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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就业政策目前有哪些【合集2篇】

毕业后需要注意就业与创业的信息,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是什么?具体就业创业政策的内容是哪些呢?小编整理了就业创业最新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届毕业生就业系统填报说明

为方便届毕业生准确填报就业信息,现将就业系统填报流程说明如下:

进入就业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里就业系统的选项,选择填报就业信息,出现如下界面:

1. 单位名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联系人、单位电话、单位通信地址、单位所在地、单位邮编7项依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如实填写。单位所在地不可选择**市辖区。

2. 单位性质:根据签约单位信息进行填报,升学的学生选择80 升学。

3. 单位行业:国家经济行业分类详解。

4.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属于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的直接选择城市,其他签到省属单位的,选择其所在省。其余的根据签约单位隶属情况选择单位主管部门。升学的学生选择010录取研究生。

5. 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根据就业协议书上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进行填写。不可填写简称:如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为**人社局,就业系统填报时需填写完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报到证签往单位所在地:根据5的所在地具体填写,不可选择**市辖区。

7. 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如实填报。

8. 档案转递单位联系人:可填报具体接收科室名称或人名。(选填项)

9. 档案转递单位电话:需准确填写(如填写座机号码需加上区号)。

10.档案转递详细地址:填写档案转递单位详细的物理地址。

11.工作职位:根据情况如实选择。升学选择科学研究人员。

12.毕业去向:凡是通过签署三方协议就业的,均选择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通过签署劳动合同就业的,选择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升学的选择80升学。其余根据真实情况如实填报。

13.户口迁往地: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填写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师大的,填写户口不在师大。

14.签约图片:需上传手续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图片,照片格式必须为jpg,照片大小不能超过2MB。:

注意:就业协议书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档案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如遗失后果严重。根据档案馆要求,从现在起,毕业生档案转寄需要以下信息: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联系人(或科室)、联系人电话、档案转递单位详细的物理地址以及档案转递单位邮编。因此,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对待,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1、未签约的学生在签约时务必向用人单位确定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电话及档案转递单位详细的物理地址,在填报就业信息时准确填写此三项内容。

2、已签约但未将就业材料上交至学院的学生需联系用人单位确定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电话及档案转递单位详细的物理地址,在填报就业信息时准确填写此三项内容。

3、已将就业协议书上交至学院或就业中心的学生务必登录就业系统,核对就业信息及档案转递信息是否准确(尤其是档案转递信息中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以及详细的物理地址)。如需修改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提交至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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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就业政策

一、就业形势及政策

(一)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我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全国高校毕业生是770万人,比去年增加21万;辽宁省29.3万人,比去年增加0.8万。

2015年我市接收高校毕业生6.6万人,就业率94.6%。预计接收7万人左右,就业率不低于去年。

(二)我市有哪些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两年,我市出台的政策有:《关于做好2015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沈人社发[2015]19号)、《关于做好沈阳市困难家庭高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55号)、《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56号)、《关于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25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80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家单位关于实施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沈人社发[2015]12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通知》(沈人社发[2015]61号)、《关于优化创业环境、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5]36号

二、具体业务办理条件、流程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

1、高校毕业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单位注册地、单位经营地社区申领《就业创业证》。

2、在校生毕业年度内(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由本人凭《身份证》、《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3、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学历认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单位注册地、单位经营地社区申领《就业创业证》。

(二)税费减免政策?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按照相关规定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

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10万元;对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个人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同时,对申请微利项目性质和财政贴息比例进行审核。

3、区、县(市)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4、经办银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接受贷款申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经办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申请人应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该账户。

(五)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程序和审批要件?

对没有进入到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大中专学生,给予每年6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其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每年1万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补贴对象:1.毕业5年内的国内各类高中等毕业生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在校期间创业的国内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

要件:1.国内毕业生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相关证件和毕业证(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持学历认定证明)和缴税证明等。2.在校生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相关证件、在校证明和缴税证明等。

具体程序: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持上述材料到经营场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申领表》。2.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要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其创办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确认情况属实后,留存相关要件的复印件,为其办理补贴审批手续。3.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批情况汇总后,每季送区县(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资金不能重复申领。

(六)高校毕业生落户

按照市有关毕业生办理落户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普通高中等毕业生先就业后可办理落户。凡非沈阳户口或户口在沈阳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将户口落户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市毕业生集体户口。

程序:(1)将户口落入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的,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办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落市毕业生集体户口的,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我局开具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收取落户材料后交予公安局驻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员办理。

工作要件:(1)落入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2)落市毕业生集体户口的,需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一张一寸近期彩照;(3)户口在沈阳高校的专科和中专学历的,需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非沈阳户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大北派出所),一张一寸近期彩照。(5)非沈阳户口的专科和中专学历毕业生,需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大北派出所),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国家为什么要实施就业见习计划?

国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通过拓展和规范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鼓励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参加见习,政府对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八)什么人员能够参加就业见习?

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具到我市,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是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参加就业见习。

(九)就业见习补贴的标准?

毕业生参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市及区、县(市)、开发区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市财政根据留用率,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下(含50%)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60%,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100%。见习期不足一个月的毕业生不享受见习补贴。

(十)参加见习人员需要提供哪些要件?

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十一)如何能查到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见习单位名单在沈阳市就业网上公布查询。见习岗位信息在省就业网、市人才网上公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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