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2014社保缴费基数相关的共161个结果:
个人缴费流程
缴费申报窗口审核材料①②③,作出个人征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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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实际上是作为各位朋友看病和以后养老还有怀孕,工作中受伤和失业时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的保障的,因此社会保险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邯郸市社保网上缴费资讯,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一、社保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公积金缴费比例:5%-12%,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和调整,常见是8%。个人和用人单位1:1等额供款。
二、社保个人缴费怎么算?
在社保的缴纳中,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则不需要缴纳。
以3000的缴纳基数为例来计算,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为:
3000*8%+3000*2%+3000*1%=330元
每个人缴纳社保的基数不同,且每个地区的社保缴纳比例也有细微的区别,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三、社保有什么用?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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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企业是否可以自行确定“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答:参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根据上述规定,“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通常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只有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才能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问题所述情形,不适用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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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社保的市民都知道,每年的社保都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改和完善,因此,这也就需要参与了社保的市民每年都需要去注意这些调整。只有这样了之后,才可以在将来的社保路上参与的更加顺利。
(一)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文章四个方面的解释就是对于最新社保调整做了一个简单的说明。那么关于这些社保的问题,还有哪些在2015年有了新的调整呢?
全面了解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大连社保在最新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上值得各大城市借鉴和学习。
一、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2014 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1685.4元缴纳,超过300%的按8427元缴纳;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据了解,根据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4年度,贵阳市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1572.9元,现调整后为 1685.4元,相比之下增加了112.5元。
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从205年7月起对单位的参保人员,1-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足1685.4元的部分一次性进行补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个险种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
二、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参见附表)。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需调整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的,可到贵阳银行办理,2015年7月正常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并补扣1-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请确保7月20日前保存折中有足量的余额,以免扣款失败,影响待遇。
所以说,对于那些已经参与了社保的市民来讲,不仅需要把握好这些基本的问题,还需要把握的那就是在将来的社保的新政策情况。对于未投保的人员,也需要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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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很多省都调整了自己的社保缴费比例,天津也发布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2017年的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欢迎大家查看。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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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关乎我们参加工作的每一个人,大家都有必要了解一些社保方面的知识。今天小编给大家讲的就是社保一次性缴费的起始时间,大家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下吧。
各地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这里介绍补交社保手续的一般规定。如果个人办理“五险一金”,那么断交期间其中的失业、生育、工伤就不存在了,因为这三项都是由单位来承担的。你需要补缴的是医疗养老险,因为这“二险”缴存基数的调整所以要尽快补缴,可以根据经济条件缴纳养老险,最好在7月1日前办好医保。
1、目前如果是在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可以选择补交,也可以不补交。如果不是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则不可以补交。
2、自己缴费,是指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全部金额由自己出,而公司续交,你只要出个人缴纳的金额。中间断了的社保,如果不补交而导致社保缴费年限少了,直接影响到以后领取的退休金。可以选择由公司续交。
3、社保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才可以到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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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大家有必要了解下五险一金社保的缴纳基数,因为这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大家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下五险一金社保缴纳基数吧。
关于启用201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函[2014]43号)精神,2013年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为44513元。
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嘉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即2225元,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即11130元。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除缴费基数下限(2225元)外,其余全部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如月平均工资为3001元,启用为3000元;月平均工资为4006元,启用为4010元)。从6月起启用。
新基数启用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补缴2010年至2013年的比例为22%,月补缴金额为816元;补缴2009年的比例为23%,月补缴金额为853元;补缴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为28%,月补缴金额为10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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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几乎每年,全国各地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为 社平工资 )都会有所调整。这是所有的企业都非常关心的数字,因为每年一度的社保缴纳基数的最低限与最高限均由此决定,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深圳市的社保基数最高多少?欢迎阅读和参考。
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一百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方案,自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
