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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河南省的省会,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想必在郑州注册分公司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吧!那么要怎么注册分公司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郑州分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哪些区别?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下属公司.也是公司存在的一种形式。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公司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分公司从法律上说.它不是独立企业法人,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独立财产,它的名称和财产依附于总公司。分公司从业务上说,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代表总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展业务,分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律地位,我国《公司法》仍然承认它为公司的存在形式之一这主要是方便大公司向外扩张业务,鼓励公司跨行业、跨地区发展。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是公司存在的一种形式,它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子公司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它有自己的名称和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设立自己的子公司。
二、设立分公司程序
分公司的概念:
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的权力机关和意思决定机构,它除总公司委派的业务负责人(经理人员或支配人)外,各项重大事项要服从总公司权力机构或经营决策机构的决议或决定。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资本,其营运资金是总公司资本的一部分,分公司的财务核算虽然有其相对独立性,但不是完整的独立核算,其本身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其盈亏不直接向股东负责,只有总公司的统一核算向股东负责。
3)分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不能仅以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作为承担责任的界限,总公司应对所属分支机构的债务责任负责。分公司概念:公司的分公司是指在公司住所以外设立的,有营业资格而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设立分公司登记的材料准备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说明:分公司是指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登记属于营业登记。
以下单位不具备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限
1、企业年度检验为B级的企业不得增设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特别提请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被锁入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三、分公司如何设立登记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该先准备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等,再去相关部门进行填写表格,进行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四、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2份
7、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2份
9、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10、证明书(用于办理分公司代码证
1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答: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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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分公司注册流程
分公司注册分四个流程:
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与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名义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总公司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3)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章程(第一张最后一张盖章,骑缝章),
(5)如果总公司为全民所有体制,总公司工商局出具准许成立分公司的准予函。
2网上名称申请及预审:
(1)企业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点击页面左下角的“网上工商”-“网上注册登记”办理。
(2)预审通过后打印表格,到工商办理大厅办理核准名称;
(3)核准后,网上进行预登记;
(4)预登记过后,到工商办理大厅办理;
(5)根据工商要求,到期后领取营业执照(一般5个工作日)。
二,公章备案: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委托书;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2)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单位公章
(5)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6)交费148,三个工作日之后领取。
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共管户两份资料,地管户一份资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和相关证明;
(3)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章程(盖骑缝章);
(5)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6)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7)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8)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公章);
(9)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所属主管税务局证明,加盖税务机关公章(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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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人来询问关于分公司注册资金的事情,分公司还需要注册资金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郑州分公司注册资金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依据中国公司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是没有注册资金的。
从法律意义上,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维护分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是由总公司直接划拨到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上。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注册所在地交纳税收,可以招聘员工并给员工上社保。
分公司虽然没有注册资金要求,但必须办理正式的注册登记手续,包括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一般公司的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成立时由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等。企业一经成立,投资者不得抽回出资。企业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而投资者以其投资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因此企业成立后,原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形态必将发生变化,比如体现为固定资产、存货等,在实行会计制度以前甚至体现为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虚拟资产”。
注册资本和注册资金的区别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注册一般公司的最低资本是多少?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第127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65条)
4、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
二、基金类公司
5、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
6、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第2项)
7、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第2项)
三、信托公司
8、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10条)
9、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6条第1项)
四、商业银行
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1、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千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3、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收资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8条)
五、金融租赁、管理公司
14、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1条)
15、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1项)
1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亿元,由财政部拨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
六、保险类公司
17、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法第69条)
18、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9条)
19、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8条)
20、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7条)
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2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七、外商投资类公司
23、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00万美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3条第1款第3项)
24、公司形式的外商创投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6条)
八、文化产业类公司
25、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4条第2项)
26、出版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万元。(出版管理条例第11条第1款第4项)
27、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28、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九、建设工程类公司
29、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7项)
30、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0条第6项)
31、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2、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3、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4、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5、综合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1项)
36、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7、专业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8、专业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9、甲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9条第5项)
40、乙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10条第5项)
41、申请暂定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11条)
十、典当行
42、典当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8条)
43、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8条)
44、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8条)
45、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12条)
十一、旅游行业类公司
46、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7条第1项)
47、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7条第2项)
48、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
49、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
50、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8条)
十二、运输类公司
5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1项)
5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2项)
5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3项)
54、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3款)
55、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每增加设立一个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的应增加50万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3款)
56、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57、经营一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2条第1项)
58、经营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2条第2项)
59、销售代理公司每增加一个分支机构或一个营业点,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5条)
60、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以上。(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
十三、电信业务类公司
61、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条)
62、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6条)
63、外商投资经营全国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5条第1款)
64、外商投资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
十四、劳务派遣企业
6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劳动合同法第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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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做起来分公司,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郑州注册分公司流程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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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分公司已经不少见了。那么在郑州怎么办理分公司的注册?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郑州分公司注册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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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立一家分公司有什么详细的流程要走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详细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上的团体人格,它在按照自己的意志实施行为时,与自然人有所不同。公司的行为能力怎么实现?首先,公司的意思能力是一种社团的意思能力,它必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其次,公司的行为能力体现在对外行为的实施上,公司的对外行为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实施,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
首先,公司的意思能力是一种社团的意思能力,它必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
公司的法人机关就是公司的意思机关。公司的法人机关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它们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进行公司的意思表示。
