货款变为现金兑现。若退货品不调换其他款式或乙方认为无其他款合适调换,则甲方视乙方放弃调换货率,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寄回货品原路退回给乙方,且视为换货率结束。
4.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验收后如有质量问题,请当天以电话联系,且以书面传真给甲方详细款号、颜色、数量,必须在一周内将乙方认为有质量问题的货品返回甲方,若确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100%的调换。
5.乙方首批配货须按甲方当季货品样板齐色、齐码配齐所有品种,最低首批配货总额不少于折后价叁万元人民币。注(首批货款必须于发货前全部到达甲方帐号,否则不予发货)。
6.甲方同意乙方在原零售价格上调30%进行销售。
7.在乙方承担不了商场做活动的情况下,甲方会根据商场所提供的活动函进行让利,让利幅度为10%-15%。
8.甲方会在每个季季底做出适合的活动做为扶持,例如“压款代销”方案。
七.付款方式
1.现金付款,款到发货。
2.转帐付款,款到发货。
八.提货及运输方式及费用
1.甲方可代乙方发货,运输方式可由乙方自行选择,费用由乙方承担。
2.凡乙方所发货品必须进行全额保险,否则由此而发生货物遗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提货时须现场过磅,验明数量、重量、箱是否完好,若发现不够重量与数量,须在领货时办理证明手续并由运输部门出据证明,以便向运输公司索赔。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支持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手提购物袋、装修设计图、服装目录、本品牌专业画册和导购指南等文件及物品。
2.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的物品:特约经销牌、品牌标识、标准字、衣架、裙架、裤架、灯片、海报、模特布身、广告片等以及乙方要求代购物品。
十.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品牌履约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此合同,甲方立即停止给乙方供货,所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
1.此合同签约并交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上货时间可根据商场的装修情况而订上货时间。如乙方未能按此要求时间向甲方进货,又未书面申请说明正当理由,品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没有在双方约定的卓依尔专卖店或商场专柜销售,擅自改变经营场所未给甲方通知的。
3.自动仿制卓依尔款式自行生产并销售的。
4.在卓依尔专卖店中夹杂其它品牌服装销售者。
5.通过不正当渠道收购假冒卓依尔品牌服装进行销售者。
6.连续60天不进货又不申报原因者。
7.乙方平均每月进货不足贰万元者或连续六个月进货不足十万元者,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开设新代理加盟商。平均每月拿货额不足1.2万元,甲方将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补足每月进货额1.2万元,如乙方不予整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品牌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指定时间撤除甲方所有形象。
十一.合同续约
1.合同期满,乙方须续约者,需提前30天办理手续。
2.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甲方将保证金转为货款使用。期满后需带齐甲方法定证件(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拆掉原卓依尔专卖店或专卖柜标志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十二.合同期限壹年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签约地点
深圳市甲方公司办公室
十四.异议处理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同达不成共识任何一方可提请深圳市经济仲裁委员
会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规定。
十六.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签定合同之日即付品牌履约金,合同即生效。
十八.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此合同。
十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深圳市卓依尔服装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经 办 人: 法定代表:
工商银行帐号:
户 名: 经 办 人:
农业银行卡号:
户 名: 负责人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卡号:
户 名: 地 址:
与的
服装代理加盟合约3
甲 方:###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淀区民族学院 号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100089
乙 方:
身份证号(附复印件):
通信地址:
电 话:
传真:
为拓展“###”品牌系列用品的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为共同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市场秩序,就乙方经销甲方“###”服装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代理服装种类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经销“###”品牌系列用品。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月月 日止。
2、乙方如需要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签的,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代理协议。
第三条 销售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不包括网络),销售甲方生产的“###”品牌系列用品。乙方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或许可期限经营,乙方无权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代理权。
2、乙方不得擅自扩展销售区域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经销协议,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需扩展范围,需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且从新签订合同,乙方方可扩展。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乙方应在保证金扣除后十日内补足保证金全额,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4、如本协议期满终止的,甲、乙双方结清货款,并办理完交接手续之日起7日内,甲方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订货方式及指标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每批进货前须经甲方确认。乙方订货需提前十天进行,定制及加急商品订购执行甲方相关规定。乙方应与甲方业务人员确定发货时间然后向甲方发送书面的订货单,乙方应在订货单上加盖公章。订货单应注明:货品、编号、颜色、尺码、数量及发货时间和发货方法,如乙方需要特殊的包装、发货方式,应在订货单中注明。订单以网络订单或书面传真形式给甲方,并以甲方的出库单为据确认订单生效。
2、如甲方没有库存该种商品,则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发送货物所需的时间,待货物生产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办理托运手续。
3、由于乙方需要特殊的包装、发货渠道产生的费用、托运费及托运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乙双方在对货物的结算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4、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一年进货量不得低于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指定进货量60%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该区域的经销权或提高“###”服装用品的零售价规定的批发价。
5、面积为 平方米。