会议指出,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积极推进包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把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更多关注和大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断提升城市民生幸福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取消盐田坳隧道收费的请示,决定于今年2月1日零时起,正式取消盐田坳隧道收费。会议指出,取消盐田坳隧道收费,是改善盐田片区交通环境,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提升盐田港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区和部门要按照市委书记王荣赴盐田坳隧道现场调研时的要求,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兼顾物流产业发展和沿线居民的需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取消收费相关方案,加快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沿线交通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会议通报了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共245项,已完成及因客观原因暂缓推进或调整进度的241项,占98.4%;201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共116项,除福田保税区3号门人行天桥建设因地铁施工需暂缓实施外,其余115项全部完成。会议指出,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年度民生实事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是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工作、提质增效、协同推进的成果,成绩来之不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换届之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要对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早日启动、早日完成、早日发挥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创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将提交市人大会审议。会议指出,要通过办理《重点建议》,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体制,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我市中小企业实现有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以及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卫计工作、审计工作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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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后,招聘了部分的员工,也开始正式营业了,如果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要怎么做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注册分公司员工缴纳社保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只有在分公司注册之后才可以以分公司名义缴纳保险。另外注册后,如需分公司缴纳社保。需变更劳动合同,对于原合同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册分公司员工如何缴纳社保
很多小微企业的办事处或者分公司由于种种原因限制,导致无法正常为自己或者自己公司的员工购买社保,这样一来就直接影响自己的福利待遇享受,同时也导致了员工福利待遇得不到最起码的社会保障。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员工的保障意识也在逐步加强,人们对这一块的认识也是越来越深,这也是限制社保的种种限制和优惠政策导致的,而且现在人们的投资意识也越来越强,更多人会明智的选择投资于国家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不论从个人保障来说还是在日常生活来说,社保给我们现有的政策制度下带来了很多便利。解决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方法一:公司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上社保(有B地户口的员工可在B地人才交流中心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上社保,其他地区户口者在其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上社保)。发放社保费金额可以按照B地个人上社保所需费用最低额计算,也可按照B地法人为员工上社保的单位应缴纳最低额计算。
优点:操作简便,省钱。
缺点:首先,有非法逃避社保义务而被查处的风险;第二,员工可能自己并不上社保,一旦出事让公司负责;第三,员工即使自己上了社保,在出事或离职时仍可能以法律为依据认为公司没依法办理社保而要求赔偿;第四,员工以个人身份不能上工伤、生育险,一旦出事,公司还得承担责任;第五,员工即使为了工作暂时接受,心中会怀有不满,缺乏归属感。公司对员工的凝聚力减弱,员工队伍稳定性受影响。公司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减少上述风险,例如,就此种社保处理方法与员工签约明确员工同意此种方法,要求员工上社保后拿缴费单报销以确认员工上了社保,等等。但仍然不能完全消除上述风险,即使考虑到现在经济危机,对企业社保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所减弱,可一旦打起官司来,结果仍难以预料,因为不合法是明摆着的。
方法二:公司为员工在A地上社保。
优点:完全合法,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缺点:员工名义上有了社保,但并能享受完整的权益:员工离职或退休时,养老险只能转移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不能转移;医疗险有些地方可以做异地登记,在B地医院就医,在A地社保报销,但报销手续麻烦,耗费时间长。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险均能享受,但社区医疗无法享受,且住院报销会有一定比例的影响。员工的怨念会较大,不利于公司整体氛围。
方法三:公司在B地委托社保代理机构办理保险
优点:合法,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员工可以在当地享受到完整的社保权益;社保办理手续由代理机构打理,公司管理成本降低;员工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属于企业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法相比,解决了员工的归属感的问题。只是医保的医疗本上的单位名字写的是代理公司的名字。
缺点:公司要向代理机构支付一定的服务费,远低于普通人事的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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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赋予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劳动法》强制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当今社会的最大热门话题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劳动法社保的规定,希望你喜欢。
律师分析:
第一,用人单位未按时进行缴费申报或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行为,都被纳入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处理范围。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3条、《社会保险法》第86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进行缴费申报或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行为,都被纳入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处理范围。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30条、第31条更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未按时进行缴费申报或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应由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并且劳动者有权举报。该规定没有赋予劳动者对此有选择处理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1条的规定,也是将双方因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争议排除在劳动争议之外,告知此种争议只能通过行政部门解决。
第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保费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74条将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纳入了人社部门监督检查范围。虽然第77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第3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上述规定对人社部门和仲裁机构处理涉及 《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分工,申报缴纳社保费的争议没有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劳动者只能通过人社部门和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
第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申报缴纳社保费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是由我国社会保险费险种的模式组成决定的。
我国的社保险种中,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实行现收现付制。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这几项保险费用不能补缴而发生待遇支付争议,应当通过仲裁、诉讼解决。养老保险实行的则是部分积累式,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可以补缴。目前申报缴纳社保费争议主要也是缴纳养老保险费争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申报缴纳社保费,将影响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也就是说,被侵权的是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者。由此可见,社保费申报缴纳因涉及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者三方利益,应该被排除在劳动争议之外。
综上所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申报缴纳社保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程序处理,只能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查处,然后再进行行政诉讼程序。
看过“2017劳动法社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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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劳动法走过了从无法可依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单位要为临时工购买社保吗,希望你喜欢。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
相关知识: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程序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个体劳动者必须出示身份证件;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报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表册。
