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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的加盟合约【通用三篇】

人生四大乐:青春活力,加盟有成,家庭和顺,邻里和谐。人生四大悲:病魔缠身,患得患失,重蹈覆辙,一事无成。想要加盟有成,在加盟时就要制定有效的加盟合约了。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特许经营的加盟合约,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特许经营的加盟合约1

甲方: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约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招商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XXXXXX招商”招商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约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XXXXXX”招商、商标、标志、商号及“XXXXXX”全套VI视觉系统、“XXXXXX”经营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约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XXXXXX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XXXXXX”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招商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招商专卖招商授权

2.1、 甲方招商乙方在 省 市 (县)区,开设“XXXXXX” 招商。

2.2、 在合约执行期间,招商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约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招商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约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招商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招商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约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招商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招商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约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并取消乙方在本合约规定区域内的招商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招商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招商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招商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招商加盟店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招商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招商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约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XXXXXX系列产品,并在合约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招商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招商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约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招商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招商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招商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XXXXXX”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招商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招商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约保证金。

第六条:招商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招商加盟政策,招商加盟费整 (¥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招商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约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约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招商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招商体系,达成全国所有招商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约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招商加盟店有确保招商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约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XXXXXX”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约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招商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约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约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约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约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约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约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约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约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约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约的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 方: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与的

特许经营的加盟合约2

合约编号:金盟字003号

招商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电话: 传真:

受许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前言:

1. 乙方认可甲方是“XXX”商号、“XXX牌”商标、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约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布的《商业招商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XXX”招商加盟店的招商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商授权

1. 甲方授权乙方开设在 省 市 路 号的店铺成为“XXX”招商加盟店,并颁发授权乙方招商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标、商号的授权书,专门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

2. 根据甲方的《“XXX”(招商经营)招商加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的“XXX”招商加盟店属于 类招商加盟店。

3. 乙方应在被授权经营地,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续经营“XXX”招商加盟店。

4. 甲方将招商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没有权利再自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招商权。

二、经营方式

1. 乙方必须在本合约签订之日起90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XXX”招商加盟店。如乙方在这个期限前未能办理好所有的经营证照,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约,并在乙方的招商加盟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招商加盟费及招商加盟保证金的余款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2.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负责一切投资、经营管理费用,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该招商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由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4. 乙方在经营“XXX”招商加盟店时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附件)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擅自更改。如对价格体系有异议的,可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除一定的保证金作为处罚并追究责任。

三、招商经营的商品及价格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分为主打、常规、非常规产品三类:

A.主打产品由甲方决定,品种及数量视乙方招商加盟店的面积而定,乙方必须无条件陈列和销售;

B.常规产品由甲乙双方协商选择陈列和销售;

C.非常规产品由乙方自行选择;

2. 乙方只能经营由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允许销售其它渠道供应的产品。

3. 乙方的进货价格:甲方以“ 价格”向乙方供应商品(甲方确保此价格在甲方价格体系中属最优惠价格),具体各品种产品的招商加盟商结算价格详见附件。

4. 乙方的销售价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XXX产品价目表》(包括零售价、批发价)所规定的产品价格标示并销售;XXX友会会员、大宗购货客户等特殊优惠办法必须按照甲方《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将甲方的产品以直接折价或变相折价方式进行销售。

5. 乙方如因市场供求情况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对经营的“XXX牌”产品以《价格管理办法》以外的价格销售或进行其它特价促销活动,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执行。

6. 以上所提甲方所制定的《XXX产品价目表》、《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XXX产品价目表》和《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递乙方,乙方在收到新文件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

四、招商加盟费、保证金及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费用

1. 乙方于本合约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招商经营招商加盟费人民币万元;招商加盟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本合约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招商加盟金及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 本合约规定乙方支付的招商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约项下的甲方招商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招商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 如乙方在本合约期内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在本合约期满解除之日起15天内,甲方须一次性把招商加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4.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的营运指导管理费用为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约期内,每个月的15-20日,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缴交费用。逾期没有支付的费用,甲方将在乙方的招商加盟保证金内扣除。若乙方的招商加盟保证金扣除完毕,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约。

五、甲方的义务

1. 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 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非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 提供乙方成立“XXX”招商加盟店时需由加盟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4. 甲方需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知识等)。

5.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营业用具、器材的清单。

6. 甲方不得在以乙方招商加盟店为中心,方圆1公里范围内开设其它“XXX”直营招商店或招商加盟店。

六、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进行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执行。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 在合约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约招商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 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约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严重影响“XXX”招商店的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取消乙方的招商加盟经营资格。

5. 甲方有权力组织乙方参与由甲方统一安排的广告、促销活动。

七、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符合招商加盟店正常经营所必须的条件和要求,接受甲方的招商经营管理。

2. 乙方应按合约规定的条款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及其它款项。

3.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招商示范店实例、店铺效果图以及招牌(商标)设计图则(含字体及色标等)自行制作招商加盟店的修施工图则、修效果图,交甲方确认后自行负责修,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4.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必要的营业用具、器材清单,并参照甲方的招商示范店的器材实物,自行出资采购,由甲方查验后使用。

5.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招商加盟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招商加盟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6. 乙方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系统(即《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销售由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7. 甲方提供的商品经验收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验收后商品的完全防护及所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8. 乙方必须参与由甲方规定的促销活动。

9. 乙方在从事招商加盟店经营活动时,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有关招商加盟经营方面的信息,包括:乙方的进货价格、甲方对乙方的市场支持及奖励办法、双方权利和义务、营业利润、客户情况、市场占有等信息。

10.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1.乙方需在每月 日向甲方抄送当月的《月销售汇总表》及《月产品库存表》,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经营指导。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约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乙方招商加盟店经营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报甲方后执行。

