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农村创业优惠政策推荐2篇
现在很多的大学生会选择在农村创业,那么在农村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呢?大学生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农村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哈尔滨大学生农村创业优惠政策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镇实行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对哈尔滨市确定的呼兰区沈家镇、阿城市玉泉镇和新华镇、通河县祥顺镇、道里区太平镇5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镇实行多项优惠政策。
大学生到试点镇农村就业可在市区落户
《通知》规定,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上述试点镇农村就业,可在市区落户,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大专生、本科生、双学位本科生和研究生到试点镇有关单位工作,从报到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同时分别享受每月70元、80元、90元、100元的支援镇工作补贴。
新办餐饮等项目可免收费用试营业半年
《通知》规定,试点期间,对列入国家和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农业科技项目,给予国家和省资助经费总额50%的配套资金支持。转移和延伸到镇的工业企业、项目和产品,按在镇实现所得税总额的80%给予奖励。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或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贷款担保和50%贷款贴息。新办餐饮、食杂、作坊和维修等经营项目,可试营业半年,试营业期间免收一切费用。
村内修建白色路面每平方米补助30元
据悉,试点镇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筹措资金,进行道路、供排水、供热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辖域内经营性用地实现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给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村内道路修建白色路面,每平方米给予30元补助。对新建并实现自来水(符合饮用水标准)入户率90%以上的屯,给予8万元补助。对改善水质的水处理项目,给予2万元补助。开发利用沼气获得国家和省补贴的农户,每户给予200元补助。
新建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补助。利用现有设施扩建或改建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补助。安装有线电视且入户率达到90%以上的村,给予3万元补助。具备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场地条件的,无偿提供体育健身器材。 教师支教满两年上浮两档职务工资
据规定,对试点镇一所有寄宿条件的镇中心校按核定新增投资规模的40%给予建设补助。全市每年为每个镇选派两名以上教师到村镇学校支教,支教满两年的教师,在镇工作期间上浮两档职务工资,可提前一年晋升初、中级职称,并放宽论文要求。以镇为单位,每年安排1至2名教师到市级学校免费进修。
全市每年为每个镇选派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到镇卫生院工作,工作满两年的医务人员,在镇工作期间上浮两档职务工资,可提前一年晋升初、中级职称,并放宽论文要求。以镇为单位,每年安排1至2名镇医务人员到市级医院免费进修。
科技致富带头人可破格晋升农民技术职称
据悉,农村和郊区被征地农民到镇落户,每户给予1万元新建或购买住房补助。符合建设规划的特困户、五保户土草危房改造,每户给予1万元补助。
《通知》规定,对城市自愿到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科技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初、中级职称,并放宽论文要求。带领农民科技致富成绩突出的农民,可破格晋升农民技术职称。
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及科研工作、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职称的农业科技人员,基础工资标准提高10%。允许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工作满8年后转为固定工资,并再向上浮动两档职务工资。工作满30年的,上浮工资可转为固定工资,离退休后纳入计发退休费基数。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相关
大学生农村创业优惠政策
从下个月起,我市实施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新政策,鼓励更多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广阔天地施展才华,为发展现代农业储备一批新型人才。
据了解,我市于2009年出台了扶持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大学生政策。到去年底,全市获得市级补助的大学生已有420人。“准入门槛过高、人才引进渠道单一等因素使得扶持政策难以发挥更大的引才效应。”市农业局负责人表示。
新政策重点对专业、生产面积、补助名额等要求作了调整。在大学毕业生学历要求上,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并不要求涉农专业;在申报对象上,增加较大规模的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20人以上,年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降低补助规模标准,农业创业扶持和人才引进补助的规模标准在原基础上下降20%。
加大补助力度。服务面积30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引进补助名额为1人,达到6000亩以上的引进补助为2人;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和农林牧渔场引进补助的名额从现行的1名增加到2名。
完善对创业就业大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有关政策和省里政策,要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在招考事业编制农技、农经人员时,增加部分定向公开招聘的名额用于从事基层农技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表现突出的创业就业高校毕业生;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对聘用大学生较多、相对集中的乡镇,实行主体承担,县(市)区财政补助等办法,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大学生集体宿舍和交流活动场所;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市农业部门定期开展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培训,举办面向农业领域创业就业岗位的专场招聘会等。另外还将对表现突出的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就业先进个人,开展“十佳农业就业创业之星”、“优秀引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经营主体”的评选,并给予表彰及奖励。
力争到年底,全市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农业产业基地服务组织、较大规模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均有1名以上大学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全市在种植业、养殖业领域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力争达到1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