看过“单位要为临时工购买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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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员工是否一定要交社保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试用期的员工是否可以不交社保,希望你喜欢。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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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更改社保,怎么办理?变更公司的名称又是怎么做的?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变更公司名称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1、公司分立、合并的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2、公司的登记。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3、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人申请变更登记须递交的文件、证件: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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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社保公司需要办理公司名称的变更,这其中的变更流程应该怎么走?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社保公司变更名称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办事名称 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审批条件 分公司拟变更的名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及章程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审批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准予登记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准予登记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或者领取《驳回通知书》。
注意事项
1、如果同行业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公司名称;
2、如果超过一年或夸行业需带上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书、委托书到工商核名窗口进行名称变更查询,查无重名工商局会发放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凭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章程修改案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表到工商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取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情况说明原件、变更前的公、财章到公安局申请换刻新的公、财章并销毁旧章;
5、带上新公章、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局复印件和变更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质检局申请更换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社保公司变更名称流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社保公司变更名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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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别于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劳动法的经济分析有其独特的视角和意义。那关于社保你到底了解多少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社保需了解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1、《举报管理办法》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和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规定,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管理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以下简称基金监督处)具体承办本市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本市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大病统筹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3、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群众和单位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应向举报人告知基金监督处的受理电话和通讯地址,或者将举报材料转交基金监督处。
4、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基金监督处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工作,3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可适当延长结案时间,但最长不超过60日。对涉及重大问题和紧急事项的举报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 对不属于基金监督处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告知举报人及时向有处理权的单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5、基金监督处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受理举报案件,根据需要确定对社保基金经办机构或基金使用单位实施检查,并在实施检查3日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在实施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进行,并享有下列权利:
<1>查阅被检查单位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的资料;
<2>就检查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资料;
<3>对被检查单位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制止。
6、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处交办的举报案件,应当及时办理,并向基金监督处书面报告调查处理意见,配合基金监督处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延伸拓展:社保有关计算
1、医保要交多少钱?以工资为参数,单位缴费金额是:缴费工资×7.5%,个人缴费:缴费工资×2%(这就是每个月从你工资里扣出的医疗保险金)。
2、每月社保卡上多多少钱? 我们常刷卡买药,每个月社保卡上会多出由医保转来的一小笔钱,这笔钱是多少呢?
50周岁以下在职职工:缴费工资×2%+缴费工资×年龄×0.02%;
50周岁以上在职职工:缴费工资×2%+缴费工资×年龄×0.035%;
3、生病了医保能报多少?
首先,只有在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才能报,其次,所报的必须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是: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起付标准-基本医疗范围外的费用-个人首先负担20%的费用)×[(75+年龄×0.2)/100]
同时,小病是不给报销销的,有个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60元;二级医院为580元;三级医院为970元;无等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60元。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二级以上医院(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和家庭病床)的,逐次减低100元,最低不低于360元。
另外,社保金支付最高有限额,比如成都市2006年最高支付限额就是2005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17279元的4倍,69116元。
看过“关于社保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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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分公司能给员工买社保吗?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对称,是指被总公司所管辖的公司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是公司为拓宽经营领域和范围,增加经营的灵活性,而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本身只是公司的组成部分,而非独立的公司形态。它没有法人资格,即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自己独立的章程,也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当然也就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分公司这一特征使其与子公司区别开来。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订立合同,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分公司的这一特征使其与公司的职能部门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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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帮员工买社保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不帮员工买社保劳动法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完整的社保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
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3、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 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
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失业保险享受待遇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看过“不帮员工买社保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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