八、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拥有其所开设招商加盟店的所有权。

2. 乙方有权拥有所招商加盟的招商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约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约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乙方有权自主招聘招商加盟店的人员、负责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工作。

5. 乙方有权对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招商加盟店的正常经营的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给予答复。

6. 乙方有权参加由甲方举办的所有招商加盟商会议和活动。

九、进货结算及配送

(一)货款结算方式:

原则上采取即结方式。

(二)配送程序及方式:

1. 乙方申请进货应提前以书面订单的形式递交或传真给甲方。如出现缺货的情况,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2. 甲方收到乙方进货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产品订货价格清单。

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价格清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确认产品及货款明细,否则该订单被视为无效。

4. 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负责在3-7个工作日内配送上门(上门地点指本合约约定的招商加盟店所在地址),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如乙方急需取货的,可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提货。

5. 乙方收货时需由指定的收货人(指定的收货人名单及签字式样后附)签字或盖章,自留一联后交回甲方。

6. 乙方收货时如发现货品破损或短缺,如由甲方配送上门的,乙方应会同甲方配送人员当场查证,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更换或补足破损、短缺的货品。

十、退换货条款

乙方对发生质量变异或其它问题的产品可提出退换货申请,甲方按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乙方在收货后一个月内发现产品出现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申请并同时向甲方提交有问题的产品样品。甲方在收到样品后5个工作日内对样品进行鉴定工作,经甲方鉴定确认属实的,甲方无条件回收,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当出现以上情况或其它原因造成产品不适合继续销售的,无论是否适用以上退换货条款及在双方完成退换货手续前,乙方均应自行撤架并停止销售。如乙方继续销售质量变异产品或已过产品保质期的产品,甲方有权无条件没收,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招商加盟保证金内扣除。如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形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一、促销管理

1.甲方每年进行以下四次统一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参加,并须配合甲方的宣传工作:

A、 农历春节促销;

B、 “五一”劳动节促销;

C、 中秋或国庆促销;

D、 视每年不同市场情况而定,或结合政府大型活动而进行的,不同时间、机动的促销。

2.除以上四种统一促销外,其余甲方组织进行的促销活动,乙方可自由选择参加。

3.对促销活动中规定的销售折扣或其它买赠优惠,由甲方制定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活动中使用的促销用品、赠品,甲方给予乙方适当支持。

4.乙方参与的由甲方组织的每次促销活动,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活动宣传海报或宣传单张。

十二、奖励方案

十三、乙方“XXX”招商加盟店的开业及结业

1.乙方“XXX”招商加盟店的开业必须在办理完毕有关经营证照,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店铺的修及产品的陈列布置工作,并完成店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在甲方检验同意后,方可正式开业。开业时间不一定与本合约生效的时间一致。

2.乙方“XXX”招商加盟店的结业:在本合约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必须在本合约期满日自行结束营业,并在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结业手续。甲方在期满日向乙方收回所有有关授权招商加盟的商标、商号、招牌及其它有关物品。

十四、承诺及保密条款

1.甲方对“XXX”的商号、“XXX牌”的商标、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在本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对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之招商形象及利益的行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其向乙方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商品价格体系等有形、无形的资产,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泄露。如有泄密造成损失和侵权行为,甲方具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约规定的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约期内,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问题,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刻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解除合约和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问题使本合约无法执行,不视为违约,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六、补充与变更

本合约可根据甲乙双方的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约终止及续约

1.合约期满,本合约自然终止。

2.合约期满前,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约,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 本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有意续约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

4. 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约或合约期满,双方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如乙方没有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将合约的招商加盟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在结业当日,甲方对授权乙方招商加盟的的商标、商号、招牌及其它有关物品进行回收。

十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约或延迟履行本合约,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十九、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约各方当事人对本合约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二十一、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即本合约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约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约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十二、一般条款

1. 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约从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招商加盟金及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3. 本合约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约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增值税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增值税号:签约日期:年 月 日#p#副标题#e#

特许经营的加盟合约3

甲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经销商):

身份证号码:

户籍及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产品的供应和经销事宜,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生产和专营的产品,在指定的区域由乙方负责经销,乙方不得经销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乙方在本合约签署后第二日打给甲方一万元履约保证金。

2、 甲方保证所供应的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的相关法规规定要求。

3、 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向甲方提出供货,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前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凭乙方所付货款按约定价及时发货,并及时将提货具体事宜告知乙方。

5、 乙方可选择自己到甲方生产地接收货物或按照物流途径由甲方代为联系发货,甲方按物流途径向乙方发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增值税、普通税等税费均由乙方照章纳税,约定统一按6%收取税费。

7、 普通系列按商品定价的五折供货。每年度经销总额在15万元

以上(含15万元),按进货款总额3%予以奖励,销售总额在35万元以上(含35万元),按进货价总额4%予以奖励,销售总额超过45万元以上部分按进货总额5%予以奖励。

8、 甲方所供商品约定不予调换。唯有第一批所发商品,在一个月内,经验收原包完好,未发现质量变质,可予以调换一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统一的产品价格销售,不得私自变化价格出售。不得与其他经销商恶意竞争市场份额,经发现有压价、杀价经销行为,甲方予以停止供货,取消按规定应给予的奖励全额,没收保证金,直至终止合约。经销商因其不良经营行为,给“平月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受到诋毁的,将并依法追究经销商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 如乙方所在经营区域有招商加盟商,本合约将自动终止。甲方在同等招商加盟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11、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订立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约同等的法律效力。

12、 本合约从签订之日起履行期限为壹年。甲乙双方认为需要延长时,需续签合约。

13、 本合约履行期间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4、 本合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约签署地指定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零一一年 月 日#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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