其次,公司的行为能力体现在对外行为的实施上,公司的对外行为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实施,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第13条)。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的意思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法律行为、为公司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公司权利能力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就是公司自身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包括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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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但未成立清算组,也未注销,此时以该企业名义作出债权转让协议,受转让企业并不知晓转让企业的主体资格情况,这种情况下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影响的营业能力,而非权利能力。其权利能力的受限来自于法律的约束,只能行使与清算相关的行为。由于权利能力的规定为强行法,公司违法该规定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也不存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问题。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其代表机关不再是法定代表人,而是清算机关,这对转让行为的效力会产生影响。
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可以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不能进行营业。公司转让债权不属于营业行为,可以归入清算行为,应该有效。如果转让行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并可以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特别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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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成立分公司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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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的主要特点有: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
(一)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在境内外设立分公司的缴税规定
(一)在境内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
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
1、独立申报纳税;
2、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
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二)在境外设立分公司
需要注意到,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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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物业公司怎么成立分公司呢?成立分公司需要的条件是什么?注册公司有什么样的流程要走?一起来看看注册物业公司的流程吧!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
1、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二、责任承担
1、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2、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三、设立方式
1、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2、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四、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1、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注意:《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2、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五、税收
子公司对税务系统是独立的,分公司对税务系统是附加在母公司的。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对外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债权债务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其投资人可能是多个法人或个人,投资人是子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法人是总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债权债务不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总公司是唯一的投资人。在税收方面,子公司和分公司是没有区别的,税收的确定是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性质有关,与其组织形式无关。当然,企业无力承担缴纳税收义务时,税务机关在强制执行时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可能在追缴权方面会一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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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成立分公司扩大业务,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呢?如何成立一家分公司?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条件”,看完你就明白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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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成立分公司的流程应该怎么走?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需办理哪些手续”,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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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成立分公司就可以做到避税?分公司要如何才能够合理避税?一起来看看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分公司避税”,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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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文件呢?成立分公司的流程需要什么步骤?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文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设立的分公司适用此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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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家分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注册分公司难不难啊?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需要的手续”,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分公司制度概述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有限贵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说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人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贵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的成立手续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司应当自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应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子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除了可以设立分公司外,还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主体。子公司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资本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务都是由母公司实际决定的;二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成立分公司需要的手续”,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成立分公司需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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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成立分公司需要走哪些流程?成立分公司的详细流程是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外地成立分公司详细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分公司制度概述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有限贵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说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人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贵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的成立手续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司应当自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应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子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除了可以设立分公司外,还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主体。子公司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资本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务都是由母公司实际决定的;二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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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家分公司需要哪些文件资料?注册分公司所需的文件是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相关文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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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流程吗?现在成立分公司是不是很难?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物业成立分公司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但是要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分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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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如何成立分公司呢?现在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上海成立分公司”,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就我国公司法而言,子公司一般是指母公司出资设立的被母公司控股的公司。一般来说母公司在子公司都拥有相当一部分股权,有很强的控制力,但是子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我们称为"绝对控股";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在所有股东中最高但又不超过50%,我们称为"相对控股"。
与子公司相对应,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由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大相径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都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一般而言,这种授权以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方式为表现。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就视为公司授权分公司开展公司经营范围以内的活动。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的名称上,也有很大不同。子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责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 司;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因此,我们业务活动中只要注意一下对方的执照就能弄清其法律地位。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我国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仅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决定了其清偿能力;但就分公司而言,除了其自身资产外,其设立公司的全部资产也可以承担清偿责任。
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之外,不能清偿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资 人追偿;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 告要求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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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上海成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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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会听说分、子公司,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子公司与分公司的联系又是什么?一起来看看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子公司与分公司区别”,欢迎阅读!
一、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一)对母公司而言
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二)对子公司而言
经营管理方面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经济上比较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因为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独立性,子公司不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直接影响;
4、经营管理独立,母公司对其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本身的影响。
税收方面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
2、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3、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4、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二、设立子公司的坏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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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食品公司如何成立分公司呢?成立分公司有哪些流程要走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食品公司成立分公司”,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的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其中:
(1)因公司的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变更后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营业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证明;
(3)变更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4) 变更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分公司改变营业场所、负责人还应填写;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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