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网>创业>创业起步>创业政策

宜昌大学生创业政策【合集三篇】

宜昌大学生创业不是少见的事情了,那么大学生做创业有哪些创业政策?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宜昌大学生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宜昌出新政激励创业

日前,湖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继续支持全民创业。昨日,记者从宜昌市人社局了解到,宜昌本地除了将按照省政府的文件执行外,还在创业扶持上有自己的特色。那么,在宜昌创业,有哪些优惠可以享受呢?记者昨就此进行了采访。

创业担保贷款额提高大学生创业更加优惠

新政策规定,将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由国家规定的“五类人员”,拓展到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贷款额度为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此前,宜昌执行的政策是个人最高5万元,其中女性最高为8万元。

与省里政策不同的是,宜昌还针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之前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提升到了不超过15万元。此外,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0-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全额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的政策正式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另外,为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宜昌探索推出了商户联保机制。“商户联保”即商户集体组成联合担保小组,采取担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形式,向担保机构申请融资服务,是创新反担保方式的新举措。通过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牵头,与担保公司、邮政储蓄银行确定在金东山市场试运行,目前已先后为55个商户办理了贷款,解决了部分创业者融资难的问题。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鼓励支持网络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条件人员创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按规定扣减税,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上浮了20%。创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可在3年内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限额按规定扣减税,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上浮了30%。强化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

同时,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适应“互联网+”创业趋势,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另外,鼓励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毕业3年内大学生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和在校大学生,在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每年最高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港澳台籍、留学回国和外省籍大学生在湖北创业可同等享受我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并签订合同,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充分释放科技人员创业潜力。

增加特殊群体岗位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新政发布后,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把高校毕业生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政府购买一批基层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年度内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同时,对于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另外,将鼓励农村劳动者创业。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欢迎返乡就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并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按规定给予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扶持,创业项目在创业地申请,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实施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残疾人就业创业计划、农民工回归创业工程,以及民间技能传承创业、农家乐创业、妇女“巾帼创业”等创业扶持项目。

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宜昌扶持大学生成功创业 最高可获20万元扶持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出台《关于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实施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扶持资金、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七项政策”,以帮助大学生成功创业。

关键词:创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湖北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按规定给予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关键词:孵化基地

鼓励各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给予场租、水电减免。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成立时间2年内,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半年以上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关键词:无偿扶持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

省教育厅实施“金种子”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

省科技厅实施“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支持大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

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关键词:小额贷款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创业项目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关键词:税费减免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大学生创办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按50%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其在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宜昌大学生创业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宜昌大学生创业政策”

相关热搜

相关文章

【创业政策】热点

【创业政策】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