6、首批货款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货款,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且首批货款需于合同签署当日起九个月内消费完,否则剩余货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服装定价
1、 “###”服装用品的零售价格由甲方统一规定,甲方按“###”服装用品的零售价规定的批发价向乙方进行供货。其中体服系列服装(国产氨纶面料服装除外)甲方按零售价格的4.5折(不含税)供货给乙方;其它服装系列甲方按零售价格的5折(不含税)供货给乙方。特价商品或促销商品折扣由甲方另行制定。
2、在本合同期限内中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成本的提高对价格进行修改,并作为双方执行的标准。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1、甲方对乙方供货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由于乙方迟延汇款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白石桥支行
户名:###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0318400120102025716
第八条 货物运输
货物由甲方代办运输,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承运人后视为交付乙方,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货物验收
1、乙方提货时如发现包装破损等异常,必须凭甲方发货单当场验货,如货物本身没有受到损害则乙方应接受货物,如货物被损害的则应要求托运部门开具货损情况证明。
2、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逾期未验收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如乙方发现货品与甲方发货单不符时,应在3日内将差异情况在原甲方发货单和承运方单据上注明,并传真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
3、乙方如认为货物有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期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交付托运,寄回甲方。经甲方检验后确属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换,并向乙方支付因退换而造成的一定托运费用;如货物不属甲方服装《退货管理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货,乙方已支付的邮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服装的调换额度
在服装包装没有破损、服装质量没有改变的前提下,乙方可享受季度内进货额10%的调换额度,每季度调换一次,调换服装为前两个月及当月订购的服装;退换货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在经销期限内,满足乙方经甲方认可的定货和补货要求。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装的质量均符合质量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装因质量问题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
3、为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商誉,有权对乙方提出必要的营业标准和要求。
4、“###”品牌之经营中的一切有关“###”服装及相关灯箱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在乙方对店铺装修时为乙方提供相应指导。
5、甲方为实现总体的经营战略目标,有权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检查、考核。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的整改情况做出通过要求或继续整改。
6、甲方根据乙方城市级别、店铺面积、首批进货等相关因素,为乙方免费赠送开业宣传物料。
7、为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甲方对经营管理协议及执行标准、操作指南每年修订并与经销商签署,甲方对上述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8、甲方承诺按照服装标明的售后服务内容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以本人名义在签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的等相关手续并交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不具备经销条件并解除本合同。
2、乙方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店面照片、店铺详细地址、店铺周边环境、店内布置及服装陈列照片报甲方备案,以使甲方更好的实行管理。
3、乙方必须在申请经销代理权时,向甲方提交所属分销区域的市场营销报告,其报告内容应有:分销网点、市场分析、市场设计、销售目标值、资金运营计划等,乙方的报告应由甲方综合考查评估并确认。
4、乙方只能在本合同授权区域内建立甲方授权许可的一家经销店,组织服装分销,并须呈报甲方核准并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授权区域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5、协议有效期内,当季新品的零售价低于服装统一零售价的6.5折时,乙方需书面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和更优质的服务。
7、乙方享有不定期参加甲方举办的培训、代理加盟商研讨会及宣传促销活动的权利。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的有关标记,包括样式、外观、印花以及其他标记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事项。乙方承诺不擅自印刷甲方的商标标识及进行促销广告发布。
9、如属乙方的过错致服装受损的,甲方不予退换,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依法自行承担,该税费与甲方无关。
11、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再经营甲方服装,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并配合甲方正常交接,如乙方该种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2、乙方有权利在市场开发销售政策方面享受甲方的指导和建议。 13、乙方有权利在店面选址及店铺装修方面得到甲方的指导。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乙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商业秘密泄漏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彻底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责令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服装信誉和销售造成影响的;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规范运作,超范围经营的;
(3)代理期限内,乙方月/季度订货额未达到协议要求的订货额指标的。 (4)乙方擅自使用“###”商标及甲方企业的任何标记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事项;
(5)乙方擅自印刷甲方的商标标识及进行促销广告发布。 (6)乙方出现跨区供货、串货或生产销售仿冒甲方的服装。
(7)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以本人名义在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的等相关手续并交甲方备案的。
(8)如本协议签订一个月后(装修期除外)乙方未实际经营,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续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双方均应当按照如下原则和程序处理:双方已经确认的订单,继续履行完毕并办理财务结算;乙方向甲方返还代理授权书及有关证照复印件、甲方服装的宣传资料等。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协议首部记载内容为双方有效通讯方式。如果变更,应当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寄送函件,应以协议首部记载内容为准。因收件人过错导致函件无法送达的,包括拒收、退信或者无权利人代收等,函件寄出日视为送达收件人,相关不利后果由收件人承担。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市海淀区#p#副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